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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话说过一过二不过三,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好运气是迟早会用完的。上次“白岂解围”事件让我顺利地逃脱了,这次“霍郁拖走”再也混不过去了。不到三天,全校疯传霍郁和沈婉分手是因为我第三者插足。

    通常流言的传播,当事人是不知道的。但这次已经传到我这个当事人都听到了,可见这传言疯到了如何的程度。

    我每天上课如坐针毡,一下课就赶紧逃回家,害怕受到芋丝们的袭击。

    听说霍郁在沈婉的逼问下,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他们的分手同我半毛钱关系也没有。但广大群众没有选择相信他,反而认为霍郁一心只向着我,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

    事实上我既不是新人也没有笑,我的心哭得一踏糊涂。我从来没有向现在这般盼望过双休日的来临。一到双休,我就不用再去学校。这段时间我活得太压抑了,需要用购物来缓解压力。

    时值圣诞前期,满大街浓郁的圣诞气氛。商场门口的广场上竖立着巨大的银蓝色圣诞树,缀满了礼物,有种身在都市童话中的错觉。周六的上午,我坐在来福士广场门口等开门。这个商场离我家很远,这也是我选择它的原因。

    我原先的想法是我要在今天用光所有的压岁钱,体会一把一掷千金的豪放;但最终我体会了一把现实与理想不能平衡的悲催。逛了两小时后,我买了两个打折的bra和一支促销的唇彩。期间被发了三次小广告,一次美容推销和两次自称星探的人邀请我去广告试镜。

    我不知道,宇宙的力量正在带着天意悄悄降临。

    走到商场肯德基门口的时候,我无意间一瞥,看见了个熟悉又隽永的身影。

    白岂独自坐在那里对着落地窗吃汉堡,他的眼神游离地落在遥远的一点。吃完最后一口汉堡后,咬着吸管支颐而坐。

    我手拎着文胸的袋子在熙熙攘攘的人潮中茫然若失。

    他的焦距慢慢地,像有谁在牵引,转了过来。须臾,与我视线相接。

    他微微一怔,整理了托盘,推门出来。

    “买东西吗?”他扫了眼我手中的购物袋。

    我这才反应过来,把袋子藏到身后,支支吾吾道:“你呢?逛街?”

    他说:“来这里好几个月了,还没怎么逛过,也没什么熟悉的人。就自己随便走走。”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高处不胜寒。我心下恻然:“我可以陪你逛的。”刚说完就觉得不对,白岂的寂寞并非是找不到人陪,而是他不要,这两者有着本质区别。我连忙又补充了句:“我是说如果你愿意的话,正好遇到了,可以一起逛,当然,也可以不一起逛。”

    白岂笑了起来:“方侠,有没有人说过你很有意思?”

    我有点失落,被一个超级美男称“有意思”大概是世上最没意思的事了。我勉强笑了笑算是回答。

    白岂说:“下午没事了吧?我请你看电影吧。”

    肯德基边上就是院线的售票亭。白岂说他想看《指环王》,本来打算一个人看,幸好我来了。

    我没告诉他,这是我第一次和男生单独一起看电影。

    我和他并排坐着,中间放着一大桶爆米花。拿爆米花时,偶尔会不小心碰到他的手。

    白岂看得很投入,我几次偷瞄他,他的脸上闪烁着银幕的幽光,神情专注,长长的睫毛凝驻着眨也不眨。

    幸好,《指环王》实在精彩,无数次开小差后,我终于扎扎实实地看了进去。当字幕淡入时,我才长叹一声,回过神,转头看到白岂琥珀色的眼睛凝视着我。

    鉴于这是一部很好看的电影,好看的电影难免让人有想讨论的欲望。为了答谢白岂请我看电影,我决定请他吃甜品,顺便讨论剧情。

    我给白岂推荐了一份“白雪黑珍珠”,因为我觉得他们都姓白,很登对。作为英国生长的小孩,白岂只吃过蛋糕、布丁,的确很少吃到粤式的甜品。他吃东西的姿态很优雅又很有满足感。 吃到一半的时候,白岂问我最喜欢电影里哪个角色。

    我说:“那还用说,当然是精灵王子。你是喜欢甘道夫吧?”

    白岂沉思了一下说:“不是,我最喜欢霍比特人佛罗多。”

    我十分惊讶。佛罗多,这个毫无一技之长,身高五寸丁,只能被人保护的西方唐僧,从头到尾我都没看到他的魅力所在。

    白岂说:“魔戒代表的是欲望,是人就有欲望,即使是甘道夫、阿拉贡也无法持有魔戒,怕引出心中的罪恶。但是佛罗多却可以,只有他,没有执念。”

    我怔怔地看着他,是吃什么样的粮食才能长出白岂这样的少年。

    白岂抬起眼,淡淡一笑:“要是方侠你拿魔戒,也一定没问题。”

    “那你呢?”我下意识地反问。

    “我吗,”白岂顿了一会儿,“我不知道。”

    晚上回去的时候,白岂说要送我回家,被我坚定婉拒了。最大的原因是我怕在家附近碰到同学百口莫辩;其次我觉得一旦送回了家,这就不是一场邂逅,而是约会了。和白岂这样的男生约会,任何一颗少女心都会为之沉沦,我对我的心没有信心。再则,我想他也只是客气吧。

    白岂没有坚持,他向我挥挥手,转身消失在黑暗中。

    事后,我们对看电影这件事心照不宣,谁也没有提起。直到,霍郁的前女友沈婉在多次试图复合无果后,终于找上了我。

    尽管我事先已经想过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事,但我完全没想到风暴会以这样的形式降临。

    那天课间休息,我收起英文书,换上下一堂的语文课本。同学们在教室内嬉闹。突然,大门发出一声巨响。一个漂亮的,满脸泪痕的女生站在门口。

    “方侠!”她声嘶力竭地高喊我的名字。

    尽管我从未见过眼前的这位少女,但我已经知道她是谁了。我放下手中的书,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中缓缓站了起来。

    她踉踉跄跄地走过来,用无法形容的憎恨的眼神看着我,一字一句说:“为什么?为什么你要抢走他?为什么?”

    我默默看着她,一言不发。

    眼泪从她美丽的眼睛里流下。她抽泣道:“说话呀!为什么!你回答我!为什么!”

    我开口:“我说我没有抢走他,你信吗?”

    “你说谎!”她喊道,“你敢做不敢认吗!如果不是你,他怎么会这么对我,怎么会……这么绝情……”她哭得泣不成声。

    从未有一个女生在我面前哭得如此伤心,好像她的天空从此只有灰色。让我既无力又沉重,而我所能做的,只是一句“我真的没有这么做”。

    “你还不承认!你太不要脸了!”她突然扬起手,向我脸上扇来。

    我懵在当场,不知做何反应。

    然而那巴掌没有落到我脸上。她的手腕被两个人同时握住了。一个是白岂,一个是霍郁。

    沈婉震惊地看着霍郁,更多的眼泪从她眼中汹涌而出。

    “你来……就是为了她吗?”她的声音抖得让人心碎,“你心疼她,不舍得我骂她……更不舍得我动她一根手指……是吗……”

    霍郁沉默地看着她,半晌,沉声道:“你别闹了,和她没关系。是我不好,你不甘心就冲我来,别把无辜的人扯进来。”

    “和她没关吗?”沈婉眼神涣散地看着他,“那好,你在这里发誓,你心里完全没有方侠,一点点喜欢也没有!你敢发誓吗?如果你说了谎,那就让……方侠出门被车撞!不得好死!”

    教室里静得像块坟墓,连窗外的风声都清晰可辨。

    我很不理解,如果她要让霍郁发誓,那誓言的内容应该是让霍郁被车撞,不得好死。为什么要拖上我。这岂不是便宜了霍郁,反正死得不是他,他当然随口就能应承下来。

    但是霍郁没说,他长久地沉默着,嘴唇抿成一条线,脸色阴暗得像暴风雨前夕的天空。

    教室里发出一声刺耳的椅子挪动的声音。

    白岂的声音在寂静中扬起:“不好意思,原先还想保密,但现在不得不说了。”

    我的手被轻轻地握住。

    “方侠是我的女朋友。”白岂拉着我的手说。

    所有人,包括我在内,都被这个新闻shock到了。沈婉张着嘴,不可置信地看着他,喃喃道:“不可能,你骗我!”

    “我为什么要骗你呢?”白岂淡淡一笑,“我周末才和方侠约会过。只是我们刚开始,本来不想这么早公布的。”

    我仓惶地环顾四周,发现所有同学的表情都透着惊讶和不相信。我在心中暗自纠结,虽然白岂是为了给我解围才这么说,但他难道不知道他的影响力一点不比霍郁弱,非旦不能让我在这场风波中解脱,说不定还背上个勾引霍郁不成就转投白岂的恶名。平时看言情小说,女主在帅哥群中左右逢源,如鱼得水。偏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帅哥倒是帅哥,但逢的是孽缘,得的是混水。与其如此,我不如一次说得清楚,只好枉顾白岂的好意了。我一咬牙,试图挣脱白岂的手。

    白岂的手一紧,将我的手牢牢抓住不放松,从容不迫道:“其实我和方侠小时候就认识了。我们的父母是世交,小时候爸妈工作忙,就将我交给方阿姨方叔叔照顾。我和方侠一起长大,感情一直很好。但后来因为我父母的工作关系,移居到了英国。那时候不是家家有电话,时间一久就失去了联系。我这次回来的最大原因就是想找到方侠,没想到缘份这么神奇,方侠成了我的同班同学。我这才发现小时候的情谊已经不再是友谊。”他停了一下,缓缓道:“我喜欢她。”

    我呆若木鸡地看着白岂,半晌,活了过来。若不是手还被他握着,我就差鼓起掌来了。我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白岂居然在短短的一分钟里编出了这么个完全没有逻辑漏洞,集亲情友情爱情于一体的感人故事,连我都信以为真。

    教室里的寂静终于被打破了,交头接耳的“嗡嗡”声此起彼伏。

    沈婉的眼泪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了,她看看白岂又看看我,又看看我们握着的手。最后将目光凄婉地投到了霍郁身上,楚楚可怜地说:“我错了,你别生气,是我不对。”

    但显然霍郁没有被她打动,他的脸色比之前更难看十倍,已经不是暴风雨能形容的了,如果一定要算等级的话,应该算是强台风的红色预警。

    他冷冷地注视着我。直到上课铃响起,他冰冷的视线投到白岂身上停了一会儿,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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