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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十二月正值隆冬,但同时也是个充满了节庆气氛的时节。最初将这么多节日定在冬天,一定是因为冬天太萧瑟,为了驱除人们心中的孤单才这么做。但事实上,流离的灯光,巨大的圣诞树,欢乐的人群。幸福的人感到更幸福,孤单的人只是更孤单。

    作为一个单了很久的女青年,我无疑是后者,但就在这一天,一通电话完全改变了我的心情。

    电话是出版社打来的,我投在网上连载的小说《年华》因为积累了一定的点击量,显出一线商机。那一线商机被一个某某工业啥出版社的编辑给慧眼识珠看出来了,找我去商谈出版事宜。那位张编在同我会面时不无遗憾地带了句。

    “这本小说虽然还不错,但题材很难改编。要想改编成电视剧电影,你将来的写文方向最好是宫斗,你看甄嬛环,步步惊心,这样的版税是我们这种出版商给不起的。”

    我深以为然,但我实在不擅长宫斗,除了格斗外,我对其他的斗都不感冒。人贵有自知之明,这种九死一生,环环相扣,爱恨情仇不是我的脑容量可以井喷得出的。

    我回家后仔细思量了一回,打了个电话张编,说:“宫斗我的确不擅长。不过《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不也拍成电影了。这样的文行不行呢?其实我这里有一篇完整的文,没发表过,内容也是说初恋的。书名?书名我倒没仔细想过。我觉得可以叫‘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男孩’。”

    后来我把文发给了张编。第二天张编说,她读完了。情节文艺了点,剧情平淡了点,但倒是也有卖点。问我为什么不放到网上试水,毕竟我没知名度,还没炒红就出版对他们来说风险有点大。我说能出就出,我不强求,但这一篇我不想在网上发表。张编说评定后会给我个答复,顺便告诉我《年华》的出版事宜已经敲定了。

    我心情大好,在格瓦拉上订了两张《霍比特人》的电影票,请客陆容容看电影。但她临时被通知要加班,生生错过了这三年一开花的机会,下回再想让我买单,要等《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男孩》出版。

    我不想浪费多余的票,花了十分钟在电影院到商场口进行调研观察,最终锁定了8点档时分这一带半径圈十米内最帅的一个男生。当时他正独自坐在影院边上的肯德基啃着鸡翅。直到他啃完了三个鸡翅,没有任何异性靠近的迹象,于是我就壮着胆子走上去告诉他我多买了一张票请他看。他双手抓着鸡翅,迷茫地看着我。沾满鸡油的嘴唇嗫嚅了一下。我赶紧把票扔到他面前先进影院了。

    直到开场15分钟后我才相信鸡油男不会来了。他没有被我的美貌打动,白白浪费了我一张电影票。

    我人生第一次占了两个座儿看电影,这让我想到《秘密花园》的金社长买了三个座看歌剧的情景,他一边听着催人心肺的歌剧,一边幻想出他心爱的女人坐在他的左边,又坐到他的右边。

    我望着我的右座,空落落,黑漆漆,暗红的椅背闪着银幕上反射的幽光。

    右座前方那男子的小半个侧脸长得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新西兰壮美广阔的自然风光衬着中世纪哥特建筑,伴随着鼓点,史诗般地层层铺开。那和《指环王》并无二致的画面,一晃已经十年了。

    当年坐在右座的人却仍然是个少年。

    我抬起眼,如果他有机会长大,他右边四分之一的侧颜,大概就长成这样吧。

    陆容容加完班打了个电话给我,直接跑到电影院门口来等散场。我知道她是不相信《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男孩》会出版,所以赶来捞点油花。我答应到超市买点零食送她,她不满足,她看不起零食。我语重心长地告诉她,现在的零食真的很贵。而且零食比吃饭好,一包零食省点吃吃,能吃两三天。但一顿饭最多吃一小时,以我俩的速度,只能打发半小时。

    陆容容咕哝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妥协了。

    她在超市拿了两包薯片,一块巧克力后,又拿了一袋狗粮。

    我提醒她,她没养狗。

    她说双休日要去探望朋友,那朋友有条名叫哈士奇的狗,她觉得这朋友很有点才学,连狗名都取得如此独特。

    我默默地付了款。没有告诉她,她手里的那袋狗粮对哈士奇就是日料,不管饱。

    过了几周,张编打电话给我,说《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男孩》通过了。不过她说这个名字不行,建议我改成《夏日恋曲II》。我想了下说,就叫《白夏》吧。她问我什么寓意,我说就是白色的夏天。她思忖了一会儿说应该没问题。

    《白夏》是打着《年华》姐妹篇的名义一同出版的,因为出版方想借着《年华》的那点人气来带动《白夏》。

    出人意料的是,《白夏》卖得比《年华》好,可能《年华》之前在网上连载得多,大家觉得没必要再多钱看个结局,反正等一阵也会有的。

    当今年第一阵春风掠过江南的时候,真如张编所说,《白夏》是一部能改编成电影的小说,宋人影视找到我说要把《白夏》拍成电影。当时的我正在办公室里第17遍改着领导演讲用的PPT。听到这个消息,我第一个反应是辞职。在我强大的念力控制下,我硬是逼着自己改了第18遍PPT,发送了邮件,迈着狂喜的脚步回家。一路上打了无数个电话,通知朋友们我要成名人了,连我搬家前的小区保安大爷也没放过。

    我在电话里喊着:“大爷,我的小说要拍成电影啦。”

    大爷说:“你哪位呀?”

    我毫不气馁:“我小侠呀。”

    “小侠呀!”大爷热情地道:“那要记得送我喜糖啊。”

    “那是,大爷,到时候我一定送你电影票。”

    大爷:“好,好,那就好,我还等着吃小侠的喜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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