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汉服和衣衫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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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张的死胖子……你和我说清楚……”一声惊天动地的大喝在张裕耳边响起,吓的张裕一下子跳了起来,却被小雨给杀气腾腾的抓住耳朵:“你刚才说这话什么意思?嫌弃我是黄脸婆?老娘才二十多岁,把这孩子打了,外面照样一大把的男人的追……”
这时候的张裕早已经没有刚才那种看穿红尘的萧然感概,不断的陪着笑脸:“老婆,老婆,你听我说……快快,坐下来,别激动。免得动了胎气……”
通知张裕简单,但是怎么和家里说,却就麻烦了。张裕这货玩的再好,也是朋友。但是总不能直接和自己老爹说,我要娶一个北宋的公主,只是她来不了这现代时空,而你们两位老人家也去不了北宋,见不到你们儿媳妇……
或者跟老爸老妈也像是张裕那样说,就说我娶了一个海外华人的女孩子。那老爸老妈肯定是要去参加婚礼的……,这事情说不通。算了,算了,就瞒住他们算了!
文飞的父母二人还在以前的小区居住,虽然自从发财之后,文飞倒是给父母两个人留了不少钱。但是这些钱都被二老存了起来,说是等日后给文飞娶媳妇用……
唯一的区别就在于两位老人家都提前两年退休,在家中享受生活,再没有去上班了。
文飞这次回到家中。就看到老爹一身的唐装,手中提着毛笔正在写大字。话说回来,文飞这厮不学无术。连写个字也都像是鸡爬一般。但是其父亲写出来的毛笔字,倒是学的一手赵佶的瘦金体,飘忽快捷,笔迹瘦劲,有几分神采。
“怎么样,看看我写的字怎么样?”老头子看到很久不见的儿子,也都没有嘘寒问暖。只是十分得意的拉住文飞。让文飞来看他自己写的如何?
文飞撇撇嘴,他早有准备。取出了一付字迹来,只见上面字迹至瘦而不失其肉。转折处可见藏锋,笔法洒脱,一气呵成。却是赵佶的真迹。
让老头子看了一眼,顿时失神。将这幅字完全展开。看的如痴如醉。半晌才道:“这居然是临摹宋徽宗的《千字文》。是哪一位名家高手所临摹?居然大得神韵,相比起来,我自己这写的就好像小学生了!”
文飞干笑两声,却不能和自己老爷子说这是赵佶本人所写。只是干笑道:“我也不大懂,反正是买回来送给老爸你的!对了,老妈人呢?我也给她准备了礼物!”
文飞老爸没好气的道:“一出去都半年没有回来,搞这点小东西,就想收买我。你老妈去买菜去了。估计马上就会回来。我告诉你,你老妈可没有我这样好说话。你先想想自己怎么哄好你老妈吧!”
话音刚落,门啪嗒一声就开了,提着菜篮子的文飞老妈就走进来,原本还是带着笑容的脸上,在看到的文飞的时候先是眼圈一红,马上就浮起一层怒气来:“好啊,你还记得回来……我还都还以为你这个……”
还没有等文母那狂风暴雨发作起来,文飞已经嬉皮笑脸的迎了过去。很亲热的挽住老妈的菜篮子:“可馋死我了,出去这么久,都没有吃到老妈做的饭菜。老外那边都是些汉堡鸡翅什么的东西,吃的我都快吐了!”
听到这话,文母迟疑了一下,也忘记继续数落文飞,问道:“你不是在明珠么?哪里怎么会吃不上中餐的?”
文飞心里咯噔一下,自己怎么把这事情给忘记了。当即面不改色的道:“生意需要,又去了一趟非洲……”
听到去非洲,文母顿时大惊失色:“怎么去那地方了?那地方不是条件很差么?昨天新闻上不是还在说非洲什么国家在打仗,你没事吧?”
文飞恨不得自己抽自己俩嘴巴子,这谎言说的越多,就越需要更多的谎言才能弥补。文飞只好笑道:“我去的是南非,那地方可是整个非洲治安最好的国家了。没什么事的……老妈,你来看,我给你带什么东西了!”
说着把一个金钗递到文母面前,文母顿时叫了一声:“呀,真漂亮!”
废话,肯定漂亮了。这可是皇家高手御制,当年向太后带过的东西。整个金钗造型如同一只展翅欲飞的凤凰,口中噙着一颗明珠。看起来就有种高贵大方,又有典雅华贵的感觉。
“呀,真漂亮,真好!”文母赞叹不绝,又有些为难:“这东西没法带啊!”
文飞哈哈大笑,他可是早有准备,从随身的袋子里取出一套衣服来。却是一套北宋的服装,用以郁金香根染的黄色,颜色高贵,却又不会显得太过艳丽。
“这是汉服吧?好像还是北宋的……”文飞老爸也被吸引了过来,指着那些衣服,道:“这是千褶裙,看裙子上面这么多的褶子,这是宋代宫廷之中才有的风格。普通民间一般是不允许穿的。制作的可真漂亮……”
难怪文飞老爸会感叹,这裙子为纱罗所织造,上面花纹繁复,销金刺绣,上面更是缀满了珍珠。别的不说,这工艺都可以算是巧夺天工了,
文飞老妈晕晕乎乎的,从衣服之中扯出了一股挂有一个玉制的圆环饰物的飘带,问道:“这是什么东西,上面长满还有玉佩?”
“这是玉环绶,用来压住裙幅,使裙子在人体运动时不至于随风飘舞而失优雅庄重之仪。”文飞老爸解释道:“这可真正的是宋代贵族妇女的衣裙,可真漂亮。难怪咱们华夏就叫做有衣冠之美,有礼仪之大!”他感叹着。
文飞呵呵一笑:“老爸你也不用羡慕,这也有你的衣服!”文飞所带自然都是皇家高手匠人所织造,都是宫廷服装,华美异常。文飞老爸本来还有些不好意思穿,但是经不住他老妈先一步穿上那汉服,也就半推半就的穿上。
文飞父亲所穿的却是澜衫,圆领大袖,风度翩翩,穿起来居然在文质彬彬之中,带着几分威严庄重。那些匠人知道文飞喜欢苏大胡子,更是搭配了东坡巾,四角突出,端正持重,给文飞父亲带起,就好像一位真正的古代士人从画卷之中走出。一身气质和这古装极其相配。
就是他老妈和这套古装,就不不是十分搭配了。气的文飞老妈,咕囔了半天,一直说文飞偏心他老爸。给他老爸带的衣服这般好看,而给自己的却就不好了云云……
这却是文飞母亲缺少那种贵妇的气质,也缺少那种古典气息,自然穿不来这等古装。
第二日,文飞一大早,就坐飞机去了潇潇们大学所在的城市。
说起来这绝对是一个全国都数得上大型城市,虽然比不过京都魔都那些地方。但是千年积攒下来的底蕴,更是给这座城市增添了几分历史的厚重感。
这让文飞甚至觉得,自己也许可以抽个时间去一趟现代时空的开封去看看。文飞自从穿越北宋以后,自然颇为关注现代时空的开封,而且据说这个城市居然要耗资千亿,来复制一个北宋时代的东京城出来。
原本,文飞对于这个计划是不怎么看好的。毕竟,凭着一个地级市,要搞这么大的手笔,确实有些玄乎。但是现在文飞却就有些感兴趣了。也许本土财也应该搀和一脚进去!
资金啊!资金!想到这里,文飞就头痛了起来,到哪里去搞个十几亿的资金呢?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好了!
给潇潇打了电话,确认了位置。就打的去了那处餐厅,不得不说这妞嘴里虽然说得凶狠,但是并不是那种真的把文飞当做冤大头宰的。
不过,只要看看这家周围的环境也就知道,不会便宜到哪里去。好在文大天师不在乎这个。
衣冠楚楚的门童拦在了文飞的面前:“先生,这里是高档场所,衣冠不整,不许入内!”
文飞上下打量了半天自个,没错啊。穿着大内高手精心缝制的,北宋独一无二的的明黄色道袍,代表了道教教主的威严。事实上,大部分时间,不是回家见爹妈的时候,文飞就特爱穿着这么一身,足够晃瞎别人的狗眼了。
但是明显的这个门童的狗眼没被晃瞎,文飞的脸立刻沉了下去:“你说这话什么意思?什么叫做衣衫不整?”
那门童张口结舌,恐怕从来就没有想过会有道士进来。他只好苦笑道:“先生,这里是正宗的法国餐厅。是法国的……算了,反正请你换上正装再来。”
事实上,从头到尾,这个门童表现的还算彬彬有礼,训练有素。并没有那种狗眼看人低的表现,但是文大天师是何等人物?还是忍不住发飙:“什么叫做正装?你给我清楚了,这是我大汉传统服饰为主,中华之正装!凭什么在中国这地盘,不能穿中国的正装的?非要穿那洋鬼子的西装才叫正装,嗯?”
“姓张的死胖子……你和我说清楚……”一声惊天动地的大喝在张裕耳边响起,吓的张裕一下子跳了起来,却被小雨给杀气腾腾的抓住耳朵:“你刚才说这话什么意思?嫌弃我是黄脸婆?老娘才二十多岁,把这孩子打了,外面照样一大把的男人的追……”
这时候的张裕早已经没有刚才那种看穿红尘的萧然感概,不断的陪着笑脸:“老婆,老婆,你听我说……快快,坐下来,别激动。免得动了胎气……”
通知张裕简单,但是怎么和家里说,却就麻烦了。张裕这货玩的再好,也是朋友。但是总不能直接和自己老爹说,我要娶一个北宋的公主,只是她来不了这现代时空,而你们两位老人家也去不了北宋,见不到你们儿媳妇……
或者跟老爸老妈也像是张裕那样说,就说我娶了一个海外华人的女孩子。那老爸老妈肯定是要去参加婚礼的……,这事情说不通。算了,算了,就瞒住他们算了!
文飞的父母二人还在以前的小区居住,虽然自从发财之后,文飞倒是给父母两个人留了不少钱。但是这些钱都被二老存了起来,说是等日后给文飞娶媳妇用……
唯一的区别就在于两位老人家都提前两年退休,在家中享受生活,再没有去上班了。
文飞这次回到家中。就看到老爹一身的唐装,手中提着毛笔正在写大字。话说回来,文飞这厮不学无术。连写个字也都像是鸡爬一般。但是其父亲写出来的毛笔字,倒是学的一手赵佶的瘦金体,飘忽快捷,笔迹瘦劲,有几分神采。
“怎么样,看看我写的字怎么样?”老头子看到很久不见的儿子,也都没有嘘寒问暖。只是十分得意的拉住文飞。让文飞来看他自己写的如何?
文飞撇撇嘴,他早有准备。取出了一付字迹来,只见上面字迹至瘦而不失其肉。转折处可见藏锋,笔法洒脱,一气呵成。却是赵佶的真迹。
让老头子看了一眼,顿时失神。将这幅字完全展开。看的如痴如醉。半晌才道:“这居然是临摹宋徽宗的《千字文》。是哪一位名家高手所临摹?居然大得神韵,相比起来,我自己这写的就好像小学生了!”
文飞干笑两声,却不能和自己老爷子说这是赵佶本人所写。只是干笑道:“我也不大懂,反正是买回来送给老爸你的!对了,老妈人呢?我也给她准备了礼物!”
文飞老爸没好气的道:“一出去都半年没有回来,搞这点小东西,就想收买我。你老妈去买菜去了。估计马上就会回来。我告诉你,你老妈可没有我这样好说话。你先想想自己怎么哄好你老妈吧!”
话音刚落,门啪嗒一声就开了,提着菜篮子的文飞老妈就走进来,原本还是带着笑容的脸上,在看到的文飞的时候先是眼圈一红,马上就浮起一层怒气来:“好啊,你还记得回来……我还都还以为你这个……”
还没有等文母那狂风暴雨发作起来,文飞已经嬉皮笑脸的迎了过去。很亲热的挽住老妈的菜篮子:“可馋死我了,出去这么久,都没有吃到老妈做的饭菜。老外那边都是些汉堡鸡翅什么的东西,吃的我都快吐了!”
听到这话,文母迟疑了一下,也忘记继续数落文飞,问道:“你不是在明珠么?哪里怎么会吃不上中餐的?”
文飞心里咯噔一下,自己怎么把这事情给忘记了。当即面不改色的道:“生意需要,又去了一趟非洲……”
听到去非洲,文母顿时大惊失色:“怎么去那地方了?那地方不是条件很差么?昨天新闻上不是还在说非洲什么国家在打仗,你没事吧?”
文飞恨不得自己抽自己俩嘴巴子,这谎言说的越多,就越需要更多的谎言才能弥补。文飞只好笑道:“我去的是南非,那地方可是整个非洲治安最好的国家了。没什么事的……老妈,你来看,我给你带什么东西了!”
说着把一个金钗递到文母面前,文母顿时叫了一声:“呀,真漂亮!”
废话,肯定漂亮了。这可是皇家高手御制,当年向太后带过的东西。整个金钗造型如同一只展翅欲飞的凤凰,口中噙着一颗明珠。看起来就有种高贵大方,又有典雅华贵的感觉。
“呀,真漂亮,真好!”文母赞叹不绝,又有些为难:“这东西没法带啊!”
文飞哈哈大笑,他可是早有准备,从随身的袋子里取出一套衣服来。却是一套北宋的服装,用以郁金香根染的黄色,颜色高贵,却又不会显得太过艳丽。
“这是汉服吧?好像还是北宋的……”文飞老爸也被吸引了过来,指着那些衣服,道:“这是千褶裙,看裙子上面这么多的褶子,这是宋代宫廷之中才有的风格。普通民间一般是不允许穿的。制作的可真漂亮……”
难怪文飞老爸会感叹,这裙子为纱罗所织造,上面花纹繁复,销金刺绣,上面更是缀满了珍珠。别的不说,这工艺都可以算是巧夺天工了,
文飞老妈晕晕乎乎的,从衣服之中扯出了一股挂有一个玉制的圆环饰物的飘带,问道:“这是什么东西,上面长满还有玉佩?”
“这是玉环绶,用来压住裙幅,使裙子在人体运动时不至于随风飘舞而失优雅庄重之仪。”文飞老爸解释道:“这可真正的是宋代贵族妇女的衣裙,可真漂亮。难怪咱们华夏就叫做有衣冠之美,有礼仪之大!”他感叹着。
文飞呵呵一笑:“老爸你也不用羡慕,这也有你的衣服!”文飞所带自然都是皇家高手匠人所织造,都是宫廷服装,华美异常。文飞老爸本来还有些不好意思穿,但是经不住他老妈先一步穿上那汉服,也就半推半就的穿上。
文飞父亲所穿的却是澜衫,圆领大袖,风度翩翩,穿起来居然在文质彬彬之中,带着几分威严庄重。那些匠人知道文飞喜欢苏大胡子,更是搭配了东坡巾,四角突出,端正持重,给文飞父亲带起,就好像一位真正的古代士人从画卷之中走出。一身气质和这古装极其相配。
就是他老妈和这套古装,就不不是十分搭配了。气的文飞老妈,咕囔了半天,一直说文飞偏心他老爸。给他老爸带的衣服这般好看,而给自己的却就不好了云云……
这却是文飞母亲缺少那种贵妇的气质,也缺少那种古典气息,自然穿不来这等古装。
第二日,文飞一大早,就坐飞机去了潇潇们大学所在的城市。
说起来这绝对是一个全国都数得上大型城市,虽然比不过京都魔都那些地方。但是千年积攒下来的底蕴,更是给这座城市增添了几分历史的厚重感。
这让文飞甚至觉得,自己也许可以抽个时间去一趟现代时空的开封去看看。文飞自从穿越北宋以后,自然颇为关注现代时空的开封,而且据说这个城市居然要耗资千亿,来复制一个北宋时代的东京城出来。
原本,文飞对于这个计划是不怎么看好的。毕竟,凭着一个地级市,要搞这么大的手笔,确实有些玄乎。但是现在文飞却就有些感兴趣了。也许本土财也应该搀和一脚进去!
资金啊!资金!想到这里,文飞就头痛了起来,到哪里去搞个十几亿的资金呢?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好了!
给潇潇打了电话,确认了位置。就打的去了那处餐厅,不得不说这妞嘴里虽然说得凶狠,但是并不是那种真的把文飞当做冤大头宰的。
不过,只要看看这家周围的环境也就知道,不会便宜到哪里去。好在文大天师不在乎这个。
衣冠楚楚的门童拦在了文飞的面前:“先生,这里是高档场所,衣冠不整,不许入内!”
文飞上下打量了半天自个,没错啊。穿着大内高手精心缝制的,北宋独一无二的的明黄色道袍,代表了道教教主的威严。事实上,大部分时间,不是回家见爹妈的时候,文飞就特爱穿着这么一身,足够晃瞎别人的狗眼了。
但是明显的这个门童的狗眼没被晃瞎,文飞的脸立刻沉了下去:“你说这话什么意思?什么叫做衣衫不整?”
那门童张口结舌,恐怕从来就没有想过会有道士进来。他只好苦笑道:“先生,这里是正宗的法国餐厅。是法国的……算了,反正请你换上正装再来。”
事实上,从头到尾,这个门童表现的还算彬彬有礼,训练有素。并没有那种狗眼看人低的表现,但是文大天师是何等人物?还是忍不住发飙:“什么叫做正装?你给我清楚了,这是我大汉传统服饰为主,中华之正装!凭什么在中国这地盘,不能穿中国的正装的?非要穿那洋鬼子的西装才叫正装,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