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一家人
夜色笼罩着整个村庄,夜空里既看不到星星也看不到月亮,从远处望去,只有昏暗的灯光时隐时现,偶尔一声犬吠给天地带来一丝生机。
这是中国北部的一个小山村,村子很小,只有几十户人家,而我们的主人公向少华就是出生在这里,在山沟里度过了快乐的童年,每天骑单车走三十里山路在县城里读完了高中,今年满十八岁,按当地的习俗,也应该结婚生子了,而他选择了离开家乡,要到大城市发展,目的地———B市。
此时的向少华,正端正的坐在凳子上,脑袋深深的埋入胸口,听着对面父母不停的唠叨。小半天儿的时间,母亲李兰一边在纳着鞋底儿,一边重复着同样的话:“三儿,到了B市,好好工作,不要和人吵架,如果生活的不如意就回来,这里永远是你的家。如果混的好,最好领个媳妇回来,你说你也是,你二叔给你介绍的丫头多好,人长的俊不说,家里地里都是把好手,你就是不同意,娘跟你说呀,娶媳妇就要娶个屁股大的,保准给你生三五个小子,要不你先把那丫头娶回家再走。。。。
坐在旁边一直在抽旱烟的向明堂听不下去了,用烟袋锅重重的敲了一下桌子,皱起眉头大声吆喝:“你这个死老婆子,说话就没个把门儿的,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是你这当娘的说的话吗?六十多岁的人了,没个正行,”
李兰不满的斜了一眼丈夫,欲言又止,嘴里嘟嘟囔囔不知道在嘀咕什么。
“三儿呀,听爹的,到了外面安全第一,至于娶老婆嘛,不用太着急”
向少华低着脑袋,心说“我也没着急呀。。。。。”
“只要你看得顺眼的女孩,你就去追,就去抢,你娘不就是我给抢回来的吗”说完这句话,向明堂还不忘得意的望一眼李兰,哪知肩膀却招来重重的一鞋底子。“你这老东西,净瞎说”
“扑哧”,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情绪,向少华偷偷地乐了,这爹跟娘简直就是一对活宝,七老八十的人了,心态就跟年轻人一样。想起四兄妹从小长到大,得到了父母无微不至的关怀,虽然偶尔因为不听话挨顿臭揍,不过打心眼里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恩,父母就是她的天。
“吱呀”房门开了,一串银铃般的笑声传进屋里,向少华回头看见一张笑脸,弯弯的眉毛呈月牙状,两个深深的酒窝镶嵌在白皙的皮肤上,脑袋上扎着两条乌黑的辫子垂落胸前,粉红色的小袄裹着日渐成熟的身体,这是向少华的妹妹,向真真,一个可爱的姑娘,比向少华小三岁,是家里的宝贝疙瘩。
看到妹妹,向少华的脸“唰”的一下就黑了“完了,让这臭丫头听见了,这事儿以后肯定会让她拿来当笑料讲。
“别在门口杵着了,赶紧进屋,这么冷的天你不睡觉,瞎转悠个啥”说话的是李兰,语气有些责怪,望向女儿的眼神中更多的是溺爱。
向真真蹦蹦跳跳的走进来,蹲下身,脑袋靠在李兰的大腿上,瞅了一眼父亲,发现没有什么状况,便大胆地瞄着向少华抿着嘴偷笑,引来向少华的怒目相视。在灯光下细看,向少华是一个俊朗的小伙儿,乌黑的短发,古铜色的脸膛,浓浓的眉毛像一把利剑,眼睛深邃暗含精芒,高挺的鼻梁下薄薄的嘴唇,严肃起来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感觉,唯一不足的是还未脱离稚气,当然,生活的磨练将会让他更加成熟。
望着向真真幸灾乐祸的表情,向少华的心里有一种无力感,平时和大哥二哥有什么不愉快,他会据理力争,甚至干上一架,唯独对这个四妹,他是一点脾气都没有,打也打不得骂也骂不得,动不动就被这小丫头骑在头上,他是有口难言。但是说起来,兄妹四个当中,他们两个的关系最要好,一起穿过果园摘王大爷家种的梨,悄悄的把李婶儿家下蛋的的老母鸡逮着炖了,和比他大一岁的王大宝干仗,妹妹在旁边助威,怎么说,也是从一个战壕里出来的,虽然私下里相互挖墙脚,不过遇到事情绝对统一战线。
“三哥,你去了B市,不要忘了我,别忘了我这个妹妹,我和爹娘会想你的,等我长大了,我就去找你,到时候你要是没给我找到嫂子,看我怎么拾掇你,小样儿,你自个儿掂量着办”
听了前半句,向少华感动得想哭,后半句没听完,有一种暴走的冲动。这就是向少华的妹妹,天真不失可爱,甚至有时候很可气。
不再理会妹妹的胡搅蛮缠,半宿过去了,总得表个态吧,否则老头老太太也不放心“爹娘,你们放心吧,出门在外,我知道该怎么办,您儿子也不傻,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等我工作稳定了,就把您二老还有大哥二哥一家人接到B市享清福。”向明堂敲两下烟袋锅,咳嗽两声,不停地向儿子使眼色,而向少华就当没看见似的继续说:“爹娘,你们和两位哥哥都是我最亲的亲人,无论我走到哪里,都不会忘记你们的。”
向少华特意强调一家人,唯独拉掉了向真真。
李兰听着儿子的话,悬着的心也放下了,小三儿虽然脾气冲点,不过说过的话从来都算数,没有让父母失望过。她刚想再叮嘱两句,感觉不对劲,只见膝盖上的女儿肩膀在颤抖,仔细一瞅,是在哭泣:“宝贝儿,咋了?”
向明堂还没听完儿子的话已经知道要坏事儿,用烟袋锅指着向少华,横眉立目,呲牙咧嘴,恨不得家法伺候,四个孩子,个个儿不让自己省心,尤其这个小三儿,净是花花肠子,这不,又捅破天了。
向真真听着三哥的话,越听越伤心,从刚开始的轻声抽泣,演变为哇哇大哭,鼻涕泪水流了满脸都是,长长的睫毛下两条小溪爆如泉涌。坐在凳子上的向少华再也装不下去了,本来只是逗逗四妹,没想到这丫头当真了,这事儿大发了。赶紧走上前去,拍着向真真的肩头,轻声安慰:“小妹,别哭了,三哥错了,三哥最喜欢小妹了,忘了谁也忘不了小妹,真真要天上的月亮,三哥给你去摘,真真妹想欺负三哥,三哥就让真真欺负,三哥一天不让真真欺负就睡不着觉,你看,你这一哭,就欺负的三哥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哭泣中的向真真猛然抬起头来,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大声嚷道“臭三哥,坏三哥,就知道跟我过不去,你今天下午与人打架我还帮你来着,你。。。。。。”
意识到说漏了嘴,向真真立马不言语了,偷偷地瞅了一眼父亲的黑脸,吐了吐舌头,送给向少华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心说,“三哥,别怪我,你自找的”
向少华一看大事不妙,立刻换上一副笑脸“爹、娘,你们早点休息,我先回屋睡觉了。。。。。。”话还没说完,撒丫子就往外跑,刚跑到门口,只听后面“嗖”的一声,紧接着一个物件儿就砸在后脑勺儿上,“呀”低头一看,那是父亲穿的千层底儿的鞋,顾不上其他,打开房门儿,一溜烟儿的窜出去了,远远的听见向明堂在骂“兔崽子,跑得倒是挺快。”稍后又传来向真真“咯咯”的笑声。
回到自己的房间,向少华四脚八叉的往床上一躺,愣愣的盯着窗外的夜空,陷入沉思。郁闷,上火,这都什么事儿呀,回回都这样,用手揪了揪头发,晃了晃脑袋,算是发泄完了。想起老爹说的,看上哪个女孩就去追就去抢,心脏不由得怦怦直跳,脑海里不由的浮现出高中同学徐海燕:大山那边,邻村的丫头,细高挑的身材,瓜子脸,一双会说话的眼睛眨呀眨的让人迷恋,她总是有事儿没事儿找自己唠会儿嗑,如今,高中毕业了,都没有再继续求学,约好了的,一起去大都市闯荡一番。情窦初开的年纪,两个年轻人怀揣着梦想,抱着希望,对未来有着浓浓的期待,准备着踏上那远方的征途。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有少许的风在吹着,向少华起床后轻轻的掩上房门,顺着屋后的羊肠小道向后山走去,脚下的积雪被踩的咯吱咯吱作响,犹如一首歌曲一直在耳边回响。
在这里,他生活了十八年,可以说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远远的,一只野兔发现了他的到来而驻足观望,越来越近,野兔扭头窜进枯木丛中,只留下一串儿脚印。
继续往前走,树林越来越密,有的地方仅能容下一个人穿过,山路也越来越陡,这时,向少华需要借助双手不断攀附两边的树干前行,冰冷的树身将他的手冻得发麻,此时的向少华已经有些微喘,呼吸间冒着热气,亏着从五岁就开始练武,十几年从不间断,练就了一副强壮的体格,所以在和王大宝干仗时屡屡占得上风。
这会儿,天已大亮,向少华一边向前攀爬,一边观察着附近的环境,多么可爱的大山,默默地为周边的乡亲奉献出所有,从不向人索取。因为大山,兄弟三个人每年挖的草药卖掉交学费而绰绰有余,一年四季家里的野味儿不断,走之前,他要再看一眼生长的地方。
行了大半个小时的路程,渐渐的可以看到山顶,隐约可以看到山尖儿上的云杉,于是,向少华靠在一棵树上微微喘口气,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水。猛然间,一道红光穿过某棵云杉的树干,紧接着树身就冒起了浓烟。
向少华的脑袋“嗡”的一下,立刻提高注意力,瞪大眼珠子往上瞅,怎么回事,什么情况,好奇心促使他手脚并用向上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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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中国北部的一个小山村,村子很小,只有几十户人家,而我们的主人公向少华就是出生在这里,在山沟里度过了快乐的童年,每天骑单车走三十里山路在县城里读完了高中,今年满十八岁,按当地的习俗,也应该结婚生子了,而他选择了离开家乡,要到大城市发展,目的地———B市。
此时的向少华,正端正的坐在凳子上,脑袋深深的埋入胸口,听着对面父母不停的唠叨。小半天儿的时间,母亲李兰一边在纳着鞋底儿,一边重复着同样的话:“三儿,到了B市,好好工作,不要和人吵架,如果生活的不如意就回来,这里永远是你的家。如果混的好,最好领个媳妇回来,你说你也是,你二叔给你介绍的丫头多好,人长的俊不说,家里地里都是把好手,你就是不同意,娘跟你说呀,娶媳妇就要娶个屁股大的,保准给你生三五个小子,要不你先把那丫头娶回家再走。。。。
坐在旁边一直在抽旱烟的向明堂听不下去了,用烟袋锅重重的敲了一下桌子,皱起眉头大声吆喝:“你这个死老婆子,说话就没个把门儿的,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是你这当娘的说的话吗?六十多岁的人了,没个正行,”
李兰不满的斜了一眼丈夫,欲言又止,嘴里嘟嘟囔囔不知道在嘀咕什么。
“三儿呀,听爹的,到了外面安全第一,至于娶老婆嘛,不用太着急”
向少华低着脑袋,心说“我也没着急呀。。。。。”
“只要你看得顺眼的女孩,你就去追,就去抢,你娘不就是我给抢回来的吗”说完这句话,向明堂还不忘得意的望一眼李兰,哪知肩膀却招来重重的一鞋底子。“你这老东西,净瞎说”
“扑哧”,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情绪,向少华偷偷地乐了,这爹跟娘简直就是一对活宝,七老八十的人了,心态就跟年轻人一样。想起四兄妹从小长到大,得到了父母无微不至的关怀,虽然偶尔因为不听话挨顿臭揍,不过打心眼里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恩,父母就是她的天。
“吱呀”房门开了,一串银铃般的笑声传进屋里,向少华回头看见一张笑脸,弯弯的眉毛呈月牙状,两个深深的酒窝镶嵌在白皙的皮肤上,脑袋上扎着两条乌黑的辫子垂落胸前,粉红色的小袄裹着日渐成熟的身体,这是向少华的妹妹,向真真,一个可爱的姑娘,比向少华小三岁,是家里的宝贝疙瘩。
看到妹妹,向少华的脸“唰”的一下就黑了“完了,让这臭丫头听见了,这事儿以后肯定会让她拿来当笑料讲。
“别在门口杵着了,赶紧进屋,这么冷的天你不睡觉,瞎转悠个啥”说话的是李兰,语气有些责怪,望向女儿的眼神中更多的是溺爱。
向真真蹦蹦跳跳的走进来,蹲下身,脑袋靠在李兰的大腿上,瞅了一眼父亲,发现没有什么状况,便大胆地瞄着向少华抿着嘴偷笑,引来向少华的怒目相视。在灯光下细看,向少华是一个俊朗的小伙儿,乌黑的短发,古铜色的脸膛,浓浓的眉毛像一把利剑,眼睛深邃暗含精芒,高挺的鼻梁下薄薄的嘴唇,严肃起来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感觉,唯一不足的是还未脱离稚气,当然,生活的磨练将会让他更加成熟。
望着向真真幸灾乐祸的表情,向少华的心里有一种无力感,平时和大哥二哥有什么不愉快,他会据理力争,甚至干上一架,唯独对这个四妹,他是一点脾气都没有,打也打不得骂也骂不得,动不动就被这小丫头骑在头上,他是有口难言。但是说起来,兄妹四个当中,他们两个的关系最要好,一起穿过果园摘王大爷家种的梨,悄悄的把李婶儿家下蛋的的老母鸡逮着炖了,和比他大一岁的王大宝干仗,妹妹在旁边助威,怎么说,也是从一个战壕里出来的,虽然私下里相互挖墙脚,不过遇到事情绝对统一战线。
“三哥,你去了B市,不要忘了我,别忘了我这个妹妹,我和爹娘会想你的,等我长大了,我就去找你,到时候你要是没给我找到嫂子,看我怎么拾掇你,小样儿,你自个儿掂量着办”
听了前半句,向少华感动得想哭,后半句没听完,有一种暴走的冲动。这就是向少华的妹妹,天真不失可爱,甚至有时候很可气。
不再理会妹妹的胡搅蛮缠,半宿过去了,总得表个态吧,否则老头老太太也不放心“爹娘,你们放心吧,出门在外,我知道该怎么办,您儿子也不傻,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等我工作稳定了,就把您二老还有大哥二哥一家人接到B市享清福。”向明堂敲两下烟袋锅,咳嗽两声,不停地向儿子使眼色,而向少华就当没看见似的继续说:“爹娘,你们和两位哥哥都是我最亲的亲人,无论我走到哪里,都不会忘记你们的。”
向少华特意强调一家人,唯独拉掉了向真真。
李兰听着儿子的话,悬着的心也放下了,小三儿虽然脾气冲点,不过说过的话从来都算数,没有让父母失望过。她刚想再叮嘱两句,感觉不对劲,只见膝盖上的女儿肩膀在颤抖,仔细一瞅,是在哭泣:“宝贝儿,咋了?”
向明堂还没听完儿子的话已经知道要坏事儿,用烟袋锅指着向少华,横眉立目,呲牙咧嘴,恨不得家法伺候,四个孩子,个个儿不让自己省心,尤其这个小三儿,净是花花肠子,这不,又捅破天了。
向真真听着三哥的话,越听越伤心,从刚开始的轻声抽泣,演变为哇哇大哭,鼻涕泪水流了满脸都是,长长的睫毛下两条小溪爆如泉涌。坐在凳子上的向少华再也装不下去了,本来只是逗逗四妹,没想到这丫头当真了,这事儿大发了。赶紧走上前去,拍着向真真的肩头,轻声安慰:“小妹,别哭了,三哥错了,三哥最喜欢小妹了,忘了谁也忘不了小妹,真真要天上的月亮,三哥给你去摘,真真妹想欺负三哥,三哥就让真真欺负,三哥一天不让真真欺负就睡不着觉,你看,你这一哭,就欺负的三哥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哭泣中的向真真猛然抬起头来,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大声嚷道“臭三哥,坏三哥,就知道跟我过不去,你今天下午与人打架我还帮你来着,你。。。。。。”
意识到说漏了嘴,向真真立马不言语了,偷偷地瞅了一眼父亲的黑脸,吐了吐舌头,送给向少华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心说,“三哥,别怪我,你自找的”
向少华一看大事不妙,立刻换上一副笑脸“爹、娘,你们早点休息,我先回屋睡觉了。。。。。。”话还没说完,撒丫子就往外跑,刚跑到门口,只听后面“嗖”的一声,紧接着一个物件儿就砸在后脑勺儿上,“呀”低头一看,那是父亲穿的千层底儿的鞋,顾不上其他,打开房门儿,一溜烟儿的窜出去了,远远的听见向明堂在骂“兔崽子,跑得倒是挺快。”稍后又传来向真真“咯咯”的笑声。
回到自己的房间,向少华四脚八叉的往床上一躺,愣愣的盯着窗外的夜空,陷入沉思。郁闷,上火,这都什么事儿呀,回回都这样,用手揪了揪头发,晃了晃脑袋,算是发泄完了。想起老爹说的,看上哪个女孩就去追就去抢,心脏不由得怦怦直跳,脑海里不由的浮现出高中同学徐海燕:大山那边,邻村的丫头,细高挑的身材,瓜子脸,一双会说话的眼睛眨呀眨的让人迷恋,她总是有事儿没事儿找自己唠会儿嗑,如今,高中毕业了,都没有再继续求学,约好了的,一起去大都市闯荡一番。情窦初开的年纪,两个年轻人怀揣着梦想,抱着希望,对未来有着浓浓的期待,准备着踏上那远方的征途。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有少许的风在吹着,向少华起床后轻轻的掩上房门,顺着屋后的羊肠小道向后山走去,脚下的积雪被踩的咯吱咯吱作响,犹如一首歌曲一直在耳边回响。
在这里,他生活了十八年,可以说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远远的,一只野兔发现了他的到来而驻足观望,越来越近,野兔扭头窜进枯木丛中,只留下一串儿脚印。
继续往前走,树林越来越密,有的地方仅能容下一个人穿过,山路也越来越陡,这时,向少华需要借助双手不断攀附两边的树干前行,冰冷的树身将他的手冻得发麻,此时的向少华已经有些微喘,呼吸间冒着热气,亏着从五岁就开始练武,十几年从不间断,练就了一副强壮的体格,所以在和王大宝干仗时屡屡占得上风。
这会儿,天已大亮,向少华一边向前攀爬,一边观察着附近的环境,多么可爱的大山,默默地为周边的乡亲奉献出所有,从不向人索取。因为大山,兄弟三个人每年挖的草药卖掉交学费而绰绰有余,一年四季家里的野味儿不断,走之前,他要再看一眼生长的地方。
行了大半个小时的路程,渐渐的可以看到山顶,隐约可以看到山尖儿上的云杉,于是,向少华靠在一棵树上微微喘口气,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水。猛然间,一道红光穿过某棵云杉的树干,紧接着树身就冒起了浓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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