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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醉仙楼

    ()“好啊!好啊,老子都饿了好几天了。”纪灵一听见有东西吃,登时喜上眉梢,一张脸笑的挤在了一起,比不笑还要难看三分。

    甄环儿虽然感觉曹昂有点别有用心,不过摸了摸扁扁的肚子,还是无奈的点头答应了。

    曹昂向张猛要了几件斗笠和蓑衣,带着纪灵两人顶着大雨朝城中心的一条小吃街跑去。

    甄环儿其实就是那天尾随曹昂的小乞丐,她一路跟着曹昂两人也来到了二郎庙,躲在了横梁上,本来是想找个机会看看阿痴是不是天生神脉,没想到二郎庙的柱子被青釭剑给削断了,整座庙都塌了下来,她躲闪不及,很不幸的被瓦片给活埋。还是外出回来的纪灵,把她从出废墟里救出来的。

    而纪灵其实是一只乌鸦成jīng,它未成妖怪之时,只是一只普通的乌鸦,因缘际会在二郎庙里筑了巢。当时二郎庙香火还旺,拜祭神明的人也算络绎不绝。久而久之,二郎神像上就凝结了一股强大的念力,而纪灵这只乌鸦的巢正好在二郎神像的头顶上,终年受念力熏染,令它渐渐化开灵智,走上了修妖的路。

    由于是在二郎庙得的道,纪灵心里一直将那庙当成自己的家,一百年来很少离开庙宇。只是最近十几年天下大乱,人烟荒芜,二郎庙里也没了香火和供奉。妖怪也要吃饭,没贡品吃,纪灵只好跑到周围的一些山林间找些吃食。

    那一回就是他外出找吃的,曹昂等人躲雨才没见到他。而他回来以后,挖出了小乞丐,小乞丐躲在房梁上听了老半天的话,知道曹昂等人要赶往洛阳,就带着纪灵往洛阳来寻麻烦了。

    只是两人都不认识路,一路上人烟又少,转了又转,吃了好几个月的野菜蘑菇后,才总算到了洛阳。

    曹昂不停的和两人套着近乎,一路上边走边聊,也知道了两人的一些情况。

    纪灵这人比较简单豪爽,聊了两句,就打开了话夹子,将自己的事一五一十的全抖落出来,而甄环儿这小姑娘年纪不大,心眼不少,任曹昂如何问话,总是嗯啊、嗯啊的敷衍过去,问不到她一点情况。

    “嗯?这小姑娘细皮嫩肉的,不像是乞丐,口风又怎么紧,恐怕来历也不简单。”

    了解了一些情况,曹昂也不再多问,眼神中闪过了一丝疑惑,陷入了沉思中。

    就在这时,对面那条街跑过来一道人影,腰插钢刀,身形健壮,穿了一身jīng致的皮甲。

    曹昂认得,这人是韩德的亲兵。

    “曹都尉,总算找到你了,我们校尉有请,让您去醉仙楼参加一个堂会。”

    “醉仙楼,韩德请我去参加堂会?谁的堂会?”

    曹昂一听见这个邀请,眉头皱皱,心中泛起一种古怪的感觉,堂会历来是文人墨客之间的游戏,韩德无缘无故的干吗把他一个当兵的大老粗拉过去。

    “是在洛阳的几大商家的公子们举行的,据说是为了欢送徐州糜家的少爷糜芳而特意举办的。”

    “糜芳?”

    曹昂诧异道,糜芳这个人他听说过,可却从没见过面,莫名其妙让自己去参加一个陌生人的堂会,韩德到底搞什么花样。

    “参加,还是不参加?去的话,要是他们聊的东西我什么都不懂,那可是会很尴尬的。但是韩德与我交情不错,他又是白波军中的权贵,就这么拒接他的话,似乎很不妥当。算了,不管了,反正丢人也不止这一回,正巧纪灵他们也要吃饭,醉仙楼可是洛阳城里最大的酒楼,不如带他们一起去吃顿好的。”

    白波军中生活向来清苦,一般的将士是没有闲钱进去那些奢华的酒楼的。

    即使是位高权重的几位将军,为了显示与士卒同甘共苦,一般也不会去酒楼里大吃大喝。

    曹昂这回也算是白捡一个便宜了,他到了白波军也没吃过几顿好的,他心中暗暗思量着,自己到了那地方,老老实实的跟在韩德后头,埋头享用美食,其他一概不管,估摸着也出不了什么大事。

    “好吧!我去,不过小哥,我多带几个人去应该没问题吧?”

    曹昂点了点头,整理了一下衣服。

    “这个没关系,醉仙楼已经被几大商家给包下了,带去的家丁,仆人都可以在大堂吃喝。”那士兵回道:“如果曹都尉准备好了的话,请上马车吧。”

    那士兵后面还跟着两人,正拉过来一辆马车。

    马车不大,只能坐两个人,曹昂让纪灵和甄环儿上了车,自己与裴元绍,阿痴,在后面跟着。

    这一举动,令纪灵感到很不好意思,他本不想上马车,却被曹昂硬推了上去。

    而甄环儿就没这么客气了,一见到马车就跳了上去,用脏衣服在马车里蹭来蹭去,弄得车里乱糟糟的一团,那驾车的马夫看见后直翻白眼,心里嘀咕“哪里来的乞丐啊?这么没规矩。”

    “醉仙楼”在鱼龙街的东面,说楼也不算楼,占地几十亩,各种富丽堂皇,雕栏玉砌。楼高三层,门前有许多衣着鲜亮的护院,楼里面还有一个清幽寂静的庭院。

    此时,醉仙楼的门口已经停了不少的鲜亮马车,各式的大小轿子,在酒楼的伙计指引下,摆放的井井有条,不见丝毫的脏乱。

    光是门口的摆设和阵势,就可以让洛阳城大部分的人家望而却步了。

    “啊!好闪的楼啊,小哥,你不会让我们在这里吃饭吧。”即使下着雨,醉仙楼的琉璃瓦依然闪闪发亮,照的纪灵眼睛都直了,他是一个埋头苦修的宅妖,一百多年,一直待在他那破庙里,最远也就去过隔壁的村庄,彻头彻尾就是一乡巴佬妖怪,看见大城市的气势,惊的连对曹昂的称呼都改了。

    倒是那女孩,不仅没有丝毫的惊叹,眼神深处似乎还透出一股不屑。

    “嗯,纪大哥,你们就到这里吃吧。”

    曹昂说完,领着几人就想进去,却被带路的士兵拦了下来。

    “曹都尉,韩大人给您准备了衣服,您还是先换上吧,要不能恐怕进不去。”他递过来一个包裹,指了指马车,意思是让曹昂去马车里把衣服换了。

    曹昂会意,点了点头,他只穿了一见普通的短打,的确是有些寒酸,要进醉仙楼的话,恐怕要被人笑话了。

    接过包袱,进了马车,曹昂将衣服全换了下来,衣服是一件青sè的长袍,淡雅却又不失华贵,还有鹿皮靴子,镶玉腰带,一件件倒也准备的齐全。

    “这身行头置办的颇为jīng致,恐怕也花了不少银钱,韩德这家伙几时变的这么大方了”

    摇了摇头,换好衣服的曹昂从马车上跳了下来。身姿挺拔,风度翩翩,倒也有几分公子哥的味道。

    “元绍!我带着阿痴先进去,你领着纪大哥和甄妹子,先到附近的商铺置办一身行头,再进去找我。”

    瞅了瞅纪灵一身的破布衣服,曹昂估摸他们两人也很难进如醉仙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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