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借尸还魂 彭宇明
我把骨骼放在了桌子上。细细观察了下。这手掌的宽度,和指骨的长度,毫无疑问是具女性的骨骼上,所截下来。
而这具骨骼被埋下至少十年。眼下,我从骨骼上用镊子削下了点泥土,泥土酸性很强。曾埋在沿海地带。
沿海地带?
这无疑让我或多或少得到些启发。
这时候,我发现包裹着这张纸的背面。有誊抄过一则新闻。
寻人启事 - 台湾岛借尸还魂案
1895年.中日双方马关条约签订后,台湾人民示威游行。
其中有名名叫黄秀秀的女子。带领学生示威抗争日本侵华行为。示威期间有殴打维护治安的日军。
尔后黄秀秀及学生被日军捕进牢房后,先后进行数次**同殴打。
最后,黄秀秀由于劳累过度予1896年1月1日死于监狱中。
不料却在1897年7月15日凌晨,台湾岛上澎湖村。抑或是黄秀秀的家乡。
一具尸体从棺材中出来,他是名男性,根据记载,他是在1895年死亡。埋在底下长达一年之久,尸体却没有腐烂。
他在村子里逢人便说。
“呵呵呵,我是黄秀秀。我是秀秀,你们为什么都认不得我了呢?”
男性名叫黄文彦,死亡年龄为22岁。死亡原因是过度服用砒霜。学名便是三氧化二砷。 而死者黄文彦在当时便失去了踪影。至今依然未能寻找。
报社在此,希望广大台湾人民若遇到李文彦速报案。并且在此警告所有参与日本侵华的人员。
血债血还。
这时候。我观察到这张包裹着手,上面依然有李文彦的相片。
这个带有名叫黄文彦的相片。
我仔细望了下,虽然是报纸影印件,但还是可以看清楚大概轮廓。
这名黄文彦,是标准的国字脸,鼻子较宽。在当时来说是比较俊俏。鬓角和发尾剃的干干净净,头顶上是绑着一团长长的盆发,发尾扎着一条长长的辫子。在那时,显得颇为精神。他穿着一套灰色褂子。
在照片下,我很明显的看到一串日文。
あなただけを一日の時間を持つ.(你只有一天时间。)
这让我无疑像是中了当头一棒。
我再次望了望那手掌骨骼,而这具骨骼的年龄,从出生到现在已经变色,至少有60年的时间。
抑或是,在1895年,那时黄秀秀是18岁左右的年纪。
我探了下相片上的黄文彦,他在当时来说算是25岁左右。他鼻子下的唇已经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胡茬。
让我稍稍好奇的便是。这张相片无疑来源自档案部。 而报纸里却没有指明这个黄文彦的身份。这时,照片的质量依然算高在当时来说。有条件拍照片上档案。
军人,倒不是,他的头发明显过长。
既然和黄秀秀有关。
那么。
他的职业,毫无疑问教师。
褂子,整齐中分发,年少的年纪。那么,必然是教师。、
我直到现在依然没有理解人们可以寄骨骼的动机,但这个人确实有一定的能力。而从台湾挖掘骨骼,将骨骼和至少44年前的报纸寄向上海。
无疑,他想挑战。
再者,我有种想法。既然如果确确实实想和我来真的话,那么这名黄文彦。
此刻,他有可能会居住在上海。只是我的一种推测。不过即便黄文彦居住在上海,那他至少已经有6、70岁的年纪。这是个棘手案件。
我暂时撇至一边不管。这时,我探了探我的机械表,时间已经转向了早上七点整。我披上了我的风衣,在诊所的水龙头里漱了漱口刷了刷牙,并且洗了把脸。
我却用的是那女孩的牙刷。
法租界。
我支付了点钱币。在一家叫“广西正宗卷筒粉”的摊面上吃了起来。这是种越南的食物。广西倒是离越南蛮近。
我食用过了食物以后。便往裁缝店里支付了点钱币,给那名叫包俊文的男孩购买了点不至于冻死发烧的衣物。
诊所里。
“穿上把。然后呢,你想去哪便去哪。”我说。
“那我就想跟着你怎么着了。”
“我喜欢女的。”我说。
“操,你想哪了又。不是,如果我不跟你我也没地方去啊。我得罪了工地上的头儿,我只有到处躲了。”
“我可没有钱。”
“去赚呗。一起?”
“再说吧。不过带着你倒也不是坏事。我手头上还有点钱,租间房子倒也不是坏事。”
“哦?”
“这么着把,我们。既然呢,你想跟我。我也不知道你说‘跟’是什么意思,我想在租界这边租间房子,你去找份工作来打理下,至少饿不死自己。那么我呢,我以前写过几本书。我想联系这边的出版社,或者报社,我想在这里投稿,这不会让我成为有钱人,也不会让我饿死。就这么着把。”
“行行。”
“可以走路么你?”
“可以的其实。只是鼻子痛了点这样。”
“那一起吧。等下,你先随处在一个地方落脚。我有点事情要处理下,下午我会在这个时候找你。就在诊所里等我。”
“恩恩。”
我现在所需要做的,便是回李宅。
这是我决定我要出来自己谋生的时候,而此刻,我无法再依靠这个收养我的富裕家族。
“滴滴滴!”的响声,我乘着电车,电车一直穿过这繁华的都市租界里。像播放映片似的经过一处处白皙新颖的建筑,一辆接着一辆的轿车行驶在这柏油路上。
目的地,让黄包车拉着我回到了那处住宅区。
这里,依然和租界的区别不大。
我走入了熟悉的李宅里。里面的菲佣恭候着我。
我进去了起居室以后,这时李彦杰几乎是神清气爽,同我刚刚见到的时候判若两人。
他高兴的很。见到我以后,夹着支雪茄笑着,一把拍了拍我的肩膀。像是遇到了旧日老友般。
李彦杰今天确确实实是神清气爽,穿着套烫得整齐的白色西服和皮鞋,系上了条红色领带。
我倒是没有见到袁莉娴。却有种莫名的失落。
我一直在抑制自己。
“贯中,你可真是干这行的料。又破了一宗案子在法租界那。”
“呃。呵呵。”我说。“那,老爷你是怎么知道的?”
“已经上了报纸了贯中。凶手自己自杀了。他干掉的可都是咱们上海这,或是外面的人。反正都是些有钱人。这时候,他们该嘉奖你了。”
“嗯?那。”
“你想要什么赏赐呢?他们已经找到了我,他知道你是我们这边李家的人。”
“如果怕是说句真心话,我还真想拜托老爷,我想联系家出版社。投投稿谋生。”
“噢?这个有什么难的呢?不过话说真不成贯中,以我的想法呢,凭你的能力,为什么偏偏要写书呢?你没有想过发大财吗?作为男人,可真该追求下荣华富贵。”
“我也只是想好好过点日子罢啦。”
“喔,呵呵。那贯中,倒也是。平安是福。”李彦杰说道。
“嗯。”我说。
“那贯中,可否帮我个忙?”
“嗯?”我说。
“便一次。帮完这个,我也知道其实你不喜欢束缚,对吗??”
“算,是吧。你说。如果我能帮得上。”
“你去向强路里,找个叫彭宇明的广东人。”
“嗯?然后呢?”
“如果你找的到他的话,你就说,我是有事情找他。他欠着我点事。”
“可以方便说下吗?”我纳闷道。
“这个。”李彦杰挠了挠发尾,把手插入了口袋里。双眼望了望自己的皮鞋。“其实,这是工作上的事情。毕竟生意上,你也知道的贯中。”
“嗯。我尽量,我现在去把。大概在哪个位置?”
“在家饭店里。不过倒不是什么好地方。叫粤胜饭店。”
“嗯。”
我离开了李宅,我印象中的向强路是属于帮派管辖的范围。那里算是比较杂的地方,房子大多数还是青砖碧瓦。人们都是生活比较简朴的。刚来上海的时候便是去那种地方。
我脑海里回忆起那报纸和那截骨骼,我还随身携带在衣服里。每每想起便心头一颤。
借尸还魂。
牵涉到鬼和灵异。
我下意识往后忘了忘。是熙熙攘攘的人群。
这时候,我感觉到身子有丝丝冰凉。
似乎,背后有只眼睛在人群中望着我。却也只是自吓自。
我慢慢走着,几乎走了一公里。到了那嘈杂的向强路。
这里,确确实实有成群结队的混子在随处走动着。地板上尽是随处可见的果皮和垃圾。
穿过了人群后,我随处打听随处走动,终于找到了那家广东饭店。
这里其实是家妓院带饭店。这里的陪客姑娘大多数都是穿着旗袍,画上了胭脂水粉。
我走了进去。我找到了服务员。
“请问下,你们这有个叫彭宇明的人吗?”
“彭宇明?”那名服务员说着蹩脚的普通话。
“嗯,对。”
“不好意思阿,我貌似不认识。”
“这里除了这家酒吧以外,还有叫粤胜的么?”
“没了。”
“可以帮我问问你的老板么?着急的很呢,体谅下。”
“好吧那。”
她走了进去。过了片刻。她慢慢走了出来,带着微笑。
“啊!真是对不起,有有。明仔在我们这。”
“嗯。”
她领我走了上楼里。
忽然。在楼梯间上,同样有人随着走了上来。
“砰!!!”的一声。
我即刻不省人事。
<!-- 作者有话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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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地带?
这无疑让我或多或少得到些启发。
这时候,我发现包裹着这张纸的背面。有誊抄过一则新闻。
寻人启事 - 台湾岛借尸还魂案
1895年.中日双方马关条约签订后,台湾人民示威游行。
其中有名名叫黄秀秀的女子。带领学生示威抗争日本侵华行为。示威期间有殴打维护治安的日军。
尔后黄秀秀及学生被日军捕进牢房后,先后进行数次**同殴打。
最后,黄秀秀由于劳累过度予1896年1月1日死于监狱中。
不料却在1897年7月15日凌晨,台湾岛上澎湖村。抑或是黄秀秀的家乡。
一具尸体从棺材中出来,他是名男性,根据记载,他是在1895年死亡。埋在底下长达一年之久,尸体却没有腐烂。
他在村子里逢人便说。
“呵呵呵,我是黄秀秀。我是秀秀,你们为什么都认不得我了呢?”
男性名叫黄文彦,死亡年龄为22岁。死亡原因是过度服用砒霜。学名便是三氧化二砷。 而死者黄文彦在当时便失去了踪影。至今依然未能寻找。
报社在此,希望广大台湾人民若遇到李文彦速报案。并且在此警告所有参与日本侵华的人员。
血债血还。
这时候。我观察到这张包裹着手,上面依然有李文彦的相片。
这个带有名叫黄文彦的相片。
我仔细望了下,虽然是报纸影印件,但还是可以看清楚大概轮廓。
这名黄文彦,是标准的国字脸,鼻子较宽。在当时来说是比较俊俏。鬓角和发尾剃的干干净净,头顶上是绑着一团长长的盆发,发尾扎着一条长长的辫子。在那时,显得颇为精神。他穿着一套灰色褂子。
在照片下,我很明显的看到一串日文。
あなただけを一日の時間を持つ.(你只有一天时间。)
这让我无疑像是中了当头一棒。
我再次望了望那手掌骨骼,而这具骨骼的年龄,从出生到现在已经变色,至少有60年的时间。
抑或是,在1895年,那时黄秀秀是18岁左右的年纪。
我探了下相片上的黄文彦,他在当时来说算是25岁左右。他鼻子下的唇已经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胡茬。
让我稍稍好奇的便是。这张相片无疑来源自档案部。 而报纸里却没有指明这个黄文彦的身份。这时,照片的质量依然算高在当时来说。有条件拍照片上档案。
军人,倒不是,他的头发明显过长。
既然和黄秀秀有关。
那么。
他的职业,毫无疑问教师。
褂子,整齐中分发,年少的年纪。那么,必然是教师。、
我直到现在依然没有理解人们可以寄骨骼的动机,但这个人确实有一定的能力。而从台湾挖掘骨骼,将骨骼和至少44年前的报纸寄向上海。
无疑,他想挑战。
再者,我有种想法。既然如果确确实实想和我来真的话,那么这名黄文彦。
此刻,他有可能会居住在上海。只是我的一种推测。不过即便黄文彦居住在上海,那他至少已经有6、70岁的年纪。这是个棘手案件。
我暂时撇至一边不管。这时,我探了探我的机械表,时间已经转向了早上七点整。我披上了我的风衣,在诊所的水龙头里漱了漱口刷了刷牙,并且洗了把脸。
我却用的是那女孩的牙刷。
法租界。
我支付了点钱币。在一家叫“广西正宗卷筒粉”的摊面上吃了起来。这是种越南的食物。广西倒是离越南蛮近。
我食用过了食物以后。便往裁缝店里支付了点钱币,给那名叫包俊文的男孩购买了点不至于冻死发烧的衣物。
诊所里。
“穿上把。然后呢,你想去哪便去哪。”我说。
“那我就想跟着你怎么着了。”
“我喜欢女的。”我说。
“操,你想哪了又。不是,如果我不跟你我也没地方去啊。我得罪了工地上的头儿,我只有到处躲了。”
“我可没有钱。”
“去赚呗。一起?”
“再说吧。不过带着你倒也不是坏事。我手头上还有点钱,租间房子倒也不是坏事。”
“哦?”
“这么着把,我们。既然呢,你想跟我。我也不知道你说‘跟’是什么意思,我想在租界这边租间房子,你去找份工作来打理下,至少饿不死自己。那么我呢,我以前写过几本书。我想联系这边的出版社,或者报社,我想在这里投稿,这不会让我成为有钱人,也不会让我饿死。就这么着把。”
“行行。”
“可以走路么你?”
“可以的其实。只是鼻子痛了点这样。”
“那一起吧。等下,你先随处在一个地方落脚。我有点事情要处理下,下午我会在这个时候找你。就在诊所里等我。”
“恩恩。”
我现在所需要做的,便是回李宅。
这是我决定我要出来自己谋生的时候,而此刻,我无法再依靠这个收养我的富裕家族。
“滴滴滴!”的响声,我乘着电车,电车一直穿过这繁华的都市租界里。像播放映片似的经过一处处白皙新颖的建筑,一辆接着一辆的轿车行驶在这柏油路上。
目的地,让黄包车拉着我回到了那处住宅区。
这里,依然和租界的区别不大。
我走入了熟悉的李宅里。里面的菲佣恭候着我。
我进去了起居室以后,这时李彦杰几乎是神清气爽,同我刚刚见到的时候判若两人。
他高兴的很。见到我以后,夹着支雪茄笑着,一把拍了拍我的肩膀。像是遇到了旧日老友般。
李彦杰今天确确实实是神清气爽,穿着套烫得整齐的白色西服和皮鞋,系上了条红色领带。
我倒是没有见到袁莉娴。却有种莫名的失落。
我一直在抑制自己。
“贯中,你可真是干这行的料。又破了一宗案子在法租界那。”
“呃。呵呵。”我说。“那,老爷你是怎么知道的?”
“已经上了报纸了贯中。凶手自己自杀了。他干掉的可都是咱们上海这,或是外面的人。反正都是些有钱人。这时候,他们该嘉奖你了。”
“嗯?那。”
“你想要什么赏赐呢?他们已经找到了我,他知道你是我们这边李家的人。”
“如果怕是说句真心话,我还真想拜托老爷,我想联系家出版社。投投稿谋生。”
“噢?这个有什么难的呢?不过话说真不成贯中,以我的想法呢,凭你的能力,为什么偏偏要写书呢?你没有想过发大财吗?作为男人,可真该追求下荣华富贵。”
“我也只是想好好过点日子罢啦。”
“喔,呵呵。那贯中,倒也是。平安是福。”李彦杰说道。
“嗯。”我说。
“那贯中,可否帮我个忙?”
“嗯?”我说。
“便一次。帮完这个,我也知道其实你不喜欢束缚,对吗??”
“算,是吧。你说。如果我能帮得上。”
“你去向强路里,找个叫彭宇明的广东人。”
“嗯?然后呢?”
“如果你找的到他的话,你就说,我是有事情找他。他欠着我点事。”
“可以方便说下吗?”我纳闷道。
“这个。”李彦杰挠了挠发尾,把手插入了口袋里。双眼望了望自己的皮鞋。“其实,这是工作上的事情。毕竟生意上,你也知道的贯中。”
“嗯。我尽量,我现在去把。大概在哪个位置?”
“在家饭店里。不过倒不是什么好地方。叫粤胜饭店。”
“嗯。”
我离开了李宅,我印象中的向强路是属于帮派管辖的范围。那里算是比较杂的地方,房子大多数还是青砖碧瓦。人们都是生活比较简朴的。刚来上海的时候便是去那种地方。
我脑海里回忆起那报纸和那截骨骼,我还随身携带在衣服里。每每想起便心头一颤。
借尸还魂。
牵涉到鬼和灵异。
我下意识往后忘了忘。是熙熙攘攘的人群。
这时候,我感觉到身子有丝丝冰凉。
似乎,背后有只眼睛在人群中望着我。却也只是自吓自。
我慢慢走着,几乎走了一公里。到了那嘈杂的向强路。
这里,确确实实有成群结队的混子在随处走动着。地板上尽是随处可见的果皮和垃圾。
穿过了人群后,我随处打听随处走动,终于找到了那家广东饭店。
这里其实是家妓院带饭店。这里的陪客姑娘大多数都是穿着旗袍,画上了胭脂水粉。
我走了进去。我找到了服务员。
“请问下,你们这有个叫彭宇明的人吗?”
“彭宇明?”那名服务员说着蹩脚的普通话。
“嗯,对。”
“不好意思阿,我貌似不认识。”
“这里除了这家酒吧以外,还有叫粤胜的么?”
“没了。”
“可以帮我问问你的老板么?着急的很呢,体谅下。”
“好吧那。”
她走了进去。过了片刻。她慢慢走了出来,带着微笑。
“啊!真是对不起,有有。明仔在我们这。”
“嗯。”
她领我走了上楼里。
忽然。在楼梯间上,同样有人随着走了上来。
“砰!!!”的一声。
我即刻不省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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