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最后一案
“啊!是你呀?”这的的确确让我大吃一惊,而且不知所措一样。然而,过久便恢复了常态。
“恩,是的。意外吧?”
“还好。只是,没想到罢了。”
我打量了下眼前的帕米拉?杰梅因。她依然和几年前相似,仿佛没有变化一样。
她穿着一件灰色呢长风衣,包括一条厚厚的白色围巾。正踩着一双高帮棕色雪地靴,对我微微笑。
她依然是那副样子,原本瘦尖的脸已经发福微微胖了起来,眼睛还是一如既往的大.
“我呢,是来上海玩玩。搭上火车来的,从巴黎到这可真不容易。”
“嗯。”我说到。“那,你来的目的是?”
“单纯来玩玩呀,也没什么目的不目的的啦。倒是好久不见你,呵呵。”
“嗯。”我说。“的的确确好久不见。”
“在上海做什么呢?还在写书吗?还是当那个职业侦探,?哈哈。你专门喜欢干这等事。”
“嗯...不算是,但也是。我在联系出版社着。”
“我现在呢,在多伦多那,重新都回那大学。我要读六年了,带和你在蒙彼利埃那时候。”
“那也好。”我说。“你在那做什么呢?”
“除了读书的话呢,还和朋友们一同合伙卖点衣服,现在算是当起了‘准’生意人。也不至于老依靠爸爸妈妈啦。”
“嗯,那也是。”我说。
其实不知为何,我在法租界,维多克?雨果的广场里望到帕米拉?杰梅因的时候,确确实实回忆起脑海里不少往事。
像教踢球,听她诉说有关对那叫怀特的男子一些掏心窝的事,还有她像是没心没肺地在我公寓里喝酒。
然而,现在时过境迁。确实是矗立起一道莫名的隔阂。
偶尔,我会为时间所撕裂的伤口痛的掏心掏肺,然而我很少矫情。
“你先回去把。”我说。“你也是住在法租界,对吗?”
“嗯。我是住在霞云路。过两天我要乘回巴黎的车,我来这里呢,是带我弟弟去加拿大。”
“嗯。好走,好吗?”
“嗯。”
我望着她一步步踏在熙熙攘攘热闹非凡的广场上,淡在了我的视野里。
一股莫名的失落油然而生,不久后却又像是无所事事一样。
我一直怀揣着不少钱币在法租界里游荡者,像是失去了灵魂的躯壳一样。倒也不知为何,偶尔会在咖啡厅里拿着本子写写有关我的书籍。
像我所写的“红”,现在已经写到了遇上波波斯基的章节片段。
我浑浑噩噩,终于捱到了下午。
我绕了许许多多的街道,仿佛像是个蒲公英一样随遇而安但却身不由己。无所事事却被异样束缚着。
我在维多克雨果的公共厕所里,解决了下肠道的通便,然而用凉水浇灌了我的脸部。
我打开了那个盒子。
我紧接着刚要做好是恶心异物的刺激时,然而,却散发着一枚淡淡的纸香。
我等你,纯爱酒吧。如你所想。
Joker lampard.
我微微笑了下。
在那以后,我才知道,原来joker lampard是真真正正存在的画家。而且,或许正在我的身边。
他有话要和我说。
时间,在我无所事事和食用过晚餐以后。终于推迟到了九点钟。
法租界,依然灯火通明起来。
或死或生没有影响这个繁华秩序。人们依然过着极为奢侈的生活。
然而,我即将走向纯爱酒吧的时候。我发现,在旁边的衔接咖啡厅里,见到了帕米拉?杰梅因。
我不由自主地咽下了口唾沫。
我选择了绕到,走入了咖啡厅里。毫无征兆,完完全全是心血来潮罢。
她独自一人,食用着煎炸薯条蘸着番茄酱。
在那以后,我以为那是最后一次见到她,或许只是以为。
我走了进去。
“真巧。”她笑道。
“自己吗?”
“嗯。自己。”她说道。
或许是我自己的问题,不论如何这话有点怪。
“我去办点事。”我笑着说。“哎,方便吗?”
“嗯?”
“没什么,没什么意思。只是想起了点事。我走先。”我说。
在那以后,我回过了一次头,她还是微笑着望着我,她似乎无时不刻都在微笑。
然而。
我已经置身在纯爱酒吧的门口。
那儿,依然犹如煮沸的开水一样,从来不缺少激情。我又见到了熟悉的面孔。然而,在那里,我同样遇到了警察。我走入了那家几乎曾让我恶心的起鸡皮疙瘩的酒吧里。那墙纸已经换成了深蓝色的一片。其他地方依然没有变动。
我选择一个稍稍安静的角落,坐了下来。像昨晚一样,依然没有任何的变动。一杯hennessy白兰地入喉后,我静静坐下来。
乐队在演奏着贝多芬的田园交响曲。
或许是我错觉,不知为何,今晚涌进纯爱酒吧人数丝毫不亚于昨晚。甚至更多生面孔随之而来,让我稍稍高兴地便是,除了昨晚在场和附近的人,没有报纸在刊登有关纯爱酒吧的恐怖命案。
这便是政府保护。
我没有在意,我饮了一口冰冻的烈酒划过了舌尖和味蕾,把喉咙里烧的滚烫烫。胃部却暖和得很。
我依然在等待着,那special show time(另类表演时间。)
不久后,一个个生疏且熟悉的面容映入了我的眼帘。
像李文,像西瓜头。包括国民政府参议院院长的滕礼洪的千金。
包括我初到上海的头一天,那斩断欠债者手臂的陈钱桥。
还有,若是我的眼睛没有看花的话。
如果读者还有印象,我在先前曾经给过李欢的男朋友,便是李彦杰的妻子之一,叫甘弘的女儿。
我给她的男朋友上过针线。
现在,他的男朋友出现在了酒吧中。
他依然精神的很,而且非常俊俏。浓密的头发,鬓角和发尾修建的干干净净,头顶上却浓密的很好看。像是张国荣一样的发型。然而他本人则长得更为像黄晓明。总之是俊俏的很。
他穿着一套灰色西服。
陈钱侨依然是那副难看的市侩脸。穿着一套灰色的及膝风衣,同一双白色皮鞋。
这无疑让我或多或少吃了一惊。当然,事不关己。
我一杯接着一杯地饮着消磨时间,我倒是喝的次数多,入喉的剂量少。
那陈钱乔,算是酒吧里比较另类的一位。
在田园交响曲下,在酒吧里和李欢的男朋友划拳,包括他的一些瘦弱小弟及两个跟随的打手。
这让我或多或少感觉到些许惊讶。
不过,转念一想。
我还是仔仔细细等待恭候着。
眼下,我那手腕上的机械表,时针已经转动到了十一点钟。
那几个混子离开了纯爱酒吧。再者,我所见到的唯有些许中国人以外。其他的无疑都是金发碧眼的欧美地区人士。
再者,事情比我发展的要好不少。我遇上了惊喜。
我见到了那健壮的男子,带着克罗艾走了进来。包括,所来找我帮助的维尔托德。
我一直有预感。
凶手会在今晚现行。然而,只是现行。这是我敢保证的事情。
时间过得越来越快。
我那种坐如针毡的感觉再一次油然而生,我的手已经由于紧张所冻的冰凉凉。
人群越来越多。至少有一百人以上。一对对男男女女。
所相识。
所不相识。
素未谋面。
已经开始有各种各样的暗示。一夜春宵,这是他们的所思所想。
这便是我所打量和体会到的日日笙歌。
六重奏乐队依然在演唱着不少我没听过的巴洛克舞曲。
这时候。
在人们纷纷迫不及待的时候。
终于,那个西瓜头。他更为销魂,穿着一套红色的类似长裙,赤脚踩着一双红色的高跟凉鞋。他夺过了主唱的话筒。
“Boys and girls,It’s show time!”他的手指着人群。撕扯着恶心异常的嗲音。
然而,人们开始一如既往的,满是欢喜的祛下衣服鞋袜。
再者,人群中。我再一次见到了男男,女女,男男女女一同拥抱,亲吻在了一起。
只是,今晚的灯光更为阴暗,墙壁所挂的霓虹灯五颜六色闪的更为刺眼。
在舔抓摸所有前戏经过以后,红色地毯上染上了不少独有的分泌物,散发着一股独有的腥骚味。
只是那味,我喜欢的很。
再者,今晚所让我感到愉悦的事情有所发生。
那便是,搂着我的不再是男子。而是一名金发碧眼的女子,她一直用大腿蹭我的下体。
我同样并非什么善得异常的男子,我一样搂着她,双手在她的腿跟游走。
只是,今晚我确确实实并非有什么欲望。
毕竟,我所做的一切,从开始到现在,这个案件,日后我会记录在我的小说当中。它并没有特殊的很,同样没有多血腥可以吸引读者。
然而,这是我所头一回不计回报的探案。
事情,比我想象之中要糟糕,或者顺利。
天花板上。
“唰!!!”地一生。
一个死人吊着,从天花板上忽然下来。
“啊!!!”人们开始纷纷逃窜起来。
“任何人不许走。!”我吼道。
死人,还是令人恐惧异常。
这次,他的臀部和胯部再也没有被扎上棍子。
即便,他的嘴一直流着一股股血液滴在了地板上。被扯裂的臀隙同样滴着带着粪便的鲜血,胯部也被剃得一干二净。黏糊糊白稠稠的液体,和腥红的血液缠绵在了一起正滴下。
他的脖子被捆绑着,身子里满是淤血和鞭打的伤痕。
<!-- 作者有话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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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是的。意外吧?”
“还好。只是,没想到罢了。”
我打量了下眼前的帕米拉?杰梅因。她依然和几年前相似,仿佛没有变化一样。
她穿着一件灰色呢长风衣,包括一条厚厚的白色围巾。正踩着一双高帮棕色雪地靴,对我微微笑。
她依然是那副样子,原本瘦尖的脸已经发福微微胖了起来,眼睛还是一如既往的大.
“我呢,是来上海玩玩。搭上火车来的,从巴黎到这可真不容易。”
“嗯。”我说到。“那,你来的目的是?”
“单纯来玩玩呀,也没什么目的不目的的啦。倒是好久不见你,呵呵。”
“嗯。”我说。“的的确确好久不见。”
“在上海做什么呢?还在写书吗?还是当那个职业侦探,?哈哈。你专门喜欢干这等事。”
“嗯...不算是,但也是。我在联系出版社着。”
“我现在呢,在多伦多那,重新都回那大学。我要读六年了,带和你在蒙彼利埃那时候。”
“那也好。”我说。“你在那做什么呢?”
“除了读书的话呢,还和朋友们一同合伙卖点衣服,现在算是当起了‘准’生意人。也不至于老依靠爸爸妈妈啦。”
“嗯,那也是。”我说。
其实不知为何,我在法租界,维多克?雨果的广场里望到帕米拉?杰梅因的时候,确确实实回忆起脑海里不少往事。
像教踢球,听她诉说有关对那叫怀特的男子一些掏心窝的事,还有她像是没心没肺地在我公寓里喝酒。
然而,现在时过境迁。确实是矗立起一道莫名的隔阂。
偶尔,我会为时间所撕裂的伤口痛的掏心掏肺,然而我很少矫情。
“你先回去把。”我说。“你也是住在法租界,对吗?”
“嗯。我是住在霞云路。过两天我要乘回巴黎的车,我来这里呢,是带我弟弟去加拿大。”
“嗯。好走,好吗?”
“嗯。”
我望着她一步步踏在熙熙攘攘热闹非凡的广场上,淡在了我的视野里。
一股莫名的失落油然而生,不久后却又像是无所事事一样。
我一直怀揣着不少钱币在法租界里游荡者,像是失去了灵魂的躯壳一样。倒也不知为何,偶尔会在咖啡厅里拿着本子写写有关我的书籍。
像我所写的“红”,现在已经写到了遇上波波斯基的章节片段。
我浑浑噩噩,终于捱到了下午。
我绕了许许多多的街道,仿佛像是个蒲公英一样随遇而安但却身不由己。无所事事却被异样束缚着。
我在维多克雨果的公共厕所里,解决了下肠道的通便,然而用凉水浇灌了我的脸部。
我打开了那个盒子。
我紧接着刚要做好是恶心异物的刺激时,然而,却散发着一枚淡淡的纸香。
我等你,纯爱酒吧。如你所想。
Joker lampard.
我微微笑了下。
在那以后,我才知道,原来joker lampard是真真正正存在的画家。而且,或许正在我的身边。
他有话要和我说。
时间,在我无所事事和食用过晚餐以后。终于推迟到了九点钟。
法租界,依然灯火通明起来。
或死或生没有影响这个繁华秩序。人们依然过着极为奢侈的生活。
然而,我即将走向纯爱酒吧的时候。我发现,在旁边的衔接咖啡厅里,见到了帕米拉?杰梅因。
我不由自主地咽下了口唾沫。
我选择了绕到,走入了咖啡厅里。毫无征兆,完完全全是心血来潮罢。
她独自一人,食用着煎炸薯条蘸着番茄酱。
在那以后,我以为那是最后一次见到她,或许只是以为。
我走了进去。
“真巧。”她笑道。
“自己吗?”
“嗯。自己。”她说道。
或许是我自己的问题,不论如何这话有点怪。
“我去办点事。”我笑着说。“哎,方便吗?”
“嗯?”
“没什么,没什么意思。只是想起了点事。我走先。”我说。
在那以后,我回过了一次头,她还是微笑着望着我,她似乎无时不刻都在微笑。
然而。
我已经置身在纯爱酒吧的门口。
那儿,依然犹如煮沸的开水一样,从来不缺少激情。我又见到了熟悉的面孔。然而,在那里,我同样遇到了警察。我走入了那家几乎曾让我恶心的起鸡皮疙瘩的酒吧里。那墙纸已经换成了深蓝色的一片。其他地方依然没有变动。
我选择一个稍稍安静的角落,坐了下来。像昨晚一样,依然没有任何的变动。一杯hennessy白兰地入喉后,我静静坐下来。
乐队在演奏着贝多芬的田园交响曲。
或许是我错觉,不知为何,今晚涌进纯爱酒吧人数丝毫不亚于昨晚。甚至更多生面孔随之而来,让我稍稍高兴地便是,除了昨晚在场和附近的人,没有报纸在刊登有关纯爱酒吧的恐怖命案。
这便是政府保护。
我没有在意,我饮了一口冰冻的烈酒划过了舌尖和味蕾,把喉咙里烧的滚烫烫。胃部却暖和得很。
我依然在等待着,那special show time(另类表演时间。)
不久后,一个个生疏且熟悉的面容映入了我的眼帘。
像李文,像西瓜头。包括国民政府参议院院长的滕礼洪的千金。
包括我初到上海的头一天,那斩断欠债者手臂的陈钱桥。
还有,若是我的眼睛没有看花的话。
如果读者还有印象,我在先前曾经给过李欢的男朋友,便是李彦杰的妻子之一,叫甘弘的女儿。
我给她的男朋友上过针线。
现在,他的男朋友出现在了酒吧中。
他依然精神的很,而且非常俊俏。浓密的头发,鬓角和发尾修建的干干净净,头顶上却浓密的很好看。像是张国荣一样的发型。然而他本人则长得更为像黄晓明。总之是俊俏的很。
他穿着一套灰色西服。
陈钱侨依然是那副难看的市侩脸。穿着一套灰色的及膝风衣,同一双白色皮鞋。
这无疑让我或多或少吃了一惊。当然,事不关己。
我一杯接着一杯地饮着消磨时间,我倒是喝的次数多,入喉的剂量少。
那陈钱乔,算是酒吧里比较另类的一位。
在田园交响曲下,在酒吧里和李欢的男朋友划拳,包括他的一些瘦弱小弟及两个跟随的打手。
这让我或多或少感觉到些许惊讶。
不过,转念一想。
我还是仔仔细细等待恭候着。
眼下,我那手腕上的机械表,时针已经转动到了十一点钟。
那几个混子离开了纯爱酒吧。再者,我所见到的唯有些许中国人以外。其他的无疑都是金发碧眼的欧美地区人士。
再者,事情比我发展的要好不少。我遇上了惊喜。
我见到了那健壮的男子,带着克罗艾走了进来。包括,所来找我帮助的维尔托德。
我一直有预感。
凶手会在今晚现行。然而,只是现行。这是我敢保证的事情。
时间过得越来越快。
我那种坐如针毡的感觉再一次油然而生,我的手已经由于紧张所冻的冰凉凉。
人群越来越多。至少有一百人以上。一对对男男女女。
所相识。
所不相识。
素未谋面。
已经开始有各种各样的暗示。一夜春宵,这是他们的所思所想。
这便是我所打量和体会到的日日笙歌。
六重奏乐队依然在演唱着不少我没听过的巴洛克舞曲。
这时候。
在人们纷纷迫不及待的时候。
终于,那个西瓜头。他更为销魂,穿着一套红色的类似长裙,赤脚踩着一双红色的高跟凉鞋。他夺过了主唱的话筒。
“Boys and girls,It’s show time!”他的手指着人群。撕扯着恶心异常的嗲音。
然而,人们开始一如既往的,满是欢喜的祛下衣服鞋袜。
再者,人群中。我再一次见到了男男,女女,男男女女一同拥抱,亲吻在了一起。
只是,今晚的灯光更为阴暗,墙壁所挂的霓虹灯五颜六色闪的更为刺眼。
在舔抓摸所有前戏经过以后,红色地毯上染上了不少独有的分泌物,散发着一股独有的腥骚味。
只是那味,我喜欢的很。
再者,今晚所让我感到愉悦的事情有所发生。
那便是,搂着我的不再是男子。而是一名金发碧眼的女子,她一直用大腿蹭我的下体。
我同样并非什么善得异常的男子,我一样搂着她,双手在她的腿跟游走。
只是,今晚我确确实实并非有什么欲望。
毕竟,我所做的一切,从开始到现在,这个案件,日后我会记录在我的小说当中。它并没有特殊的很,同样没有多血腥可以吸引读者。
然而,这是我所头一回不计回报的探案。
事情,比我想象之中要糟糕,或者顺利。
天花板上。
“唰!!!”地一生。
一个死人吊着,从天花板上忽然下来。
“啊!!!”人们开始纷纷逃窜起来。
“任何人不许走。!”我吼道。
死人,还是令人恐惧异常。
这次,他的臀部和胯部再也没有被扎上棍子。
即便,他的嘴一直流着一股股血液滴在了地板上。被扯裂的臀隙同样滴着带着粪便的鲜血,胯部也被剃得一干二净。黏糊糊白稠稠的液体,和腥红的血液缠绵在了一起正滴下。
他的脖子被捆绑着,身子里满是淤血和鞭打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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