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凌云风、凌云风
时值深秋,阴风阵阵。天空上不时传来几声阴森的风啸声,好像能穿透人得灵魂一般,令人心悸。天幻大陆,西南域,苍莽山脉边缘,一片远古森林,不时传来声声兽吼声,惊得附近百米内的飞鸟拍翅而起。
此时,一处山崖下的灌木丛里,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正狼狈地躺在地上。浑身衣物破烂不堪,身上伤痕累累血迹斑斑,蓬头垢面的,一头乱发盖住了半边面孔,使人无法看清他的面貌。忽然,少年的腿微微动了一下,不想却触动了腿上的伤,疼得少年一阵咧嘴。
“咝!”
少年艰难的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荒无人迹的原始森林。一眼望去,都是几人合抱,高几十米的树木,地面是深数尺的枯枝落叶。
“这是哪里?我还活着吗?我不是被那几十个狗日的特工一炮轰了吗?怎么在这里?难道是梦……”被眼前突如其来的景物吓了一跳,少年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触动了身上的伤,引得少年一阵钻心的疼痛。一屁股倒地,躺了回去。
“嗯?会痛?不是梦?“少年喃喃道。
少年连忙检查身体,发现自己竟然穿着一身破烂的乞丐装,全身伤痕触目惊心。
“怎么回事?我没死?但是怎么会在这里,还受了这么重的伤?”少年疑惑着自语道,但回答他的却是脑海此时传来的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深入灵魂剧痛。
“啊!”少年惨叫一声,忍不住晕了过去。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少年再度睁开双眼,嘴角勾起一个弧度,微微一笑“原来是这样。呵呵!没死就好,管他的。没死老子就还有希望,活着比什么都好。”死过一次的他更加觉得生命的可贵了。人往往就是这样,东西失而复得便会更加珍惜。
原来他叫凌云风,来自一个叫地球的蔚蓝星球,是华夏国一名顶尖的金牌杀手,一身武艺出神入化,性情刚烈,为人逍遥洒脱而又嫉恶如仇。平生最爱打抱不平,警恶惩奸,骨子里有着正义感,一生中死在他手上的贪官污吏、土豪奸商不计其数。
同时他又是一个典型的愤青,他生前曾多次闯入敌对国家的博物馆,夺回了敌对国从华夏国掠走的国宝,临走实乃还不忘一炮轰掉对方的博物馆。曾多次潜入r国刺杀了多名主张针对华夏国的主要官员,而后飘然离去。
他曾是华夏国的多个敌对国家官员和富商的噩梦,令各国官员和富商闻风丧胆。各国官员曾多次派出特工追捕他,富商也多次雇佣杀手刺杀他。但每次派出的特工和杀手却都没有回来过,而就在特工杀手派出去不久,就会从各地传来某某国家的某某官员或某某富商被杀的消息。
凌云风他除了身手了得以外还有一个很怪异的性格特点,他杀的人从来都是他认为该杀的人。如果他觉得的此人不该杀,那么就算雇主给出多大的代价他也不会接下这个任务,但是如果他觉的那人该杀,即使没有人雇佣他,他也会不管付出什么代价也要将那人击杀。
有时候他还搞会出非常乌龙的事件,有一次有一个雇主雇佣他的,但是雇主要杀的人他没有杀,反而雇主却被他杀了,雇主的佣金反而买断自己的性命。
当然他也不是不讲原则的人,而是那一次雇佣他雇主是个十恶不赦的恶棍,叫他杀的却是一个他认定是“好人”的人,这种人他当然不能容忍。
因为他几乎每次行动后都能全身而退,飘然离去。所谓“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 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来时风起云涌,天地变色,去时风消云退,清远飘然。”,从而在杀手界有了“风云妖君”的称号,他的性格和实力也只有用“妖”字才能形容。
话有说回来,他又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呢?那是有一次,他无意中从追杀他的特工口中得知,m国在华夏国的一片山脉中发现了一处远古墓穴,企图悄悄运走古墓中的宝物。自认是极度的爱国主义者的他,怎么容忍华夏国的暴舞落入他国之手?
当时M国特工费了很大的劲,终于打开了古墓,但是令人气愤得吐血的是,古墓刚刚打开,里面的物品却全都被空气氧化,化作灰烬消失在空气里,甚至看都还没看上几眼。M国特工没差点发狂得吐血身亡,那是几个月的努力啊!全都没了。
“不,不可能,天啊!NO!操!”,发了狂的特工并不死心,找来各种探测设备对古墓的每一个角落进行地毯式的搜寻,可是苦苦搜寻了几天,挖地三尺,仍一无所获。最后在古墓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一把锈迹斑斑的破刀,看上去还算是古董。
无奈之下,M国特工也只能带着这把破刀回国。不想却在半路上凌云风杀了出来,几个瞬间干掉了十来个特工,夺走了破刀,闪身掠到了几十米外,眼看就要甩开特工远扬而去 了。本就发狂的特工,见此时竟然有人还来触他们的眉头,直接把气都撒在他身上,也顾不得那么多了,直接拿出小型迫击炮向凌云风开火。
凌云风一见暗道:“糟糕!没想到这群狗日的竟然带了小型迫击炮。”眼见几十颗拳头大小的炮弹、手雷弹、如雨般的子弹下饺子似得向他射击而来,想跑也已经来不及了。
“没想到我凌云风纵横一生杀人无数,普天之下莫有不敌。今日却要憋屈地死在这里。罢了!罢了!”凌云风叹了口气,微微闭目,绝望地等待死亡的降临。
“轰隆!”一声巨响,他便失去了知觉,醒来后就发现自己没死,却不知道怎么来到在这鸟不拉屎的森林中了。
而这具身躯的主人叫云枫,是南斯帝国南边一个小山村的一名落魄少年,因父亲身患重病,时日无多,云枫得知“木灵果”可以治疗父亲的病。但他家境贫寒,根本买不起这价值几百金币的灵药。为了救父亲,他便单独来到苍莽山脉寻找木灵草。
他听说村里的医师说苍莽山脉盛产灵药,便想要来碰碰运气,但不得不说,这家伙的运气不知道说好还是坏。来到这苍莽山脉的第三天,背着一身伤,找到了一棵难得一见木灵草。
不过当他高兴的摘下木灵草转身准备离时,却从草丛中窜出一只巨大的凶恶猛兽,一爪把他拍飞。不过这猛兽显然还不甘心,又向云枫扑了过来,云枫见到猛兽追来,也顾不得身上的伤,撒腿就跑,不想失足坠落山崖摔死了。而凌云风也不知道怎么灵魂穿越到这个世界,还糊里糊涂地占了这倒霉蛋的身子。
“唉!不管了,既来之则安之。先走出这鬼地方再说吧!”
凌云风微微一叹,挣扎了好几次,终于艰难地站了起来。摇摇晃晃地走了几步,向四周望了望,再检查自 己的身体。
“唉!这副身子还真弱啊。看来得先找个地方把伤养好,要不然谁知道会不会又从哪冒出一头野兽把自己撕了,现在这种情况估计一头狼就能撕了自己吧。”凌云风看身上的伤叹道。
接着他便开始打打量着陌生的四周,发现自己现在应该处在一个山谷之中,四周没有听到野兽的叫声,地面也没有野兽的痕迹。看来是安全的,而且附近也有不少可以疗伤的草药。确定这里是安全的后,凌云风便打算先在这里把身子养好了离开。打定主意后,凌云风便在山崖下找来个平坦的地方安顿下来。
接下来的几天,凌云风便在这山谷里疗伤,白天就在山谷里寻找草药处理伤势,采摘野果充饥,夜晚便在山崖底下休息,调息。几天下来身上的伤也好了三四成。
这天夜里凌云风斜躺在山崖下,望着天空上的孤星,残月。微风轻拂着天上的云,不禁勾起了他的思乡之情,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原本以为自己是个孤儿,自幼被师傅收留,培养成杀手,后来师父也逝去了。从此无牵无挂,逍遥自在了。却没想到原来真的只有失去了才知道珍惜,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望眼四顾,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感到陌生的,一点归属感都没有。不禁感到孤独寂寞,此时才越发感到原来自己对故乡是多么的怀念,凌云风真不知道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自己该何去何从,难道就这么混吃等死下去。做一个普通人?“不!我是“风云妖君”我不想普普通通的生活!”
突然有一股执念从凌云风脑海里升起,一股豪情从内心深处燃起。那是前世自己站立在世界之巅的豪情。
“前世看的小说中的那个穿越者不是在异界创出一方霸业。既然来了,我便要留下一世传奇,纵使不能流芳百世,就算遗臭万年也好过庸庸碌碌混吃等死平白一生,不管在那个世界,我都要站在世界之巅,站在云端俯视天下,掌控自己的命运,做逍遥的自己。不受命于人,不受命于天。要拥有左右自己命运的实力”凌云风紧握双拳如是的想到。
“对!实力。”但是想到实力,他内心不禁虚脱了起来,想想自己现在的狼狈样,连头狼都斗不过,别说站在世界的巅峰了,还好自己前世的记忆还在,再给自己几年时间,相信自己又可以回复到前世的巅峰实力。想到这里,他不禁微微期待起来,一股豪情冲天而起,灵魂也开始触动起来。就在这时他突然一阵眩晕,进接着一阵撕心裂肺的头痛传来。
“啊!又来!草泥马!”
凌云风疼得抱头满地打滚,紧咬着牙齿,牙龈渗出的鲜血流到嘴唇,传来一股咸味。最终引发还是忍不住晕了过去。
初次写书,感觉文笔不是很好,求大家的支持和捧场,求建议,求高人多多指点,投投推荐票,顺便点收藏什么的。作者的动力来自读者的支持。前面章节的字数初入太大,以后保持一章在三千字左右。异世QQ群5602122,以后更新都会在中午
此时,一处山崖下的灌木丛里,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正狼狈地躺在地上。浑身衣物破烂不堪,身上伤痕累累血迹斑斑,蓬头垢面的,一头乱发盖住了半边面孔,使人无法看清他的面貌。忽然,少年的腿微微动了一下,不想却触动了腿上的伤,疼得少年一阵咧嘴。
“咝!”
少年艰难的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荒无人迹的原始森林。一眼望去,都是几人合抱,高几十米的树木,地面是深数尺的枯枝落叶。
“这是哪里?我还活着吗?我不是被那几十个狗日的特工一炮轰了吗?怎么在这里?难道是梦……”被眼前突如其来的景物吓了一跳,少年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触动了身上的伤,引得少年一阵钻心的疼痛。一屁股倒地,躺了回去。
“嗯?会痛?不是梦?“少年喃喃道。
少年连忙检查身体,发现自己竟然穿着一身破烂的乞丐装,全身伤痕触目惊心。
“怎么回事?我没死?但是怎么会在这里,还受了这么重的伤?”少年疑惑着自语道,但回答他的却是脑海此时传来的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深入灵魂剧痛。
“啊!”少年惨叫一声,忍不住晕了过去。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少年再度睁开双眼,嘴角勾起一个弧度,微微一笑“原来是这样。呵呵!没死就好,管他的。没死老子就还有希望,活着比什么都好。”死过一次的他更加觉得生命的可贵了。人往往就是这样,东西失而复得便会更加珍惜。
原来他叫凌云风,来自一个叫地球的蔚蓝星球,是华夏国一名顶尖的金牌杀手,一身武艺出神入化,性情刚烈,为人逍遥洒脱而又嫉恶如仇。平生最爱打抱不平,警恶惩奸,骨子里有着正义感,一生中死在他手上的贪官污吏、土豪奸商不计其数。
同时他又是一个典型的愤青,他生前曾多次闯入敌对国家的博物馆,夺回了敌对国从华夏国掠走的国宝,临走实乃还不忘一炮轰掉对方的博物馆。曾多次潜入r国刺杀了多名主张针对华夏国的主要官员,而后飘然离去。
他曾是华夏国的多个敌对国家官员和富商的噩梦,令各国官员和富商闻风丧胆。各国官员曾多次派出特工追捕他,富商也多次雇佣杀手刺杀他。但每次派出的特工和杀手却都没有回来过,而就在特工杀手派出去不久,就会从各地传来某某国家的某某官员或某某富商被杀的消息。
凌云风他除了身手了得以外还有一个很怪异的性格特点,他杀的人从来都是他认为该杀的人。如果他觉得的此人不该杀,那么就算雇主给出多大的代价他也不会接下这个任务,但是如果他觉的那人该杀,即使没有人雇佣他,他也会不管付出什么代价也要将那人击杀。
有时候他还搞会出非常乌龙的事件,有一次有一个雇主雇佣他的,但是雇主要杀的人他没有杀,反而雇主却被他杀了,雇主的佣金反而买断自己的性命。
当然他也不是不讲原则的人,而是那一次雇佣他雇主是个十恶不赦的恶棍,叫他杀的却是一个他认定是“好人”的人,这种人他当然不能容忍。
因为他几乎每次行动后都能全身而退,飘然离去。所谓“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 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来时风起云涌,天地变色,去时风消云退,清远飘然。”,从而在杀手界有了“风云妖君”的称号,他的性格和实力也只有用“妖”字才能形容。
话有说回来,他又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呢?那是有一次,他无意中从追杀他的特工口中得知,m国在华夏国的一片山脉中发现了一处远古墓穴,企图悄悄运走古墓中的宝物。自认是极度的爱国主义者的他,怎么容忍华夏国的暴舞落入他国之手?
当时M国特工费了很大的劲,终于打开了古墓,但是令人气愤得吐血的是,古墓刚刚打开,里面的物品却全都被空气氧化,化作灰烬消失在空气里,甚至看都还没看上几眼。M国特工没差点发狂得吐血身亡,那是几个月的努力啊!全都没了。
“不,不可能,天啊!NO!操!”,发了狂的特工并不死心,找来各种探测设备对古墓的每一个角落进行地毯式的搜寻,可是苦苦搜寻了几天,挖地三尺,仍一无所获。最后在古墓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一把锈迹斑斑的破刀,看上去还算是古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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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风一见暗道:“糟糕!没想到这群狗日的竟然带了小型迫击炮。”眼见几十颗拳头大小的炮弹、手雷弹、如雨般的子弹下饺子似得向他射击而来,想跑也已经来不及了。
“没想到我凌云风纵横一生杀人无数,普天之下莫有不敌。今日却要憋屈地死在这里。罢了!罢了!”凌云风叹了口气,微微闭目,绝望地等待死亡的降临。
“轰隆!”一声巨响,他便失去了知觉,醒来后就发现自己没死,却不知道怎么来到在这鸟不拉屎的森林中了。
而这具身躯的主人叫云枫,是南斯帝国南边一个小山村的一名落魄少年,因父亲身患重病,时日无多,云枫得知“木灵果”可以治疗父亲的病。但他家境贫寒,根本买不起这价值几百金币的灵药。为了救父亲,他便单独来到苍莽山脉寻找木灵草。
他听说村里的医师说苍莽山脉盛产灵药,便想要来碰碰运气,但不得不说,这家伙的运气不知道说好还是坏。来到这苍莽山脉的第三天,背着一身伤,找到了一棵难得一见木灵草。
不过当他高兴的摘下木灵草转身准备离时,却从草丛中窜出一只巨大的凶恶猛兽,一爪把他拍飞。不过这猛兽显然还不甘心,又向云枫扑了过来,云枫见到猛兽追来,也顾不得身上的伤,撒腿就跑,不想失足坠落山崖摔死了。而凌云风也不知道怎么灵魂穿越到这个世界,还糊里糊涂地占了这倒霉蛋的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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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他便开始打打量着陌生的四周,发现自己现在应该处在一个山谷之中,四周没有听到野兽的叫声,地面也没有野兽的痕迹。看来是安全的,而且附近也有不少可以疗伤的草药。确定这里是安全的后,凌云风便打算先在这里把身子养好了离开。打定主意后,凌云风便在山崖下找来个平坦的地方安顿下来。
接下来的几天,凌云风便在这山谷里疗伤,白天就在山谷里寻找草药处理伤势,采摘野果充饥,夜晚便在山崖底下休息,调息。几天下来身上的伤也好了三四成。
这天夜里凌云风斜躺在山崖下,望着天空上的孤星,残月。微风轻拂着天上的云,不禁勾起了他的思乡之情,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原本以为自己是个孤儿,自幼被师傅收留,培养成杀手,后来师父也逝去了。从此无牵无挂,逍遥自在了。却没想到原来真的只有失去了才知道珍惜,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望眼四顾,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感到陌生的,一点归属感都没有。不禁感到孤独寂寞,此时才越发感到原来自己对故乡是多么的怀念,凌云风真不知道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自己该何去何从,难道就这么混吃等死下去。做一个普通人?“不!我是“风云妖君”我不想普普通通的生活!”
突然有一股执念从凌云风脑海里升起,一股豪情从内心深处燃起。那是前世自己站立在世界之巅的豪情。
“前世看的小说中的那个穿越者不是在异界创出一方霸业。既然来了,我便要留下一世传奇,纵使不能流芳百世,就算遗臭万年也好过庸庸碌碌混吃等死平白一生,不管在那个世界,我都要站在世界之巅,站在云端俯视天下,掌控自己的命运,做逍遥的自己。不受命于人,不受命于天。要拥有左右自己命运的实力”凌云风紧握双拳如是的想到。
“对!实力。”但是想到实力,他内心不禁虚脱了起来,想想自己现在的狼狈样,连头狼都斗不过,别说站在世界的巅峰了,还好自己前世的记忆还在,再给自己几年时间,相信自己又可以回复到前世的巅峰实力。想到这里,他不禁微微期待起来,一股豪情冲天而起,灵魂也开始触动起来。就在这时他突然一阵眩晕,进接着一阵撕心裂肺的头痛传来。
“啊!又来!草泥马!”
凌云风疼得抱头满地打滚,紧咬着牙齿,牙龈渗出的鲜血流到嘴唇,传来一股咸味。最终引发还是忍不住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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