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3
“嗯,长得不错,属于美艳型的,不过这眼影的颜色太过刺眼,显得有些咄咄逼人,不好不好,要记得换哦。”
“阿曼尼?果然是名牌,剪裁一流,设计也很有品味,不过配你这种矮冬瓜实在浪费,不好看啊!”
“拜托!你有没有品味啊?黑皮鞋配白袜!还有你的裤子怎么这么短呢?最合适的长度应该是盖住脚面的一半,懂不懂?”
“妈呀,大婶你人肥不要紧,但穿上紧身衣服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
这种欠扁的人怎么到现在还没被人打死?
答案很简单——他、根、本、不、是、人!
不是人?
没错!他,丛玉晨,是鬼!一只从唐朝起就游荡人间的鬼。
按理说,一个人死去后,就应该立刻有鬼差前来把魂魄带回地府准备转世投胎,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就是自杀的人,这样的灵魂会被永远困在死去的地方;另外就是死去时怨念太强的人,通常会变成厉鬼,他们的下场通常是魂飞魄散;还有一种就是死去时执念太深的人,为了完成心愿而流连人间,这样的灵是没有什么危险的,只要完成了愿望自然会回到地府。
可是,丛玉晨却实实在在成了一个特例。
他不是自杀的,因为他可以到处跑。他也不是厉鬼或者怨灵,甚至连他自己都搞不清楚,为什么他没有被鬼差带走。
他的记忆并不完整,只有一个一个不连贯的片段。
在记忆里,他是一个书生,在一个村子里的私塾里教书。
“丛先生,这是今年的束修,请收下。”
“丛夫子,能不能麻烦你帮老婆子写封信?”
“先生,先生,三字经我会背了!”
……
然后他好像是和什么人相爱了吧?脑子里那个人面孔模糊不清,只记得一双很温柔的手,会给他整理衣服,会帮他梳头,生气的时候就轻轻敲一下他的额角。
“玉晨……”
“晨……”
……
那声音也好好听,温润、轻柔,好像丝缎划过身体的感觉,好舒服。
我爱的人一定是个大美人!
丛玉晨每每这样想着,然后分外关注身边走过的美女。
后来,村子里闹瘟疫了,死了很多人。
接着就是他被关在一个黑漆漆的小屋子里,外面火光冲天,也许是他也染上了瘟疫,所以要被烧掉吧。
“烧死他!”
“全烧了!”
“烧!”
……
最后的片段就是在那片火海中,那双温柔的手紧紧地护着自己,还有软软的唇,有种甜甜的感觉。
“晨,等我……”
“等我……”
然后就是一片黑暗了,想必是他死了吧。
可没想到,等他再睁开眼的时候,鬼倒是成了,却没有鬼差来领他走,他左等右等都没有结果,终于有一天,他厌烦了,于是开始到处游荡。
他也曾尝试着在看到鬼差拘魂的时候自己送上门去——毕竟没有人看得见自己,没有人可以说话的日子是很难受的——可是那鬼差好像没看到自己一样,压根儿不理他,上去搭话,还被不耐烦地赶走。
“走开走开,别挡差爷的道儿!”
日子久了,他也就放弃了,就这么每天东游西荡的,做鬼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至少不会饿,也不怕冷热,更用不到花钱,高兴的时候就走路,累了就用飘的,想进哪里都没有阻碍,更正,有法器的地方除外。正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他是读书人,做了鬼也要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增长见识嘛。
这一荡,就荡掉了几百年,当初的恋人只怕转世为人都好几次了。
在街上逛累了,丛玉晨随意地晃到一家咖啡厅的露天茶座坐了下来,反正也不会有人来向他收费。
看着街上人来车往,晃着脑袋哼着小曲,在是不是瞄瞄美女,丛玉晨感到惬意非常,人生……啊不,鬼生真悠闲~~~
突然,一个穿着蓬蓬裙的肥嘟嘟的小女孩被她妈妈牵着从茶座边走过,一扭头,将口中嚼过的泡泡糖“噗”地一下吐在了丛玉晨的身上。当然,泡泡糖穿过了他的身体,粘在了椅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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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曼尼?果然是名牌,剪裁一流,设计也很有品味,不过配你这种矮冬瓜实在浪费,不好看啊!”
“拜托!你有没有品味啊?黑皮鞋配白袜!还有你的裤子怎么这么短呢?最合适的长度应该是盖住脚面的一半,懂不懂?”
“妈呀,大婶你人肥不要紧,但穿上紧身衣服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
这种欠扁的人怎么到现在还没被人打死?
答案很简单——他、根、本、不、是、人!
不是人?
没错!他,丛玉晨,是鬼!一只从唐朝起就游荡人间的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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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丛玉晨却实实在在成了一个特例。
他不是自杀的,因为他可以到处跑。他也不是厉鬼或者怨灵,甚至连他自己都搞不清楚,为什么他没有被鬼差带走。
他的记忆并不完整,只有一个一个不连贯的片段。
在记忆里,他是一个书生,在一个村子里的私塾里教书。
“丛先生,这是今年的束修,请收下。”
“丛夫子,能不能麻烦你帮老婆子写封信?”
“先生,先生,三字经我会背了!”
……
然后他好像是和什么人相爱了吧?脑子里那个人面孔模糊不清,只记得一双很温柔的手,会给他整理衣服,会帮他梳头,生气的时候就轻轻敲一下他的额角。
“玉晨……”
“晨……”
……
那声音也好好听,温润、轻柔,好像丝缎划过身体的感觉,好舒服。
我爱的人一定是个大美人!
丛玉晨每每这样想着,然后分外关注身边走过的美女。
后来,村子里闹瘟疫了,死了很多人。
接着就是他被关在一个黑漆漆的小屋子里,外面火光冲天,也许是他也染上了瘟疫,所以要被烧掉吧。
“烧死他!”
“全烧了!”
“烧!”
……
最后的片段就是在那片火海中,那双温柔的手紧紧地护着自己,还有软软的唇,有种甜甜的感觉。
“晨,等我……”
“等我……”
然后就是一片黑暗了,想必是他死了吧。
可没想到,等他再睁开眼的时候,鬼倒是成了,却没有鬼差来领他走,他左等右等都没有结果,终于有一天,他厌烦了,于是开始到处游荡。
他也曾尝试着在看到鬼差拘魂的时候自己送上门去——毕竟没有人看得见自己,没有人可以说话的日子是很难受的——可是那鬼差好像没看到自己一样,压根儿不理他,上去搭话,还被不耐烦地赶走。
“走开走开,别挡差爷的道儿!”
日子久了,他也就放弃了,就这么每天东游西荡的,做鬼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至少不会饿,也不怕冷热,更用不到花钱,高兴的时候就走路,累了就用飘的,想进哪里都没有阻碍,更正,有法器的地方除外。正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他是读书人,做了鬼也要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增长见识嘛。
这一荡,就荡掉了几百年,当初的恋人只怕转世为人都好几次了。
在街上逛累了,丛玉晨随意地晃到一家咖啡厅的露天茶座坐了下来,反正也不会有人来向他收费。
看着街上人来车往,晃着脑袋哼着小曲,在是不是瞄瞄美女,丛玉晨感到惬意非常,人生……啊不,鬼生真悠闲~~~
突然,一个穿着蓬蓬裙的肥嘟嘟的小女孩被她妈妈牵着从茶座边走过,一扭头,将口中嚼过的泡泡糖“噗”地一下吐在了丛玉晨的身上。当然,泡泡糖穿过了他的身体,粘在了椅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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