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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习惯

    苏水水顾不上脸颊上的疼痛,她回屋扶起跌坐在地上,额头还流着鲜血的母亲,“妈,我带你去诊所。”

    “水水,是妈没用,让你受苦了。”

    “妈,说什么呢,我一点也不觉得苦,其实我早就不想上学了,我要赚很多钱,让妈妈幸福开心,脱离这种三餐不饱,还要挨打受骂的生活。”

    秋婉脸色蓦地变得严肃起来,“再说不想上学的话,我可就生气了,你不好好学习,将来怎么可能有出息?水水,就算妈妈拼尽最后一口气,也会让你上学。”

    “妈,你千万别动气,我上学就是了。我们快点去医院吧!”

    苏水水将秋婉扶到贫民窿唯一的诊所,索性伤并不深,消了毒,上了药,缠上纱布后,秋婉便提出去买菜,苏水水连忙阻止,“妈,我去买,你回家呆着,晚上我来做饭。”

    秋婉看着乖巧懂事的女儿,她含泪点点头。

    一和秋婉分开,苏水水的野性就彻底曝露了出来,妈妈总是要求她文文静静,笑不露齿,走路坐姿都得规规矩矩,可是她压根不是那种大家闺秀的料。

    她哼着小曲,朝菜市场狂奔而去。

    贫民窟住着G市最下层的居民,巷子幽深狭窄,密密麻麻的电线,如交错的鱼网,遮挡住了外面灿烂的阳光。

    巷子两边沉旧的老式楼房,墙壁上染着斑驳的岁月痕迹,青色瓦片,残旧不堪,一到下雨天,家里的锅碗瓢盆都得派上用场。

    出了巷子,是一条臭味熏天的长河,最上游是一定印染厂,早些年她和妈妈刚搬过来时,河水还挺清澈,时而还有鱼儿游走,不过随着污染越来越严重,这里已经成了垃圾堆。

    苏水水早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若不是还有些记忆,她早就忘记了,以往父亲还在世时,家庭条件优越,她还是掌上明珠,过过一段千金小姐般的生活。

    从上等人,降为社会最底层的人,四年时间,她已经习惯了。

    拐过一条巷子,眼见就要到菜市场时,迎面疾速驶来一辆摩托车,苏水水赶紧站到墙边,生怕地面肮脏的水渍溅到她身上。

    一台摩托车上,坐了四个人,全是染着黄发的小青年,苏水水知道,他们是贫民窟这一带有名的小混混。

    整天惹事生非,还调戏长得好看点的女生,妈妈曾次告诫她,看到那些人, 要躲得远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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