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贼心不死
说着一个个勉慰了一下众人,就再次钻进了闭关的静室之中去。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就在回头的那一眼,文大天师已经看到了躲在人群之中的一双眼睛。
是,斗篷男的。看起来这个家伙似乎还没有彻底死心啊,不过,就再给他一个机会吧!谁让文大天师从这货手里骗到了扶桑树的种子,说起来欠他的?
这般事情,现在在文大天师的眼里,也就不过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已。
他坐定了,只是一晃,剑光一转,人就已经出了镇远城。似乎只有镇远城之中的扶桑树发现了,不断的挥洒着银光。
而其他人对于文大天师时不时的就闭关不出,早已经司空见惯。
在人群之中,看着文大天师走入闭关的静室。立刻就有着几个御林军的护卫,手中拿着武器,守护在了门口。斗篷男,狠狠地咬了咬牙齿。
他看着那位自从文大天师回来以后,就变得笑逐颜开的马克西,心里总有一种空落落的感觉存在。
“我要杀了这个魔王,是的。我要杀了他,只有杀了他,才能救走马克西小姐!”
斗篷男心中不断给自己催眠,一定是这个魔王的魔王,迷惑住了马克西小姐。现在的马克西小姐一定不是本性,一定不可能爱上这个魔王!
夜深人静的时候,镇远城的内城之中,早已经戒严了。
随着文大天师前一段时间整顿了纪律,又严格训练了御林军。这个时候。已经初步有了成效。
镇远城的内城,就是原本的荷兰人修建的奥兰治堡。外面现在扩建的,却就是外城。在规划之中。镇远城的外城将会扩大好十倍以上,能够容纳十万的常住人口。
虽然这个城池在扶桑大陆,已经算是大城了。但是文大天师准备在新杭州修建的新长安城,才叫做野心勃勃,起码要容纳上百万的人口。
日后,也会成为扶桑大陆上,文大天师统治的核心所在。规模更是要比镇远城大的多!
饶是如此。现在的镇远城依旧无比的重要。别的不说,单单是作为仓库,里面堆满了各种各样文大天师从现代时空弄来的商品。还有从本地收购来的各种物资,皮毛,玉石,黄金白银。都在这里堆积着。
如此重要的地方。自然守卫十分森严,夜里的巡逻从来都不会简短。
反倒是文大天师闭关的静室附近,守卫反而显得松懈了一些。
一来是文大天师无敌的形象深入人心,没有人会觉着有人敢来骚扰文大天师。
二来,却是因为扶桑树的关系,有这个神树的缘故。更是没有谁能够轻易走入这里。
然而,今夜,却有着一个人影鬼鬼祟祟的出现在了这里附近。
就连那扶桑树都悄悄的。没有半点动静。只有四个忠诚的守卫牢牢的守护着静室的门口的时候,一股甜香的味道。却传入了鼻端。
这种味道,让几个护卫开始都还没有在意。但是等到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却一个个头脑发沉,晕倒了过去。
月光之下,一个黑色的影子悄悄走出。正是斗篷男,他神色带着狰狞和激动,但是脚下却和幽灵一般的,没有带起来半点声音。
一咬牙,他一推静室的大门。木门应手而开,发沉吱呀的声音。
看得出他极其的紧张,这么一点声音吓得斗篷男差点跳了起来。连他都没有想到,这静室的大门居然根本都没有反锁,而是一推就开。
也不知道惊动了里面的人没有?斗篷男的紧张的拿出了一个小瓶子来,轻轻的拔开了塞子,就有一股十分好闻的香味,传入了进去。就和迷倒那些守卫的甜香一样。
过了良久,这斗篷男觉着药效已经发作了。这才大着胆子,推门闪身而入。
这个时候的斗篷男,不仅小心翼翼,而且满心之中都是悲壮。
这种感觉,就好像传说之中,去用着偷袭的办法杀死恶魔的勇者一样。一种伟大的使命感,在他的胸中的回荡!
静室之中点燃之着如豆子一般的长明灯火,虽然不太亮,但是却也足够看清楚里面的情形力量。
斗篷男浑身发着抖,也不知道是激动还是害怕。总之,他的手腕一翻,就多出了一把匕首来。
下一刻,斗篷男已经一刀向着文大天师刺去。
“珰……”匕首好像刺在了一块石头上,或者是钢板上。火星四溅,连斗篷男的手腕都快要折断。
该死,难道我看花眼睛,刺在了墙壁上面?这个想法,让斗篷男不寒而粟。万一这下子惊醒了文大天师怎么办?那后果可是不堪设想。
然而,让斗篷男震惊的是。自己绝没有眼花,一匕首刺在了墙上。而是确确实实的刺在了文大天师的身上。
但是,他的那把锋利的用精钢打制的匕首,居然连文大天师的衣服都没有刺穿。
“见鬼……”
一种从脚底生出的寒意,一下子涌上了斗篷男的心头。开什么玩笑,怎么可能?
难道这大魔王甚至连刀枪都不能伤么?或者是他身上穿的有铠甲?对对,一点是这样,他的身上一定穿的有铠甲。
尽管这种想法不合理的地方极多,他甚至连文大天师的衣服都没有刺破。
但是现在这个理由,又重新带给了斗篷男勇气。
最重要的是,过了这么久,文大天师都没有半点反应,甚至眼睛都没有张口。
这让斗篷男的心中稍稍一定,心中发狠,一匕首就要往文飞的脑袋上刺去。
但是这一刻,他却又有些犹豫了起来。是害怕再刺不入唤醒了文大天师?还是因为其他别的什么原因?
这一点,斗篷男自己都说不清楚。但是这个斗篷男终于想起了马克西,那位可爱的马克西小姐。
一种虔诚的,几乎是使命感一样的东西,从心中涌了起来。他不能让马克西小姐再被这魔王给诱惑了,他要干掉这个家伙。
想到这里,斗篷男再次稳稳心神。原本他只是以为马克西不过是文飞这个魔王给强迫的,但是现在到了镇远城之后。
他却发现,马克西根本好像就是心甘情愿的。这种打击,对于他来说,是无比的严重,以至于连整个世界,都在眼前摇摇欲坠。
斗篷男绝对不能接受,马克西小姐会这般心甘情愿的爱上文大天师这个魔头。
当然了,说不定深心之中,恨不得马克西永远不要爱上任何一个人,那么,自己也好永远的守护在他她身边。
而现在的情况,让斗篷男根本接受不了。他要文大天师死!
匕首挟带着尖锐的风声,刺上了文大天师的头顶。
“珰……”
一声轻响,匕首整个折断。
斗篷男惊讶的看着这么一幕,他的手腕以飞快的速度,红肿了起来。
“该死,怎么可能……”
斗篷男失魂落魄的向外走去,宛如一具行尸走肉,甚至连什么都没有收拾,就那么跌跌撞撞的走了出去。
“为什么,别人坐在那里让自己杀,自己都杀不死?难道我和之间的差距就这么大么?”
斗篷男口中喃喃自语,自信心几乎在这次闹剧一般的刺杀行动之中,损失殆尽。
而早已经坐在了阿齐曼部落,那温暖的篝火边上,看着阿齐曼人狂欢的文大天师。脸上带着笑意,眼中似乎能够看到一切!
“怎么了,有什么好笑的?”阿齐曼巫师好奇的问道。
“巫师,你还是没有变化,永远都是这么好奇。大约这也是你比一般的印第安人有智慧的原因了!”文飞笑道。
阿齐曼不以为然:“这个世界,不是有那么多值得好奇的事情么?要不然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岂不是一成不变!”
他说着,又给自己灌了一口美酒,懒洋洋的靠在舒服的皮毛之中。多日不见,这个家伙已经显得又胖了不少,半卧在那里,看起来就好像一堆肉山。
文大天师大笑:“没错,我上次就问一个飞云部的小家伙。我问他,你想干什么?他说,杀野牛。为什么杀野牛,是为了娶媳妇。为什么娶媳妇,是因为生孩子。为什么生孩子,又是为了杀野牛……”
阿齐曼听的也都笑了出来:“这是我们印第安人的生活,祖祖辈辈,一直如此。”
“那么你甘心么?”文大天师微笑着说道:“阿齐曼,你和别人不同,你甘心就这么过一辈子么?就和别的部落巫师一样,就这么无趣的过一辈子?”
“不甘心又能怎么样?”阿齐曼叹息说道:“这就是我的职责,我要守护部落!”
文大天师笑了,说道:“我能够给你一个过上不同生活的机会,怎么样?想不想试试?而且不会耽误你守护你的部落?”
阿齐曼笑了起来:“天师,我一直都知道你和我们不同。看看吧,你们现在做出了多大的成就。甚至连南方最强的易洛魁联盟,现在都被你收服了!”
“你只要不怪我改变了你们祖祖辈辈的生活方式就好!”
是,斗篷男的。看起来这个家伙似乎还没有彻底死心啊,不过,就再给他一个机会吧!谁让文大天师从这货手里骗到了扶桑树的种子,说起来欠他的?
这般事情,现在在文大天师的眼里,也就不过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已。
他坐定了,只是一晃,剑光一转,人就已经出了镇远城。似乎只有镇远城之中的扶桑树发现了,不断的挥洒着银光。
而其他人对于文大天师时不时的就闭关不出,早已经司空见惯。
在人群之中,看着文大天师走入闭关的静室。立刻就有着几个御林军的护卫,手中拿着武器,守护在了门口。斗篷男,狠狠地咬了咬牙齿。
他看着那位自从文大天师回来以后,就变得笑逐颜开的马克西,心里总有一种空落落的感觉存在。
“我要杀了这个魔王,是的。我要杀了他,只有杀了他,才能救走马克西小姐!”
斗篷男心中不断给自己催眠,一定是这个魔王的魔王,迷惑住了马克西小姐。现在的马克西小姐一定不是本性,一定不可能爱上这个魔王!
夜深人静的时候,镇远城的内城之中,早已经戒严了。
随着文大天师前一段时间整顿了纪律,又严格训练了御林军。这个时候。已经初步有了成效。
镇远城的内城,就是原本的荷兰人修建的奥兰治堡。外面现在扩建的,却就是外城。在规划之中。镇远城的外城将会扩大好十倍以上,能够容纳十万的常住人口。
虽然这个城池在扶桑大陆,已经算是大城了。但是文大天师准备在新杭州修建的新长安城,才叫做野心勃勃,起码要容纳上百万的人口。
日后,也会成为扶桑大陆上,文大天师统治的核心所在。规模更是要比镇远城大的多!
饶是如此。现在的镇远城依旧无比的重要。别的不说,单单是作为仓库,里面堆满了各种各样文大天师从现代时空弄来的商品。还有从本地收购来的各种物资,皮毛,玉石,黄金白银。都在这里堆积着。
如此重要的地方。自然守卫十分森严,夜里的巡逻从来都不会简短。
反倒是文大天师闭关的静室附近,守卫反而显得松懈了一些。
一来是文大天师无敌的形象深入人心,没有人会觉着有人敢来骚扰文大天师。
二来,却是因为扶桑树的关系,有这个神树的缘故。更是没有谁能够轻易走入这里。
然而,今夜,却有着一个人影鬼鬼祟祟的出现在了这里附近。
就连那扶桑树都悄悄的。没有半点动静。只有四个忠诚的守卫牢牢的守护着静室的门口的时候,一股甜香的味道。却传入了鼻端。
这种味道,让几个护卫开始都还没有在意。但是等到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却一个个头脑发沉,晕倒了过去。
月光之下,一个黑色的影子悄悄走出。正是斗篷男,他神色带着狰狞和激动,但是脚下却和幽灵一般的,没有带起来半点声音。
一咬牙,他一推静室的大门。木门应手而开,发沉吱呀的声音。
看得出他极其的紧张,这么一点声音吓得斗篷男差点跳了起来。连他都没有想到,这静室的大门居然根本都没有反锁,而是一推就开。
也不知道惊动了里面的人没有?斗篷男的紧张的拿出了一个小瓶子来,轻轻的拔开了塞子,就有一股十分好闻的香味,传入了进去。就和迷倒那些守卫的甜香一样。
过了良久,这斗篷男觉着药效已经发作了。这才大着胆子,推门闪身而入。
这个时候的斗篷男,不仅小心翼翼,而且满心之中都是悲壮。
这种感觉,就好像传说之中,去用着偷袭的办法杀死恶魔的勇者一样。一种伟大的使命感,在他的胸中的回荡!
静室之中点燃之着如豆子一般的长明灯火,虽然不太亮,但是却也足够看清楚里面的情形力量。
斗篷男浑身发着抖,也不知道是激动还是害怕。总之,他的手腕一翻,就多出了一把匕首来。
下一刻,斗篷男已经一刀向着文大天师刺去。
“珰……”匕首好像刺在了一块石头上,或者是钢板上。火星四溅,连斗篷男的手腕都快要折断。
该死,难道我看花眼睛,刺在了墙壁上面?这个想法,让斗篷男不寒而粟。万一这下子惊醒了文大天师怎么办?那后果可是不堪设想。
然而,让斗篷男震惊的是。自己绝没有眼花,一匕首刺在了墙上。而是确确实实的刺在了文大天师的身上。
但是,他的那把锋利的用精钢打制的匕首,居然连文大天师的衣服都没有刺穿。
“见鬼……”
一种从脚底生出的寒意,一下子涌上了斗篷男的心头。开什么玩笑,怎么可能?
难道这大魔王甚至连刀枪都不能伤么?或者是他身上穿的有铠甲?对对,一点是这样,他的身上一定穿的有铠甲。
尽管这种想法不合理的地方极多,他甚至连文大天师的衣服都没有刺破。
但是现在这个理由,又重新带给了斗篷男勇气。
最重要的是,过了这么久,文大天师都没有半点反应,甚至眼睛都没有张口。
这让斗篷男的心中稍稍一定,心中发狠,一匕首就要往文飞的脑袋上刺去。
但是这一刻,他却又有些犹豫了起来。是害怕再刺不入唤醒了文大天师?还是因为其他别的什么原因?
这一点,斗篷男自己都说不清楚。但是这个斗篷男终于想起了马克西,那位可爱的马克西小姐。
一种虔诚的,几乎是使命感一样的东西,从心中涌了起来。他不能让马克西小姐再被这魔王给诱惑了,他要干掉这个家伙。
想到这里,斗篷男再次稳稳心神。原本他只是以为马克西不过是文飞这个魔王给强迫的,但是现在到了镇远城之后。
他却发现,马克西根本好像就是心甘情愿的。这种打击,对于他来说,是无比的严重,以至于连整个世界,都在眼前摇摇欲坠。
斗篷男绝对不能接受,马克西小姐会这般心甘情愿的爱上文大天师这个魔头。
当然了,说不定深心之中,恨不得马克西永远不要爱上任何一个人,那么,自己也好永远的守护在他她身边。
而现在的情况,让斗篷男根本接受不了。他要文大天师死!
匕首挟带着尖锐的风声,刺上了文大天师的头顶。
“珰……”
一声轻响,匕首整个折断。
斗篷男惊讶的看着这么一幕,他的手腕以飞快的速度,红肿了起来。
“该死,怎么可能……”
斗篷男失魂落魄的向外走去,宛如一具行尸走肉,甚至连什么都没有收拾,就那么跌跌撞撞的走了出去。
“为什么,别人坐在那里让自己杀,自己都杀不死?难道我和之间的差距就这么大么?”
斗篷男口中喃喃自语,自信心几乎在这次闹剧一般的刺杀行动之中,损失殆尽。
而早已经坐在了阿齐曼部落,那温暖的篝火边上,看着阿齐曼人狂欢的文大天师。脸上带着笑意,眼中似乎能够看到一切!
“怎么了,有什么好笑的?”阿齐曼巫师好奇的问道。
“巫师,你还是没有变化,永远都是这么好奇。大约这也是你比一般的印第安人有智慧的原因了!”文飞笑道。
阿齐曼不以为然:“这个世界,不是有那么多值得好奇的事情么?要不然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岂不是一成不变!”
他说着,又给自己灌了一口美酒,懒洋洋的靠在舒服的皮毛之中。多日不见,这个家伙已经显得又胖了不少,半卧在那里,看起来就好像一堆肉山。
文大天师大笑:“没错,我上次就问一个飞云部的小家伙。我问他,你想干什么?他说,杀野牛。为什么杀野牛,是为了娶媳妇。为什么娶媳妇,是因为生孩子。为什么生孩子,又是为了杀野牛……”
阿齐曼听的也都笑了出来:“这是我们印第安人的生活,祖祖辈辈,一直如此。”
“那么你甘心么?”文大天师微笑着说道:“阿齐曼,你和别人不同,你甘心就这么过一辈子么?就和别的部落巫师一样,就这么无趣的过一辈子?”
“不甘心又能怎么样?”阿齐曼叹息说道:“这就是我的职责,我要守护部落!”
文大天师笑了,说道:“我能够给你一个过上不同生活的机会,怎么样?想不想试试?而且不会耽误你守护你的部落?”
阿齐曼笑了起来:“天师,我一直都知道你和我们不同。看看吧,你们现在做出了多大的成就。甚至连南方最强的易洛魁联盟,现在都被你收服了!”
“你只要不怪我改变了你们祖祖辈辈的生活方式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