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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七章 送别

    转眼间已经快到晚上八点,按照约定,阿骏私底下联系到的书吧熟客们也陆陆续续到场。

    “怎么今天人特别多?”秦山看着不断出现在书吧的人,露出不解的表情。

    跟我第一次到书吧的景象相差无几,大伙儿都集中在了酒吧,就连最近很少出现的驻唱乐队也出现在舞台上。

    “阿骏,人差不多都到齐了吧?”我在离舞台不远处的一个角落找到了他,似乎正忙着跟乐队讨论着等下表演的事。

    闻声他转过身来,“准备要开始了。”低头看了下手表,又跟乐队的人交代了几句,“我们第一个上台。”

    “什么?!”上午不是说好我们是第二个才表演的吗?怎么突然就变了顺序啊?

    “乐队这边的人还差一个没到齐,应该是塞车了。”说着他拉着我往台的一侧走去,从角落拿起了吉他就往台上走。

    “你先在台下等一等。”阿骏停住了脚步,看着我说道。

    我点了点头,跟乐队的人站在舞台的一侧。

    “你好像跟阿骏走得挺近的啊?”身旁的人突然对我说,我认得他是之前跟阿骏一起表演《21Guns》的主唱。

    “是,是吗?”被这么一问,我有点措手不及。

    主唱接着又扫了我一眼,看得我浑身不自在,幽幽地说道:“等下是要跟他一起表演吧?”把视线转到台上正在作自我介绍的人身上,他说,“阿骏那家伙几乎不会主动跟别人合作,就连上次的合唱,也是碰巧的……说,你跟他是什么关系啊?”

    “就是朋友呗。”想到刚刚在练习室发生的事,我变得有点心虚。

    主场哈哈一笑,似乎对我的答案表示怀疑,“真的只是朋友这么简单?”

    我的话刚说到嘴边,他便打断道,“我开玩笑而已!”说着用手拍了我的肩几下,“加油啊兄弟!”

    这时阿骏不知道说了什么,台下响起一阵掌声和欢呼声,接着天花板的雷射灯就照在了我的身上,害我一时无法无适应地闭上了眼睛。

    “该上场了啊!”主唱凑到我耳边提醒道,在我身后推了一把。

    我踉跄了一下差点因为失重而绊倒在台上。

    “这位是我今晚合作的拍档兼我的好友,陈嘉铭!”阿骏向我伸出手,我连忙摆摆手示意自己没问题,深呼吸了几下,正要淡定地走到舞台中央——

    却不慎踢到了麦克风的架子。

    “我……”从阿骏手上接过麦克风,我紧紧握住,用尽可能平静的声音对台下的人说道,“我真的不是来砸场子的……”

    台下包括坐在最靠近舞台的秦山和堂妹都忍不住笑了出来。好吧,还没表演就被这么多人记住了,我也应该算是打成目标了。

    “接下来,我们要送给大家的是——”阿骏站在我的右边,把吉他挂在了肩上。

    “《Lucky》。”接收到他的视线,我意识到的时候自己已经跟他一起报出了歌名。

    灯光集中在我们两个人身上,刚刚还紧张得轻微抖动的手,在我按在琴弦上的那一刻,就变得平静下来了。

    我侧头看向身旁正好把视线对上我的人,点了下头。

    “Do you hear me, I'm talking to you. Across the water across the deep blue ocean, Under the open sky, oh my, baby I'm trying.”

    即使把注意力完全集中在手指的动作上,我还是能感觉到阿骏的目光一直锁定在我的脸上,不知道是镭射灯还是其他原因,我总觉得自己的脸开始发烫。

    “Boy I hear you in my dreams,I feel your whisper across the sea,I keep you with me in my heart. You make it easier when life gets hard……”在我唱出第一句的时候,我能听见台下有一部分人发出低呼。

    “抬起头看看他们。”阿骏提醒道。

    在进入合唱部分,我把一直低着的头抬起,虽然台下依然是一片黑暗,只能隐约看到最前排的几张桌子的人,我还是能感觉到有无数双眼睛盯着自己。

    不能出错,不能弹出一个音,我暗暗对自己说道。

    “就当是在练习室排练就好,反正你也看不清下面的人,就当他们不存在好了。”阿骏趁着两段歌之前的短暂停顿,对我说道。

    合音的部分唱得意外的很好,虽然原唱是一男一女,声线有较大的差别。我和阿骏的声音唱不出原唱的层次感,却能合作唱出二重唱的版本。

    “I'm lucky I'm in love with my best friend, Lucky to h**e been where I h**e been……”

    两个人弹吉他真的比一个人弹还要累,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一曲过后,我的肩膀变得酸疼无比。

    “谢谢大家。”阿骏把麦克风从架子上摘下,握在了手中,回应他的是台下一大片的掌声,灯光一下子点亮了整个酒吧。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今天的人们似乎比以往都有激动。

    “今晚,”阿骏将麦克风重新拿起来,说出了两个字便停下来,台下的人便渐渐安静了。

    “我想在这里感谢一个人。”因为他的一句话,全场的人都等待着他说出那个人的名字。

    “若不是他的话我也不会有机会像现在这样站在大家面前,他知道我喜欢唱歌,喜欢吉他,就给了我这么一个展示的舞台。”说到这里,阿骏重新把麦克风安在架子上,拿起接她又弹了一小段。

    台下的人已经猜到他口中说的是谁,纷纷把目光移到坐在离舞台最近的那个男人身上。

    “若不是他,我也不会认识到这么多朋友,更不会遇到——那个人。”

    我马上发现事态有点朝我意料之外的方向发展了。

    “是谁!”

    “阿骏快把人带来!”

    “我要看骏嫂!”

    在场的人一下子把注意力都放在了阿骏说的那三个字上面,把真正的主角完全忘掉了。

    我站在台上突然紧张起来,虽然他没有明说,但从他刚刚无意间看了我一眼的这个动作猜测,我已经知道他口中说的“那个人”指的是谁了。

    “他啊……”阿骏低声笑道,“他似乎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跟大家见面呢。”

    因为他说的话,台下瞬间充满了哀怨的声音,我却是松了一口气。

    “回到主题上吧。”看到大家的反应,阿骏有点无奈,只好把话题转回到今晚的主角上,“刚刚说到我要谢谢的那个人,就是书吧的老板——秦山!”

    语毕,镭射灯应声打在了秦山身上,那个人拿着一块披萨正要往口里塞,突然被灯照着,动作一下子僵住,手中的东西吃也不是,放下也不是,很是尴尬。

    “没有他的话,大家也不能喝到他亲手调制的咖啡,也不能看到他收藏的漫画,所以,现在我想让你们把自己的感谢化作掌声,送给秦山!”阿骏说罢带头鼓掌,堂妹见状,一把夺过秦山手中的披萨,把人推到台上。

    阿骏退到舞台一侧跟我站在一起,用手做出“请“的姿势让秦山走到麦克风前。

    “咳——”难得看见秦山有点狼狈,他调整了一下呼吸,“谢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接着摆出一副总统在竞选中获胜的表情,双手举到空中摆了几下,示意让人群安静,“经营这间书吧,其实也只是我的兴趣而已,大家不用谢我,从新西兰回来后,还是能跟大家见面的。我离开的这段时间,要看漫画的照样来看,不过,要记住,只能堂食,不能外带!”

    “秦山好样的!”不知道是谁在台下喊道。

    刚准备走下台的人听到这一声呼喊,停住了脚步,回到了麦克风前。

    “不用谢我,”他顿了顿,接着又说道,“请叫我雷锋。”

    <!-- 作者有话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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