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4章 强大男人的崇拜
一间大包厢里,十几个人围着一张大圆桌,圆桌上摆着十几道色香味俱全的菜肴与几十瓶冰镇百威啤酒,众混混们一边杯觥交错,大快朵颐,一边聆听着两位老大谈话。
谢军良夹起一块鸡大腿咬得满嘴流油,又猛灌了一大杯酒,睁着有些微红的眼瞪着谢少峰,冰凉爽顺的酒液沁着胃壁使他忍不住打出一个响亮的酒嗝,说道:“那个聂隐真的有那么厉害?单手就能将那么沉重的椅子掷那么远?并且角度精准,技巧精妙?”
刚才,他们找到这个小酒家的包厢里面,菜还没上桌时,就一直讨论谢少峰拜聂隐为大哥的事情,谢军良对此事不可理喻,难以置信。他对谢少峰的解说也持怀疑态度,主要是聂隐太普通太民工,甚至还不如一个民工,就如一粒沙子,丢到沙堆里面一样,难以惹人注意。
其主要特点就是肤色黑一点,再就身体强壮点,长相也基本上算周正,照谢少峰那如说书人般的描述,聂隐那不叫孔武有力,叫恐怖或变态。
谢少峰也打着小酒嗝,摇摇头有些生气地说道:“良哥,我可是讲了好几遍,你难道还没听明白吗,你不相信我说的话吗?难道我是那种在你面前撒谎的人吗?”
他一连串的反问让谢军良有些不好意思,心下仍有些怀疑与好奇,“不是,你良哥不是不相信,是真的难以置信,这世上难道还有这么大力气的人吗,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个聂隐我可得见识见识才行。”
“是啊,我也是想见见他,可我又不知道他住处哪儿,这人海茫茫,找个人不啻于大海捞针。”谢少峰有些叹息地说道。
“嘿嘿,这个你不用担心,你家嫂子可认得聂隐,他是你嫂子的同学呢。”
“真的啊,不会吧,这么巧,哦马嘎,上帝啊,这活该我要发达了,这么眷顾我,老是给我惊喜与奇迹。”谢少峰忍不住要发出得意忘形的大笑来,他实在觉得他的好运气来了,怎么挡也挡不住,这先是一路寻不着却在小超市巧遇聂隐,现在居然自已嫂子与聂隐是同学,这是不运气来了是什么呢?
他心急火燎地问肖琴:“嫂子,你快说,他真是你的同学,你可知道他住哪儿呢?”
肖琴一直默默地坐在一旁听着,心中早已翻江倒海,惊憾莫名,那个曾经被自己以势利为名所抛弃的病人如今变得让目前这两个强大的男人崇拜敬仰,她的心不能平静,并且有一丝不安。
她听谢少峰的询问,点点头,说:“是的,我与他是同学,但也不知道他住在哪儿,我们只做了半年的同学,半年后他得场大病就退了学,之后再没联系过。”
不知怎的,她违心地撒了个谎,其实她是知道聂隐家的住处,她的叔叔肖平就是聂隐他们一个村的,只是她不想说,她有点希望谢军良两人找不到聂隐,而其他所说的都是实情。
见谢少峰又一副沮丧的样子和谢军良那有些怀疑探询的目光,肖琴忍不住又说:“有一个人应该知道聂隐家的住处,因为他是聂隐同村的同学。”
“谁?”谢少峰与谢军良异口同声地问。
“他叫王大龙。”
“王大龙,这人名字有点熟悉。”谢军良搔着头皮思索着。
“你怎么不熟悉呢,王大龙也是在外面混的,他是安平镇老大光子的马仔。”肖琴提醒了一句。
“哦,对,我想起来了,是光子的马仔,那小子仗着身高膀圆有些力气,在安平镇横得很,也挺仗义的,听说深受光子器重。”谢军良恍然大悟,对谢少峰说:“我们找到光子叫王大龙一问不就清楚了吗?”
“嗯,不错,就这样吧,良哥, 我去借部车,一道送你们回去,顺便去打听聂隐的情况,你看如何。”
“如此最好,来,咱哥俩走一个。”谢军良满脸含笑地端起了酒杯。
从Y市到安平镇,途经J县及六七个小镇,路程大约有一百七十公里。如今全国到处修建有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东南西北中四通八达,去任何城市都很方便,但是去安平镇这样的小地方却没有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只能走省道和县道,并且路窄车多,交通治安与路况也是脏乱差陋,所以从Y市长途车站出发至少需要三个半小时才能到达安平镇。
中巴车驾驶室上面的时钟显示屏上显示着十二点半,聂隐估摸着如果车子在路上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下午四点钟准时就能到达安平镇。
一路上聂隐思绪繁乱,既有些兴奋,又有些担忧,更多的是忐忑不安,不知回去将面对一个怎样的情况。他右手无意中抚触到脖子下面的玉坠,心下一阵懊恼,亏我这几年一直带着它,却仍是这般的结果,忽一把扯下,打开窗子朝外用力掷去,心中陡然间轻松舒爽多了,似乎丢掉什么包袱。
下午四时,中巴车准时到达安平镇。安平镇是Y市下属J县的一个小镇,地域还算宽广,交通也十分发达,属于那种人流量比较大经济也比较活跃的镇子。
一下车,陡然的温差让人极不适应,剌目的阳光迫得人往荫影地方直趋,近乡情怯又让聂隐感到安平镇的熟悉与生疏。
车站离医院大约一里路程,聂隐为了节省时间,就奢侈了一回,叫辆摩的送到医院。
刚到医院大门口下车,从对面吱吱呀呀地迎来一辆自行车,是那种老式的凤凰牌载重自行车,锈蚀斑驳,破烂不堪,宽大的后架绑着一瓶淡绿色小嘴头的气罐和一只肮脏油秽的电工包。
聂隐知道那气罐绝对不是家用液化气罐,虽然家里穷从没用过,但他在陈传家见过液化气罐的样子,这还是分得清楚。
令聂隐感到奇怪的是自行车的主人,天这么热,人们都穿着汗衫背心之类的清爽衣物,这人身上居然罩着一件灰色夹克,脚上套一条藏青色有些油污的长裤及光脚趿拉着一双布满灰尘看不出本色的皮鞋。
最奇的是此人脸上不似别人一样在太阳底下晒得脸色通红,反而苍白,一种似乎许多年没晒过太阳光的大病初愈的苍白,但其一双眸子却是出奇的漆黑,在同样漆黑的一字眉下显得无比的清亮有神,并且其他五官也十分的端正,虽然只是匆匆一瞥,但这张十分英俊的容貌已深深烙进脑子深处。
虽然此人穿着奇特,但浑身上下及脸上不见一颗汗珠,这最让聂隐感到惊奇的事情。
不过,他并没有过多地注意人家,好奇之余停步在医院门口小摊买了些水果和营养品之类东西,便大步跨进院门。
院中树荫成林,路径清洁,走在林荫之下,一股凉爽舒适的空气迎面扑来,四周一片静谧。
<!-- 作者有话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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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军良夹起一块鸡大腿咬得满嘴流油,又猛灌了一大杯酒,睁着有些微红的眼瞪着谢少峰,冰凉爽顺的酒液沁着胃壁使他忍不住打出一个响亮的酒嗝,说道:“那个聂隐真的有那么厉害?单手就能将那么沉重的椅子掷那么远?并且角度精准,技巧精妙?”
刚才,他们找到这个小酒家的包厢里面,菜还没上桌时,就一直讨论谢少峰拜聂隐为大哥的事情,谢军良对此事不可理喻,难以置信。他对谢少峰的解说也持怀疑态度,主要是聂隐太普通太民工,甚至还不如一个民工,就如一粒沙子,丢到沙堆里面一样,难以惹人注意。
其主要特点就是肤色黑一点,再就身体强壮点,长相也基本上算周正,照谢少峰那如说书人般的描述,聂隐那不叫孔武有力,叫恐怖或变态。
谢少峰也打着小酒嗝,摇摇头有些生气地说道:“良哥,我可是讲了好几遍,你难道还没听明白吗,你不相信我说的话吗?难道我是那种在你面前撒谎的人吗?”
他一连串的反问让谢军良有些不好意思,心下仍有些怀疑与好奇,“不是,你良哥不是不相信,是真的难以置信,这世上难道还有这么大力气的人吗,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个聂隐我可得见识见识才行。”
“是啊,我也是想见见他,可我又不知道他住处哪儿,这人海茫茫,找个人不啻于大海捞针。”谢少峰有些叹息地说道。
“嘿嘿,这个你不用担心,你家嫂子可认得聂隐,他是你嫂子的同学呢。”
“真的啊,不会吧,这么巧,哦马嘎,上帝啊,这活该我要发达了,这么眷顾我,老是给我惊喜与奇迹。”谢少峰忍不住要发出得意忘形的大笑来,他实在觉得他的好运气来了,怎么挡也挡不住,这先是一路寻不着却在小超市巧遇聂隐,现在居然自已嫂子与聂隐是同学,这是不运气来了是什么呢?
他心急火燎地问肖琴:“嫂子,你快说,他真是你的同学,你可知道他住哪儿呢?”
肖琴一直默默地坐在一旁听着,心中早已翻江倒海,惊憾莫名,那个曾经被自己以势利为名所抛弃的病人如今变得让目前这两个强大的男人崇拜敬仰,她的心不能平静,并且有一丝不安。
她听谢少峰的询问,点点头,说:“是的,我与他是同学,但也不知道他住在哪儿,我们只做了半年的同学,半年后他得场大病就退了学,之后再没联系过。”
不知怎的,她违心地撒了个谎,其实她是知道聂隐家的住处,她的叔叔肖平就是聂隐他们一个村的,只是她不想说,她有点希望谢军良两人找不到聂隐,而其他所说的都是实情。
见谢少峰又一副沮丧的样子和谢军良那有些怀疑探询的目光,肖琴忍不住又说:“有一个人应该知道聂隐家的住处,因为他是聂隐同村的同学。”
“谁?”谢少峰与谢军良异口同声地问。
“他叫王大龙。”
“王大龙,这人名字有点熟悉。”谢军良搔着头皮思索着。
“你怎么不熟悉呢,王大龙也是在外面混的,他是安平镇老大光子的马仔。”肖琴提醒了一句。
“哦,对,我想起来了,是光子的马仔,那小子仗着身高膀圆有些力气,在安平镇横得很,也挺仗义的,听说深受光子器重。”谢军良恍然大悟,对谢少峰说:“我们找到光子叫王大龙一问不就清楚了吗?”
“嗯,不错,就这样吧,良哥, 我去借部车,一道送你们回去,顺便去打听聂隐的情况,你看如何。”
“如此最好,来,咱哥俩走一个。”谢军良满脸含笑地端起了酒杯。
从Y市到安平镇,途经J县及六七个小镇,路程大约有一百七十公里。如今全国到处修建有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东南西北中四通八达,去任何城市都很方便,但是去安平镇这样的小地方却没有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只能走省道和县道,并且路窄车多,交通治安与路况也是脏乱差陋,所以从Y市长途车站出发至少需要三个半小时才能到达安平镇。
中巴车驾驶室上面的时钟显示屏上显示着十二点半,聂隐估摸着如果车子在路上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下午四点钟准时就能到达安平镇。
一路上聂隐思绪繁乱,既有些兴奋,又有些担忧,更多的是忐忑不安,不知回去将面对一个怎样的情况。他右手无意中抚触到脖子下面的玉坠,心下一阵懊恼,亏我这几年一直带着它,却仍是这般的结果,忽一把扯下,打开窗子朝外用力掷去,心中陡然间轻松舒爽多了,似乎丢掉什么包袱。
下午四时,中巴车准时到达安平镇。安平镇是Y市下属J县的一个小镇,地域还算宽广,交通也十分发达,属于那种人流量比较大经济也比较活跃的镇子。
一下车,陡然的温差让人极不适应,剌目的阳光迫得人往荫影地方直趋,近乡情怯又让聂隐感到安平镇的熟悉与生疏。
车站离医院大约一里路程,聂隐为了节省时间,就奢侈了一回,叫辆摩的送到医院。
刚到医院大门口下车,从对面吱吱呀呀地迎来一辆自行车,是那种老式的凤凰牌载重自行车,锈蚀斑驳,破烂不堪,宽大的后架绑着一瓶淡绿色小嘴头的气罐和一只肮脏油秽的电工包。
聂隐知道那气罐绝对不是家用液化气罐,虽然家里穷从没用过,但他在陈传家见过液化气罐的样子,这还是分得清楚。
令聂隐感到奇怪的是自行车的主人,天这么热,人们都穿着汗衫背心之类的清爽衣物,这人身上居然罩着一件灰色夹克,脚上套一条藏青色有些油污的长裤及光脚趿拉着一双布满灰尘看不出本色的皮鞋。
最奇的是此人脸上不似别人一样在太阳底下晒得脸色通红,反而苍白,一种似乎许多年没晒过太阳光的大病初愈的苍白,但其一双眸子却是出奇的漆黑,在同样漆黑的一字眉下显得无比的清亮有神,并且其他五官也十分的端正,虽然只是匆匆一瞥,但这张十分英俊的容貌已深深烙进脑子深处。
虽然此人穿着奇特,但浑身上下及脸上不见一颗汗珠,这最让聂隐感到惊奇的事情。
不过,他并没有过多地注意人家,好奇之余停步在医院门口小摊买了些水果和营养品之类东西,便大步跨进院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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