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花丛过,叶不沾身】
在对待女人上面,沈云和方誊有着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
在方誊看来,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庸。男人有责任保护自己的女人不受伤害,但却不会真的把女人放在第一位,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女人是可以被舍弃的对象。
而沈云却是从现代过来的,他知道放在现代社会,一个女人,特别是一个漂亮女人,一个贤良淑德的漂亮女人是多么珍贵的稀缺资源。
所以两人对待女人的态度是,方誊高高在上,俯视女人,会去保护女人,却永远不可能将女人放在第一位。而沈云,是平等的看待女人,尽到男人保护责任的同时,会看重女人的独立性和自由性,如果需要,他会为自己心爱的女人付出一切。
这两种态度不管是好是坏,其他人赞同与否,在跟身边的女人发生亲密关系之后,两人却都第一时间对女人说:“跟我走吧!”
当然,在表达语气上,方誊是霸道的肯定句。而沈云是被动的疑问句。
奇怪的是,女人之间也有不同的观点。尽管她们的身份类似、经历类似,甚至连现在所处的环境都类似。可……
李师师非常幸福地点点头,然后面带微笑扑进方誊怀里。
而琴操,她也带着微笑,嘴里却说:“侯爷有心,下次记得再来找琴操便是。琴操卑贱,当不得侯爷如此垂爱。有这一夕之欢,已是琴操上辈子修来的福分了。其他的,琴操不敢奢望!”
琴操嘴上是这么说的,但心里想的却是:我的老天,你干了一宿还不知足,还想带老娘回家继续糟蹋?!不行。老娘受不了你折腾了,还是让佑忧另找高明吧!不过,隔三差五的来一次,倒也不错……
幸好沈云不会读心术,不然非惊的下巴都掉下来不可。
闲话说完,琴操慵懒起身,长腿迈到地上时,不由的皱了一下眉头,两腿之间还有些灼烧般的疼痛感,宛如第一次破/处时。
对此。琴操只能苦笑着站了起来,回眸中,却见沈云怔怔地望着自己光滑的后背,不由还是羞涩地抓起一条毯子披在身上,啐道:“侯爷看什么呢?”那股小女儿般的娇态。的确有股动人心魄的味道。
沈云回过神,笑了笑。回道:“哦。没看什么。现在什么时辰?”
琴操披着毯子走到窗前,拉开窗帘,一缕刺眼的阳光照射进来,洒在粉红的地毯上,光线很亮,仿佛能看见折射在空气中的光晕。淡淡的光晕笼罩在琴操修长的上,仿佛一件神秘的白瓷,美的让人眩目。
琴操毫无察觉,喃喃道:“呀。怎么到了午时了!”回过头来,发现沈云又盯着自己的大腿看,不由羞涩上脸,嗔道:“侯爷,奴家这里,这里都被你把玩了一晚上了,还看呐?!”
沈云却忽然叹了口气,转开了目光,道:“你先去洗洗吧!”
见他这种兴致缺缺的模样,琴操没来由的一阵慌乱,似乎对自己的身体不能吸引沈云感到不安。不由走到床前,低头小声道:“侯爷,可是奴家,做错什么了?”
沈云淡淡地摇了摇头:“没有,你很好。”见琴操还是泫然欲泣的样子,沈云心里忽然一动,说道:“你帮我研磨!”
琴操一愣,不过还是起身,连衣服都没穿,就披着一条毯子,光着大腿跑到外间。
沈云起来,发现腰很酸,浑身也非常无力,这明显就是纵欲过度的后果。望着洒进来的光线,无奈地摇头苦笑。接着穿上衣服,来到外间。
外间的笔墨其实都是现成的,琴操铺好纸张,见沈云穿好了衣服,顿时也是愣住:“侯爷,您这是,要走?”
沈云对她淡淡一笑,拿过笔,就在纸上写了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写到这里,沈云却突然停住。他想起屠天骄的身份却是不能曝光的,自己写的这些,又有什么用?
罢罢罢,就这样吧!
沈云突然放下笔,对琴操道:“你帮我把这个转交给她!”也不管愣在当场的琴操,便往门口走。
临出门,沈云突然又回过身来,道:“琴操姑娘,能否告知我你的真名?”
琴操看着纸上那两行字,眼眶竟是水汽弥漫,回过身来,冉冉地朝沈云行了半蹲礼,回道:“劳侯爷动问,奴家本名紫岚,紫色的紫,山风为岚的岚。”
“紫岚?好名字!”
沈云笑着走了出去,独留琴操静静地望着那两行字发呆。
不多时,接到消息的佑忧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偷眼望了望里间牙床,发现沈云真的走了,这才直起身体,长出一口气,拍着胸口道:“总算是走了!再不走,本姑娘中午还得去睡隔壁,实在无趣的很。嗯?琴操,你在看什么?呀,怎么哭了?”
琴操此刻泪流满面,抬头道:“佑忧,我不想再继续接客了,能帮我跟上面说说,换个事情做吗?”
佑忧关切地走上前,伸手摸了摸琴操的额头,紧张地道:“你怎么了?是不是撒泼侯又欺负你了?”
“没有!”琴操伸出玉指,抹去眼泪,眼眸里却透露出无比坚定的神情,“佑忧,帮我好不好?”
佑忧干脆地说:“好,我帮你!”望向桌上,也发现了那两行字,轻念一遍,却也痴了:“这,这是那撒泼侯写的?”
琴操叹了口气:“佑忧,侯爷已经知道昨晚跟他的并不止我一人,这是他写给你那姐妹的……第一次,我突然很羡慕你那姐妹!”说着,琴操款款走向洗浴间,冉冉道:“佑忧,以后别这么称呼渤海侯了!对了,刚才侯爷问了我的真名。我告诉他了!”
“啊?”佑忧还在望着那两行字发呆,听了这话,不禁道:“什么?你,你不是也喜欢上那撒泼侯,哦,不对,渤海侯了吧?”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琴操轻飘飘的声音从屏风后传来,带着无尽的疲惫,“以我的身份,还能指望侯爷能将我接进门吗?我也只能默默为他祝福罢了!”说着。渐有哭腔,从屏风后传来。
佑忧揉着香腮,想起早上屠天骄那慌乱又羞涩的神情,竟也无语。
这都是什么情况啊?那沈云真的就这么有魅力?一个个跟着了魔似的。
※※※※※※※※※※※※※※※※※※※
“你真准备将李师师带回家?”沈云喝了一口参汤,靠在软塌上。慢悠悠地说道。
方誊也靠在旁边的软塌上,不过却没有喝参汤。而是一杯清水。语气平淡地说:“是啊。她愿意跟着我,那就让她做个妾侍吧!反正家母早就催着我给方家延续香火了。”
这里是渤海药房的后堂。当初沈云第一次见父亲,就是回到了这里。
不过之前的木泗已经死了,现在执掌渤海药房的是原来负责码头的沈湛沈卿如,至于码头那边,沈云的姑姑沈思兰已经安排了另一个掌柜前来接替。
刚回到渤海药房时。药房里的许医师便看出了沈云面色有点发青,眼眶发黑,准时昨夜纵欲过度,便给沈云配了一副滋补的药。让沈三给端过来,其中滋补元气的便是人参为主。还别说,这配了其他药的参汤一喝,沈云顿时觉得原本酸软的身体,总算有点恢复的迹象。
方誊倒是没有什么,见了沈云的样子,便也笑着将昨晚的事一一跟沈云说明。沈云听后却是另有一番感触。倒不是对马默多斯,而是对屠天骄。
她这么做,又是何苦呢?!唉……
这时,沈武从外面急匆匆地进来,对沈云行礼道:“侯爷,有人求见。”
“谁啊?”沈云眯着眼,惬意地说。
“呃,来人有两个,一个说是叫时迁,另一个叫。他们说侯爷一听就明白。”
沈云顿时睁开眼睛,拍掌笑道:“哈哈,他们可算回来了。快,请他们进来。”
方誊也一骨碌从软塌上起来,跟着笑道:“滕宇,他们怕是把事情办成了吧?!”
沈云往外走,脸上笑容不减:“应该是。和时迁两人办事一向靠谱。”
原来,沈云从渤海郡回到帝都时,便将弥兰农场的那些江湖人士交给了胡公。而这次胡公回京,便带了时迁和同行。
这两人在回来的当晚便来拜见过沈云,之后又一直跟随在胡公身边,与沈云并没有太多接触。直到昨天沈云从使馆区回来后,紧急让人通知时迁和,让他俩去找哈里发使者费萨尔,接了国书后交给胡公,让胡公处理。现在两人应该是回来复命的。
“时迁(白晓)拜见侯爷!”
站在沈云面前的两人,已经完全没有了当初江湖人士的散漫气息,身上穿的是北地汉军的制式休闲军服。
汉军的制式休闲军服由圣祖亲自设计,北军休闲服以深黄和深绿两种颜色为主,南军则以深绿和深蓝颜色为主。与传统汉服不同的时,这种休闲军服不是上下一体的长衫,而是分为上衣和下裤,上衣还是传统汉服的交叉领,肩部有纽扣,用来佩戴剑章,腰间一根真皮的腰带用来束腰;下裤则是收身的马裤,套在长筒靴里,整个感觉非常精干!适合军人的身份!
时迁和的头发都理短了,带着一顶汉军的圆顶帽,帽子上有一个绣上去的蟠龙标识,所以又称绣龙帽。看来军旅生涯的确能够锻炼人,除了瘦小的时迁穿上最小号的军服都有点松垮的感觉外,两人的精气神简直好极了。
“哈哈,老白,时迁,不要多礼,都是自己人!”沈云虽不是第一次见他们穿这身衣服,可还是会羡慕,赞叹道:“你俩人这样子实在好看,精神。我都恨不得拿一身穿穿。”
时迁挤眉笑道:“侯爷想要还不简单,晚上我去拿一件回来给您就是。”
以前时迁对沈云都是自称小人,可这次从军中回来。却是敢自称“我”了,这就是进步。
沈云笑着捶了他一拳,道:“都当了兵了,还死性不改?!”
在旁笑着说:“他就那样,改不了了。在军中集训时,火头军那里整天丢吃的,不是今天丢只鸭,就是明天丢只鸡,害的火头军的班长以为有黄皮子大仙降世,买了一大堆香烛来祭拜呢!后来被军纪处的发现了。时迁这小子被狠狠收拾了一顿,这才稍微收敛些,熬到了现在。”
时迁见说自己的窘事,也尴尬地摸了摸头,道:“我这算好的了。总比欧阳复那小子强,集训三个月。这小子看母猪的眼睛都是变绿的。”
也笑着说:“欧阳那小子本就是个采花大盗。在大理寺监狱里还能忍忍,可在军营里可是有几个女兵的,这可把他憋苦了。这次出来,他还哀求我们跟胡公殿下说说呢!可时迁太坏了,表面答应,实际上压根没跟胡公说过这事儿。”
沈云和方誊听后都是哈哈大笑。齐骂时迁不厚道。
还有章暨这个傻大个,他倒是非常适合军营生活,不过就是脑子太慢,后来被调到步兵军团去当重步兵去了。至于大海盗侯阚跟奥尼尔。沈云也很久没有他们的消息,最后一次传回消息说他们准备跟着蛟龙卫的远征船队去西边看看。
几个人都是当初一起偷盗帝国银行的,接着又经历了渤海郡和扶桑州的事,算是感情深厚。这下见面,倒也话题不断。四个人围坐在后堂的花圃前,叫了几个小菜,就吃喝起来。
对沈云说,哈里发公使的国书已经拿了交给胡公,胡公得知是沈云让他转交给皇帝,再通过皇帝给内阁施压时,都忍不住笑骂沈云胡闹呢!
“侯爷,最后殿下也没把国书交给陛下,而是让我们直接交给了公甫大人。”道,“殿下还说,让侯爷以后做事多动动脑子,这国书接了便接了,但却不能让陛下去压内阁,说难听些,这是藐上,很严重的罪!”
沈云咂摸了一下,还真是。沈云老是会把现代人的思维带过来,总觉得跟领导熟了,就可以做点出格的事,但没牢记这可是封建社会,皇帝是天子,是至高无上的象征。利用胡公也就罢了,居然还想利用皇帝。幸好现在的皇帝疼爱他,否则早就要治沈云的罪了。
“那公甫大人有没有说什么?”沈云深刻反省后问道。
说:“公甫大人接了国书,只笑着说侯爷你的手段不错。别的就没说了。”
方誊转向沈云道:“看来保鄢家这件事有点眉目了。”
沈云点点头:“嗯,既然公甫大人还能笑得出来,那内阁现在应该头疼坏了。”
“那是不是该进行下一步?”方誊夹了一口菜,兴致勃勃地问道。
和时迁也期待地望着沈云,心里都想,跟着渤海侯就是爽,连内阁都敢玩弄于股掌之间。
沈云却摇摇头:“不急。鄢家的最后期限是五月二十日。唔,今天是四月十日,我看四月二十日差不多。到时候,我让沈湛鼓动一番,将市面上的紧俏物资给稍微抬一下,作出物价上涨的样子,到时候群情汹涌,我就不信内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方誊道:“此事你一个人怕是做不来,应该跟鄢家商量一番。”
“我知道,明日我就会去拜访我那老丈人,没有他的配合,想卷起这场风潮是有点难。”
方誊皱了皱眉:“你说会不会鄢家不敢动?”
时迁喝了好几杯酒,有点上头,听了这话挥舞着细胳膊叫道:“这有啥不敢动的?都快家破人亡了,还管他个鸟,要是我啊,直接反他娘……唔……”
一把将时迁挥舞的胳膊塞进他嘴里,骂道:“娘的,灌了点黄汤就忘了自己有几斤几两了?!”说着将时迁面前的酒杯拿掉,恨道:“不许再喝了。幸好在侯爷这,要是在军中,你非被军纪处拉去砍了不可。”
时迁被一塞,也顿时反应过来,讪讪地对沈云和方誊道:“呵呵,呵呵,我喝多了就爱胡说。侯爷,世子,莫怪莫怪!在军中轻易不让饮酒,我也是馋的很了。”
方誊笑道:“没事,不过有些话还是不能乱说。被有心人听去,咱们就算没这事也是黄泥巴沾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
沈云也道:“不错。有这毛病就记得些,别喝多。”略过这事,沈云想了想问:“你们还要在帝都待几天?”
想了想:“殿下已经去过军机处,这几天还在参谋部跟那些参谋们摆沙盘,估计还要个几天吧。”
“二十日之前能处理完吗?”
“不好说。毕竟我跟时迁的级别不够,进不了参谋部的门。不过听军机处的人说,西北那边已经有三个军团往西边挪了挪,估计已经开打了。所以胡公和益公这边也必须尽快谋划妥当,然后赶回去调兵。”回道。
帝国要出兵西北早就不是什么新闻,整个帝都的人都知道。只是这时间还真不好断定。沈云琢磨了一下,估计二十日的时候胡公应该是要离开帝都了。看来自己的事胡公也帮不上忙。还得再仔细谋划一下。
ps:沈云出征西北总要有个因由吧?!这个因有我希望大家能各抒己见,让我看看到底有多少人是在看在下的书!行不?
在方誊看来,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庸。男人有责任保护自己的女人不受伤害,但却不会真的把女人放在第一位,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女人是可以被舍弃的对象。
而沈云却是从现代过来的,他知道放在现代社会,一个女人,特别是一个漂亮女人,一个贤良淑德的漂亮女人是多么珍贵的稀缺资源。
所以两人对待女人的态度是,方誊高高在上,俯视女人,会去保护女人,却永远不可能将女人放在第一位。而沈云,是平等的看待女人,尽到男人保护责任的同时,会看重女人的独立性和自由性,如果需要,他会为自己心爱的女人付出一切。
这两种态度不管是好是坏,其他人赞同与否,在跟身边的女人发生亲密关系之后,两人却都第一时间对女人说:“跟我走吧!”
当然,在表达语气上,方誊是霸道的肯定句。而沈云是被动的疑问句。
奇怪的是,女人之间也有不同的观点。尽管她们的身份类似、经历类似,甚至连现在所处的环境都类似。可……
李师师非常幸福地点点头,然后面带微笑扑进方誊怀里。
而琴操,她也带着微笑,嘴里却说:“侯爷有心,下次记得再来找琴操便是。琴操卑贱,当不得侯爷如此垂爱。有这一夕之欢,已是琴操上辈子修来的福分了。其他的,琴操不敢奢望!”
琴操嘴上是这么说的,但心里想的却是:我的老天,你干了一宿还不知足,还想带老娘回家继续糟蹋?!不行。老娘受不了你折腾了,还是让佑忧另找高明吧!不过,隔三差五的来一次,倒也不错……
幸好沈云不会读心术,不然非惊的下巴都掉下来不可。
闲话说完,琴操慵懒起身,长腿迈到地上时,不由的皱了一下眉头,两腿之间还有些灼烧般的疼痛感,宛如第一次破/处时。
对此。琴操只能苦笑着站了起来,回眸中,却见沈云怔怔地望着自己光滑的后背,不由还是羞涩地抓起一条毯子披在身上,啐道:“侯爷看什么呢?”那股小女儿般的娇态。的确有股动人心魄的味道。
沈云回过神,笑了笑。回道:“哦。没看什么。现在什么时辰?”
琴操披着毯子走到窗前,拉开窗帘,一缕刺眼的阳光照射进来,洒在粉红的地毯上,光线很亮,仿佛能看见折射在空气中的光晕。淡淡的光晕笼罩在琴操修长的上,仿佛一件神秘的白瓷,美的让人眩目。
琴操毫无察觉,喃喃道:“呀。怎么到了午时了!”回过头来,发现沈云又盯着自己的大腿看,不由羞涩上脸,嗔道:“侯爷,奴家这里,这里都被你把玩了一晚上了,还看呐?!”
沈云却忽然叹了口气,转开了目光,道:“你先去洗洗吧!”
见他这种兴致缺缺的模样,琴操没来由的一阵慌乱,似乎对自己的身体不能吸引沈云感到不安。不由走到床前,低头小声道:“侯爷,可是奴家,做错什么了?”
沈云淡淡地摇了摇头:“没有,你很好。”见琴操还是泫然欲泣的样子,沈云心里忽然一动,说道:“你帮我研磨!”
琴操一愣,不过还是起身,连衣服都没穿,就披着一条毯子,光着大腿跑到外间。
沈云起来,发现腰很酸,浑身也非常无力,这明显就是纵欲过度的后果。望着洒进来的光线,无奈地摇头苦笑。接着穿上衣服,来到外间。
外间的笔墨其实都是现成的,琴操铺好纸张,见沈云穿好了衣服,顿时也是愣住:“侯爷,您这是,要走?”
沈云对她淡淡一笑,拿过笔,就在纸上写了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写到这里,沈云却突然停住。他想起屠天骄的身份却是不能曝光的,自己写的这些,又有什么用?
罢罢罢,就这样吧!
沈云突然放下笔,对琴操道:“你帮我把这个转交给她!”也不管愣在当场的琴操,便往门口走。
临出门,沈云突然又回过身来,道:“琴操姑娘,能否告知我你的真名?”
琴操看着纸上那两行字,眼眶竟是水汽弥漫,回过身来,冉冉地朝沈云行了半蹲礼,回道:“劳侯爷动问,奴家本名紫岚,紫色的紫,山风为岚的岚。”
“紫岚?好名字!”
沈云笑着走了出去,独留琴操静静地望着那两行字发呆。
不多时,接到消息的佑忧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偷眼望了望里间牙床,发现沈云真的走了,这才直起身体,长出一口气,拍着胸口道:“总算是走了!再不走,本姑娘中午还得去睡隔壁,实在无趣的很。嗯?琴操,你在看什么?呀,怎么哭了?”
琴操此刻泪流满面,抬头道:“佑忧,我不想再继续接客了,能帮我跟上面说说,换个事情做吗?”
佑忧关切地走上前,伸手摸了摸琴操的额头,紧张地道:“你怎么了?是不是撒泼侯又欺负你了?”
“没有!”琴操伸出玉指,抹去眼泪,眼眸里却透露出无比坚定的神情,“佑忧,帮我好不好?”
佑忧干脆地说:“好,我帮你!”望向桌上,也发现了那两行字,轻念一遍,却也痴了:“这,这是那撒泼侯写的?”
琴操叹了口气:“佑忧,侯爷已经知道昨晚跟他的并不止我一人,这是他写给你那姐妹的……第一次,我突然很羡慕你那姐妹!”说着,琴操款款走向洗浴间,冉冉道:“佑忧,以后别这么称呼渤海侯了!对了,刚才侯爷问了我的真名。我告诉他了!”
“啊?”佑忧还在望着那两行字发呆,听了这话,不禁道:“什么?你,你不是也喜欢上那撒泼侯,哦,不对,渤海侯了吧?”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琴操轻飘飘的声音从屏风后传来,带着无尽的疲惫,“以我的身份,还能指望侯爷能将我接进门吗?我也只能默默为他祝福罢了!”说着。渐有哭腔,从屏风后传来。
佑忧揉着香腮,想起早上屠天骄那慌乱又羞涩的神情,竟也无语。
这都是什么情况啊?那沈云真的就这么有魅力?一个个跟着了魔似的。
※※※※※※※※※※※※※※※※※※※
“你真准备将李师师带回家?”沈云喝了一口参汤,靠在软塌上。慢悠悠地说道。
方誊也靠在旁边的软塌上,不过却没有喝参汤。而是一杯清水。语气平淡地说:“是啊。她愿意跟着我,那就让她做个妾侍吧!反正家母早就催着我给方家延续香火了。”
这里是渤海药房的后堂。当初沈云第一次见父亲,就是回到了这里。
不过之前的木泗已经死了,现在执掌渤海药房的是原来负责码头的沈湛沈卿如,至于码头那边,沈云的姑姑沈思兰已经安排了另一个掌柜前来接替。
刚回到渤海药房时。药房里的许医师便看出了沈云面色有点发青,眼眶发黑,准时昨夜纵欲过度,便给沈云配了一副滋补的药。让沈三给端过来,其中滋补元气的便是人参为主。还别说,这配了其他药的参汤一喝,沈云顿时觉得原本酸软的身体,总算有点恢复的迹象。
方誊倒是没有什么,见了沈云的样子,便也笑着将昨晚的事一一跟沈云说明。沈云听后却是另有一番感触。倒不是对马默多斯,而是对屠天骄。
她这么做,又是何苦呢?!唉……
这时,沈武从外面急匆匆地进来,对沈云行礼道:“侯爷,有人求见。”
“谁啊?”沈云眯着眼,惬意地说。
“呃,来人有两个,一个说是叫时迁,另一个叫。他们说侯爷一听就明白。”
沈云顿时睁开眼睛,拍掌笑道:“哈哈,他们可算回来了。快,请他们进来。”
方誊也一骨碌从软塌上起来,跟着笑道:“滕宇,他们怕是把事情办成了吧?!”
沈云往外走,脸上笑容不减:“应该是。和时迁两人办事一向靠谱。”
原来,沈云从渤海郡回到帝都时,便将弥兰农场的那些江湖人士交给了胡公。而这次胡公回京,便带了时迁和同行。
这两人在回来的当晚便来拜见过沈云,之后又一直跟随在胡公身边,与沈云并没有太多接触。直到昨天沈云从使馆区回来后,紧急让人通知时迁和,让他俩去找哈里发使者费萨尔,接了国书后交给胡公,让胡公处理。现在两人应该是回来复命的。
“时迁(白晓)拜见侯爷!”
站在沈云面前的两人,已经完全没有了当初江湖人士的散漫气息,身上穿的是北地汉军的制式休闲军服。
汉军的制式休闲军服由圣祖亲自设计,北军休闲服以深黄和深绿两种颜色为主,南军则以深绿和深蓝颜色为主。与传统汉服不同的时,这种休闲军服不是上下一体的长衫,而是分为上衣和下裤,上衣还是传统汉服的交叉领,肩部有纽扣,用来佩戴剑章,腰间一根真皮的腰带用来束腰;下裤则是收身的马裤,套在长筒靴里,整个感觉非常精干!适合军人的身份!
时迁和的头发都理短了,带着一顶汉军的圆顶帽,帽子上有一个绣上去的蟠龙标识,所以又称绣龙帽。看来军旅生涯的确能够锻炼人,除了瘦小的时迁穿上最小号的军服都有点松垮的感觉外,两人的精气神简直好极了。
“哈哈,老白,时迁,不要多礼,都是自己人!”沈云虽不是第一次见他们穿这身衣服,可还是会羡慕,赞叹道:“你俩人这样子实在好看,精神。我都恨不得拿一身穿穿。”
时迁挤眉笑道:“侯爷想要还不简单,晚上我去拿一件回来给您就是。”
以前时迁对沈云都是自称小人,可这次从军中回来。却是敢自称“我”了,这就是进步。
沈云笑着捶了他一拳,道:“都当了兵了,还死性不改?!”
在旁笑着说:“他就那样,改不了了。在军中集训时,火头军那里整天丢吃的,不是今天丢只鸭,就是明天丢只鸡,害的火头军的班长以为有黄皮子大仙降世,买了一大堆香烛来祭拜呢!后来被军纪处的发现了。时迁这小子被狠狠收拾了一顿,这才稍微收敛些,熬到了现在。”
时迁见说自己的窘事,也尴尬地摸了摸头,道:“我这算好的了。总比欧阳复那小子强,集训三个月。这小子看母猪的眼睛都是变绿的。”
也笑着说:“欧阳那小子本就是个采花大盗。在大理寺监狱里还能忍忍,可在军营里可是有几个女兵的,这可把他憋苦了。这次出来,他还哀求我们跟胡公殿下说说呢!可时迁太坏了,表面答应,实际上压根没跟胡公说过这事儿。”
沈云和方誊听后都是哈哈大笑。齐骂时迁不厚道。
还有章暨这个傻大个,他倒是非常适合军营生活,不过就是脑子太慢,后来被调到步兵军团去当重步兵去了。至于大海盗侯阚跟奥尼尔。沈云也很久没有他们的消息,最后一次传回消息说他们准备跟着蛟龙卫的远征船队去西边看看。
几个人都是当初一起偷盗帝国银行的,接着又经历了渤海郡和扶桑州的事,算是感情深厚。这下见面,倒也话题不断。四个人围坐在后堂的花圃前,叫了几个小菜,就吃喝起来。
对沈云说,哈里发公使的国书已经拿了交给胡公,胡公得知是沈云让他转交给皇帝,再通过皇帝给内阁施压时,都忍不住笑骂沈云胡闹呢!
“侯爷,最后殿下也没把国书交给陛下,而是让我们直接交给了公甫大人。”道,“殿下还说,让侯爷以后做事多动动脑子,这国书接了便接了,但却不能让陛下去压内阁,说难听些,这是藐上,很严重的罪!”
沈云咂摸了一下,还真是。沈云老是会把现代人的思维带过来,总觉得跟领导熟了,就可以做点出格的事,但没牢记这可是封建社会,皇帝是天子,是至高无上的象征。利用胡公也就罢了,居然还想利用皇帝。幸好现在的皇帝疼爱他,否则早就要治沈云的罪了。
“那公甫大人有没有说什么?”沈云深刻反省后问道。
说:“公甫大人接了国书,只笑着说侯爷你的手段不错。别的就没说了。”
方誊转向沈云道:“看来保鄢家这件事有点眉目了。”
沈云点点头:“嗯,既然公甫大人还能笑得出来,那内阁现在应该头疼坏了。”
“那是不是该进行下一步?”方誊夹了一口菜,兴致勃勃地问道。
和时迁也期待地望着沈云,心里都想,跟着渤海侯就是爽,连内阁都敢玩弄于股掌之间。
沈云却摇摇头:“不急。鄢家的最后期限是五月二十日。唔,今天是四月十日,我看四月二十日差不多。到时候,我让沈湛鼓动一番,将市面上的紧俏物资给稍微抬一下,作出物价上涨的样子,到时候群情汹涌,我就不信内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方誊道:“此事你一个人怕是做不来,应该跟鄢家商量一番。”
“我知道,明日我就会去拜访我那老丈人,没有他的配合,想卷起这场风潮是有点难。”
方誊皱了皱眉:“你说会不会鄢家不敢动?”
时迁喝了好几杯酒,有点上头,听了这话挥舞着细胳膊叫道:“这有啥不敢动的?都快家破人亡了,还管他个鸟,要是我啊,直接反他娘……唔……”
一把将时迁挥舞的胳膊塞进他嘴里,骂道:“娘的,灌了点黄汤就忘了自己有几斤几两了?!”说着将时迁面前的酒杯拿掉,恨道:“不许再喝了。幸好在侯爷这,要是在军中,你非被军纪处拉去砍了不可。”
时迁被一塞,也顿时反应过来,讪讪地对沈云和方誊道:“呵呵,呵呵,我喝多了就爱胡说。侯爷,世子,莫怪莫怪!在军中轻易不让饮酒,我也是馋的很了。”
方誊笑道:“没事,不过有些话还是不能乱说。被有心人听去,咱们就算没这事也是黄泥巴沾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
沈云也道:“不错。有这毛病就记得些,别喝多。”略过这事,沈云想了想问:“你们还要在帝都待几天?”
想了想:“殿下已经去过军机处,这几天还在参谋部跟那些参谋们摆沙盘,估计还要个几天吧。”
“二十日之前能处理完吗?”
“不好说。毕竟我跟时迁的级别不够,进不了参谋部的门。不过听军机处的人说,西北那边已经有三个军团往西边挪了挪,估计已经开打了。所以胡公和益公这边也必须尽快谋划妥当,然后赶回去调兵。”回道。
帝国要出兵西北早就不是什么新闻,整个帝都的人都知道。只是这时间还真不好断定。沈云琢磨了一下,估计二十日的时候胡公应该是要离开帝都了。看来自己的事胡公也帮不上忙。还得再仔细谋划一下。
ps:沈云出征西北总要有个因由吧?!这个因有我希望大家能各抒己见,让我看看到底有多少人是在看在下的书!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