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拾荒之路的回忆
我头一回,上了警车。警察待我还算可以,没有用枪指着我。同样没有把我铐起来。
冰凉凉的法租界警察局。一个个衣着整齐光鲜制服的警察。
“是你发现尸体的,对吗?”
“是。”
大概这些问题,浏览过了一遍以后。我便无罪释放出来。
在那以后。凌晨三点我才走了出来。这一代,原本灯火通明日日笙歌,现在由于死亡以后变得冷清异常。柏油路上随处飘散着随风而起的尘土。
我走在了冷清的柏油路上,然而裹紧了围巾,往衣服添上了一颗纽扣。双手插在了口袋里。
我似乎遇到了点惊喜。
有个人拍了拍我的后背。
我转头一探。
是那个名叫博古特的男子。他穿戴着整整齐齐的黑色警服。带着一顶精神的警帽。
“啊,是你吗?”我笑着问道。理了理被风扬得乱糟糟的头发。
“恩。是的。你发现了尸体,对吗?”
“是啊。”
“其实我还蛮感谢你帮我的那次,不然我早去见耶稣了,呵呵。我现在抽调回了法租界。”
“哪里。我害着的。身体可好。”
“蛮好的其实。”
“恩。那没有什么事,我先走了。”
“唔,如果有需要,可以来找我。”
“嗯。那好。”我拍了拍这个健硕男子的肩膀。
“嗯?”
“我交给你个任务把。如果可以,你尽可能把那纯爱酒吧的老板约在那咖啡厅。”
我指了指,警察局对面有所咖啡厅。规模并不大,也不是特别小。小巧的纯黑装饰。
“嗯。我尽量。”
“谢谢。”我说。
在那以后,我在法租界还够胆的通宵夜店里几乎待了一个晚上。这里相比刚才几乎是寂静和单纯了不少。 至少人流不杂。在法租界霞飞路商业片区算是比较难得。
我点了一瓶红酒,趴在桌子上,一杯接着一杯倒入玻璃杯里。
眼下,我一直在把整所案子的经过串联起来。这时,我的脑海里在想,在明天晚上几乎便可以一网打尽。现在我所需要的只是一个时机。
此刻,我一直在回忆所遇到的奇奇怪怪的事情。我认为凶手,他是一个浪漫的杀手。
他必然是所认识我的人,或者和我有过节。而大抵,都是我得罪过凶手。可凶手他的目标,却是没有把我干掉。
首先,凶手格外懂得利用心理。在我身上事件的开始。
至少,他懂得攻击我的原则。如果,换句真心话,他真真正正抓住了那女孩,便是那维尔托德的姐姐,帕米拉?杰梅因。如果不是那帕米拉?杰梅因,或许即便再怎么变态的凶手,剥皮也好,还是割去跨物拿来和番茄酱蘸着吃薯条我也毫无在意。
不过确确实实我能这么掏心掏肺也有点亏欠的因素。
现在,读者们。在此,我确确实实得介绍下,帕米拉?杰梅因是个大我七岁的女孩。
我在就读蒙彼利埃的时候呢,那时年纪算是比较小。在我大约12岁,左右便开始在蒙彼利埃医科大上课。而之前。我在帮裁缝、鞋匠、面包店干过活。初到法国的时候,我会给一个诊所的医生来调配药物,和帮他写报告。
在那以后呢,我便掌握了不少医学和化学技巧。
12岁的时候,依靠初到法国之时到12岁左右这个期间所赚的钱和后门,在法国办了身份证以后。我便自考上了蒙彼利埃。这算是我到今天以来比较大的一个成就之一。
可我在法国没有那么一帆风顺。
在此期间,我十四岁那年,得罪了一名在蒙彼利埃就读的纨绔子弟。那时,他请来了不少马赛的地痞混混想来办我。
由于躲难,我休学了一年。我逃离到了纽约市。在纽约市小意大利城里,我遇到了薯条博士。一年后,凭着我属于“出谋划策”的小小头脑,给薯条博士在海关里,和黑市拳击打赢了几场比赛后。
带着一身技能回到了法国。
在那以后,我遇到了那个名叫帕米拉?杰梅因的女孩。
那是在一起比较偶然的条件下,她大我两个年级。我那时候已经开始我的职业生涯,是在法国的一家名叫“writer”的小出版社签了三年合同。
那时,我会给writer出版社在杂志,或者报纸,以及我自己的小说里写。我出的头一本书,便叫“《性命,性,命。》”。当时并不畅销,但也可以养家糊口。在那以后,我同样在那一年,十四岁那年。我遇上了我的,初恋女子。
便叫帕米拉?杰梅因。
当时,除此之外,我原本并不认识那个女孩。
她长得算是比较清秀,颇像今天的杰西卡?阿尔巴。
主要是,当时我们班级里盛行足球。在那我算是比较在行的一位,闲暇之余,会参加蒙彼利埃校队和别的城市进行友谊赛,我想赚点外快。当时是想参加蒙彼利埃足球俱乐部。
可那时。我们班有个踢边翼的法美混血男孩,名叫怀特?詹姆斯?里尔。
不久后,帕米拉杰梅因和他,在一起了一段时间以后,那怀特却渐渐对帕米拉?杰梅因冷淡了不少。
不过呢,那帕米拉?杰梅因倒是比较痴心的,即便冷淡,还是常常带着女友到我们班附近转悠着。
闲暇之余,我也认识了这名女孩。毕竟我要给我的书籍做宣传,为的能让我交起学费和伙食,包括在我查尔莫斯街道公寓的房租。偶尔还要买买衣服之类。
莫名其妙,我便认识了帕米拉?杰梅因。
她呢,想千方百计接近那名叫怀特的男孩。我呢,算是她比较交心的把。至少学生们的心思我还是懂点。
不久后呢,我和她便成了好友。
她也有让我教教踢足球之类的。可事情却在那年把,我14岁那年,其实不过三四年前。
午夜,帕米拉?杰梅因在半夜一两点钟像是发了疯似的拍响我独自居住的铁栅门。
我当时在赶稿子,但是呢,她哭丧着脸,饮着我所购买的波尔多红酒。
“哎,亨利,你说,凭什么我便那么过的不如意呢?我算不算个好女孩呢?我可不像那些加州姑娘一样,在汽车里就和男孩子们来。”她哭丧着脸,对我说道。
“其实,我说,帕米拉,你是个好女孩,家里确实家底又好的很。你瞧瞧我现在的生活,该知足,好吗?三更半夜我可仍为生计憋着字。”
可突然,毫无防备。她便像是莫名其妙搂着我亲吻了起来。
我倒是比较诧异。而我,也同样不是什么善类。在纽约的时候,我便不是什么冰清玉洁,我给了一个至今还叫不上名字的黑人女子。
那晚,她把自己交付给我,她虽然下体两片温柔乡的唇门,依然粉嫩的让人如痴如醉。但我其实,并不是她的头一个男人。但彻夜,她一直搂着我,一丝不挂。那尖利的指甲,深深掐伤了我的背脊,而那下面,确实流了不少分泌物,留在我的凸起物上。而且我的床单被她那特有的分泌物湿的一塌糊涂。
若是在那以后,我也算是亏欠。我送了我新书的一个版权费给她,算是弥补了当时我冲动。
在那以后,我没有和她在一起。只是简简单单的朋友。
当时忘了到底有没有中意过她,当时既然都忘了,现在更想不起。只是一直有愧疚之心。
不久,我每每忆起便倒是钻心的憋屈。
此刻,天已经蒙蒙亮。
我终于在酒吧里坐了一夜,喝光了一杯红酒后,微微头晕地等到了八点钟。
这个商业区,又熙熙攘攘了起来。街道上随处可见穿着高贵的男子搂着穿着旗袍的女子。
新颖白皙的建筑物在难得遇见的阳光下照的光洁非凡。
街道上又随处响起了汽车的喇叭声和行驶的引擎声。
我慢慢走到了那家警察局对面的咖啡厅里,我忘了上一回通宵一夜没睡是什么时候了已经。
只是比我想象之中要头晕那么些许。困倒是丝毫没有一点困意。反而像是情窦初开的男孩在街上又害怕又期待见到心仪的女孩。
我找到了那处咖啡厅。
里面贴上了黑色的墙纸,桌椅则是杂色。比较单调但又不缺高雅,收音机里放着乔治?格什温的音乐,里面是《一个美国人在巴黎》。
这个时候,博古特已经领着那名酒吧老板在咖啡厅里等候着。
咖啡厅老板长得比较面善,是纯正的英国白人,咬文嚼字把英文咬的舒舒服服。
微微胖的身材,圆脸,短黑卷发,长鼻子和宽大的嘴巴。他穿着一套黑色的西装,
由于死人,老板的心情比较低落。眼袋格外的重,而且甚至连牙齿都忘了刷。他点了一份炸鱼和薯条。
“他是亨利侦探,有什么事情可以和他说说。”
“哦!天。发生了这些事!”他双手挠了挠脖子上的发尾。
“没关系的,责任不在你。对了,你可以和我说说有关一点事情吗?”
“嗯?什么事情?”
“我呢,想更加了解这个酒吧。毕竟呢,我还是蛮有信心去给你揪住凶手的。”我说。
“真的吗?”他布满血丝的眼球微微扩张了下。
“一般不确定的事情,我不大敢好说话。”
“嗯。那我真心要谢谢你了。”老板说道。
“不过呢,我还是想知道有关酒吧的事情。”
“嗯,我可以尽量说。但像进酒税率,还有出口进口地区之类的这个,我也不是很好说。但我敢保证,纯爱酒吧里都是合法的。”
“没有,没有。我只是想知道常客。”
<!-- 作者有话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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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凉凉的法租界警察局。一个个衣着整齐光鲜制服的警察。
“是你发现尸体的,对吗?”
“是。”
大概这些问题,浏览过了一遍以后。我便无罪释放出来。
在那以后。凌晨三点我才走了出来。这一代,原本灯火通明日日笙歌,现在由于死亡以后变得冷清异常。柏油路上随处飘散着随风而起的尘土。
我走在了冷清的柏油路上,然而裹紧了围巾,往衣服添上了一颗纽扣。双手插在了口袋里。
我似乎遇到了点惊喜。
有个人拍了拍我的后背。
我转头一探。
是那个名叫博古特的男子。他穿戴着整整齐齐的黑色警服。带着一顶精神的警帽。
“啊,是你吗?”我笑着问道。理了理被风扬得乱糟糟的头发。
“恩。是的。你发现了尸体,对吗?”
“是啊。”
“其实我还蛮感谢你帮我的那次,不然我早去见耶稣了,呵呵。我现在抽调回了法租界。”
“哪里。我害着的。身体可好。”
“蛮好的其实。”
“恩。那没有什么事,我先走了。”
“唔,如果有需要,可以来找我。”
“嗯。那好。”我拍了拍这个健硕男子的肩膀。
“嗯?”
“我交给你个任务把。如果可以,你尽可能把那纯爱酒吧的老板约在那咖啡厅。”
我指了指,警察局对面有所咖啡厅。规模并不大,也不是特别小。小巧的纯黑装饰。
“嗯。我尽量。”
“谢谢。”我说。
在那以后,我在法租界还够胆的通宵夜店里几乎待了一个晚上。这里相比刚才几乎是寂静和单纯了不少。 至少人流不杂。在法租界霞飞路商业片区算是比较难得。
我点了一瓶红酒,趴在桌子上,一杯接着一杯倒入玻璃杯里。
眼下,我一直在把整所案子的经过串联起来。这时,我的脑海里在想,在明天晚上几乎便可以一网打尽。现在我所需要的只是一个时机。
此刻,我一直在回忆所遇到的奇奇怪怪的事情。我认为凶手,他是一个浪漫的杀手。
他必然是所认识我的人,或者和我有过节。而大抵,都是我得罪过凶手。可凶手他的目标,却是没有把我干掉。
首先,凶手格外懂得利用心理。在我身上事件的开始。
至少,他懂得攻击我的原则。如果,换句真心话,他真真正正抓住了那女孩,便是那维尔托德的姐姐,帕米拉?杰梅因。如果不是那帕米拉?杰梅因,或许即便再怎么变态的凶手,剥皮也好,还是割去跨物拿来和番茄酱蘸着吃薯条我也毫无在意。
不过确确实实我能这么掏心掏肺也有点亏欠的因素。
现在,读者们。在此,我确确实实得介绍下,帕米拉?杰梅因是个大我七岁的女孩。
我在就读蒙彼利埃的时候呢,那时年纪算是比较小。在我大约12岁,左右便开始在蒙彼利埃医科大上课。而之前。我在帮裁缝、鞋匠、面包店干过活。初到法国的时候,我会给一个诊所的医生来调配药物,和帮他写报告。
在那以后呢,我便掌握了不少医学和化学技巧。
12岁的时候,依靠初到法国之时到12岁左右这个期间所赚的钱和后门,在法国办了身份证以后。我便自考上了蒙彼利埃。这算是我到今天以来比较大的一个成就之一。
可我在法国没有那么一帆风顺。
在此期间,我十四岁那年,得罪了一名在蒙彼利埃就读的纨绔子弟。那时,他请来了不少马赛的地痞混混想来办我。
由于躲难,我休学了一年。我逃离到了纽约市。在纽约市小意大利城里,我遇到了薯条博士。一年后,凭着我属于“出谋划策”的小小头脑,给薯条博士在海关里,和黑市拳击打赢了几场比赛后。
带着一身技能回到了法国。
在那以后,我遇到了那个名叫帕米拉?杰梅因的女孩。
那是在一起比较偶然的条件下,她大我两个年级。我那时候已经开始我的职业生涯,是在法国的一家名叫“writer”的小出版社签了三年合同。
那时,我会给writer出版社在杂志,或者报纸,以及我自己的小说里写。我出的头一本书,便叫“《性命,性,命。》”。当时并不畅销,但也可以养家糊口。在那以后,我同样在那一年,十四岁那年。我遇上了我的,初恋女子。
便叫帕米拉?杰梅因。
当时,除此之外,我原本并不认识那个女孩。
她长得算是比较清秀,颇像今天的杰西卡?阿尔巴。
主要是,当时我们班级里盛行足球。在那我算是比较在行的一位,闲暇之余,会参加蒙彼利埃校队和别的城市进行友谊赛,我想赚点外快。当时是想参加蒙彼利埃足球俱乐部。
可那时。我们班有个踢边翼的法美混血男孩,名叫怀特?詹姆斯?里尔。
不久后,帕米拉杰梅因和他,在一起了一段时间以后,那怀特却渐渐对帕米拉?杰梅因冷淡了不少。
不过呢,那帕米拉?杰梅因倒是比较痴心的,即便冷淡,还是常常带着女友到我们班附近转悠着。
闲暇之余,我也认识了这名女孩。毕竟我要给我的书籍做宣传,为的能让我交起学费和伙食,包括在我查尔莫斯街道公寓的房租。偶尔还要买买衣服之类。
莫名其妙,我便认识了帕米拉?杰梅因。
她呢,想千方百计接近那名叫怀特的男孩。我呢,算是她比较交心的把。至少学生们的心思我还是懂点。
不久后呢,我和她便成了好友。
她也有让我教教踢足球之类的。可事情却在那年把,我14岁那年,其实不过三四年前。
午夜,帕米拉?杰梅因在半夜一两点钟像是发了疯似的拍响我独自居住的铁栅门。
我当时在赶稿子,但是呢,她哭丧着脸,饮着我所购买的波尔多红酒。
“哎,亨利,你说,凭什么我便那么过的不如意呢?我算不算个好女孩呢?我可不像那些加州姑娘一样,在汽车里就和男孩子们来。”她哭丧着脸,对我说道。
“其实,我说,帕米拉,你是个好女孩,家里确实家底又好的很。你瞧瞧我现在的生活,该知足,好吗?三更半夜我可仍为生计憋着字。”
可突然,毫无防备。她便像是莫名其妙搂着我亲吻了起来。
我倒是比较诧异。而我,也同样不是什么善类。在纽约的时候,我便不是什么冰清玉洁,我给了一个至今还叫不上名字的黑人女子。
那晚,她把自己交付给我,她虽然下体两片温柔乡的唇门,依然粉嫩的让人如痴如醉。但我其实,并不是她的头一个男人。但彻夜,她一直搂着我,一丝不挂。那尖利的指甲,深深掐伤了我的背脊,而那下面,确实流了不少分泌物,留在我的凸起物上。而且我的床单被她那特有的分泌物湿的一塌糊涂。
若是在那以后,我也算是亏欠。我送了我新书的一个版权费给她,算是弥补了当时我冲动。
在那以后,我没有和她在一起。只是简简单单的朋友。
当时忘了到底有没有中意过她,当时既然都忘了,现在更想不起。只是一直有愧疚之心。
不久,我每每忆起便倒是钻心的憋屈。
此刻,天已经蒙蒙亮。
我终于在酒吧里坐了一夜,喝光了一杯红酒后,微微头晕地等到了八点钟。
这个商业区,又熙熙攘攘了起来。街道上随处可见穿着高贵的男子搂着穿着旗袍的女子。
新颖白皙的建筑物在难得遇见的阳光下照的光洁非凡。
街道上又随处响起了汽车的喇叭声和行驶的引擎声。
我慢慢走到了那家警察局对面的咖啡厅里,我忘了上一回通宵一夜没睡是什么时候了已经。
只是比我想象之中要头晕那么些许。困倒是丝毫没有一点困意。反而像是情窦初开的男孩在街上又害怕又期待见到心仪的女孩。
我找到了那处咖啡厅。
里面贴上了黑色的墙纸,桌椅则是杂色。比较单调但又不缺高雅,收音机里放着乔治?格什温的音乐,里面是《一个美国人在巴黎》。
这个时候,博古特已经领着那名酒吧老板在咖啡厅里等候着。
咖啡厅老板长得比较面善,是纯正的英国白人,咬文嚼字把英文咬的舒舒服服。
微微胖的身材,圆脸,短黑卷发,长鼻子和宽大的嘴巴。他穿着一套黑色的西装,
由于死人,老板的心情比较低落。眼袋格外的重,而且甚至连牙齿都忘了刷。他点了一份炸鱼和薯条。
“他是亨利侦探,有什么事情可以和他说说。”
“哦!天。发生了这些事!”他双手挠了挠脖子上的发尾。
“没关系的,责任不在你。对了,你可以和我说说有关一点事情吗?”
“嗯?什么事情?”
“我呢,想更加了解这个酒吧。毕竟呢,我还是蛮有信心去给你揪住凶手的。”我说。
“真的吗?”他布满血丝的眼球微微扩张了下。
“一般不确定的事情,我不大敢好说话。”
“嗯。那我真心要谢谢你了。”老板说道。
“不过呢,我还是想知道有关酒吧的事情。”
“嗯,我可以尽量说。但像进酒税率,还有出口进口地区之类的这个,我也不是很好说。但我敢保证,纯爱酒吧里都是合法的。”
“没有,没有。我只是想知道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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