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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望山亭,狐朋狗友】

    谁来捧灵,自然谁就是家族继承人。

    沈云没料到“大娘”竟然会这么问出来,思忖一番道:“云为人子,又是长子,比鹤弟痴长几岁,自然由我来捧灵!不知大娘意下如何?”

    萧琴深深看了沈云一眼,淡淡道:“甚好。就这么安排吧!”说着她端起茶来道,“还有别的事吗?”

    这就是所谓的端茶送客了,跪在地上的沈鹤不住拿眼朝沈云乱眨,沈云蹙眉摇了摇头,躬身道:“也没有别的事了,只是请大娘好好保重身体!云儿先告退,改日再来探望大娘!”

    萧琴似笑非笑地道:“好,代我向袁姐姐问好!”

    问好不会自己去么。沈云暗暗白了她一眼,躬身退了出来。沈鹤慢慢搓着地,想要跟出来,却听萧琴怒斥:“给我跪好!”

    沈鹤只能跪在地上,无助地望着沈云。沈云轻叹一声,朝他投去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径自离开。

    沈云走后,萧琴变了一副脸色,面色阴沉地看着沈鹤,直把沈鹤看的心里发毛,忙哭丧着脸道:“母亲,孩儿,孩儿做错什么了?”

    “做错什么你自己心里清楚!”萧琴霍然起身,喝道:“好好跪在这里反省,什么时候想明白了自己进来!”说罢转身走进了内室。

    内室中,木洪已经垂手等在那里。

    “小姐,为何要问他由谁捧灵?他肯定会说自己的!”木洪是跟着萧琴从凉州过来的,所以还是称呼她小姐。

    萧琴坐在内室的圆凳上,低低道:“我只是想最后给他一次机会……唉,罢了,有些事不是一两句话便能改变。木泗那里准备的怎么样?”

    木洪恭敬地说:“回禀小姐,一切顺利!只是鼬组那边因为死了个大牟延,所以想将回报提高一成,我已让木泗回绝了他们。”

    “不,答应他们!”萧琴道,“提高一成一年也不过十万金币罢了,鼬组是这次的中坚,那些野人的战斗力如何我还不是很相信。”

    木洪蹙眉道:“可是殿下并不希望看见倭国坐大,这十年来倭国在我们的扶持下逐渐强盛,鼬组便是他们国王明治创建的,这一年多出十万金币,可足够再培养出一支百人的精锐队伍了!”

    萧琴叹道:“若是有的选,我当然不希望借助倭人的力量。但你也知道,沈家防我甚严,凡是跟罗马有关的生意一概把持在沈思兰手上,我们根本无从插手……对了,前些日子不是有消息说倭国已经打通了陆上通道,并和罗马建立了陆上贸易吗?”

    “是的。那是倭国首相熊本次郎的功劳,罗马人对这项贸易很感兴趣,特地派了一个叫马诺的人过来负责。看时间也差不多该到了。”

    萧琴沉吟道:“我们能不能联系到这个马诺?”

    木洪一怔,不明白她想做什么,但还是道:“最近沈思兰对生意上的事比较放松,或许可以。但前提是那马诺必须要在渤海府下脚,若他直接去了倭国就很难办了---那明治小儿也不是任我们摆布的木偶!”

    萧琴点点头:“那先把此事放一放吧,所有事也要先将爵位拿到手再说。告诉木泗,务必将每个细节都考虑好,我不希望再出现什么意外,海盗和大牟延两次行动都失败了,我不会再给他第三次机会!”

    说到最后,丹凤眼里闪烁的森冷杀意让木洪都忍不住抖了一下。

    “是,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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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云走出正屋,想起别院中那三个女人,顿时有种头大如斗的感觉,一扭头就从别府侧面走出了侯府---能躲一时是一时吧!

    说起来沈云其实心里还是窃喜的。毕竟能有女人喜欢自己,而且是帝大第一美女欸!前世不可能的辉煌今生却降临在身上,说不高兴那是骗人的。只是一下子来了三个女人,这就让沈云有点吃不消。

    不过这三个女人中,除了鄢如月外,叶瓷炫未必是真的喜欢沈云,更多的还是在跟鄢周二人赌气,而周惠这个小辣椒,沈云是避之唯恐不及---皇太后就是想将周惠嫁给他,然后乘机剥夺他的世子身份,沈云岂能自己再跳进去?

    带着一脑门的想法,沈云穿着孝服就走到了府外。

    这座前世的棒子首都,如今却是大汉帝国的一个郡府。街上来往的行人都是身穿汉服,行汉礼,说汉话的汉人。间或有些穿着和服走动的倭奴,不过这些倭奴可比前世的日本人谦逊多了,不,不能说谦虚,简直是奴颜婢膝。他们走在道路的两侧,躬身着,见到一个汉人便要带着微笑点头哈腰,若是有人叫住他们,他们更得陪着小心。

    这些倭奴都是来汉城混碗饭吃,做些底层工作的下等人,与进贡朝贺、沿途敲诈的倭国贡使简直是天壤之别。

    沈云一身孝服比较引人注目,所以也没有往繁华的街上走,而是沿着府外的小道走上了珩山。

    珩山就在侯府后面,算是渤海侯的私人产业。在前世,沈云听说过景福山,但对珩山却毫无印象。也许这座山以前是存在的,只是后来被棒子为扩建城市需要而给移平了也说不定。

    珩山很美,虽进入了立秋时节,但却一点没有萧瑟的秋意,山上绿树成荫,花繁叶茂,倒真是一处避暑胜地。沿着山势修建了数条蜿蜒向上的台阶路。山不高,海拔在三百到四百之间,每隔一里便有一座修建在山腰的凉亭。沈云信步走上,竟是一个人也没遇见。

    山顶上有一座琉璃宝顶样式的亭子,匾额上用隶书写着三个大字---“望山亭”!

    从望山亭周围整齐的草地和修剪的相当规整的草木来看,这里应该时常有人来维护。亭中有石桌一张,石凳数个,石桌上竟还摆放着几盘点心,还有几个已经倒上酒的酒杯,桌上酒渍犹存,周围漂浮着大自然与美酒的香味,显然刚才还有人在这里饮酒,却不知此刻人去了哪里。

    沈云走近亭中,举目望去,只见汉江如玉带一样从珩山北面穿过,对面的景福山拢翠出现。骄阳西沉,昏黄光线下,汉江散发着波波粼光,倒似穿行在珩山与景福山之间的黄金河一般。

    在珩山以东,一片不小的平原出现在那里,四周林木围拱,似天地间倒扣的一块翡翠。翡翠上点缀着黑点,还有无数炊烟升起,规划整齐的田埂,黄昏下的炊烟,一派宁静祥和的田园风光赫然在目。

    沈云知道,那便是弥兰农场。也许此刻百晓生、章暨、欧阳复他们正在和家人叙话吧?!那场面不用看便会让人心向往之!

    想到家,沈云便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前世那个已经永不可能复合的家庭。而今世,他还有一个爱他的母亲……似乎很快还有一个想要嫁给他的女人呢!

    想到鄢如月,沈云的嘴角浮出一抹笑意。暖暖的那种。方才在正屋感受到的压抑顷刻便烟消云散了。

    就在这时,一群人从望山亭另一条小道上走了上来,那是通往汉江方向的小道,与沈云走上来的那条正好相对。

    这一群人有说有笑,很快就走到了亭前,乍看见亭中还站着一个穿着孝服的年轻人,皆是一怔。当先一个头戴高冠、带着文士方巾的男人疑惑问道:“你是何人?怎么占了我等宴客所在?”

    沈云扫了一眼,发现这似乎是一群学子。之所以说似乎是因为他们都没有穿统一服饰的校服,不过身上的书卷气很重。前后大概六七个人。

    在人群当中站着的一人非常醒目,沈云不禁多看了几眼,然后缓缓抱拳躬身道:“不好意思,在下信步游山,非有意占了诸位宴客之地,这就告辞!”

    先前说话那人看他说话客气,便也拱手道:“那就烦请兄台移步了,今日诗文赛会,好不容易请到贵宾,不好再招待他人,请见谅!”

    沈云笑了笑,也不多说举步便走。这时,人群中一人高声道:“前面可是渤海侯世子沈云?”

    沈云愕然回头,一看果然是刚才自己所注意的人。其实要注意这人非常简单,因为他竟然是个西方人,虽然也穿着汉服,带着文士方巾,但立体感极强的面部轮廓和从文士冠中露出的卷曲金发已经将他的身份出卖了。正是这个西方人出言闻讯,汉语倒是说的字正腔圆,非常地道。

    “在下正是沈云,敢问来自远方的朋友如何得知?”沈云转身道。

    “哗”,人群中顿时爆发出一阵骚动。他们一下涌进了凉亭,顿时将这不大的空间挤满。不过至少还保持着大汉学子应有的矜持,并没有动手动脚。

    那西方人走到人前,朝沈云拱手鞠躬礼,笑道:“在下马诺,来自罗马,早闻渤海侯世子沈云一表人才,乃当世俊杰,今日一见果然如此,幸甚幸甚!至于阁下的身份,呵呵,这里是珩山,阁下又一身孝服,腰间还有麻布,试问披麻戴孝者还有何人?”

    沈云摇头苦笑,侯府披麻戴孝的可不止他一个,沈鹤也是这个装扮呢!

    最先说话那年轻人顿时拍腿道:“哎呀,我早就应该想到的嘛!沈兄,在下令狐朋,渤海大学大三的学生,这次与诸位同窗来此地举办赛诗会,恰闻马学长到来,于是邀请他一起参加,却不知沈兄也不请自来了,实在是缘份呐!”

    原来马诺当年也是留学生,留学点就在渤海大学。如今毕业已经三年了,今次甫到汉城便被当年的学弟拉了过来。

    令狐朋非常好客,听说是渤海侯世子忙将他拉了过来一起聚会。众人落座,坐不下的便坐到了凉亭中的沿上,倒也没那么多拘束。

    “沈兄,”令狐朋刚要说话,沈云便道:“既然相聚就是有缘,还是以表字相称吧,在下字渊让。”

    令狐朋也坦然道:“在下表字苟友。”

    沈云差点喷了,“狐朋狗友”?

    令狐朋一看他的表情便知道他想的是什么,笑道:“苟友是‘苟富贵、勿相忘’之意,并非渊让所想的那般。不过在下的确有个绰号,名唤狐朋狗友。哈哈哈!”令狐朋豁达地笑着。

    沈云也失笑,吃吃道:“唔,令尊,令尊的思想境界蛮高深的……”

    令狐朋知道谈论这个有些无趣,便道:“渊让君,我等万分佩服你在帝大所创作的那几首诗文,今日赛诗会,可否为我学长不远千里来汉而再赋诗一首呢?”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哄然叫好。沈云在帝大篝火晚会上念得那些对联和诗文都通过帝国文报、手抄之类的传遍全国了。渤海大学自然也不例外。

    马诺若有所思也道:“哦?原来世子早有才名,不知在下可否有幸耳闻呢?”

    沈云推辞不过,忽而想到方才汉江美景以及对前世父母哀思,种种复杂心绪涌上心头,反而激起了他一片豪情,便道:“好吧,既然如此我便奉上拙作一首。”

    说着他端起酒杯,仰头一口喝下,对着如画江山大声吟唱:“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成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马诺君、令狐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高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

    一曲《将进酒》,震得周围鸦雀无声。沈云每吟一句,便喝一杯,到吟完全诗早将壶中美酒饮尽。这是一首豪情与奔放都震烁天地的诗句,抬头两句便让所有人愣了,等到吟完他们都还在傻傻的望着不知何故陷入狂欢状态的沈云。

    “好!!!”马诺忽然跳起来拼命鼓掌。

    令狐朋和其他学子也清醒过来,也跟着大声欢呼起来。

    “渊让君真是……真是大才啊!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妙字妙语妙句,简直妙到毫巅!好!!!”令狐朋几近语无伦次,大喊:“谁有笔墨,快快记下,这将是一首绝世名篇啊!”

    “上酒,上酒!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马诺忍不住大喊起来。望向沈云的眼神里竟然带着无限的敬佩。

    作为一个深受大汉文化熏陶的罗马人,他当然能够体会这首诗中的万千豪情。那汹涌奔放的豪情简直快要将他淹没,这个沈云,真是个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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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孽子,胡闹!”沈袁氏忽然将手中的茶杯用力摔在地上,震怒的表情让沈武看着都一阵心寒。

    二夫人一向注重妇德、妇容,从不轻易发怒。但今天却……

    沈武望向一边早就喝的醉醺醺,怎么推都不醒的沈云,也不禁轻轻叹了口气。

    沈云最后是被令狐朋等人背回侯府的,一回到房中就倒在床上呼呼大睡,不时还大喊一句:“上酒,与尔同消万古愁!”

    这是父丧期间,本是严厉禁止饮宴聚会的,可沈云却偏偏在这个时候去参加什么赛诗会,还喝的这么醉醺醺回来,试问沈袁氏怎么不气?这件事不消天亮就将传遍整个汉城,到时候沈家的族人该如何看待这个世子?

    服丧期间竟然聚会酗酒,全然不顾渤海侯尸骨未寒,这是为人子之道?是大汉孝道?这还是继承家族的最佳人选??

    简直是胡闹!

    沈袁氏身边的叶瓷炫和鄢如月都噤若寒蝉,周惠倒是想说话,可一看沈袁氏那张原本慈祥的脸上满是怒气,也不禁闭了嘴。有时候这老实人发起火来可是很恐怖的!

    就在这时,门外下人道:“二夫人,思兰姑娘陪着两位族伯来了,想要见二夫人。”

    沈思兰和沈复、沈冲来了?

    沈袁氏一惊,想必是他们听说了沈云的胡闹,所以特地过来看个究竟吧?!唉,她刚刚提醒我要多约束这孽子,但刚回来就闹出这么一件事,我该如何跟他们解释啊?!

    沈袁氏气的直跺脚,最后只能道:“我知道了,你先让小妹和两位族伯在前厅等候,我稍后就来!”

    “是!”下人退下。

    沈袁氏一指沈云,对叶瓷炫道:“炫儿,你今夜留下照顾这不孝的孽障,等明日醒来再好好收拾他!沈武,跟我出去见小妹和两位族伯!”

    周惠眼珠一转,忽道:“夫人,要不我陪你一起去吧?”

    “你?”沈袁氏诧异地看着她。今天下午她和鄢如月来到内室,忽然扭捏地说鄢如月也是沈云的妻子,这下以来沈袁氏也警惕起来。倒不是她不欢喜,而是两个女子都说是自己的儿媳,这个情况复杂到让她也不敢再轻易对哪个女子更好,只想等儿子回来好好闻讯一番,可没想却是这样……

    “那,好吧。周姑娘,你随我同去!”沈袁氏看了烂醉如泥的沈云一眼,又看了看房中的鄢如月和叶瓷炫一眼,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一跺脚便匆匆离开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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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明日开始便会加快进度了。这细节问题我想大家也不是很关心,也许大家更想看的还是大汉与罗马的对决吧?!呵呵,不过没这么快的,在沈云没有足够实力之前,跟罗马硬碰只能是个死。

    当然,这个过程也不会枯燥,而且马诺的出现将是沈云出现在罗马人视线中的一个契合点,大汉帝国与罗马帝国的对决已经缓缓拉开帷幕!就从日本开始……

    最后,我求个票呗?点推比实在难看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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