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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百年不遇熊猫血

    ()陌生,是因为很久很久没有闻到这种血型的奇香了。

    熟悉,是因为体内流淌的就是这种天地间极其珍贵稀少的血液。

    胡小召在已经练就了魔力躯体,吃对于他来说,几乎没有什么诱惑力,除非遇上适合他口味的珍稀血液。

    上次吸食大约是近百年前的事情。

    一次自杀式的暴饮暴食足以维持他魔体百年不会觉得饿,当然这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如果经常遇上熊猫血的人,他也会经常大快朵颐的。

    关键是这种血型的人极少见,而胡小召一直生活在远离人世的天路大峡谷魔发旅店的石墙中,遇到熊猫血的几率就更加是绝少,几乎是不可能的。

    不过他不用担心自己会被饿死,他一次吸食,会把大量剩余的血液在体内经过消化提炼变成晶石储存起来,这些石头状的晶体足以维持他的几十年无需进食而且体力一直保持旺盛状态,打起仗来生龙活虎一般。

    这就是跳蚤永远不会灭绝的诀窍。

    但是,每次进食之后对于它们来说都是一次九死一生的严峻考验,很多杀不死魔兽级跳蚤都是死在进食后消化吸收期间,因为这期间他完全失去抵抗力,会眼睁睁看着敌人将自己的甲壳劈开,释放出大量吞噬进来的血液,然后将其大卸八块。

    吸收,还有把大量剩余的血液提炼成晶石能量体,这需要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如果条件允许,他们要在墙缝里一动不动地趴几个月或者以两年的时间,这就要看他自身的魔力达到什么程度了。

    胡小召虽然乃魔蚤之王,但是,即便正处于生死之战中,只要发现熊猫血的人,他也会不顾生死扑上去大力吸食,不将其猎物的体内血液吸干绝不松口。

    它们的这种吸食方式,不是以饥饱为标准,而是必须吸干猎物,因为一旦猎物入口,它们就会完全失控。

    所以,更多的跳蚤是疯狂进食后自爆而死。

    普通的跳蚤嗅到动物的血腥喂,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会扑上去吸食,而经过修炼的跳蚤,特别是已经成魔的超级跳蚤,它们的吸食对象就开始讲究了,必须是适合自己口味的那种血型,如果永远遇不到适合自己的血型,即便饿死它们也不会吸食其他类型的血液。

    这种所谓的“口味”是随着其魔力的层次而变化的,最高境界者则必须吸食熊猫血。

    俗话说,物以稀为贵,熊猫血极其稀少自然也就就极其珍贵,对于胡小召而言,一次吸食熊猫血,既可以维持生命力百年不衰,而且身体会发生蜕变使自己的魔力上升到更高层次。

    这座舞厅堪称天地间最最豪华的大舞厅,空间相当大,高高的拱形穹顶镶嵌着许多大型瓷砖壁画,百余盏金罩吊灯繁星一样闪烁着迷人的光彩。

    人一旦走进这里马上就会进入忘我的迷幻状态,进而自我陶醉飘飘yù仙,不知其所以然。

    胡小召虽为跳蚤之躯,毕竟还是人的本xìng,对于音乐还是比较有感觉的,两外他行走跳动犹如舞蹈,节奏感非常强,所以对跳舞很感兴趣,若在平时,他会随着音乐疯狂地跳动起来。

    可是今天情况大大不同,熊猫血的味道勾起他阔别已久的强烈食yù。

    他紧贴着门框右下角溜进舞厅,然后闪电一样一跃窜上穹顶的yīn暗处隐藏起来,躲在那里寻找猎物。

    马上锁定猎物,那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

    他戴着一副马面假面具,身穿镶嵌着无数七彩的钻石长袍,脚下穿着一双鲨鱼皮长筒靴子。他怀里拥着一个身材极其优美的女人,翩翩起舞,跳舞的步履相当飘逸,一看就是个舞场老手。

    这时候的胡小召已将完全丧失理智,强烈的食yù使其忘乎所以,他根本不在乎这里有多少人,在这里扑杀这等大人物会给自己或同伴带来什么危险,他只有一个yù念一种冲动,那就是冲上去吸干他!

    舞厅嘛自然不会是很明亮,这是常规,因为来这里的男男女女都是心怀不轨的,他们要在yīn暗的舞池中偷偷拥抱或抚摸,感受一种偷情的欢悦。

    如果没有这种偷情的快感谁还来舞厅拼死拼活地蹦跶干什么。

    这种暗淡的光线给胡小召制造了可乘之机,他紧盯着猎杀目标,从穹顶上倏然而下,然后再几百双频繁移动的腿脚中飞快穿梭,准确无误地窜到了那个男人的脚下,然后就地弹跳顺着他的裤子直接shè入那人怀中。

    胡小召干这种活儿的技巧已经到了神不知鬼不觉的地步,尽管他已经窜入男人的怀中,那个家伙竟然毫无知觉,依然陶醉在悠然的舞蹈中,怀搂女人滑动着飘逸的舞步跳动不止。

    胡小召匕首一样尖锐的口器从口腔中探出,对准那人的喉部大动脉倏然刺入,进而开始大肆吸食。

    如果这时候那个男人还在不停跳舞,那他就是天下第一大了。

    人体得打动脉被制,热血在大量流失,进入一只可恶的跳蚤的腹中,他自然不会动了,而且马上就将倒下去。

    热血一旦进入胡小召的口中,他的头脑旋即清醒许多,马上意识到:这里人很多,如果他突然倒地,我就会失去这千载难逢的大好时机。此人的熊猫血简直天上难找地下难寻的最高等级的血液,很显然这是个修炼千年的超级神魔,不但魔法神功非凡,体内的鲜血也是一流的。

    绝对不能失去这个能让我变得更加强大的机会,我必须吸干他的血!

    于是,胡小召嘴里不停地吸食者,手脚却忙着搬动着这个人的两腿,让他支撑着不倒,而且还要迈着舞步向前。

    杂沓这只跳蚤王看来,只要这个人不倒,一直不停向前迈步,别人就不会看出什么。

    他哪里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这里是舞厅,他正在舞池里与人跳舞,而跳舞是要走舞步的,不是直向前迈步就行了。舞步这种看似很简单的步伐,对于很多人来说难若登天,一辈子都学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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