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第二章
一直以来,都以热热闹闹,温温馨馨而著称的青峰寨,此时上上下下都弥漫着一股子的诡异气息。
山贼甲打了打哈欠,推了推山贼乙,“你说,大当家的为什么要这么生气呀?不就是小姐抢了个压寨相公么?”
“笨!你知不知道我们青峰寨向来是义字当道,劫贪官,劫刁民,却是不劫那些清白身家的!”山贼乙说的时候,目光闪闪,满腹崇拜,“这多亏了大当家和二当家领导有方,才让我们青峰寨在匪贼大会上年年立于不败之地……”
“可,这和小姐抢相公有什么关系?”
山贼乙“咳咳”了两声,朝山贼甲投去了个鄙夷的眼神,“这都不明白,义呀,小姐这事儿干的不道义!”
“可小姐说,是大当家威胁她,若没有在他回来之前找到夫婿,就让她好看的呀?”山贼甲越发地困惑起来,瞧着山贼乙,难道说是小姐撒了谎?
咦?为什么不回答我?
咦?为什么做远目状?
“你还没告诉我,是大当家的错,还是小姐的错呢?”
“孩子,你才来青峰寨,还不太明白这儿的规矩……记住,凡事不要追根究底。”山贼乙掩面,迅速丢下一句话,果断去大厅围观了。
诶……
@@@@@
据说,施仲阳以前是京城人士,后来才到了清风岭驻扎下来,招兵买马,有了青峰寨。所以,寨子里的房屋都是按照京城里四合院的风格来建造的。
青峰寨的中间,是施仲阳等头目住的地方,四面都有厢房,而坐北朝南的那间便是忠义堂——平日里讨论“山贼大事”的地方。
此时,忠义堂的上首位置坐了两个人,一个悠哉悠哉捧着茶杯,怡然自得,这便是青峰寨二当家,江程;另一个,吹胡子瞪眼,不时哼哼两声的,则是大当家,施仲阳。
至于,在地上,微微侧着身子,面朝桌上供奉的关公像跪着的,自然是,施玥了。
“爹,你就别哼了,万一岔了气……”
“咳咳……”这不说还好,一说,偏偏就是个乌鸦嘴,施仲阳好不容易顺过气,低头,便瞧见了施玥拼命忍笑的模样,“啪”地一声就拍上了身边的桌子,“你给我解释清楚,那书生是怎么回事?”
施玥撇了撇嘴,“他是……我相公。”
“没成亲,不算!”施仲阳不耐地挥了挥手。
说起这个,施玥便一肚子的怨气,都怪小勋子那个不靠谱的,说什么爹爹初八回来,她才琢磨初七劫人,就算爹爹不肯,也已经是生米煮成了小米粥,没得退路了。可哪晓得,人才一劫回来,连喜服都没来得及换上,爹爹便带了一帮子人杀了回来,直接冲进了她的闺房,可怜她刚刚放下舒墨,便被带到了这里……
等等,爹爹怎么会知道她劫了个夫婿?施玥一个眼刀子甩到正在看戏的曹勋身上,他一个没防备,龇牙咧嘴的表情硬生生僵在了脸上。
居然敢背叛我!施玥露出个“等着瞧”的神色,而曹勋则回了个“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表情,贼笑着出了忠义堂。
“严肃,严肃!”施仲阳见同伙人似乎被抓包,又狠狠拍了拍桌子,颇有惊堂木的效果。
“这紫檀木的桌子可是花了五两银子。”一直没吭声的江程突然放下了手中的茶杯,云淡风轻道。
青峰寨的人都知道,大当家善武,二当家能文。惹到了大当家,死得艰难;惹到了二当家,却是活得痛苦!别看二当家面如冠玉,身姿挺拔,风度翩翩,骨子里头绝对是不折不扣、吃人不眨眼的禽兽!当然,这句话大家只敢脑补脑补。
施仲阳听了,讪讪地收回了手,看了看江程的脸色,依旧是那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便放下心来,继续暴躁,“施玥,你可越来越色胆包天,色令智昏,□熏天了呀!”
“你倒是说说,我介绍的人有什么不好,你非得去劫人?”
施仲阳因为常年担任青峰寨大当家这一要职,生存压力颇大,加之媳妇儿死得早,没什么可调戏的人,平日里难得溜去青楼瞅瞅貌美如花的姑娘,还得冒着被江程鄙视为“衣冠禽兽”的风险,所以,他的小日子,实在是没什么乐趣可言。
这等艰苦朴素的条件,促使他将目光投向了唯一的女儿——施玥身上。
本想着探听点儿女儿的八卦,磕磕瓜子儿,聊聊小天儿,可女儿却是这般的不争气,嫁不出去也就罢了,竟做出……唉,施仲阳悔恨地摇摇头,娘子呀,我对不起你怀胎十月!
“爹,你选的那些都是歪瓜裂枣,根本就惨不忍睹!”施玥恨不得仰天长啸,如何才能弥补她和爹爹之间那深不见底的审美代沟?
“这还不是你挑三拣四,本就该青菜配豆腐,王八配绿豆,可你偏偏喜欢什么清秀书生类型的,眼光如此之差!还给我回去面壁反思,一个月不准出门!”
就这么,施玥被打发出来了。
施玥默默地走在回院子的路上,虽然说,她之前经过三省之后,得出结论——恰恰是因为父亲逼人太甚,才导致她不得不出此“下策”。可刚刚爹爹朝她一吼这么之后,她才恍然间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件事。
施玥心里头隐隐觉得,自己的审美标准和爹爹产生偏差,以至于沦落到“强抢良家书生”的田地,也许正跟小时候干的这“调戏良家少年”的勾当分不开。
@@@@@
正所谓往事不堪回首,恰如一江春水向东流。
犹记得,那年,花开好,月团圆,施玥五岁,还住在京城,长得跟个肉丸子一般。
四月天里,京城的牡丹开得是极好的,花团锦簇,争奇斗艳。
施仲阳那日回家,兴高采烈,抱着施玥便说要给她做新衣裳,过几日带她去赏花。施玥自然是点头如捣蒜,咧嘴“呵呵”笑了一会儿,又问自家爹爹,“那我能再要几个街角卖的糖葫芦么?”
“你这个不知上进的笨丫头!”施仲阳额角青筋一蹦一蹦的,恨不得抓起扫帚教训施玥一番,可瞧瞧她那呆愣模样,自然比不上手底下那些皮糙肉厚的汉子,只得长长叹了口气,好言哄道:“正所谓人往高处走,水才往低处流,虽然你现在年纪还小,可成亲是件大事儿,得从小抓起才行!去赏花的都是大户家的孩子,见着人家闺女,便学着那端庄贤惠显魅惑;见着人家公子,便瞅着若有耍枪舞剑,模样正经的,勾搭上去方可。”
可怜小小的施玥,大字还不识几个,便一股脑儿地信了爹爹的高瞻远瞩,进了那劳什子花园,开始勾搭夫婿。
施仲阳的育女方法向来是放养为主,圈养为辅,不一会儿,便松了施玥的手,随她自由发挥,而自个儿,却是腆着脸,看那人比花娇去了。施玥在这偌大的园子里别说看人了,看路都看不分明,满眼的牡丹花,恨不得长得比她还高,便哭丧着脸,不知往哪里蹿才好。
“你在这边做什么?”
正趴在地上,开口准备嚎啕大哭呢,突然有一个温和的声音传来,施玥扭头一看,是一个少年,手里握着一卷书。估摸着十来岁的模样,还没有长得开,稚气停留在五官之上,可偏偏眉宇间已是透着几分祸国殃民,衬得园里的牡丹顿时淡了几分颜色。
施玥看着他弯得像是月牙般的眸子,愣是往后爬了几步,怯生生地喊了一声,“狐狸精?”
爹爹说过,那些长相妖孽,让人一见倾心,再见倾身,三见倾家的,就是狐狸精所变,为的是吸人精气,助其修为。虽然小施玥还不太明白什么是妖孽,问爹爹,他却是从隔壁家张寡妇犹豫到水烟阁的花魁,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可此时,施玥觉得,眼前的人必然就是那话本里头的狐狸精!这么一琢磨,施玥不禁又往后爬了爬。
那少年愣了一愣,笑容越发温柔起来,将手里的书随手放在栏杆上,蹲了下来,瞅着施玥,显得亲切随和,“我是人,并不是什么狐狸精。”
“真的么?”施玥不信,少年便任由她瞪着眼,直直地将他里里外外看个透,只是笑着道:“我叫苏衍之。”
施玥偏着头,“苏言之?”
苏衍之摇摇头,抓起施玥脏兮兮的爪子,在上头缓缓地将“衍之”二字写了下来,纵使此时施玥并不认识“衍”字,她却觉得掌心酥酥麻麻的感觉很是不错。
“咕嘟咕嘟……”施玥揉了揉自己的肚子,进这园子之后再也没有吃过东西,一向零嘴不离口的她此时觉得有些饿了,可眼前只有一个苏衍之,看上去又不能吃,施玥皱了眉。
咦,好香!一抬头,竟是桃花酥,施玥喜不自禁,扑到了苏衍之的怀里,也不管爪子刚碰了些什么,一把抢了桃花酥就往嘴里头塞。
“苏言之,以后还会见到你么?”
苏衍之修长的手指施玥的颊边,轻轻擦掉她沾到的酥屑,似是喜欢脸颊的触感,又用食指蹭了蹭,眯着眼,一派温文尔雅,“你想见到我么?”
施玥点点头,你的桃花酥真好吃!猛然间又想起爹爹嘱咐的“勾搭夫婿”这件事,再抬头看看眼前的苏衍之,捏着桃花酥,说不出的兴奋,眼前不就是一个!
“那个……苏言之,你要做我的夫君么?”
“嗯?”苏衍之微微一愣,然后嘴角一勾,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那大概是同意了吧?施玥捏着爪子,表示很愉悦。爹爹说,以身相许是要交换定情信物的,信物……
“什么?丫头,你……你说什么?”回到家的施老爹喜滋滋地准备听女儿的“战果”,不料,却是一个晴天霹雳,他不可置信地盯着自家的傻女儿,“你居然把随身戴的玉佩给了一个叫苏衍之的男人?你知道那是祖传的么!算了,算了,你要真瞧上了他,爹爹帮你打听打听去!”
施仲阳捏着眉角,满脸的惆怅,“等等,苏衍之,这名字听起来有点耳熟?”
“难道说,是哪个祖宗八代都当了书生的苏家的独子——苏衍之?”施仲阳拍着桌子,怒不可抑,指着施玥的鼻子,气得转来转去直跺脚,“你个不争气,怎么,怎么选了个这般人物,不成不成!”
至于施玥,却一直想着苏衍之给的那块桃花酥,砸吧着嘴,回味无穷。
可……那一次之后,施玥再也没有见过苏衍之,再隔了一年,她便和父亲一起来到了清风岭。
过了那么久,施玥每每想起这档子事,都捏着爪子,一脸的悲愤欲死,神马有缘,神马相见,分明就是个用桃花酥骗了玉佩的魂淡!
作为一个有着远大抱负的山贼,居然被美色给晃了眼,导致损了钱财,这可谓是人生一大丢脸之事!不过,谁没有都有年少轻狂,没有年少脑子进了点儿水的时候呢?此后,施玥便将此当做人生惨痛教训之一,时刻铭记在心,以告诫自己——美色算什么?男人算什么?钱才是最重要的!
然而不知为什么,施玥的审美标准却因此而“一落千丈”,再也扭不回了……
@@@@@
施玥还陷在回忆里头愤懑不可自拔呢,这时候,一山贼突然朝她跑来,大喊道:“小姐,那书生,那书生……”
山贼甲打了打哈欠,推了推山贼乙,“你说,大当家的为什么要这么生气呀?不就是小姐抢了个压寨相公么?”
“笨!你知不知道我们青峰寨向来是义字当道,劫贪官,劫刁民,却是不劫那些清白身家的!”山贼乙说的时候,目光闪闪,满腹崇拜,“这多亏了大当家和二当家领导有方,才让我们青峰寨在匪贼大会上年年立于不败之地……”
“可,这和小姐抢相公有什么关系?”
山贼乙“咳咳”了两声,朝山贼甲投去了个鄙夷的眼神,“这都不明白,义呀,小姐这事儿干的不道义!”
“可小姐说,是大当家威胁她,若没有在他回来之前找到夫婿,就让她好看的呀?”山贼甲越发地困惑起来,瞧着山贼乙,难道说是小姐撒了谎?
咦?为什么不回答我?
咦?为什么做远目状?
“你还没告诉我,是大当家的错,还是小姐的错呢?”
“孩子,你才来青峰寨,还不太明白这儿的规矩……记住,凡事不要追根究底。”山贼乙掩面,迅速丢下一句话,果断去大厅围观了。
诶……
@@@@@
据说,施仲阳以前是京城人士,后来才到了清风岭驻扎下来,招兵买马,有了青峰寨。所以,寨子里的房屋都是按照京城里四合院的风格来建造的。
青峰寨的中间,是施仲阳等头目住的地方,四面都有厢房,而坐北朝南的那间便是忠义堂——平日里讨论“山贼大事”的地方。
此时,忠义堂的上首位置坐了两个人,一个悠哉悠哉捧着茶杯,怡然自得,这便是青峰寨二当家,江程;另一个,吹胡子瞪眼,不时哼哼两声的,则是大当家,施仲阳。
至于,在地上,微微侧着身子,面朝桌上供奉的关公像跪着的,自然是,施玥了。
“爹,你就别哼了,万一岔了气……”
“咳咳……”这不说还好,一说,偏偏就是个乌鸦嘴,施仲阳好不容易顺过气,低头,便瞧见了施玥拼命忍笑的模样,“啪”地一声就拍上了身边的桌子,“你给我解释清楚,那书生是怎么回事?”
施玥撇了撇嘴,“他是……我相公。”
“没成亲,不算!”施仲阳不耐地挥了挥手。
说起这个,施玥便一肚子的怨气,都怪小勋子那个不靠谱的,说什么爹爹初八回来,她才琢磨初七劫人,就算爹爹不肯,也已经是生米煮成了小米粥,没得退路了。可哪晓得,人才一劫回来,连喜服都没来得及换上,爹爹便带了一帮子人杀了回来,直接冲进了她的闺房,可怜她刚刚放下舒墨,便被带到了这里……
等等,爹爹怎么会知道她劫了个夫婿?施玥一个眼刀子甩到正在看戏的曹勋身上,他一个没防备,龇牙咧嘴的表情硬生生僵在了脸上。
居然敢背叛我!施玥露出个“等着瞧”的神色,而曹勋则回了个“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表情,贼笑着出了忠义堂。
“严肃,严肃!”施仲阳见同伙人似乎被抓包,又狠狠拍了拍桌子,颇有惊堂木的效果。
“这紫檀木的桌子可是花了五两银子。”一直没吭声的江程突然放下了手中的茶杯,云淡风轻道。
青峰寨的人都知道,大当家善武,二当家能文。惹到了大当家,死得艰难;惹到了二当家,却是活得痛苦!别看二当家面如冠玉,身姿挺拔,风度翩翩,骨子里头绝对是不折不扣、吃人不眨眼的禽兽!当然,这句话大家只敢脑补脑补。
施仲阳听了,讪讪地收回了手,看了看江程的脸色,依旧是那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便放下心来,继续暴躁,“施玥,你可越来越色胆包天,色令智昏,□熏天了呀!”
“你倒是说说,我介绍的人有什么不好,你非得去劫人?”
施仲阳因为常年担任青峰寨大当家这一要职,生存压力颇大,加之媳妇儿死得早,没什么可调戏的人,平日里难得溜去青楼瞅瞅貌美如花的姑娘,还得冒着被江程鄙视为“衣冠禽兽”的风险,所以,他的小日子,实在是没什么乐趣可言。
这等艰苦朴素的条件,促使他将目光投向了唯一的女儿——施玥身上。
本想着探听点儿女儿的八卦,磕磕瓜子儿,聊聊小天儿,可女儿却是这般的不争气,嫁不出去也就罢了,竟做出……唉,施仲阳悔恨地摇摇头,娘子呀,我对不起你怀胎十月!
“爹,你选的那些都是歪瓜裂枣,根本就惨不忍睹!”施玥恨不得仰天长啸,如何才能弥补她和爹爹之间那深不见底的审美代沟?
“这还不是你挑三拣四,本就该青菜配豆腐,王八配绿豆,可你偏偏喜欢什么清秀书生类型的,眼光如此之差!还给我回去面壁反思,一个月不准出门!”
就这么,施玥被打发出来了。
施玥默默地走在回院子的路上,虽然说,她之前经过三省之后,得出结论——恰恰是因为父亲逼人太甚,才导致她不得不出此“下策”。可刚刚爹爹朝她一吼这么之后,她才恍然间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件事。
施玥心里头隐隐觉得,自己的审美标准和爹爹产生偏差,以至于沦落到“强抢良家书生”的田地,也许正跟小时候干的这“调戏良家少年”的勾当分不开。
@@@@@
正所谓往事不堪回首,恰如一江春水向东流。
犹记得,那年,花开好,月团圆,施玥五岁,还住在京城,长得跟个肉丸子一般。
四月天里,京城的牡丹开得是极好的,花团锦簇,争奇斗艳。
施仲阳那日回家,兴高采烈,抱着施玥便说要给她做新衣裳,过几日带她去赏花。施玥自然是点头如捣蒜,咧嘴“呵呵”笑了一会儿,又问自家爹爹,“那我能再要几个街角卖的糖葫芦么?”
“你这个不知上进的笨丫头!”施仲阳额角青筋一蹦一蹦的,恨不得抓起扫帚教训施玥一番,可瞧瞧她那呆愣模样,自然比不上手底下那些皮糙肉厚的汉子,只得长长叹了口气,好言哄道:“正所谓人往高处走,水才往低处流,虽然你现在年纪还小,可成亲是件大事儿,得从小抓起才行!去赏花的都是大户家的孩子,见着人家闺女,便学着那端庄贤惠显魅惑;见着人家公子,便瞅着若有耍枪舞剑,模样正经的,勾搭上去方可。”
可怜小小的施玥,大字还不识几个,便一股脑儿地信了爹爹的高瞻远瞩,进了那劳什子花园,开始勾搭夫婿。
施仲阳的育女方法向来是放养为主,圈养为辅,不一会儿,便松了施玥的手,随她自由发挥,而自个儿,却是腆着脸,看那人比花娇去了。施玥在这偌大的园子里别说看人了,看路都看不分明,满眼的牡丹花,恨不得长得比她还高,便哭丧着脸,不知往哪里蹿才好。
“你在这边做什么?”
正趴在地上,开口准备嚎啕大哭呢,突然有一个温和的声音传来,施玥扭头一看,是一个少年,手里握着一卷书。估摸着十来岁的模样,还没有长得开,稚气停留在五官之上,可偏偏眉宇间已是透着几分祸国殃民,衬得园里的牡丹顿时淡了几分颜色。
施玥看着他弯得像是月牙般的眸子,愣是往后爬了几步,怯生生地喊了一声,“狐狸精?”
爹爹说过,那些长相妖孽,让人一见倾心,再见倾身,三见倾家的,就是狐狸精所变,为的是吸人精气,助其修为。虽然小施玥还不太明白什么是妖孽,问爹爹,他却是从隔壁家张寡妇犹豫到水烟阁的花魁,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可此时,施玥觉得,眼前的人必然就是那话本里头的狐狸精!这么一琢磨,施玥不禁又往后爬了爬。
那少年愣了一愣,笑容越发温柔起来,将手里的书随手放在栏杆上,蹲了下来,瞅着施玥,显得亲切随和,“我是人,并不是什么狐狸精。”
“真的么?”施玥不信,少年便任由她瞪着眼,直直地将他里里外外看个透,只是笑着道:“我叫苏衍之。”
施玥偏着头,“苏言之?”
苏衍之摇摇头,抓起施玥脏兮兮的爪子,在上头缓缓地将“衍之”二字写了下来,纵使此时施玥并不认识“衍”字,她却觉得掌心酥酥麻麻的感觉很是不错。
“咕嘟咕嘟……”施玥揉了揉自己的肚子,进这园子之后再也没有吃过东西,一向零嘴不离口的她此时觉得有些饿了,可眼前只有一个苏衍之,看上去又不能吃,施玥皱了眉。
咦,好香!一抬头,竟是桃花酥,施玥喜不自禁,扑到了苏衍之的怀里,也不管爪子刚碰了些什么,一把抢了桃花酥就往嘴里头塞。
“苏言之,以后还会见到你么?”
苏衍之修长的手指施玥的颊边,轻轻擦掉她沾到的酥屑,似是喜欢脸颊的触感,又用食指蹭了蹭,眯着眼,一派温文尔雅,“你想见到我么?”
施玥点点头,你的桃花酥真好吃!猛然间又想起爹爹嘱咐的“勾搭夫婿”这件事,再抬头看看眼前的苏衍之,捏着桃花酥,说不出的兴奋,眼前不就是一个!
“那个……苏言之,你要做我的夫君么?”
“嗯?”苏衍之微微一愣,然后嘴角一勾,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那大概是同意了吧?施玥捏着爪子,表示很愉悦。爹爹说,以身相许是要交换定情信物的,信物……
“什么?丫头,你……你说什么?”回到家的施老爹喜滋滋地准备听女儿的“战果”,不料,却是一个晴天霹雳,他不可置信地盯着自家的傻女儿,“你居然把随身戴的玉佩给了一个叫苏衍之的男人?你知道那是祖传的么!算了,算了,你要真瞧上了他,爹爹帮你打听打听去!”
施仲阳捏着眉角,满脸的惆怅,“等等,苏衍之,这名字听起来有点耳熟?”
“难道说,是哪个祖宗八代都当了书生的苏家的独子——苏衍之?”施仲阳拍着桌子,怒不可抑,指着施玥的鼻子,气得转来转去直跺脚,“你个不争气,怎么,怎么选了个这般人物,不成不成!”
至于施玥,却一直想着苏衍之给的那块桃花酥,砸吧着嘴,回味无穷。
可……那一次之后,施玥再也没有见过苏衍之,再隔了一年,她便和父亲一起来到了清风岭。
过了那么久,施玥每每想起这档子事,都捏着爪子,一脸的悲愤欲死,神马有缘,神马相见,分明就是个用桃花酥骗了玉佩的魂淡!
作为一个有着远大抱负的山贼,居然被美色给晃了眼,导致损了钱财,这可谓是人生一大丢脸之事!不过,谁没有都有年少轻狂,没有年少脑子进了点儿水的时候呢?此后,施玥便将此当做人生惨痛教训之一,时刻铭记在心,以告诫自己——美色算什么?男人算什么?钱才是最重要的!
然而不知为什么,施玥的审美标准却因此而“一落千丈”,再也扭不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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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玥还陷在回忆里头愤懑不可自拔呢,这时候,一山贼突然朝她跑来,大喊道:“小姐,那书生,那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