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525.决定
别墅二楼书房。
此时已接近黄昏,阳光的温度并不强烈,透过窗外的梧桐照了进来,淡淡的光影,在地板上投下深深浅浅的光斑,斑驳绚丽。
这里是别墅向阳面的一间屋子,靠近叶明睿的卧室,准确的说,是叶明睿和叶明朗两人的卧室。叶明朗经过上次的开灵塑体,已经可以在白天化为人形,只有晚上十二点以后才会化为原型。加上他坚持不肯一个人住,久而久之,叶明睿也就不再坚持,便和他共用一间卧室。
叶明睿随手翻着一本《资治通鉴》,百无聊赖的打发时间。自从前些日子修炼出了问题,他便开始有意识的放慢了修炼速度,更注重心境上的体悟。闲暇时间也看一些书籍打发时间。一来二去却迷上了读史,偶尔也练习毛笔字,写写前人的优秀诗篇,以此陶冶情操,修身养性。
因着玉简中修炼口诀也都是繁体字,想来筑基之后也是如此。索性便在网上买了大量的繁体字版的史书和诗集。不修炼的时候便独自研习。一段时间下来,在文史方面反而颇有进益。叶明睿偶尔想想以前学的国际金融专业,总觉得很遥远。他现极为喜欢文史,当真和过去是八竿子都打不着了。
庭院里的说话声音逐渐小了,不到一刻钟,楼下便彻底安静了下来。
不一会儿走廊里便传来轻快的脚步声。
叶明朗推开了门,伸出脑袋,笑眯眯的问:“哥,我要做饭啦,今天想吃什么 ?”少年的声音清澈透亮,眼角眉梢都散发着愉悦的气息:“我待会儿想喝哥上次酿的石榴酒 。”
叶明睿合上书,有些严肃的招了招手道:“先不忙,明朗,过来吧,哥有话和你说。”
叶明朗怔了一下,还是乖乖的走了进来,安静的坐在一边的椅子上看着叶明睿。
叶明睿沉吟片刻,道:“你应该知道吧,我已经许久没有突破了,我打算这次去新疆,借助玉石群的灵气试着突破第四层。我离开之后,就让顾彬照顾你,有什么事儿解决不了的你就去找他,顾彬哥你也熟悉,他是我的好朋友,来过咱们家好几次的!”
叶明朗低着头,凝视着地面,半晌,他才缓缓道:“你去哪,反正我都要和你一起去!”
叶明睿有些无奈的看着身边这个执拗的孩子,别看叶明朗平时听他的话,可性子其实倔强至极,他的骨子里其实极为骄傲,只不过在叶明睿面前却将那种冷傲的脾气收敛的干干净净。但若是不能彻底说服他,他肯定千方百计的还是要跟去,总让人不放心。叶明睿只得耐着性子跟他讲道理:“你去了学习怎么办,以后修炼怎么办,跟着我做什么,我只是去突破,成功了就回来。你跟着也没有用。况且多多入世对你以后的修炼有好处。”
转头思索了一下,又调笑了一句:“还有那个冰山大美人呢 ,我觉得你们很般配啊,跟我去了,你难道不打算追求人家了?”
叶明朗脸色一变,一瞬间心中似被利刃划过,那股尖锐的疼痛毫无防备的袭来。但他早就不是刚刚化形时的懵懂少年,已学会了克制自己的情绪,他漫不经心的扫了窗外一眼,半晌,才冷冷道:“哥真觉得我和那女人般配?”
叶明睿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什么不妥,他甚至没有注意叶明朗把对方称为“那女人”,似乎单纯的为弟弟找到心爱之人而高兴。很真诚的嘱咐道:“喜欢就好好跟人家在一起,不论怎么样,哥都支持你的。”
迎着对面之人纯净的目光,一瞬间叶明朗忍不住闭上了眼。一股辛酸的剧烈疼痛冲进了他的心,他觉得自己竟是如此的孤独与寂寞。
面前的人是如此的清隽俊雅,又是这般的高洁出尘。却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明白,无辜又天真,何其残忍。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一瞬间,他忍不住想起在选修课上那个胖胖的女老师读的这首外国诗,当时他只觉得是无病呻-吟,荒诞可笑,怎么会有人愿意这样呢,愿意如此卑微,一直低到尘埃里。现在想来,或许喜欢一个人本就是这样的吧!
内心的剧痛让他茫然,但灵魂的骄傲却让他无法在人前失态,尤其是在叶明睿面前。
“哥,我才想起来,上午和朋友约好出去玩的,今天就别等我了。”叶明朗勉强笑了笑,找出一个蹩脚的理由,转身浑身僵硬的出去了。
叶明睿那纯净而无杂质的目光深深地刺痛了他的心。和毫不留情的拒绝相比,还有什么比从未在意更让人沮丧呢!
叶明朗头也不回的出了房间,他的脸色苍白动作僵硬,整个人看起来可怜极了。叶明睿却并没有阻止他。他知道叶明朗并没有和人约好。
不一会儿,便听到屋外汽车发动的引擎声。
叶明睿靠在椅背上,怔怔的看着天花板。半晌,方低低的叹了口气,他的心中充满了惆怅和无奈。
他如今已经三十岁了,早已不是什么都不懂的纯情男子。叶明朗那炽热的目光他很熟悉,却也暗自心惊。
他是个老派的男人,喜欢温柔乖巧的女孩子,从未想过男男之事,更何况叶明朗是他一手养大,视之为弟的人。
从云南山谷出来至今已经快五年了,人生的机遇就是如此奇妙。叶明朗从一只青色圆球变成如今英俊耀眼的样子。但他却总也忘不了他还是一只青色鸟儿时候,那骄傲又防备的样子。记得他生病时对自己的依恋,记得他刚化形时,每天在衣服后面剪出两个窟窿,拖着长长的羽翅在静室里走来走去。记得他第一次看到外人时的戒备,第一次上学时的不情愿,第一次学会开车的兴奋愉快。
若是其他人这般肖想自己,他必会说个清楚,若对方还不知好歹的纠缠,他自不会手下留情。可是叶明朗,他就像他亲手养大的孩子,是他为自己创造的亲人,他始终不忍去伤害他的心。似乎昨天他还为了多喝一壶果酒而对他撒娇,为了自己让他上学而暗自生闷气,什么时候一切变的这样混乱呢?
他蓦然坐起身,拿过书桌上两人的合影。夏日的梧桐下,自己的手搭在明朗的肩上,他们都笑的如此开心,如此幸福。这不正是自己所渴望的亲情吗?
一瞬间,叶明睿的眼中闪过一丝坚定,他已下定了决心,绝不回应他的感情,就当作自己不知道吧!明朗还是个孩子,虽然聪明,但在感情上还是很懵懂,或许某一天他会遇到真正喜欢的人,但这个人绝不能是自己,他永远都只是自己的弟弟。
此时已接近黄昏,阳光的温度并不强烈,透过窗外的梧桐照了进来,淡淡的光影,在地板上投下深深浅浅的光斑,斑驳绚丽。
这里是别墅向阳面的一间屋子,靠近叶明睿的卧室,准确的说,是叶明睿和叶明朗两人的卧室。叶明朗经过上次的开灵塑体,已经可以在白天化为人形,只有晚上十二点以后才会化为原型。加上他坚持不肯一个人住,久而久之,叶明睿也就不再坚持,便和他共用一间卧室。
叶明睿随手翻着一本《资治通鉴》,百无聊赖的打发时间。自从前些日子修炼出了问题,他便开始有意识的放慢了修炼速度,更注重心境上的体悟。闲暇时间也看一些书籍打发时间。一来二去却迷上了读史,偶尔也练习毛笔字,写写前人的优秀诗篇,以此陶冶情操,修身养性。
因着玉简中修炼口诀也都是繁体字,想来筑基之后也是如此。索性便在网上买了大量的繁体字版的史书和诗集。不修炼的时候便独自研习。一段时间下来,在文史方面反而颇有进益。叶明睿偶尔想想以前学的国际金融专业,总觉得很遥远。他现极为喜欢文史,当真和过去是八竿子都打不着了。
庭院里的说话声音逐渐小了,不到一刻钟,楼下便彻底安静了下来。
不一会儿走廊里便传来轻快的脚步声。
叶明朗推开了门,伸出脑袋,笑眯眯的问:“哥,我要做饭啦,今天想吃什么 ?”少年的声音清澈透亮,眼角眉梢都散发着愉悦的气息:“我待会儿想喝哥上次酿的石榴酒 。”
叶明睿合上书,有些严肃的招了招手道:“先不忙,明朗,过来吧,哥有话和你说。”
叶明朗怔了一下,还是乖乖的走了进来,安静的坐在一边的椅子上看着叶明睿。
叶明睿沉吟片刻,道:“你应该知道吧,我已经许久没有突破了,我打算这次去新疆,借助玉石群的灵气试着突破第四层。我离开之后,就让顾彬照顾你,有什么事儿解决不了的你就去找他,顾彬哥你也熟悉,他是我的好朋友,来过咱们家好几次的!”
叶明朗低着头,凝视着地面,半晌,他才缓缓道:“你去哪,反正我都要和你一起去!”
叶明睿有些无奈的看着身边这个执拗的孩子,别看叶明朗平时听他的话,可性子其实倔强至极,他的骨子里其实极为骄傲,只不过在叶明睿面前却将那种冷傲的脾气收敛的干干净净。但若是不能彻底说服他,他肯定千方百计的还是要跟去,总让人不放心。叶明睿只得耐着性子跟他讲道理:“你去了学习怎么办,以后修炼怎么办,跟着我做什么,我只是去突破,成功了就回来。你跟着也没有用。况且多多入世对你以后的修炼有好处。”
转头思索了一下,又调笑了一句:“还有那个冰山大美人呢 ,我觉得你们很般配啊,跟我去了,你难道不打算追求人家了?”
叶明朗脸色一变,一瞬间心中似被利刃划过,那股尖锐的疼痛毫无防备的袭来。但他早就不是刚刚化形时的懵懂少年,已学会了克制自己的情绪,他漫不经心的扫了窗外一眼,半晌,才冷冷道:“哥真觉得我和那女人般配?”
叶明睿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什么不妥,他甚至没有注意叶明朗把对方称为“那女人”,似乎单纯的为弟弟找到心爱之人而高兴。很真诚的嘱咐道:“喜欢就好好跟人家在一起,不论怎么样,哥都支持你的。”
迎着对面之人纯净的目光,一瞬间叶明朗忍不住闭上了眼。一股辛酸的剧烈疼痛冲进了他的心,他觉得自己竟是如此的孤独与寂寞。
面前的人是如此的清隽俊雅,又是这般的高洁出尘。却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明白,无辜又天真,何其残忍。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一瞬间,他忍不住想起在选修课上那个胖胖的女老师读的这首外国诗,当时他只觉得是无病呻-吟,荒诞可笑,怎么会有人愿意这样呢,愿意如此卑微,一直低到尘埃里。现在想来,或许喜欢一个人本就是这样的吧!
内心的剧痛让他茫然,但灵魂的骄傲却让他无法在人前失态,尤其是在叶明睿面前。
“哥,我才想起来,上午和朋友约好出去玩的,今天就别等我了。”叶明朗勉强笑了笑,找出一个蹩脚的理由,转身浑身僵硬的出去了。
叶明睿那纯净而无杂质的目光深深地刺痛了他的心。和毫不留情的拒绝相比,还有什么比从未在意更让人沮丧呢!
叶明朗头也不回的出了房间,他的脸色苍白动作僵硬,整个人看起来可怜极了。叶明睿却并没有阻止他。他知道叶明朗并没有和人约好。
不一会儿,便听到屋外汽车发动的引擎声。
叶明睿靠在椅背上,怔怔的看着天花板。半晌,方低低的叹了口气,他的心中充满了惆怅和无奈。
他如今已经三十岁了,早已不是什么都不懂的纯情男子。叶明朗那炽热的目光他很熟悉,却也暗自心惊。
他是个老派的男人,喜欢温柔乖巧的女孩子,从未想过男男之事,更何况叶明朗是他一手养大,视之为弟的人。
从云南山谷出来至今已经快五年了,人生的机遇就是如此奇妙。叶明朗从一只青色圆球变成如今英俊耀眼的样子。但他却总也忘不了他还是一只青色鸟儿时候,那骄傲又防备的样子。记得他生病时对自己的依恋,记得他刚化形时,每天在衣服后面剪出两个窟窿,拖着长长的羽翅在静室里走来走去。记得他第一次看到外人时的戒备,第一次上学时的不情愿,第一次学会开车的兴奋愉快。
若是其他人这般肖想自己,他必会说个清楚,若对方还不知好歹的纠缠,他自不会手下留情。可是叶明朗,他就像他亲手养大的孩子,是他为自己创造的亲人,他始终不忍去伤害他的心。似乎昨天他还为了多喝一壶果酒而对他撒娇,为了自己让他上学而暗自生闷气,什么时候一切变的这样混乱呢?
他蓦然坐起身,拿过书桌上两人的合影。夏日的梧桐下,自己的手搭在明朗的肩上,他们都笑的如此开心,如此幸福。这不正是自己所渴望的亲情吗?
一瞬间,叶明睿的眼中闪过一丝坚定,他已下定了决心,绝不回应他的感情,就当作自己不知道吧!明朗还是个孩子,虽然聪明,但在感情上还是很懵懂,或许某一天他会遇到真正喜欢的人,但这个人绝不能是自己,他永远都只是自己的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