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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七章 两小正太

    风华驾着马车走到淮扬地界,沿着河流方向慢悠悠向下游而去,这时节也正是踏青的好时候,沿途风景优美处,常常人声鼎沸,车水马龙,有读书人聚会的,有一家人同游的,又有机灵的小贩穿梭其中,吆喝不绝。

    风华遇到此等热闹地方,一概穿插过去,要将这河流走到无可走处方罢休,这一日到了扬州,天将将晚,红霞满天,河边修着堤岸,堤上官道两旁杨柳拂面,绿意染了金边,路上行人寥落,风华坐在马车前轻便长椅上,也没有赶马,任由默默和早早踢踢踏踏,走三步停一步地晃悠。

    忽闻河边传来一阵喧哗,风华侧头望下去,亏得风华视力极佳,只见那芦苇荡旁,纠结着一群形容狰狞凶狠的男子,其中四人站在树下,按着两名被绑成粽子状的少年。

    另两人站在河边,其中一个形容瘦小猥琐的正狞笑着撕扯一个孩子的衣服,那孩子拼命反抗,破口大骂,却是南方的糯软方言,风华隐隐辨出有“江宁”、“曹”等语,未等她听清,那小孩已被另外一个高大的壮汉一巴掌扇在脸上,当场就昏了过去。

    他这里一昏,树下被绑着的两名少年其中一个“呜呜”大叫,泪流满面,也开始大力挣扎,被站在他身边的两人凶狠地照脑袋猛击一下,顿时一股鲜血冒了出来,少年一声不吭倒下了。

    风华见状,眯了眯狭长的猫儿眼,摸出手枪——这还是当初她放在手提包里的,正好贴身携带——悄悄拉上保险栓,跳下马车后无声无息地向这群明显没在干好事的人靠近——

    那猥琐的男子已经把小孩的上衣都撕烂了,露出布满青紫伤痕的皮肤,不过是一副男童尚未长成的稚嫩模样,猥琐男子却还是不停地吞着口水,伸手就乱摸乱掐,给那原本就可怖的伤痕上又添了新伤。

    “嘿,大哥,这小子细皮嫩肉,白白滑滑,摸起来可比那些婊/子更带劲,先让小弟爽爽,再把他卖到怡春馆里,说不定能卖不少钱!”

    高大的壮汉正招手让人把另外两个少年提过来,看到猥琐男子一副急色到没有理智的样子,极度不满地训斥,“闭嘴,这小子什么身世你不知道啊?为了那点钱,要是被他家人发现了,你就等着诛九族吧!!”

    “大哥,你想太多了,他这么个细皮嫩肉的公子哥儿,到了那种地方还能出来?就算被他家里人发现了,他们能要一个卖屁/股的兔儿爷回去继承家业?他们那些世族大家可丢不起这个人!!”

    “闭嘴,把他给我绑上石头扔下河去,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等咱们收到那笔钱,你想怎么玩都行,老子就不信他一个没长开的黄口小儿比得过那些调/教好的相公……”

    两人压低声音吵起来,谁也没有想到,死神就站在离他们三米外的地方。

    “噗——”

    “噗——”

    两声闷响骤起,两人的腿上分别开出了两个血洞,倏地喷出两道血箭,两人还来不及感受到疼痛,膝盖已支撑不住体重,摔倒在地,这时剧痛才传到脑子里,顿时抱着腿在原地翻滚,凄厉地惨叫!

    “谁?”

    他们两人突然受伤,另外四人立刻就警觉到危险,迅速扔下两名少年,拔出刀,可惜他们动作虽快,却快不过子弹。

    “噗噗噗噗——”,连着四声,放倒了所有成人,风华才现身,冷冷地望着一地涕泪横流的伤者,伸手在各人颈后补上几记,对于这种恶人,她当然生不出半分怜悯之意。

    她快步走到河边小孩身旁,只见那小孩眉头紧皱,显见郁愤不平之意,半边脸肿得老高,青紫充血,另半边脸却玉雪隽秀,琼鼻粉唇,说不出的丰姿标致,即使年纪小小,狼狈至此,也掩不住那一身富贵风流之气。

    估计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小孩吧?幸亏遇到了她,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啊不堪设想。

    “嘿,醒醒。”风华伸手拍拍小孩的肩膀,却听到一声痛极的闷哼,风华忙收回手,尴尬地摸摸鼻子。

    “这位少爷,请救救我家公子。”忽听一道虚弱的声音道,风华回过头,却是那名被人打得头破血流的少年,醒了过来,眼含热泪、一脸恳求地看着风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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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华先把那六人结结实实地绑在树上,然后用内视法查看了一下小孩的身体,所幸没有受什么内伤,更没受到任何难以启齿的伤害,那青紫的外伤看着可怖,但只要擦几天药就能消退,于是和那个书童一起,把小孩扶到火堆旁躺下,涂好药,盖上厚厚的毛毯,等待小孩醒来。

    风华又取出绷带把书童的头包扎好,当归也只是十二岁的小少年,眉清目秀,甚是忠心,强撑着把自家少爷照料好,已经精疲力竭,只草草说一声自己叫当归,由着风华给他擦去满头满脸干涸的血,窝在自家少爷脚边呼呼大睡。

    待风华把这些都安顿好,这才扭头看向那个自始至终都一动不动伏在地上的少年,微微一笑,“醒了?说说你的来历吧!”

    那少年脊背微微一僵,却仍然动也未动,风华也不着急,往火堆上架起一个铁锅,熬着一锅香喷喷的鸡肉粥,不一会儿,那锅里就开始“咕噜咕噜”冒起气泡,香气四溢。

    那少年终究僵持不住,慢慢转身爬了起来,露出略带窘迫的椭圆面庞,容貌比起那昏迷的小孩儿差远了,只是那乌黑的大眼睛骨溜溜转,虽然带着几分劫后余生的恐惧和庆幸,却仍能看出眼睛的主人本身跳脱灵活的性子。

    “你故意装昏骗那些人?”风华边搅拌肉粥便漫不经心地问道。

    少年比风华要高一个头,却低头抱着膝盖,窝成圆圆的团子状,抿了抿干得起皮儿得嘴唇,眼皮倏地一抬,瞅了风华一眼,又快速地收了回来,低声道,“我叫李卫,今年十二岁,家父是丰县的李员外,这些恶人绑架我,是为了向父亲要赎金,可是父亲给了赎金,他们又把我们带到河边准备杀了,幸遇恩人搭救,李卫无以为谢!”

    李卫?

    ——铿锵一声,风华手里的银质勺子掉进了锅里。

    “李卫?哪两个字?”风华依然保持举着手的僵硬姿势,愣愣地问。

    “木子李,卫戍之卫,恩人认识我?”李卫下巴抬起小小的三十度,看上去好像很害羞很不好意思似的,小小声地反问。

    风华有气无力地摆摆手,“不,不认识。”

    如果风华此刻在喝茶的话,保准能呛个死去活来——就这么着随随便便出手,居然就救了那位传闻中的痞子名臣?这不是真的吧?

    李卫瞟了一眼风华,大眼睛闪了闪,忽然伸手指着那肿着半张脸的小孩,“对了,他叫曹颙,好像是江宁曹家的大公子,这些坏人主要是为了害他,绑架我只是准备顺便捞一票。”

    哦,曹颙,曹颙是谁?江宁曹家……o(╯□╰)o,江宁曹家的曹颙???!

    风华只觉脑子里轰隆隆地电闪雷鸣,她呆呆地回望着李卫,李卫很无辜地笑出了两排整齐的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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