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六章 时间段推理法
福尔森在又点燃了雪茄烟,然后说道:“好吧,夏普警长,就算是你说的那样,没发现血字是有理由的,但不应该在案件中没发现暗盒和许多关键的细节,以至于作出如此荒唐的推理,这对于一个经验丰富的警长,也是完全不应该的。”
“夏普警长,关于这件案子我们先把守卫们和丹东的陈述写下来,然后根据这些信息由我们做出判断,最后我再提出我的猜想并提出证明这些判断的证据。”
福尔森拿出纸张,从口袋里拿出钢笔,然后在纸上写道:
A在长官查看完卫兵的尸体后重新进入办公室,并让安特普去前院叫卫兵加强警戒。B安特普和另外三个卫兵从前院回来,回来后问屋里有没有发生什么事,里面长官回答说没事。C屋里响起了枪声,卫兵再一次问屋里发生事没有,屋里回答说正在练习射击。D屋里的灯灭了,警卫们第三次问屋里发生什么事情没有,屋里回答说灯泡坏了,让卫兵到前院去拿灯泡。安特普两人到前院拿灯泡去了,院子里有另外两名卫兵守在院子里,他们守在花园前面。E安特普两人回来了。
“每个字母代表着一个时间点,为了清楚地表明时间关系,我用线段图表示各个时间段内发生的事情。”
A到B时间内:没人知道屋里发生什么事情 十分钟
B到C时间内:听到了长官的回答 五分钟
C到D时间内:听到了枪声和关门声 并听到长官的回答 十分钟
D到E时间内:屋里灯灭了,丹东进去了,响起了枪声 两分钟
“我们对每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最终确定凶手的作案时间。根据现场的情形看,长官死在一个密室里,书房的铁门从里面锁上,丹东进入房间时不得不用备用钥匙打开,而在长官官邸,只有长官和丹东本人拥有书房的钥匙。所以凶手不可能是在书房开的枪,那么他肯定是在办公室开的枪,然后长官逃到书房关上铁门,这一点从长官腹部的伤口也可以看出来,子弹是从背后射入的。所以我猜测当时凶手并不想立刻杀死长官,如果他要是真想立刻杀死长官,那么他可以在办公室里连开几枪,但是事实上长官身上只中一枪,而且没有击中要害部位,长官逃到书房后是因为子弹上涂有剧毒才死的。那么这里一个问题就出现了。凶手的射击技术难道那么差劲?在如此近距离的情况下没能射杀长官,最后还是依靠子弹上的毒才使长官丧命。我想那个组织不会派一个身手如此差的人去完成一个艰巨的任务,我想这不太可能,唯一的解释就是长官是在凶手没注意的情况下快速向书房跑去,而凶手没想到他会逃跑,在慌乱中开了一枪,因此没打中要害,等他再想开第二枪时,长官已经进入房间关上了铁门。那么凶手为什么会没注意长官逃跑呢?凶手当时在干什么?我的推测是凶手是在屋里做一件事情,也许是找某个东西。在整个作案过程中必须包括两个条件。
第一, 有枪声。第二,有关门声。好了,下面我对各个阶段进行分析。
B到C阶段内,守卫听到了长官的回答,就确定凶手还没有对长官攻击,长官还活着。但是我认为听到了声音未必就能确定他安然无恙,因为这声音也许是他发出的,但未必是他亲口发出的,凶手也许跟我们玩了一个把戏,他可能用小型录音机将长官以前说的话录下来,听到外面卫兵的问话时,他就把这句录音播放出来,让守卫们以为他还安然无恙。这正是整个案件的最精彩之处。”
“这太不可思议了,凶手简直是挑战人类思维的极限!就算是你说的那样,那么凶手怎么会知道卫兵们会问什么内容?而且凶手怎么会得到长官的录音?”
“夏普警长,这个问题问的好。我来逐一给你解释。卫兵每天在长官办公室门前站岗巡逻,当办公室里发生什么情况时,他们总是会问那几句话,我想说的是那天晚上发生的情况肯定以前发生过,而且卫兵们的问话和屋里的回答和案发那天晚上一模一样。这一情况被长官官邸的某个人知道了,他充当卧底,用录音机把对话录了下来。所以根据这些情况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第一,凶手从很早就开始准备暗杀长官的行动,这是一桩精心策划的案件,凶手想在案件中做到滴水不漏。第二,在官邸有凶手的同谋,这个同谋对长官和卫兵们的生活执勤情况非常熟悉,他不仅把那个小型录音机交给了凶手,而且把长官的生活规律和卫兵的生活执勤情况全部告诉了凶手,使凶手能利用这些情况轻易行事。”
“福尔森先生,你继续讲下去。”
“好的,B到C阶段内,我们不能确定长官是不是已经被杀死,在这里我们不妨假设长官还活着,那么这样一来凶手的作案时间是在后两个阶段内。C到D阶段内,卫兵听到了枪声和关门声,也听到了长官的回话声,回话声也许是长官发出的,也许是录音器发出的。1。如果是长官发出的,那么他在B到D阶段内并没有被害,那么他就是在D到E阶段内遇害的。2。如果是录音器发出的,那么他在B到D阶段内遇害,而杀害他的时间就是C到D阶段的枪声。我们先撇开以上问题,先来看D到E阶段内长官有没有可能遇害。我说过,凶手行凶的那个阶段内必须有两个条件。第一,有枪声。第二,有关门声。然而D到E阶段内并没有关门声,所以D到E阶段内凶手不可能行凶。那么1情况不成立,所以2情况成立,我们运用反推和归谬法得出这个结论。然而2情况却是在B到C阶段内长官没被杀死的假设下成立的,这个结论存在一个致命的缺陷。B到D阶段内卫兵并没有看到屋里的灯熄灭,那么凶手是如何潜入屋内的,当时花园前后都有卫兵严密把守,所以我认为这一阶段内凶手是不可能潜入办公室内的。那么这样一来,凶手就只能在A到B阶段内潜入到屋内,但是这样一来问题就出现了。凶手在这一阶段内潜入屋内,而在C到D阶段内杀了长官,那么他在B到C阶段内藏在哪了?他在这五分钟内又干了什么?”
“凶手会不会是在A到B阶段内熄灭灯潜入的,隐藏在屋里,然后长官打开灯,在C到D阶段内凶手行凶杀死了长官呢?”夏普说道。
“我首先声明的是办公室和书房都非常空旷,没有可以隐藏的地方!而且屋里的灯无缘无故熄灭,长官不会不起疑心,心平气和地等到B到C阶段后被凶手杀害!另外还有一个细节你没注意到,就算长官没起疑心,而且凶手确实隐藏起来了,那么在B到C阶段内凶手难道会当着长官的面播放录音机里的录音,在开枪杀死莫泊斯之前屋里没有任何反应!”
“凶手有没有可能潜入屋内后藏在了书房,而长官一直在办公室里没发现呢?”
“据卫兵讲长官在办公时经常把书房的门关上,他自己很少进那间屋子,在没经过他允许时不允许别人进入他的书房。前几天丹东就是因为去书房整理书架没劲长官允许被长官训斥了一顿,此后长官对丹东心存愤恨,又以马喂的越来越廋为由训斥了丹东。”
“会不会是长官慑于凶手的威胁,不敢干涉凶手播放录音机呢?”
“这不可能,莫泊斯长官这个人我了解,当年和他打猎时在山上遇到一头野狼,他竟然持短刀与野狼搏斗,最后把野狼干掉了,可以说他是一个非常勇敢的人,不会畏惧任何威胁!在那种情况下,他不会屈服于凶手的威胁的。”
“那头野狼残疾没有?”汉普插了一句。
“没有,那是头很凶狠很凶狠的狼。”福尔森瞥了汉普一眼,镇定地说道。
“那么凶手也可能是在A到B阶段内熄灭灯潜入后,然后又开了灯,通过实施什么手段制服了长官,比如捆绑住了并封住了他的嘴,或者长官由于什么原因昏倒了,凶手在B到C阶段内播放了录音,在C到D阶段内,开枪前由于什么原因将长官松绑了,或者长官在此时醒来了,当长官逃往书房时,凶手开了枪?”
“你说的这种情况有很大可能,不过也是站不住脚的。首先,在长官尸体身上没有发现被绳索勒过的淤痕。其次,长官武艺很高,射击非常好,头脑非常灵敏,如果凶手不熄灭灯的话,根本潜入不了屋内,就算潜入了屋内,也很难将长官捆绑制服。莫泊斯长官这个人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很好,你难以想象他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昏倒。那么昏倒的原因就只能来自于外力作用了。他可能是被打昏,也可能是被某种物质散发的气味迷倒。依靠长官的身手和灵敏,想打昏他可能性很小。在现场并没有发现可以使他昏倒的物质,而且在他鼻黏膜里也没有发现这种物质,所以你说的这种可能性不太大。”
“那么你的看法是什么,福尔森先生。”
“从以上我们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知长官在B到C阶段内是不可能活着的,这就说明凶手在A到B阶段内就已经杀死了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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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普警长,关于这件案子我们先把守卫们和丹东的陈述写下来,然后根据这些信息由我们做出判断,最后我再提出我的猜想并提出证明这些判断的证据。”
福尔森拿出纸张,从口袋里拿出钢笔,然后在纸上写道:
A在长官查看完卫兵的尸体后重新进入办公室,并让安特普去前院叫卫兵加强警戒。B安特普和另外三个卫兵从前院回来,回来后问屋里有没有发生什么事,里面长官回答说没事。C屋里响起了枪声,卫兵再一次问屋里发生事没有,屋里回答说正在练习射击。D屋里的灯灭了,警卫们第三次问屋里发生什么事情没有,屋里回答说灯泡坏了,让卫兵到前院去拿灯泡。安特普两人到前院拿灯泡去了,院子里有另外两名卫兵守在院子里,他们守在花园前面。E安特普两人回来了。
“每个字母代表着一个时间点,为了清楚地表明时间关系,我用线段图表示各个时间段内发生的事情。”
A到B时间内:没人知道屋里发生什么事情 十分钟
B到C时间内:听到了长官的回答 五分钟
C到D时间内:听到了枪声和关门声 并听到长官的回答 十分钟
D到E时间内:屋里灯灭了,丹东进去了,响起了枪声 两分钟
“我们对每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最终确定凶手的作案时间。根据现场的情形看,长官死在一个密室里,书房的铁门从里面锁上,丹东进入房间时不得不用备用钥匙打开,而在长官官邸,只有长官和丹东本人拥有书房的钥匙。所以凶手不可能是在书房开的枪,那么他肯定是在办公室开的枪,然后长官逃到书房关上铁门,这一点从长官腹部的伤口也可以看出来,子弹是从背后射入的。所以我猜测当时凶手并不想立刻杀死长官,如果他要是真想立刻杀死长官,那么他可以在办公室里连开几枪,但是事实上长官身上只中一枪,而且没有击中要害部位,长官逃到书房后是因为子弹上涂有剧毒才死的。那么这里一个问题就出现了。凶手的射击技术难道那么差劲?在如此近距离的情况下没能射杀长官,最后还是依靠子弹上的毒才使长官丧命。我想那个组织不会派一个身手如此差的人去完成一个艰巨的任务,我想这不太可能,唯一的解释就是长官是在凶手没注意的情况下快速向书房跑去,而凶手没想到他会逃跑,在慌乱中开了一枪,因此没打中要害,等他再想开第二枪时,长官已经进入房间关上了铁门。那么凶手为什么会没注意长官逃跑呢?凶手当时在干什么?我的推测是凶手是在屋里做一件事情,也许是找某个东西。在整个作案过程中必须包括两个条件。
第一, 有枪声。第二,有关门声。好了,下面我对各个阶段进行分析。
B到C阶段内,守卫听到了长官的回答,就确定凶手还没有对长官攻击,长官还活着。但是我认为听到了声音未必就能确定他安然无恙,因为这声音也许是他发出的,但未必是他亲口发出的,凶手也许跟我们玩了一个把戏,他可能用小型录音机将长官以前说的话录下来,听到外面卫兵的问话时,他就把这句录音播放出来,让守卫们以为他还安然无恙。这正是整个案件的最精彩之处。”
“这太不可思议了,凶手简直是挑战人类思维的极限!就算是你说的那样,那么凶手怎么会知道卫兵们会问什么内容?而且凶手怎么会得到长官的录音?”
“夏普警长,这个问题问的好。我来逐一给你解释。卫兵每天在长官办公室门前站岗巡逻,当办公室里发生什么情况时,他们总是会问那几句话,我想说的是那天晚上发生的情况肯定以前发生过,而且卫兵们的问话和屋里的回答和案发那天晚上一模一样。这一情况被长官官邸的某个人知道了,他充当卧底,用录音机把对话录了下来。所以根据这些情况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第一,凶手从很早就开始准备暗杀长官的行动,这是一桩精心策划的案件,凶手想在案件中做到滴水不漏。第二,在官邸有凶手的同谋,这个同谋对长官和卫兵们的生活执勤情况非常熟悉,他不仅把那个小型录音机交给了凶手,而且把长官的生活规律和卫兵的生活执勤情况全部告诉了凶手,使凶手能利用这些情况轻易行事。”
“福尔森先生,你继续讲下去。”
“好的,B到C阶段内,我们不能确定长官是不是已经被杀死,在这里我们不妨假设长官还活着,那么这样一来凶手的作案时间是在后两个阶段内。C到D阶段内,卫兵听到了枪声和关门声,也听到了长官的回话声,回话声也许是长官发出的,也许是录音器发出的。1。如果是长官发出的,那么他在B到D阶段内并没有被害,那么他就是在D到E阶段内遇害的。2。如果是录音器发出的,那么他在B到D阶段内遇害,而杀害他的时间就是C到D阶段的枪声。我们先撇开以上问题,先来看D到E阶段内长官有没有可能遇害。我说过,凶手行凶的那个阶段内必须有两个条件。第一,有枪声。第二,有关门声。然而D到E阶段内并没有关门声,所以D到E阶段内凶手不可能行凶。那么1情况不成立,所以2情况成立,我们运用反推和归谬法得出这个结论。然而2情况却是在B到C阶段内长官没被杀死的假设下成立的,这个结论存在一个致命的缺陷。B到D阶段内卫兵并没有看到屋里的灯熄灭,那么凶手是如何潜入屋内的,当时花园前后都有卫兵严密把守,所以我认为这一阶段内凶手是不可能潜入办公室内的。那么这样一来,凶手就只能在A到B阶段内潜入到屋内,但是这样一来问题就出现了。凶手在这一阶段内潜入屋内,而在C到D阶段内杀了长官,那么他在B到C阶段内藏在哪了?他在这五分钟内又干了什么?”
“凶手会不会是在A到B阶段内熄灭灯潜入的,隐藏在屋里,然后长官打开灯,在C到D阶段内凶手行凶杀死了长官呢?”夏普说道。
“我首先声明的是办公室和书房都非常空旷,没有可以隐藏的地方!而且屋里的灯无缘无故熄灭,长官不会不起疑心,心平气和地等到B到C阶段后被凶手杀害!另外还有一个细节你没注意到,就算长官没起疑心,而且凶手确实隐藏起来了,那么在B到C阶段内凶手难道会当着长官的面播放录音机里的录音,在开枪杀死莫泊斯之前屋里没有任何反应!”
“凶手有没有可能潜入屋内后藏在了书房,而长官一直在办公室里没发现呢?”
“据卫兵讲长官在办公时经常把书房的门关上,他自己很少进那间屋子,在没经过他允许时不允许别人进入他的书房。前几天丹东就是因为去书房整理书架没劲长官允许被长官训斥了一顿,此后长官对丹东心存愤恨,又以马喂的越来越廋为由训斥了丹东。”
“会不会是长官慑于凶手的威胁,不敢干涉凶手播放录音机呢?”
“这不可能,莫泊斯长官这个人我了解,当年和他打猎时在山上遇到一头野狼,他竟然持短刀与野狼搏斗,最后把野狼干掉了,可以说他是一个非常勇敢的人,不会畏惧任何威胁!在那种情况下,他不会屈服于凶手的威胁的。”
“那头野狼残疾没有?”汉普插了一句。
“没有,那是头很凶狠很凶狠的狼。”福尔森瞥了汉普一眼,镇定地说道。
“那么凶手也可能是在A到B阶段内熄灭灯潜入后,然后又开了灯,通过实施什么手段制服了长官,比如捆绑住了并封住了他的嘴,或者长官由于什么原因昏倒了,凶手在B到C阶段内播放了录音,在C到D阶段内,开枪前由于什么原因将长官松绑了,或者长官在此时醒来了,当长官逃往书房时,凶手开了枪?”
“你说的这种情况有很大可能,不过也是站不住脚的。首先,在长官尸体身上没有发现被绳索勒过的淤痕。其次,长官武艺很高,射击非常好,头脑非常灵敏,如果凶手不熄灭灯的话,根本潜入不了屋内,就算潜入了屋内,也很难将长官捆绑制服。莫泊斯长官这个人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很好,你难以想象他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昏倒。那么昏倒的原因就只能来自于外力作用了。他可能是被打昏,也可能是被某种物质散发的气味迷倒。依靠长官的身手和灵敏,想打昏他可能性很小。在现场并没有发现可以使他昏倒的物质,而且在他鼻黏膜里也没有发现这种物质,所以你说的这种可能性不太大。”
“那么你的看法是什么,福尔森先生。”
“从以上我们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知长官在B到C阶段内是不可能活着的,这就说明凶手在A到B阶段内就已经杀死了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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