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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举手之劳(修改)

    林觅从来没有在生活中刻意低调过,但是她发现自己无论走到哪里,似乎都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罢了。

    高中时还好,毕竟都在固定的班级上课,同学们至少偶尔会想起,班上有一个叫作“林觅”的文静的女孩。

    但到了大学,就变成一个专业好几个班级的同学都合在一个大教室里上课。一个月过去,谁也没有注意她过,渐渐地就连她班上的助班看到她,也都以为她是其他班级的学生。

    林觅的学号是专业的最后一位,因为人数没办法正好凑成一个宿舍,所以她很不幸地被学校安排插到了其他专业的女生宿舍中。

    她想,自己在学院里会这么没有存在感,这应该也是原因之一。

    直到第一次班级聚会,大家才知道原来林觅是自己的同班同学,他们说一直都记得通讯录里有个人叫作林觅,却从不知道是她。

    面对同学们的恍然大悟,林觅只是淡淡地笑着。对于自己极低的存在感,说不失望是假,可若是说到难过,那也未免太过夸张。

    林觅是K市医科大学的学生,当时报志愿时没有料到自己会被最后一个志愿录取,于是在填第四志愿时,她甚至不知道“康复治疗学”是什么,只是觉得这专业名字看起来还不错,就没想太多填上了。

    录取结果出来后她大吃一惊。“康复治疗学”被自己填到了最后一个志愿竟然还能被它录取,可见这个专业究竟有多冷门。

    从冷门的专业毕业出来自然也不大好找工作,但幸好林觅成绩在年段里数一数二,而且在医院实习的时候表现也很优异,就被科室的主任看上,直接留了下来。

    林觅没有什么背景,再加上现在竞争激烈,因此她只能当个小小的治疗师。

    说是治疗师,其实她的工作在大多数人眼里与按摩女并没有太多的区别。

    林觅负责的病人,一般都是发生意外而瘫痪或者因为中风而四肢不遂的人,其中老人居多。她的工作内容也大多是给病人按摩手脚、疏通筋骨,这要消耗太多的体力不说,有时她还要训练病人站起来走路,这对耐心有非常高的要求。

    治疗师的工作很累,女生都是吃不消的,看着身边的有些同学通过走后门都调成了医师,林觅不是不羡慕,但是能够在K市的医院里找到一份工作,每个月都有固定的收入,她已经非常满足。

    ……

    这天林觅和往常一样从病房里出来,就见到一个老人坐在轮椅上,一张布满皱纹的脸被晒得红扑扑的。

    林觅扫了一眼窗外强烈的阳光,就走过去轻声问道:“你会不会觉得太热?”

    老人似乎不能说话,但是他的大脑还是清醒的。他艰难地动了动嘴唇,林觅从他的口型看出自己并没有想错,于是就将老人推到了阴凉处。

    这时候负责照顾老人的护工正好出现,看见被晒得浑身冒热气的老人,再看看站在一旁穿着白大褂的林觅,有些讪讪地笑道:“我看他每天呆在病房里都发霉了,就让他在太阳底下晒晒……”

    林觅没有说话。

    K市的气候就是这样,有时冬天的太阳也都能像夏天一样毒辣,这个常识谁都明白。林觅听护工说话的口音就知道她即使不是本地人也应该在K市呆了很多年,其实她方才的解释不过是个借口罢了,按照规定,护工是不能离开病人太长时间的。

    对于护工工作上的失职林觅早已经屡见不鲜,但是她素来很有自知之明,很多事她没有能力干涉,她就权当看不见。

    日子平平淡淡地又过去了一个月。

    这天林觅到医院的时候,就听科室里的同事在那里聊得热火朝天,说一个中风的老人原本都已经四肢不遂、连话都不能说了,昨天竟然又奇迹般地站了起来,而且精神抖擞,一点也看不出中风过。

    同事们的话题林觅从来都不会参与其中,因此听后只是笑笑,但不知为什么她就突然想起那位被晒得红扑扑的老人。

    事实证明女人的直觉有时候是相当准确的。

    几天后突然有一个男人来找她。那个男人说,他爷爷让他来找她,想感谢她当时的举手之劳。

    举手之劳,确实只是举手之劳。可林觅没想到,她举手之劳所得到的酬劳,竟然是整整十万元的支票。

    说没有心动那是假的。林觅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压根儿没有一点积蓄,在房价日益上涨的今天,单单每个月的房租就差不多要压垮了她的脊背。更何况她和一般的年轻人不一样,他们经济上有困难了可以寻求父母的援助,而她,和父母都已经好几年没再联系过。

    可是十万元,不过是因为一次简单的举手之劳,谁可以收得心安理得?况且这是医院,多少有种贿赂的嫌疑,虽然像她这样低等的职位,是不会有谁想贿赂的。

    林觅淡淡地扫了一眼对面的男人,他只穿着一件单薄的衬衫,这让她觉得这和时下的气温很不协调。

    K市的冬天虽然还算暖和,但毕竟也是冬天。

    “不好意思,这钱我实在收不下。”林觅的声音和她的那张脸一样清冷。

    男人倒是没有立即回答。

    林觅抬起头来,这时才好好看了下对面的那张脸。

    是个英俊的男人。这是林觅唯一的想法。

    ……

    K市的冬天再怎么温和,也有它凌厉的时候。

    林觅走在呼呼的寒风之中,冻得整双脚都麻掉了。在经过商场的时候,她还是没忍住走了进去。

    这家商场很出名,几乎成了K市的象征,出入的人都非富即贵,如果不是因为天气太冷,林觅是不会进去的。

    商场很大,但依然很温暖。林觅忍不住唏嘘,这家商场每天花在暖气上的钱,究竟有多少。

    林觅找了张椅子坐下,享受了下这难得的温暖。

    这时有两个高大的男人并肩走了进来,差不多所有柜台的导购小姐眼睛都亮了起来。

    林觅望了过去,几乎只是一眼就认了出来。那两个男人中,有一个就是那位老人的孙子,他长得确实好看,很难让人忘记。

    男人也正好看了她一眼,但林觅没有打算向他打招呼,因为她觉得,男人不会记得她。

    那一天,对于林觅的拒绝,男人没有多说一句话,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就直接离开了。

    林觅想,男人或许还记得有一个治疗师拒绝了他的十万元支票,却绝对想不起来那个人就是她。

    但林觅想错了,男人是记得她的。

    左成知道,不管林觅再怎么坚持,她终有一天还是会收下十万元的支票。因为到目前为止,只要是他爷爷想做的事,几乎就没有失败过。

    因此对于林觅的不领情,左成根本就没有打算劝她过。他觉得自己已经将爷爷的意思传达到了,收不收是她的事,她不收,他爷爷自己自然会有办法,而他,根本没必要将精力花在无关紧要的人和事上面。

    左成的爷爷,一辈子都站在人群的顶端,而他的双手,也是沾满了血腥。可是谁能想到,在他衰老垂死之际,竟然就被家人扔到医院里随便找了个护工照顾呢?

    而他的父亲也万万没有想到,他的爷爷竟然又站了起来,奇迹般地恢复了!

    左成一直都明白,他的父亲和爷爷之间有着深仇大恨,即使他们确确实实是亲生父子。

    左成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和林觅打招呼,而他也看得出,对方压根儿就想装作不认识自己,于是他只是冷冷地看了一眼后就转移了视线。

    就在这时,一个穿着连衣裙的高挑的女人向左成他们走去。

    林觅微不可见地皱了下眉头。这女人她认识,是她的大学同学,叫作兰萱儿,是一个美人胚子。

    兰萱儿泪眼婆裟地望着站在左成旁边的男人,哽咽道:“听说,你订婚了?”

    林觅并不打算留下来看好戏,毕竟女主角是和她认识的,她不想到时候大家认出来后尴尬,虽然她不确定对方是否还记得自己。

    林觅站起身准备离开,却在还没走到商场门口的时候,就突然听到了一声惊呼。

    她转过身,就见兰萱儿正倒在地上全身不断抽搐,而且还口吐白沫。

    林觅没有什么热心肠,却也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冷漠。她是学医的,这兰萱儿的症状一看就知道很可能是癫痫,也就是俗称的“羊癫疯”。

    癫痫病发作的时候,如果监护不当,是很有可能发生死亡的。

    林觅赶紧走过去,拿出皮包放在兰萱儿的上下磨牙之间让她咬着,然后使其平卧,并快速麻利地松开她的衣领,而且还将她的头转向一侧。

    看热闹的人中已经有人拨打了急救电话。林觅适当用力按压着兰萱儿的四肢,试图减少她的抽搐。

    在救护车来之前,兰萱儿就已经恢复正常,只是她双眸空洞,目光悲伤而绝望。

    林觅知道,方才左成和他身旁的男人已经离开。

    林觅在上大学的时候就听说,兰萱儿攀上了高枝,企图飞上枝头变凤凰。那时候同学们都说,兰萱儿最终一定会落下一个人财两空的下场,因为门不当户不对。

    林觅现在想想,觉得也许“门不当户不对”并不是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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