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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节 讲故事

    黄一不叫黄一,正如刘二不叫刘二,不凡不叫张三。如今三人共赴患难,又年龄相仿,惺惺相惜,相互间自然不再隐瞒,经过几天相处,彼此信任。今晚月光如水,借着月光,三人在山洞里围坐篝火旁,缓缓讲述各自故事。

    黄一道:“我叫黄凌风,十八岁,来自北方草原,从小父母双亡,我是爷爷带大的。小时候爷爷就告诉我,我背负着血海深仇,爷爷希望我在仇恨中长大,希望用仇恨刺激我拼命练功。爷爷说这个世界只有强者才能生存,只有成为强者,才有资格为家门报仇,而要成为强者,就要练好刀法。”

    凌风喝了口水,明亮的目光逐渐迷离,缓缓回忆道:“我记得我人生的第一件玩具,也是唯一一件玩具,就是一把木刀,那是爷爷送给我的。因为爷爷要我熟悉刀,喜欢刀,相信刀,要我把刀当作一生唯一的伙伴。五岁那年,爷爷教我练刀。爷爷说:“千破万破,唯快不破,最好的刀法必定是最快的刀法。”于是我每天成千上万次练习拔刀,砍树,归鞘。我的刀越来越快,威力越来越大。10岁那年,爷爷将我带入狼群,不顾我的害怕哭喊,转身离开。最终我砍死了十三头狼,逃了出来,却身负重伤,昏迷了三天三夜。”说到此处,凌风平静的语音有一丝颤动,显然至今想起此事,内心仍然激动不已。他突然脱掉上身衣服,不凡和刘二只见他精壮的后背上,有三道深深的疤痕,那疤痕甚为恐怖,从肩头直达腰际,可见凌风当年受伤之重。不凡帮他披上上衣,刘二拍拍他肩头,以示安慰。

    平复了一下心情,凌风接着道:“从那以后,我不再和爷爷说话,也不肯再叫爷爷。十二岁那年,我在荒野独自杀死了一头巨熊。十三岁那年,爷爷逼我杀死一人,那是我第一次杀人。我永远无法忘记那人被我一刀割破喉咙后,他拼命喘着气,用手握住自己咽喉,却无法呼吸,死的时候眼珠都凸了出来。”凌风说到此处声音凄厉,面容痛苦,显然犹对当年之事耿耿于怀。不凡刘二面前仿佛浮现一少年手握一把带血钢刀怔怔发愣,地上一人喉管被割断,鲜血直流,最后吐舌瞪眼而亡的凄惨景象,想那凌风从小心就有如此经历,想要安慰几句,却无从出口。

    “从此我更加疯狂的练习刀法,我要把我的恨,我的怨,我的委屈全部发泄在练刀之中。我十七岁那年,爷爷死了。临死前他告诉我父母被杀往事,爷爷乞求我的原谅。原来爷爷早在当年救我逃到荒原的时候就受了伤,这么多年时时被伤痛折磨,随时可能丧命,所以不得不狠心逼我练刀,因为爷爷知道仇家有多么强大,所以只有逼着我变得更强。”凌风声音突然变得低沉:“当爷爷咽气后我突然感到什么都没有了,我突然感到深深的寂寞和悲哀,我理解了爷爷对我的爱。我喊着爷爷爷爷,可他老人家再也听不到了。”凌风讲到此处,不凡和刘二俱不作声,山洞中一时沉寂。

    良久,不凡打破沉默问道:“那你仇家到底是谁?”凌风却无论如何也不回答。

    凌风、不凡看向刘二,刘二稍稍一顿,道:“我出生在曾经的武林豪门——神剑山庄。我叫刘青云,是当代神剑山庄主人刘奉伯之子。我只有个妹妹,名叫若云,因此我是父亲唯一的儿子,神剑山庄未来的主人。”

    “失敬失敬啊,刘少庄主。”不凡嬉笑道,青云横他一眼,并不搭理,继续道:“我神剑山庄曾经是武林中最富盛名的剑道世家,祖传的雪雨梨花剑法号称世上最好的三套剑法之一,据说练到极致十二成时,剑法潇洒飘逸,剑芒万丈,旁观如繁星点点,又好比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对手根本分不清真假虚实,更无从防守,这套剑法曾为我家族赢来无上的荣光和威望。可惜我祖父以及我父亲限于资质,仅将雪雨梨花剑练至第八层,再无寸进,我神剑山庄也早已没落,在江湖上不复昔日荣光。”说到此处,青云声音沙哑,面带痛苦之色。因为曾经拥有过,所以更能体会失去的痛苦。

    良久,青云继续道:“所以我从出生之日起,就被视为山庄的希望。自我从小展露在剑术上的天赋后,更被整个神剑山庄寄予厚望。我日日苦练,从不敢有丝毫懈怠,我虽才17岁,但雪雨梨花剑法已练至第七层,成为仅次于父亲的山庄第二高手。但我过得太沉重,太压抑,你们能想象一个人从小就被家族复兴的重担压着,压的喘不过气来的感受吗?我整日被教导要背负起家族复兴的重担,要令家族重回昔日的辉煌,这累积的重担像一座山,压得我无法呼吸。我太累太累了,累得我以为自己活着唯一的意义就是振兴神剑山庄。终于有一天我不堪重负,选择离家出走,浪迹江湖。”青云说道此处,痛苦的说:“我是个懦夫,是个逃兵,是个自私的人,是不是?”

    “不,你只是勇敢的选择了自己的人生。也许有一天,你依然会选择回去承担你的责任。但无论你怎么做,别人都没资格批评你,因为你已做得足够好。”不凡安慰他道,凌风看着青云的眼神也充满鼓励。

    “轮到我来介绍自己了,我叫张不凡。”不凡故作轻松说,话出口却充满了苦涩:“其实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姓是跟着以前收养我的张大叔,不凡是我自己取的名,因为我希望自己的人生充满不凡的经历。小时候,我跟张大叔一家过。我十二岁那年,张大叔身体不好,家里负担更重了,于是我偷偷跑了出来,从此一直在江湖漂泊。”

    “今晚说了这么多,气氛有点压抑啊”不凡故作开心道:“其实一个人在江湖也好啊,今天加入这个帮,明天参加那个会,今天在这里打打杀杀,明天在那里混吃混喝。”虽然不凡没说什么,但凌风和青云可以想象,一个不会什么武功的小孩在江湖漂泊是多么艰难,能活到今天甚至可以说是个奇迹,二人想安慰不凡,看他故作轻松的样子,又不知道如何开口。

    “我没有师傅,武功有的是偷学的,有的是在打架的过程中摸索出来的。从小到大,我对危险的感觉特别敏锐,逃命的本领学得特别快,受伤后恢复也快。虽然有时候我很迷茫,不知道自己怎么来到这世界,父母是谁,为什么抛弃我,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亲人。”说到此处不凡暗自伤感,但他天性随性豁达,因此很快就开心起来,突然道:“知道吗,我初恋的时候才十一岁,那时候我还住张大叔家,我喜欢上了隔壁卖豆腐王婶的女儿,那姑娘皮肤好白,就像王婶卖的豆腐一样雪白粉嫩,一头披肩长发,从小就是个美人坯子。”“后来呢?有没有继续?”凌风、青云被他逗乐了,笑着追问。

    “后来啊,没了。”不凡开始装哑巴。。。。。。

    黄老大,刘老二,张老三,三个年龄相仿的少年,他们背景各异,性格不同,责任不同,但他们意气相投,三人同甘共苦,在这卧龙山中结拜为异姓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兄弟三人发现彼此有一点惊人的相似,那就是他们信奉同样的江湖道理:这个世界规则是由强者制定的,因此谁的拳头最硬,谁就最有道理。这就是江湖人的道理,这就是不讲道理的道理。这也是兄弟三人未来一以贯之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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