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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25)

    我始终没有勇气上前一步去,而那个人始终坐在那里对着我笑,那笑容在我心里一点一点冻成冰霜,是美丽的霜花,寒在我的心里。而魏景然也没有强求我,我站在这里陪着他们父子俩,很久以后他将他依旧推到阳光灿烂处,然后带着我离开了。

    他带我去了离写字楼不远处的一家酒店,直接进了一间房间,房子里紫气氤氲,到处是薰衣草的芳香和他的印记,每一处都刻在我的心里,那样深。然后他离开了,说要去忙公务,晚上会回来。我很麻木地点点头,听着他的脚步出了房间,我的心里顿时一片空白。或者说苍白,乏力而苍白。

    可是我决定做点什么,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这片陌生的环境里,我独自一人下了楼,找到附近的一家家乐福,买了他爱吃的一些东西,又怕绕多了迷了路回不去了,忙按原路返回到酒店里。这家豪华酒店房间里应有尽有,厨房也是家居似的,很有种温馨的感觉。

    我想这一次做的饭他不会拒绝吧,他应该不会拒绝,这次我有自信。我先上网查了海市最著名的荞麦面在哪里,然后电话预定了让餐厅晚上送过来。然后我就无比用心地开始做饭炒菜,炒我最拿手的鸡蛋炒番茄,我人生迄今为止最用心的一次做饭是在这时候,我心里有些暖暖的。然后依着他的口味我拌了两个凉菜,都款款地摆放在桌子上,等待他回来。

    我给他发了短信,平生第一次命令他早点回来,因为我知道,这样的机会有多难得,而他现在是不会生气的。

    餐桌上我摆了一瓶薰衣草,用蓝色的液体养着,开得很俏丽很嫣然。窗外的夜很璀璨很绚丽,美得迷离,迷离而深远。春末的夜晚凉风很舒爽,我把窗户打开,迎着风俯视眼前的一切耀眼的美景,才发现,点缀在黑上的色彩斑斓的夜灯是这世上最美的发簪,摇曳着风情,又温暖着人心。看够了风景,我去洗了澡,选了一条他给我买的比较心仪的碎花裙子。

    他回了我短信,说很快就回来了,我心里笑了。我把手抬起来看时间,看到了那块表,他给我新买的,粉色碎钻,闪着耀眼的晶光,很像哥哥给我买的那块,我很喜欢。我的手臂在空中僵持了一会,最终我忍痛割爱将它退了下来。却又在手里摸了好半天,又细细地看了看,才发现在很不显眼的一处,是鲜明的百达翡丽的商标。

    将手表放好后,我就听到了开锁的声音,他回来了,我极快地飞跑到门口迎他进来,他依旧是那么西装革履、衣冠楚楚的样子,从头到脚一丝不乱都很精神,丝毫看不出他经历了什么经历过什么。

    我着急忙忙的样子让他一阵吃笑,摸着我的头说:“就这么点地方,跑什么跑?”

    我不依不饶地将他拉到桌子旁,做了一个夸张的手势来展示自己今晚的杰作,果然,他笑了。庆幸热菜还是热的,凉菜没有发生异变,薰衣草很娇巧乖觉地向他展着笑颜。我将筷子亲自递到他的手里,他饶有兴致地看着桌上的一切,饶有兴致地品尝了一番,饶有兴致地看着我,然后竟然夸赞了我。

    我开心得想拥抱他,可是我没有,因为我的注意力很快被他手上的那块表给吸引过去了,我观察了好一会,不禁奇怪地问:“咦,那个天鹰呢?”

    “傻瓜,这是陀飞轮。”

    也许这就是豪门生活吧,换表和换天气一样频繁,但是说实话,这块新表倒让我心里很舒服。而更让我舒服的是他在我面前津津有味地吃着我做的饭,我们的关系变化之后他第一次吃我做的饭,那样子很满意,我心里也很满意。

    我看着他把饭吃完,他问我要不要一起吃,我说不用了,看你吃就饱了,而这次,他没说我嘴甜。然后他去洗了澡,我洗了碗,等他出来的时候,荞麦面刚好也来了。这人就是命好,随时随地都有人服侍得妥妥帖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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