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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八章 斯人秦烈

    “哦?爱妃有何方法可以让本殿先尝尝那女子的滋味而不被知道?”

    翎侗当然不敢明目张胆的跟翎墨叫板,但是给他带绿帽子这种事他还是很想做的。

    看到一国堂堂太子竟然如此懦弱怕事,桐侧妃心底一片恶心,像是吞了只苍蝇般难受,但是面上她依然笑颜如花:“这个,殿下,妾身还未曾见过这位姑娘,所以,还不能贸然拿主意。”

    “也是,那好,反正过几日澜汉太子便会到京都,父皇到时会宴请他,那是爱妃便能见那女子了。”翎侗一边顺着桐侧妃柔顺的发丝,一边惊喜地说道。

    事情有所进展,翎侗的心情显然变得很好,他的手开始往桐侧妃背上游移,眼中原本的气愤也逐渐被欲望所替代,他一把抱起桐侧妃便往内室而去。

    尽管十万个不愿意,桐侧妃也只能满脸笑意地攀上了太子翎侗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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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第二日青翼王府便收到了圣旨,整个王府上下一片欢腾,大家都庆幸王府终于要有女主人了,离歌刚来一日,众人已经被她绝丽的容颜,如水的气质,以及可亲的笑容所感染,大家都喜欢这位未来王妃,所以,为准备大婚,整个王府忙的热火朝天。

    这日,翎墨正牵着离歌逛完在王府的最后一个角落,那离歌只在第一日见过的东方及出现了,他面色不豫地朝翎墨道:“王爷,澜汉太子已进入京都,明日即可到达皇城。”

    “嗯,该好好算算上次的帐了。”翎墨点头。

    他可没忘记那‘狼血蛊’的出处,看来他是知道自己安然回来才会迫不及待地赶来了,不知这回他要使出什么招数了。

    东方及的清秀的脸上同样略过残忍,若不是那该死的澜汉太子,自家王爷又怎么能受那么多的痛,不过,也亏得那蛊,自家爷才能遇得到王妃,就凭这一点,东方及便决定让那澜汉太子死的痛快些。

    就在这两人若有所思的当口,简洛不知从哪个角落闪了出来,他冰冷的声音禀报:“临均传来消息,临均太子今日也启程,往朝凤方向而来。”

    简洛的话让翎墨跟东方及眼神一闪,临均太子?

    那可是全天下唯一能与他家王爷相媲的人了。

    临均太子秦烈,人如其名,性格残暴狠虐,手段更是毒辣,而他的武功跟智谋同样深不可测。放眼天下,唯一能与之抗衡的就是朝凤的青翼王翎墨。

    两人曾与十年前大战于出蓝。

    当日,这两人不过十一二岁。这场大战中,两人无论在智谋,武功造诣,用兵手段都是旗鼓相当,那一日,整个出蓝的国土上是伏尸百万,血流成河,而在两方大军最前端,挺身而立着两个不大的小将军,这两人亦是满身鲜血,眼睛通红,虽然通身都是狠戾气息,但两人眼中对对方的佩服还是深深可见的。

    这一场战役被称为双雄之战,让人津津乐道到如今,而这两人也是这一战开始名声大噪于天下。

    如今天下大抵一分为三,分别是朝凤,临均,以及澜汉。朝凤居西,临均处北,而澜汉则矗立在西方。除三个实力相当的大国之外,当然还有不少小国,这些小国以地势为界分别附属于三个大国,而出蓝便是夹在朝凤与临均中间的附属于朝凤的小国之一。

    与在他的威名之下,临均已然是秦烈的天下,而且此人早已放话天下:我秦烈将是这天下的主宰。

    这话虽然说得狂妄,但是众人心底对于这话也是有一半的确信。

    现在,沉默了十年的雄狮开始觉醒。

    离歌看着翎墨一向无波的眼中一闪而过的异样,心中暗忖:这临均太子到底是何人,能让这几人面色如此凝重?

    翎墨吩咐东方及跟简洛两人:“让夜鹰一行人时刻注意他的动向,记住,不可靠他太近。”

    “是。”简洛回了一声后,又闪身出去。

    剩下的东方及则是若有所思地看着翎墨跟离歌,翎墨眼神一冷,问:“还有何事?”

    接触到自家王爷浑身的冷寒之气,东方及一抖,迅速回神,不过事关王爷的幸福,他还是将心中的疑问说了出来:“王爷,您觉不觉的这次临均太子来朝凤是与王爷的大婚有关。”

    东方及的话让翎墨心中冷,他早已经想到了这一点,他与秦烈都明白两人是最了解对方的人,翎墨知道秦烈是女子如玩物,而秦烈也必然知道自己视女子于无物,现在,自己竟然能亲自求旨赐婚,那秦烈定然好奇,想来看个究竟。

    朝霞打在离歌近乎透明的滑嫩面容上,让她清丽绝美的容颜更是添加了三分妖娆,使得她整个人像是天上精灵,又像是山中妖精,让人情不自禁沉沦,最引人的却是那清澈的水眸,在她的眼中,他能清晰地看见自己的倒影。翎墨很想就这样将她深藏在自己为她建造的暖阁中,但他自己又明白离歌是个人,是自己最在意的女子,她有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力,自己无权限制她的一切。

    但是若是谁要从他身边抢走这女子,自己必将毁灭了这天地。

    东方及离开后,离歌发现翎墨眼中的复杂,她疑惑地问:“墨怎么了?”

    “小东西,你觉得我这副皮囊如何?”翎墨没有立即回答她的问题,转而问道。

    离歌闻言,仔细地打量起眼前的人,皮肤不像一般男子的暗沉,而是偏白,阳光下细细的毛孔清晰可见,俊眉斜飞入鬓,一汪深邃的眼眸如幽潭般引人入胜,鼻梁高挺,薄薄的唇瓣是樱花红色,让人忍不住想品尝,整张脸无疑是俊美到天怒人怨。

    看了半晌,离歌肯定地点点头,又怕他不相信地再三肯定道:“墨当然好看,比我都好看呢。”

    在离歌心中,墨就是全世界最帅的人。

    离歌信誓旦旦的可爱模样惹笑了翎墨,他一把揽过离歌,低沉悦耳的说道:“你觉得喜欢就行。”

    没人知道翎墨内心的担忧,时下女子皆喜欢皮相俊美,又有个性的男子,而自己虽然长相还说得过去,但是自己这冰冷如死水般的性格却是众家女子躲避不及的,而那人,有着俊逸如火的长相,尽管脾气暴烈,但仍引得女子如飞蛾扑火般往他身上攀去,那人如此招人喜欢,定然有如何讨女子欢心的好手段,而离歌时那样单纯美好,他隐藏在心底深处的担忧还是战胜了理智,让他问出如此这么可笑的问题。

    “当然,我最喜欢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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