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 向马贼借粮
“哎,费脑筋的事多麻烦。”
夜色当空,繁星万点,一堆篝火旁,陈华用树枝来回拨着火苗,他身边,蹲了个女子,双手放在膝盖上,安静的像是一个小女孩,她穿一件黑色的窄袍服饰,有点儿像夜行衣,只是在领口和底边多了金线打底的锯齿边儿,这应该就是锦袍面料。脸上带着一方小巧的金色面具,遮住了她眼睛以下的容颜,但仅仅是如此冰山一角,也可以窥觑出此女子必定容颜俱美。
陈华叹了口气,继续拨弄着篝火,他身边的女子见他心不在焉,本不愿关心他为何烦躁,但还是忍不住问道:“怎么了?也有烦心事能难倒军师?军师不是无所不能么?也会叹气?”
说这话的女子,典型是幸灾乐祸。
“哎,墨墨,你不懂。”陈华身边蹲的人正是李承乾的私家保镖黑甲军墨统领,只是两人之间为何突然如此亲密,还得从那晚陈华葬沙一说开始,墨统领对他的态度好了点,这两天军营伙食不好,所以陈华带着她出来开小灶,趁机增进两人的感情。谁叫陈华是美女爱好者呢,像李承乾、长孙冲两人,就等他们啃馒头去吧。
陈华自从十五岁出来行走江湖之后,大多时候都是自己解决伙食,手艺自然超神,自己配了点佐料,仅仅做了个叫花鸡,墨统领就爱上了陈华的鸡,这两天追着陈华给他做,陈华觉得这女人是个正宗吃货。
墨统领也许是反感陈华如此亲密的叫她“墨墨”,哼了一声,道:“叫花鸡熟没有。”
“快了。”说着,陈华用树棒,撵开火堆,用刀刨开地上的土,就看下面有个圆圆的像在窑子里烧过的陶土出现。
“啪!”一巴掌拍开陶土,就看见里面有香气飘出来。
“你拿的菜叶呢?”叫花鸡就的用菜叶包着吃才香,而且在烧之前陈华已经在鸡的肚子里填充了许多佐料,此刻那些佐料的味道早就渗进了鸡肉中,撕下一条鸡腿,那嫩嫩的带着热气的鸡肉让人垂涎三尺。
陈华拿了张菜叶,包住一条鸡腿,送进自己嘴里,便吃边道:“你说,我去抢粮,怎么样?”
墨统领知道军中缺粮,她只负责李承乾安危,并不管军营的事。但听陈华说抢粮,她居然噗嗤一声笑了起来:“你去那里抢?方圆百里人烟稀少,粮都没地方抢。”
陈华慢慢道:“先前我拿出玉门关一带的地图观看,发现我们周围有几座山寨,里面住的都是马贼,正思考着让程处默那个大棒槌,带着一千兵马剿匪抢粮食去。”
墨统领总算知道陈华在打周围那些山寨上马贼的主意。她来了兴致,道:“你打算怎么抢?”
“我打算先让人修书几封,分别送到几个山寨里面去,若是他们长眼,粮食乖乖送来就作罢,若是他们不长眼,我就让人去抢,这就叫先礼后兵,反正我们是兵,他们是匪,我还不信他们敢反了不成。”
“难道你不怕他们联合起来,一口吃下你的三千兵马?”墨统领较有兴致地看着陈华。
“你放心,山人自有妙计。”陈华卖了个关子道。
墨统领冷哼一声,道:“我倒想看看军师是如何巧解军中缺粮一事。”
“哈,吃饱了。”陈华突然站起来,拍了拍屁股,道:“明天一早你就知道了。”
墨统领不理会他,一个人坐在篝火边啃着香喷喷的鸡腿,偶尔瞥了眼站在她身旁的陈华,见他负手而立,神情严肃远眺着远方依稀可见的山脉,她第一次发现这男人从侧脸望去亦是那般坚毅,他认真起来的表情,竟然不像平日嘻嘻哈哈模样。
胸有成竹,大概说的就是陈华此刻的样子吧,不知道他为何如此自信。墨统领哼哼瞥了瞥嘴,期待着陈华如何空手套粮食。
第二日,三封火漆密封的信从太子爷乘坐的牛车上接连发出去。
三封信,全部盖上了太子印章,而且送信之人,也是来自老李家的黑甲军。
黑甲军,是天子私军,地位甚至超然御林军。就连李承乾他自己都说,若不是看在凉州兵荒马乱的,他老子李世民还不见得能派一队黑甲军出来保护他呢。能入选黑甲军的人物,大多都是数一数二的高手,以一敌百完全没有问题。
如此厉害,放哪儿绝对能让敌人闻风丧胆的黑甲军,就被陈华派出去送信,按照他的意思,好歹也得派出去一只老虎吓吓对方。
陈华也不贪心,远一点儿的山寨他就不打扰了,正好大军行军路线上挨着三座山寨。据说这三座山寨都是吃人的老虎,自隋末开始就专宰路上的肥羊,寨中物产丰盈肯定囤积了不少好货,陈华只是向他们借一点儿粮食吃,又不是要打他们,相信那些山寨的马贼还是明白事理的。
三封信送出去之后,陈华让长孙冲不要克扣伙食,甚至比平时吃的还要好。长孙冲知道陈华向马贼借粮的事情,他还亲自看了陈华写给马贼的信,行书所写,数百字之言,尤其是信中有一句“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无疑是给那群马贼长脸了,以及后面文中言辞灼灼的威逼“正值兵强马壮时机,但可放手厮杀。”
长孙冲算是见识了陈华的文学素养多么丰富。李承乾在看过信之后,屁颠屁颠儿拿出自己的太子印章“哐”盖上一个大印。然后这位孤亲自开了一瓶葡萄酒,找来三个酒杯,和陈华长孙冲先来了个庆祝。
军师向强盗借粮的事情,在军中传播的很快。士兵们都在私下小声议论军师的怪异举动,他们看来,借粮就是老虎嘴里拔牙,那是不切实际的事,还不如真刀真枪和马贼干起来直接抢粮。
将士们不是不相信军师的神机妙算,说白了兵就是匪,哪有把自己手里的东西交给别人的道理。
可是,事情的发展好像只沿着少数几个人心中方向靠近。
半日功夫过去了,当大军行走在前往玉门关路上时。有一支斥候率先来报,前方有一队轻骑,十人左右,看穿着打扮极像马贼,正往军队跑来,行动矫捷。他们身后,跟着十多辆马车,车上装满了才宰杀的牛羊,想来是那群马贼真的送粮食来了。
那队轻骑很快来到了军队前方一个路口等待着,远远看见军队开过来,为首一个虬髯大汉扬足了嗓子吼道:“太子可在军中?某乃前方清风寨方寒,知太子领兵路过此地人疲马乏特宰杀牛羊百头慰劳三军将士。我家寨主说了,我等虽为马贼,但也心怀赤胆之心,羌狗无恶不作,只恨不能同太子一起杀敌,小小礼物,还望太子爷笑纳。”
虬髯汉子声音宏伟,传遍三军。
早就做好坐等收礼物的李承乾,溜着一匹马来到军队前方,他不明白为何陈华不愿意陪他出来见证这伟大的时刻,把所有的荣誉都丢他一个人身上。 而且李承乾最痛恨陈华总是喜欢慢悠悠说着,他是低调的人,像这种高调的事就该交给他这个老板。
老板这个词儿太新鲜,李承乾第一次听见。
心想着陈华一定又在牛车里喝他的美酒,挥了挥手,李承乾让程处默这个大嗓门上前替他说话。
程处默不敢相信军师仅仅一封信就让这些刀口舔血的马贼乖乖献上粮食,不过他是越来越佩服整天躲在牛车里那个军师了。
“太子说了,谢谢寨主的好意。礼物他收下了,各位请回去吧。”程处默果然是大嗓门,他一开口就像一头狮子在怒吼。
对面的马贼毕竟是怕见到军队的,丢下身后那拉着牛羊的马车,十几号人立刻往回跑,一溜烟功夫就看不见踪影了,他们送粮食还真是送的痛快,不拖泥带水。
那伙人走了之后,李承乾大手一挥,早就准备好的程处默带着一队人冲上去。满满十几车全是宰了牛羊摆在上面,程处默就跟多日没见过肉味的穷人,双眼都在放光。
然后,他心里立刻肯定了一件事,军师是神人,不废吹灰之力,就能到了粮食。
<!-- 作者有话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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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当空,繁星万点,一堆篝火旁,陈华用树枝来回拨着火苗,他身边,蹲了个女子,双手放在膝盖上,安静的像是一个小女孩,她穿一件黑色的窄袍服饰,有点儿像夜行衣,只是在领口和底边多了金线打底的锯齿边儿,这应该就是锦袍面料。脸上带着一方小巧的金色面具,遮住了她眼睛以下的容颜,但仅仅是如此冰山一角,也可以窥觑出此女子必定容颜俱美。
陈华叹了口气,继续拨弄着篝火,他身边的女子见他心不在焉,本不愿关心他为何烦躁,但还是忍不住问道:“怎么了?也有烦心事能难倒军师?军师不是无所不能么?也会叹气?”
说这话的女子,典型是幸灾乐祸。
“哎,墨墨,你不懂。”陈华身边蹲的人正是李承乾的私家保镖黑甲军墨统领,只是两人之间为何突然如此亲密,还得从那晚陈华葬沙一说开始,墨统领对他的态度好了点,这两天军营伙食不好,所以陈华带着她出来开小灶,趁机增进两人的感情。谁叫陈华是美女爱好者呢,像李承乾、长孙冲两人,就等他们啃馒头去吧。
陈华自从十五岁出来行走江湖之后,大多时候都是自己解决伙食,手艺自然超神,自己配了点佐料,仅仅做了个叫花鸡,墨统领就爱上了陈华的鸡,这两天追着陈华给他做,陈华觉得这女人是个正宗吃货。
墨统领也许是反感陈华如此亲密的叫她“墨墨”,哼了一声,道:“叫花鸡熟没有。”
“快了。”说着,陈华用树棒,撵开火堆,用刀刨开地上的土,就看下面有个圆圆的像在窑子里烧过的陶土出现。
“啪!”一巴掌拍开陶土,就看见里面有香气飘出来。
“你拿的菜叶呢?”叫花鸡就的用菜叶包着吃才香,而且在烧之前陈华已经在鸡的肚子里填充了许多佐料,此刻那些佐料的味道早就渗进了鸡肉中,撕下一条鸡腿,那嫩嫩的带着热气的鸡肉让人垂涎三尺。
陈华拿了张菜叶,包住一条鸡腿,送进自己嘴里,便吃边道:“你说,我去抢粮,怎么样?”
墨统领知道军中缺粮,她只负责李承乾安危,并不管军营的事。但听陈华说抢粮,她居然噗嗤一声笑了起来:“你去那里抢?方圆百里人烟稀少,粮都没地方抢。”
陈华慢慢道:“先前我拿出玉门关一带的地图观看,发现我们周围有几座山寨,里面住的都是马贼,正思考着让程处默那个大棒槌,带着一千兵马剿匪抢粮食去。”
墨统领总算知道陈华在打周围那些山寨上马贼的主意。她来了兴致,道:“你打算怎么抢?”
“我打算先让人修书几封,分别送到几个山寨里面去,若是他们长眼,粮食乖乖送来就作罢,若是他们不长眼,我就让人去抢,这就叫先礼后兵,反正我们是兵,他们是匪,我还不信他们敢反了不成。”
“难道你不怕他们联合起来,一口吃下你的三千兵马?”墨统领较有兴致地看着陈华。
“你放心,山人自有妙计。”陈华卖了个关子道。
墨统领冷哼一声,道:“我倒想看看军师是如何巧解军中缺粮一事。”
“哈,吃饱了。”陈华突然站起来,拍了拍屁股,道:“明天一早你就知道了。”
墨统领不理会他,一个人坐在篝火边啃着香喷喷的鸡腿,偶尔瞥了眼站在她身旁的陈华,见他负手而立,神情严肃远眺着远方依稀可见的山脉,她第一次发现这男人从侧脸望去亦是那般坚毅,他认真起来的表情,竟然不像平日嘻嘻哈哈模样。
胸有成竹,大概说的就是陈华此刻的样子吧,不知道他为何如此自信。墨统领哼哼瞥了瞥嘴,期待着陈华如何空手套粮食。
第二日,三封火漆密封的信从太子爷乘坐的牛车上接连发出去。
三封信,全部盖上了太子印章,而且送信之人,也是来自老李家的黑甲军。
黑甲军,是天子私军,地位甚至超然御林军。就连李承乾他自己都说,若不是看在凉州兵荒马乱的,他老子李世民还不见得能派一队黑甲军出来保护他呢。能入选黑甲军的人物,大多都是数一数二的高手,以一敌百完全没有问题。
如此厉害,放哪儿绝对能让敌人闻风丧胆的黑甲军,就被陈华派出去送信,按照他的意思,好歹也得派出去一只老虎吓吓对方。
陈华也不贪心,远一点儿的山寨他就不打扰了,正好大军行军路线上挨着三座山寨。据说这三座山寨都是吃人的老虎,自隋末开始就专宰路上的肥羊,寨中物产丰盈肯定囤积了不少好货,陈华只是向他们借一点儿粮食吃,又不是要打他们,相信那些山寨的马贼还是明白事理的。
三封信送出去之后,陈华让长孙冲不要克扣伙食,甚至比平时吃的还要好。长孙冲知道陈华向马贼借粮的事情,他还亲自看了陈华写给马贼的信,行书所写,数百字之言,尤其是信中有一句“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无疑是给那群马贼长脸了,以及后面文中言辞灼灼的威逼“正值兵强马壮时机,但可放手厮杀。”
长孙冲算是见识了陈华的文学素养多么丰富。李承乾在看过信之后,屁颠屁颠儿拿出自己的太子印章“哐”盖上一个大印。然后这位孤亲自开了一瓶葡萄酒,找来三个酒杯,和陈华长孙冲先来了个庆祝。
军师向强盗借粮的事情,在军中传播的很快。士兵们都在私下小声议论军师的怪异举动,他们看来,借粮就是老虎嘴里拔牙,那是不切实际的事,还不如真刀真枪和马贼干起来直接抢粮。
将士们不是不相信军师的神机妙算,说白了兵就是匪,哪有把自己手里的东西交给别人的道理。
可是,事情的发展好像只沿着少数几个人心中方向靠近。
半日功夫过去了,当大军行走在前往玉门关路上时。有一支斥候率先来报,前方有一队轻骑,十人左右,看穿着打扮极像马贼,正往军队跑来,行动矫捷。他们身后,跟着十多辆马车,车上装满了才宰杀的牛羊,想来是那群马贼真的送粮食来了。
那队轻骑很快来到了军队前方一个路口等待着,远远看见军队开过来,为首一个虬髯大汉扬足了嗓子吼道:“太子可在军中?某乃前方清风寨方寒,知太子领兵路过此地人疲马乏特宰杀牛羊百头慰劳三军将士。我家寨主说了,我等虽为马贼,但也心怀赤胆之心,羌狗无恶不作,只恨不能同太子一起杀敌,小小礼物,还望太子爷笑纳。”
虬髯汉子声音宏伟,传遍三军。
早就做好坐等收礼物的李承乾,溜着一匹马来到军队前方,他不明白为何陈华不愿意陪他出来见证这伟大的时刻,把所有的荣誉都丢他一个人身上。 而且李承乾最痛恨陈华总是喜欢慢悠悠说着,他是低调的人,像这种高调的事就该交给他这个老板。
老板这个词儿太新鲜,李承乾第一次听见。
心想着陈华一定又在牛车里喝他的美酒,挥了挥手,李承乾让程处默这个大嗓门上前替他说话。
程处默不敢相信军师仅仅一封信就让这些刀口舔血的马贼乖乖献上粮食,不过他是越来越佩服整天躲在牛车里那个军师了。
“太子说了,谢谢寨主的好意。礼物他收下了,各位请回去吧。”程处默果然是大嗓门,他一开口就像一头狮子在怒吼。
对面的马贼毕竟是怕见到军队的,丢下身后那拉着牛羊的马车,十几号人立刻往回跑,一溜烟功夫就看不见踪影了,他们送粮食还真是送的痛快,不拖泥带水。
那伙人走了之后,李承乾大手一挥,早就准备好的程处默带着一队人冲上去。满满十几车全是宰了牛羊摆在上面,程处默就跟多日没见过肉味的穷人,双眼都在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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