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如坠谷底
本来还稍稍有些气愤的李萨,一听到分钱,立马喜形于色。看到布鲁斯在拨弄鸟笼中的幼鸟,李萨错误的理解为他在逗它们,于是过来,也想逗逗玩,对着幼鸟吹着口哨,希冀它们也像城中那些贵公子养的雀鸟一般发出优美的鸣叫。
不过这些幼鸟显然没有歌唱取悦李萨的意思,而且李萨的口哨声也实在难听,这些雏鸟吓的在笼子里到处乱窜,有只还跳到笼壁上,双爪死死的抓住铁丝,拼命的用喙啄着,想把头伸出去。鸟笼中突然的暴动,让布鲁斯险些把鸟笼扔出去。
看到自己的一声口哨所引发的骚动和布鲁斯有些责备的眼神,李萨有些不好意思,讪讪的退到布鲁斯身后。
“那个,有钱,我也没想过该干嘛,攒起来吧。对了,你刚刚说你需要钱,你要用来做什么?”
“注册一个佣兵队”一边轻轻的拍打着那只想要越狱而出的雏鸟的头,一边左右轻轻的晃动着鸟笼,平息雏鸟的骚乱,布鲁斯简单的回答。
“奥?是吗?其实我也想建一个自己的佣兵团,我连名字都想好了,但我家乡没有好的佣兵工会,好不容易,跟着商队跑出来,然后偷偷留到这佣兵之国,没想到我的证明上差几个月才到十七岁,别说自己建了,佣兵工会都不要我”
想到自己,父母对自己的期望就是和哥哥那样子承父业,做一个酒商,期望兄弟俩人齐心合力,将事业做大,到时候哥哥在家乡开一个像样的酒馆,而自己沿着父亲毕生铺设的道路,去远方运酒。
可怜天下父母心,尽管家境只算平实,父亲却坚持一年花十个金币让自己进了坦宁学院学习,为的就是以后商途中能照顾、保护自己。从十来岁开始,便带着自己去一些近处,安全点的地方或买或卖,为日后做打算。
但自己却怎么也对那些红红的液体提不起兴趣,自己更喜欢的是冒险,是旅途中那些新鲜、奇特的经历。半年之后,自己便对那些近处的地方失去了兴趣,向往着远方的世界,向往着商队里保镖们嘴里的外面的世界。
自己开始要求,跟随父亲一同去每年都要去三个月的长途,但父母都拒绝自己参加那么危险的跋涉。母亲总说再长大一些,父亲总说,你的武技再练的更好一些。自己十五岁的时候,他们那样说,十六岁的时候还那样说,到快十七岁了,自己的个头已经超过了父亲,自己的武技已经可以打败商队里大部分保镖之时,还是这样说。
李萨觉得自己快要闷疯了,远方的风景与故事从那些商人、保镖们的嘴里,最终跑到了自己的梦乡中,夜夜煎熬着自己。就在父亲再一次拒绝带领自己远途跋涉之后,李萨悄悄的收拾好行囊,拿上自己几年来一直偷偷攒下的钱,跟着另一个商队出发了。
幻想着来到保镖们一直提起,佣兵们的天堂——格尔特林王国,幻想着组建自己的佣兵团,然后既可以赚钱,又可以游历大陆。到时候领着自己的佣兵团回家,以后自己就给商队做保镖,给家乡那种沉闷而又不负责任的佣兵带去活力,用自己的鲜血与生命保护像父亲那样的商人。。。。。。
但现实却毫不犹豫的给了自己一个耳光,经历了一个多月的磨难,当自己最终到达格尔特林南方最大的城市——恩克苏,满心欢喜的想要组建自己的佣兵团时,却因为没有达到大陆上通行的成人年龄而被扫地出门。
长叹一声,李萨接着说“我在恩克苏,嗯,你知道那个城市吧,就在北面,很大的一个城市,在那里有佣兵工会的很多分会,我几乎试遍了,都被拒绝。最后听说,在南方,格尔特林最南方的小镇——塔拉维斯,可以不用证明注册,就又跑到这里来了,可是还是不行。”
在前面走着的布鲁斯,突然停下来,李萨光顾着回忆、说话,差点直接撞上。刚要开口责备,却发现布鲁斯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上下打量着自己。
“你还没满十七岁?”
“差几个月而已”
布鲁斯更好奇的打量起眼前的少年。
细直的身躯,略显淡薄,不过这正是身体疯长时的表现,可以想象出长成之后身体一定十分修长。不算英俊的面孔,但少见的黑发和黑色瞳孔,让人过目之后很难忘记。黄色的面孔上红扑扑的脸颊,透露出健康的气息。一双不大,但却炯炯有神的眼睛,带着武人特有的精神气。虽然努力将表情严肃以表现出成人的稳重,但嘴角常不自觉的上翘,在露出半排洁白、整齐的牙齿时也出卖了他。身上穿的是常见的灰色紧身旅行衣,但脚上蹬的却是半新的、不适合长途奔跑的厚底长靴。
这一切都暗示,李萨是来自一个家境还算不错的中产之家的孩子。与大多数同类的孩子一样,渴望长大,有些叛逆,不同的是,有着不错的武技训练。
“原来真是个小破孩啊,怪不得总是呆呆的”
“你才是小破孩呢,我已经是大人了,我现在能做很多成人都没法做的事,等几个月,我就会注册自己的佣兵团,然后四处征战,建立像”阵风”“烈火”那样的功绩”感觉自尊心受到了伤害,李萨有些生气。
“还建立自己的佣兵团”布鲁斯不觉笑出了声,“你知道注册佣兵的条件除了年龄还有什么?你知道佣兵怎么才能接到既安全又高报酬的任务?你知道佣兵要哪些装备?”“还有你知道自己能完成什么样的任务,而哪些任务又是绝对碰不到的?”
不知道原来佣兵还有这么多讲究,原本以为成为佣兵,就像吃饭、喝水那么简单。
因为在大多数的英雄传说中,佣兵都是一带而过,里面的佣兵就是为了让英雄们有个名头而已,然后英雄们必然勇敢的挑战各种险途、魔境,然后经历无数的奇遇,体验无数次好玩的冒险,遇到各种美女,给后人留下种种轶闻艳事,救一、两个大人物或者被一、两个大人物救,然后那些大人物们会死心塌地的帮自己成为世界的强者。然后带领着手下的一帮佣兵们,去挖掘缘故宝藏,或者打败大魔王抢夺他的神兵利器,最后必然再拯救一下全世界,拯救一下全人类,好吧,有时候连和人类关系比较不错的精灵、矮人也要顺便拯救一下,最后俯瞰着芸芸众生,特深情、牛逼的说几句流传千古的话语,然后赫然长逝,留下后人们无尽的敬仰。
尽管想成为传说中的英雄,只是李萨在很小的时候的梦想,当他第一次进学堂,这梦想就已经被无情的泯灭了。但李萨还是自觉不自觉的学习着那些流传的故事中英雄的做法,比如渴望冒险,比如立志当佣兵,比如有些看似愚笨的行为准则等等。
但没想到,在故事中,普通的,也许在后来说书人嘴里,只有一句,“就这样,伟大的光明王,组建了自己的第一支佣兵团,开始了他波浪壮阔的一生”在现实中,却有这么多讲究。
不过不想再被看轻,“那个,我先建个佣兵团,你说的那些,以后再说”李萨明显底气不足的说。
“要建立即使最小的三人佣兵队,队长也必须有起码两年以上的佣兵经历,并至少完成过C级任务,回家吧,孩子,看得出你来自个不错的家庭,佣兵之路不适合你”布鲁斯一本正经的对着李萨说,说完之后还不忘拍拍李萨的肩膀。
李萨的心如坠谷底,机械的跟着布鲁斯继续赶路。直到布鲁斯停在一片茂密的灌木丛之前,准备脱下沉重的铠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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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些幼鸟显然没有歌唱取悦李萨的意思,而且李萨的口哨声也实在难听,这些雏鸟吓的在笼子里到处乱窜,有只还跳到笼壁上,双爪死死的抓住铁丝,拼命的用喙啄着,想把头伸出去。鸟笼中突然的暴动,让布鲁斯险些把鸟笼扔出去。
看到自己的一声口哨所引发的骚动和布鲁斯有些责备的眼神,李萨有些不好意思,讪讪的退到布鲁斯身后。
“那个,有钱,我也没想过该干嘛,攒起来吧。对了,你刚刚说你需要钱,你要用来做什么?”
“注册一个佣兵队”一边轻轻的拍打着那只想要越狱而出的雏鸟的头,一边左右轻轻的晃动着鸟笼,平息雏鸟的骚乱,布鲁斯简单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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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自己,父母对自己的期望就是和哥哥那样子承父业,做一个酒商,期望兄弟俩人齐心合力,将事业做大,到时候哥哥在家乡开一个像样的酒馆,而自己沿着父亲毕生铺设的道路,去远方运酒。
可怜天下父母心,尽管家境只算平实,父亲却坚持一年花十个金币让自己进了坦宁学院学习,为的就是以后商途中能照顾、保护自己。从十来岁开始,便带着自己去一些近处,安全点的地方或买或卖,为日后做打算。
但自己却怎么也对那些红红的液体提不起兴趣,自己更喜欢的是冒险,是旅途中那些新鲜、奇特的经历。半年之后,自己便对那些近处的地方失去了兴趣,向往着远方的世界,向往着商队里保镖们嘴里的外面的世界。
自己开始要求,跟随父亲一同去每年都要去三个月的长途,但父母都拒绝自己参加那么危险的跋涉。母亲总说再长大一些,父亲总说,你的武技再练的更好一些。自己十五岁的时候,他们那样说,十六岁的时候还那样说,到快十七岁了,自己的个头已经超过了父亲,自己的武技已经可以打败商队里大部分保镖之时,还是这样说。
李萨觉得自己快要闷疯了,远方的风景与故事从那些商人、保镖们的嘴里,最终跑到了自己的梦乡中,夜夜煎熬着自己。就在父亲再一次拒绝带领自己远途跋涉之后,李萨悄悄的收拾好行囊,拿上自己几年来一直偷偷攒下的钱,跟着另一个商队出发了。
幻想着来到保镖们一直提起,佣兵们的天堂——格尔特林王国,幻想着组建自己的佣兵团,然后既可以赚钱,又可以游历大陆。到时候领着自己的佣兵团回家,以后自己就给商队做保镖,给家乡那种沉闷而又不负责任的佣兵带去活力,用自己的鲜血与生命保护像父亲那样的商人。。。。。。
但现实却毫不犹豫的给了自己一个耳光,经历了一个多月的磨难,当自己最终到达格尔特林南方最大的城市——恩克苏,满心欢喜的想要组建自己的佣兵团时,却因为没有达到大陆上通行的成人年龄而被扫地出门。
长叹一声,李萨接着说“我在恩克苏,嗯,你知道那个城市吧,就在北面,很大的一个城市,在那里有佣兵工会的很多分会,我几乎试遍了,都被拒绝。最后听说,在南方,格尔特林最南方的小镇——塔拉维斯,可以不用证明注册,就又跑到这里来了,可是还是不行。”
在前面走着的布鲁斯,突然停下来,李萨光顾着回忆、说话,差点直接撞上。刚要开口责备,却发现布鲁斯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上下打量着自己。
“你还没满十七岁?”
“差几个月而已”
布鲁斯更好奇的打量起眼前的少年。
细直的身躯,略显淡薄,不过这正是身体疯长时的表现,可以想象出长成之后身体一定十分修长。不算英俊的面孔,但少见的黑发和黑色瞳孔,让人过目之后很难忘记。黄色的面孔上红扑扑的脸颊,透露出健康的气息。一双不大,但却炯炯有神的眼睛,带着武人特有的精神气。虽然努力将表情严肃以表现出成人的稳重,但嘴角常不自觉的上翘,在露出半排洁白、整齐的牙齿时也出卖了他。身上穿的是常见的灰色紧身旅行衣,但脚上蹬的却是半新的、不适合长途奔跑的厚底长靴。
这一切都暗示,李萨是来自一个家境还算不错的中产之家的孩子。与大多数同类的孩子一样,渴望长大,有些叛逆,不同的是,有着不错的武技训练。
“原来真是个小破孩啊,怪不得总是呆呆的”
“你才是小破孩呢,我已经是大人了,我现在能做很多成人都没法做的事,等几个月,我就会注册自己的佣兵团,然后四处征战,建立像”阵风”“烈火”那样的功绩”感觉自尊心受到了伤害,李萨有些生气。
“还建立自己的佣兵团”布鲁斯不觉笑出了声,“你知道注册佣兵的条件除了年龄还有什么?你知道佣兵怎么才能接到既安全又高报酬的任务?你知道佣兵要哪些装备?”“还有你知道自己能完成什么样的任务,而哪些任务又是绝对碰不到的?”
不知道原来佣兵还有这么多讲究,原本以为成为佣兵,就像吃饭、喝水那么简单。
因为在大多数的英雄传说中,佣兵都是一带而过,里面的佣兵就是为了让英雄们有个名头而已,然后英雄们必然勇敢的挑战各种险途、魔境,然后经历无数的奇遇,体验无数次好玩的冒险,遇到各种美女,给后人留下种种轶闻艳事,救一、两个大人物或者被一、两个大人物救,然后那些大人物们会死心塌地的帮自己成为世界的强者。然后带领着手下的一帮佣兵们,去挖掘缘故宝藏,或者打败大魔王抢夺他的神兵利器,最后必然再拯救一下全世界,拯救一下全人类,好吧,有时候连和人类关系比较不错的精灵、矮人也要顺便拯救一下,最后俯瞰着芸芸众生,特深情、牛逼的说几句流传千古的话语,然后赫然长逝,留下后人们无尽的敬仰。
尽管想成为传说中的英雄,只是李萨在很小的时候的梦想,当他第一次进学堂,这梦想就已经被无情的泯灭了。但李萨还是自觉不自觉的学习着那些流传的故事中英雄的做法,比如渴望冒险,比如立志当佣兵,比如有些看似愚笨的行为准则等等。
但没想到,在故事中,普通的,也许在后来说书人嘴里,只有一句,“就这样,伟大的光明王,组建了自己的第一支佣兵团,开始了他波浪壮阔的一生”在现实中,却有这么多讲究。
不过不想再被看轻,“那个,我先建个佣兵团,你说的那些,以后再说”李萨明显底气不足的说。
“要建立即使最小的三人佣兵队,队长也必须有起码两年以上的佣兵经历,并至少完成过C级任务,回家吧,孩子,看得出你来自个不错的家庭,佣兵之路不适合你”布鲁斯一本正经的对着李萨说,说完之后还不忘拍拍李萨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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