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章 美人如花隔云端(十一)
天啊,这几日只顾着自己的事情,倒把習偲哥哥与檀樱姐姐给忘了,檀樱姐姐说,东西今儿早已经收拾好了,还在与小叔叔对弈,温偃月这会儿正围着堂哥打转。
“習偲哥哥,月儿知道错了,你就原谅月儿这一回吧。”
“習偲哥哥,你最疼月儿了,怎么舍得不理我呢。”
“習偲哥哥。”
温習偲放下手中的衣衫,回身坐在桌子上,这些东西本不用他亲自来弄,不过是小叔叔支开他的托词罢了,可这丫头却是什么都不懂。
“月儿,你可知你闯了多大的祸事。”
“我知道,我知道,我下回不敢了。”
温偃月扯着堂哥的袍子,一副甘愿受罚的模样,温習偲想说,你不知道,你什么都不知道,到嘴边却什么也道不出,只得轻轻抚开月儿腮边的发。
“月儿,世事并非你想的那般,亦如我,亦如檀樱,亦如小叔叔我们都有自己的使命。”
“哥哥,我知道,我都知道,可不管别人怎么变,月儿依旧是月儿不是么。”
温偃月的眼清澈得无一丝杂质,温習偲穆然想起月儿牙牙学语时一摇一摆的走过来,吃力的叫他哥哥,那时他就想世上不会再有如此清澈明亮的眼,十多年了,若是月儿永远长不大那该多好。
“習偲哥哥,我看你也没什么口收拾的,这几年破衣服你王府不知道有多少呢,晚上有送别宴祖母与娘亲必定都会到的,我们去找檀樱姐姐他们吧。”
温偃月拉起堂哥的手,堂哥的手是热的,掌心还有些老茧,常年练剑练出来的,不像小叔叔,小叔叔身体不好不适合练武,他的手比起常人要凉上许多,手上也有茧,不过是在手指上那是一双握笔的手。
“你呀。”温習偲有一瞬想留住她,可最终还是反握住她的手走出了东苑。
“侯爷考虑得怎么样。”
“檀樱出生于帝王之家,虽地位尊贵,却也不能随心所欲,此番来皖城本是以赏花为名,一睹侯爷英姿,侯爷才华横溢,静世芳华,檀樱与侯爷相处虽只短短几日,却是真心爱慕侯爷,侯爷终是要娶妻,檀樱虽不才,可论家世人品,亦堪称良配。”
“檀樱亦不是小气之人。”
“郡主蕙质兰心温婉大方,能看上本候乃本候之荣幸。”
“郡主与偲儿明日便回晋京,本候自会修书一封与兄长求皇上赐婚。”
“即如此檀樱便在京中静候侯爷佳音。”
司徒檀樱道完便福了一礼,回身见温偃月与表哥站在不远处,似乎并不意外,路过时却是红了脸,一脸娇羞。
“表哥,妹妹。檀樱还有事先走一步”
温偃月愣在那里,极力想隐忍,可眼泪却还是不争气的往下掉。“我这是怎么了,小叔叔与檀樱姐姐情投意合,郎才女貌,我一定是太高兴了,太高兴了。”
想笑却笑不出来,眼睁睁的看着小叔叔从身旁走过,早就知道了不是么,小叔叔要成亲了,该高兴才对啊,可为什么要哭呢,为什么为什么,温偃月蹲在地上,泣下沾襟,只觉得心痛得无法自抑。
“月儿。”
温習偲的心纠到了一起,明明可以避免的,却还是带着他来了,只是因为知道早晚会有这一日。
“我不想哭的,習偲哥哥我只是太高兴了,高兴。”
温偃月站起身用袖子胡乱擦了几把,露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温偃月一晚上都在笑,道了很多句恭喜的话,第二日顶着个金鱼眼在人群里送别,温習偲望了眼月儿最终什么也没说。
奉天承运,皇帝诏日:兹闻晋武候温如玉才华横溢、才高八斗、文思如泉、笔走如飞、博古通今、学富五车,朕之侄檀樱郡主知书达理、娴熟典雅、秀外慧中、钟林毓秀、风姿卓越、明艳动人、二八年华两人皆适婚娶之时,为成佳人之美,特将爱侄许配其为妻,择良辰完婚。 钦此 。
圣旨下得极快,离檀樱姐姐才走才半月。距离皇上赐婚已二个月有余,明年开春,便是小叔叔与檀樱姐姐成婚之时,早已把圣旨被得滚瓜烂熟,每念一遍心便又疼上一分。
娘亲说她变了,变得沉默寡言,她笑问,娘亲不是觉得问我平时太过好动,全无大家闺秀之风范,如今这般,不是更像个闺阁小姐,娘亲无奈转身离去。
小叔叔最近越发的忙了,有时半月都见不上一面,娘亲说小叔叔即将成婚有许多事情要办,是啊,连祖母都不再成日诵经念佛,说檀樱姐姐贵为郡主聘礼不能含糊,下人成日的在各地搜寻珍奇异宝,府里就剩她一个闲人。
十月的枫树红透了半边天,红了之后没多久就掉得差不多了。
往年这个时候,小叔叔会在院子里看枫叶,也看书,她喜欢练剑,特别是落风回雪,因为蹦得极高,可以看见小叔叔在西苑品茶,她喜欢练字,却来来回回的只写三个字,温如玉,所以练了那么多年,只有小叔叔的名字写得好,她喜欢弹琴,因为打雷下雨的时候,小叔叔总不睡觉给她吹箫听,她想陪着小叔叔,她还喜欢看史书,因为小叔叔老爱整日的坐着,若不看书她会很无聊。她还喜欢做衣衫,而且只做白色的,箱子里的衣衫多了一层又一层,想再做就得另外找口箱子放了。
或许是这么多年习惯了小叔叔的陪伴才会这么难受吧,凡事都有例外,就像她手里做着的大红衣衫,想象着小叔叔穿着该是如何的俊雅,可她做了小叔叔会穿么?
。
<!-- 作者有话说 -->
<!-- 0116增加踩顶按钮 -->
<div class="like_box">
<div id="likeTips" style="visibility:hidden;line-height:21px;padding:5px;border:1px solid #f8dc98;background:#ffffc5;font-size:12px;width:200px;margin:auto;margin-bottom:10px;">&nnsp;</div>
<a class="like_btns like_btn1" id="voteTop" href="javascript:;" onclick="_.book.chapterVote(this.id,9821910,0);">0</a>
<a class="like_btns like_btn2" id="voteStep" href="javascript:;" onclick="_.book.chapterVote(this.id,9821910,1);">0</a>
</div>
<!-- 0116增加踩顶按钮 end-->
“習偲哥哥,月儿知道错了,你就原谅月儿这一回吧。”
“習偲哥哥,你最疼月儿了,怎么舍得不理我呢。”
“習偲哥哥。”
温習偲放下手中的衣衫,回身坐在桌子上,这些东西本不用他亲自来弄,不过是小叔叔支开他的托词罢了,可这丫头却是什么都不懂。
“月儿,你可知你闯了多大的祸事。”
“我知道,我知道,我下回不敢了。”
温偃月扯着堂哥的袍子,一副甘愿受罚的模样,温習偲想说,你不知道,你什么都不知道,到嘴边却什么也道不出,只得轻轻抚开月儿腮边的发。
“月儿,世事并非你想的那般,亦如我,亦如檀樱,亦如小叔叔我们都有自己的使命。”
“哥哥,我知道,我都知道,可不管别人怎么变,月儿依旧是月儿不是么。”
温偃月的眼清澈得无一丝杂质,温習偲穆然想起月儿牙牙学语时一摇一摆的走过来,吃力的叫他哥哥,那时他就想世上不会再有如此清澈明亮的眼,十多年了,若是月儿永远长不大那该多好。
“習偲哥哥,我看你也没什么口收拾的,这几年破衣服你王府不知道有多少呢,晚上有送别宴祖母与娘亲必定都会到的,我们去找檀樱姐姐他们吧。”
温偃月拉起堂哥的手,堂哥的手是热的,掌心还有些老茧,常年练剑练出来的,不像小叔叔,小叔叔身体不好不适合练武,他的手比起常人要凉上许多,手上也有茧,不过是在手指上那是一双握笔的手。
“你呀。”温習偲有一瞬想留住她,可最终还是反握住她的手走出了东苑。
“侯爷考虑得怎么样。”
“檀樱出生于帝王之家,虽地位尊贵,却也不能随心所欲,此番来皖城本是以赏花为名,一睹侯爷英姿,侯爷才华横溢,静世芳华,檀樱与侯爷相处虽只短短几日,却是真心爱慕侯爷,侯爷终是要娶妻,檀樱虽不才,可论家世人品,亦堪称良配。”
“檀樱亦不是小气之人。”
“郡主蕙质兰心温婉大方,能看上本候乃本候之荣幸。”
“郡主与偲儿明日便回晋京,本候自会修书一封与兄长求皇上赐婚。”
“即如此檀樱便在京中静候侯爷佳音。”
司徒檀樱道完便福了一礼,回身见温偃月与表哥站在不远处,似乎并不意外,路过时却是红了脸,一脸娇羞。
“表哥,妹妹。檀樱还有事先走一步”
温偃月愣在那里,极力想隐忍,可眼泪却还是不争气的往下掉。“我这是怎么了,小叔叔与檀樱姐姐情投意合,郎才女貌,我一定是太高兴了,太高兴了。”
想笑却笑不出来,眼睁睁的看着小叔叔从身旁走过,早就知道了不是么,小叔叔要成亲了,该高兴才对啊,可为什么要哭呢,为什么为什么,温偃月蹲在地上,泣下沾襟,只觉得心痛得无法自抑。
“月儿。”
温習偲的心纠到了一起,明明可以避免的,却还是带着他来了,只是因为知道早晚会有这一日。
“我不想哭的,習偲哥哥我只是太高兴了,高兴。”
温偃月站起身用袖子胡乱擦了几把,露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温偃月一晚上都在笑,道了很多句恭喜的话,第二日顶着个金鱼眼在人群里送别,温習偲望了眼月儿最终什么也没说。
奉天承运,皇帝诏日:兹闻晋武候温如玉才华横溢、才高八斗、文思如泉、笔走如飞、博古通今、学富五车,朕之侄檀樱郡主知书达理、娴熟典雅、秀外慧中、钟林毓秀、风姿卓越、明艳动人、二八年华两人皆适婚娶之时,为成佳人之美,特将爱侄许配其为妻,择良辰完婚。 钦此 。
圣旨下得极快,离檀樱姐姐才走才半月。距离皇上赐婚已二个月有余,明年开春,便是小叔叔与檀樱姐姐成婚之时,早已把圣旨被得滚瓜烂熟,每念一遍心便又疼上一分。
娘亲说她变了,变得沉默寡言,她笑问,娘亲不是觉得问我平时太过好动,全无大家闺秀之风范,如今这般,不是更像个闺阁小姐,娘亲无奈转身离去。
小叔叔最近越发的忙了,有时半月都见不上一面,娘亲说小叔叔即将成婚有许多事情要办,是啊,连祖母都不再成日诵经念佛,说檀樱姐姐贵为郡主聘礼不能含糊,下人成日的在各地搜寻珍奇异宝,府里就剩她一个闲人。
十月的枫树红透了半边天,红了之后没多久就掉得差不多了。
往年这个时候,小叔叔会在院子里看枫叶,也看书,她喜欢练剑,特别是落风回雪,因为蹦得极高,可以看见小叔叔在西苑品茶,她喜欢练字,却来来回回的只写三个字,温如玉,所以练了那么多年,只有小叔叔的名字写得好,她喜欢弹琴,因为打雷下雨的时候,小叔叔总不睡觉给她吹箫听,她想陪着小叔叔,她还喜欢看史书,因为小叔叔老爱整日的坐着,若不看书她会很无聊。她还喜欢做衣衫,而且只做白色的,箱子里的衣衫多了一层又一层,想再做就得另外找口箱子放了。
或许是这么多年习惯了小叔叔的陪伴才会这么难受吧,凡事都有例外,就像她手里做着的大红衣衫,想象着小叔叔穿着该是如何的俊雅,可她做了小叔叔会穿么?
。
<!-- 作者有话说 -->
<!-- 0116增加踩顶按钮 -->
<div class="like_box">
<div id="likeTips" style="visibility:hidden;line-height:21px;padding:5px;border:1px solid #f8dc98;background:#ffffc5;font-size:12px;width:200px;margin:auto;margin-bottom:10px;">&nnsp;</div>
<a class="like_btns like_btn1" id="voteTop" href="javascript:;" onclick="_.book.chapterVote(this.id,9821910,0);">0</a>
<a class="like_btns like_btn2" id="voteStep" href="javascript:;" onclick="_.book.chapterVote(this.id,9821910,1);">0</a>
</div>
<!-- 0116增加踩顶按钮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