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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内,叶随风第二次去到了医院。虽然作为一个心理医生,他偶尔也要跑跑医院,但在这么短时间内如此频繁地出入医院,而且还是为了同一个女人,实在太不常见了。

    当他看到姚锦之苦着一张脸,满身红包包站在那里的时候,满肚子的火居然奇迹般地没有了。为了克制住内心大笑地冲动,他把拳头放在嘴边轻咳了两声,将头偏向一边,调整了一下情绪,这才走了过去。

    “还可以,至少脸上没有,不影响形象。这几天记得穿长袖衬衫和长裤就好了。”叶随风习惯性地伸出手,撩起姚锦之一侧的头发,想要看清她的脸。却没有意识到,自己这个动作实在有些暧昧,搞得姚锦之原本就痒得要命的身体更加不自在,僵硬地把头扭开,退后了一步。

    叶随风收回手,见她一副坐立难安的样子,便问道:“怎么了,是不是身上很痒,很想抓?”

    姚锦之可怜兮兮地点点头。她真的忍得很辛苦啊,平生第一次花粉过敏,从来不知道,竟然是这么的生不如死,简直就像全身有无数只虫子在爬在咬,恨不得一下子生出十七八只手来,一齐挠个痛快。

    “忍一忍,不能挠,知道吗?”叶随风的口气像是在哄小孩子,“医生给你开了药吧,记得要吃,今晚最好把两个手套起来,千万不能抓,抓了只会更痛苦。你要是不抓的话,那些红包过一会儿就会自己退下去的。”

    不抓也很痛苦啊。姚锦之忍不住在心里哀嚎,到底要怎么办才好。那种百爪挠心的感觉,快要把她折磨疯了。

    “这全是你的错,你好端端的,为什么要送花过来!”

    “你从来没告诉我,你对花粉过敏。你明知道我要送你礼物,至少应该提醒我一下吧。还是说,其实你自己也不知道,你有这个毛病?”

    姚锦之点点头:“我确实不知道,我要是知道的话,打死我也不会把你那捧花放在办公室里。你到底买了多少支啊,两百还是三百?搞得满屋子花粉,我想不过敏都难了。”

    叶随风脱下外套披在了姚锦之的身上,拉起她的手往外走:“真不知道你这些年是怎么活过来的,花粉过敏这种事情,活到三十多岁了居然还会不知道?你是不是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没有接受过别人送的花?”

    姚锦之觉得有些别扭,挣脱了叶随风的手,没好气道:“是啊,我一向没有异性缘,根本没人送花给我,所以我也不可能知道自己有这么个奇怪的毛病了。”

    走在前头的叶随风突然停了下来,猛得一转身,直勾勾地盯着姚锦之看:“其实应该不会吧,你长得,也不算太难看,就是有点瘦,看起来没几两肉的样子。你之所以到今天都没嫁出去,主要原因还是在你身上吧?”

    姚锦之被叶随风大胆的目光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低下头走过他的身边,嘴里嘀咕道:“你管我是为什么不结婚,跟你有什么关系。”

    “确实没什么关系,不过我在想,如果你是心理上的问题,说不定,我可以帮你一把。”

    “算了吧,我没那么多闲钱去找你,你还是放过我吧。我们这种打工一族,是经不起你们这些吸血鬼这么剥削的。”

    “吸血鬼?”叶随风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评价自己,觉得有点新鲜。

    姚锦之回过头来瞪了他一眼,伸出一只手,五个指头分开摊在面前:“五百块,一个小时五百块啊,不是吸血鬼是什么?”

    “好了,不要纠结了,不就收了你五百块,至于计较到现在吗?”

    虽然姚锦之也觉得,自己一直纠结那五百块钱实在有些不像话。可是有些事情,就是那么地让人在间。如果那五百块只是吃个饭花掉了,她说不定眨两下眼就给忘了。可是现在的情况是,那是被人敲诈拿去的,怎么能让她不肉痛。

    想到这里,她又再次转过头去,满脸鄙视地望着叶随风。对方却是一脸的无辜,由始至终都不觉得,自己收了一小时的诊费,有什么不对的。

    两人站在门诊楼下,就这么大眼对小眼地看着。突然从旁边闪出一个女人,快速冲到叶随风面前,满脸堆笑道:“叶医生,你是叶医生吧。能不能帮我签个名,我是你的忠实读者。”说着,便掏出一本叶随风的新书,递了过去。

    叶随风对待女性,一向态度良好,非常温文尔雅,当下就接过那本书,翻开来准备签字。站在一旁的姚锦之见状,忍不住摇了摇头。寻思着要不要继续等下去,因为她发现,就在短短的一个签名时间里,旁边又突然出现了几个男男女女,一齐围了上去,纷纷索要签名。

    就像是明星效应一般,其他路过的人一见此情景,都忍不住探头探脑,甚至有些根本不认识叶随风的大妈们,见他长得帅气可爱讨人喜欢,竟也不忘上去凑个热闹。

    姚锦之在旁边等了五六分钟,实在有些忍受不了,身上又开始痒起来了。想要催促叶随风快走,无奈他被一群人包围,连脑袋都看不清楚。姚锦之琢磨了一下,还是决定先行离开的好。

    医院门口就有公交车站台,她忍着浑身的不适,不时地探头看车子来了没。两只手死死地握成拳,就是不让它们有机会去身上挠来挠去。她知道,一旦挠开了,就没得收拾了,自己还穿着短袖裙子,实在不能顶着满身红肿去搭车,不清楚的人大概会以为她得了什么了不得的传染病,说不定会直接把她赶下来的。

    没有了叶随风在身边,等车的时间似乎也变得格外难熬。车子迟迟不来,姚锦之觉得,自己就快要忍不住了。她双手握拳抱在胸口,整个人微微地弯着腰,极力地忍耐着浑身的不适,两只脚急躁地跳来跳去,像是很不耐烦的样子,惹得旁边等车的人都忍不住朝她看。

    这里离医院很近,难保他们不会将举止奇怪的姚锦之看成是病人,闪得远远的。

    就在伟大的人民教师姚老师的意志力即将崩溃的时候,一辆熟悉的白色越野车停在了车站旁,叶随风放下车窗,冲她喊道:“数到三,不上来我就走了。”

    又玩同一招,虽然老套,却相当有效。姚锦之几乎是颤着身子钻进了车里,这才松了一口气。好歹,没有在这么多人面前出丑。叶随风只要再晚来半分钟,只怕她就要忍耐不住了。

    “怎么不等我,自己走掉了?”叶随风发动车子,踩了下油门,同时拿过了姚锦之手里装药的塑料袋,放到了后排座位上。

    “谁知道你要多久,你这么受欢迎,我真怕你被围到明天早上还脱不了身呢。”

    “真酸。”叶随风下了个结论,微笑着摇头,“看在你这么倒霉的份上,我就不计较了。你现在准备做什么,要去吃饭吗?”

    “不用了。”姚锦之一口回绝,她现在这样子,绝对不适合出现在公共场合。因为连她自己也搞不清楚,什么时候就会痒得忍受不住。而一旦手指接触上身体的皮肤,那些好不容易退下去的大红包,就会铺天盖地的席卷而来。她刚刚在厕所里已经照过镜子了,简直就是触目惊心,莫说别人看了会害怕,就是她自己,看了也心里渗得慌,真不是一般的恶心啊。

    难得这个叶随风,还能见怪不怪,如果换做其他人的话,说不定早就怪叫起来了。

    叶随风看看姚锦之,随时随地要大爆发的样子,也觉得她实在不适合在外面吃饭。于是便调转车头,往她家的方向开去。算起来,这也是他第三次送姚锦之回家了,熟门熟路啊。在即将开到那家便利店时,他忍不住问道:“上次的便当喜欢吗,要不要再买一份?”

    他不说还好,一说姚锦之就觉得肚子奇饿。因为身上难受,她午饭也没吃多少,现在看看时间,已经快八点了,回家也只有冷饭冷菜了。一想到上次那个鸡腿饭的香气,她的肚子,居然直接就叫了起来,窘迫地她恨不得直接从飞驰的车上跳下去。

    叶随风知道,那一连串奇怪的声响,就是对他问题最好的回答。于是便了然地笑了笑,直接将车停在了便利店前,进去买了和上次一样的食物出来,顺便还不忘买了盒牛奶放在里面,体贴的表现真是让他加分不少。

    姚锦之禁不住想道,难怪每次见他,总有各色女人打电话给他。这么体贴又这么会照顾人,长得又相当不赖,凭着这两项,叶随风大概就可以在女人堆里无往而不利了。

    更别说,心理医生还是个高收入行业,别人光看他那名片上金光灿灿的抬头,就足够动心的了。加上他现在也算是半个名人了,书卖得相当之火,在整个城市,俨然刮起了一股心理医生的风潮。

    姚锦之那天偶尔逛了下书店,看以那本红白封面的书被放在畅销排行榜的第一位时,心里就忍不住阴暗地想道,这个家伙,一定又借此捞了不少分!

    这样的一个男人,究竟是蜜糖,还是毒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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