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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

    最后一次见到宁宁是在五年前的夏季,那时我租住在北京西三旗的一个小区里面,这个小区居住的全部是本地的拆迁户,这里原本是个小村子,因此这些住户都毫无都市人应有的修养和公共意识。他们整天无所事事,满足于低保所维持的慵懒生活,黄昏清晨,他们懒洋洋的踱着慢步,牵着同样精神萎靡毛发蓬乱的宠物狗,在小区那条长长的水泥路上散步。这些讨厌的狗性格娇蛮,行为随意,不是对着行人狂吠,就是肆无忌惮的在路上大小便。而这两个时间段,正是很多像我一样的,在中关村或者上地上班的年轻人上下班的时间。走在这条窄窄的路上,经常会遭遇这些排泄物。

    我天性厌恶任何不洁的东西,因为这些狗屎,我开始痛恨这个肮脏的小区,于是跟我的合租者彬彬商量搬离这个暗无天日的环境。

    彬彬是个四肢十分发达,头脑经常发热的男人,年龄加上体质原因,令他的荷尔蒙分泌超乎常人,这表现在他胸口四肢郁郁葱葱的黑毛和他脸上常年刺猬一般的络腮胡子上,还有夜晚他在我隔壁床上辗转反侧,弄的那张老式木床咯吱咯吱响个不停--这是他惯常的在对自己的身体进行探索,虽然这种行为我也经常演练,不过我是比较注重个人隐私的,向来都是在悄无声息里完成,即便是最快乐的瞬间,我也可以将枕巾咬在嘴里而不至于令自己发出暧昧的呻吟,甚至我还能够在那顶点的一刻,感知到稍后而来的连绵忧郁和不适。

    但是彬彬跟我完全不同,他不但嚣张的把床弄的怪叫不绝,更旁若无人的发出满足的喘息,我跟他一墙之隔,听起来如在枕畔,怎么让人忍受。

    忍无可忍之际,我总是大喝一声:行了,今天到此为止吧!

    于是他乖乖的抓紧时间,床也分外凄惨的吱呀一阵,然后他发春的野猫一样哼哼几声,便传来他手脚与床碰撞的松软声音,可以想见,他必然是手脚摊开在床上,正在痴迷的享受快感之后的余韵。

    对于这么个没出息的家伙,我也无可奈何,以前他就因为戴着安全套打飞机,完事之后随手将套套丢出窗外,结果次日凌晨被小区的环卫大妈找上门来,责怪我们不注意公共文生。更严重的是,大妈认为这枚安全套影响了小区孩子们的身心健康。

    我深感这么归咎于我们实在是小题大做,随后我们跟下楼来,惊讶看到那枚桔红色的安全套,万分醒目的悬挂在一棵丁香幼树的枝头,娇艳的宛若万绿丛中盛开的一朵鲜花,套内那些晶莹的粘液,质感良好,挑衅般的招摇着。

    环卫大妈高声的指责我们,说这个单元除了我跟彬彬两个年轻人,其他的都是七八十岁的老人,或者是七八岁的孩子,因此脏物毫无疑问是我们留下的。这样深入调查得出的推论结果令我和彬彬没有任何狡辩的余地,因此我狼狈的在四周人们兴奋的注目下把那枚安全套摘下来,系了个死结,丢到垃圾箱里才作罢。

    那个袋袋拿在手里,宛若拿到了一条柔软冰冷的菜虫,我后来对彬彬说:我帮你把你的亿万子孙处理掉了,你得感谢我,怎么也要请我去吃一顿饭。

    我又批评他:打飞机就打呗,还带个套套,真他妈脱了裤子放屁!

    他自知理亏,小声的申辩:我就是不想洗床单吗。

    对于我提出的要搬家的建议,彬彬显然的表达了反对的意思,这样跟我明目张胆的唱对台戏,在他来说还真的很少见呢,虽然他膀大腰圆,能够轻易的将我一手就拎起来,但是他迟笨的性格,往往是我经常欺负他多一点,甚至在很多生活的小节上,他也唯我是从,很少表达他真正的看法,虽然我始终认为,他内心其实是精明又聪慧的。何以在这件事上,反对的这样的强烈呢,转念一想,立刻明白了,便追问他,是不是喜欢上了小区理发店那个风骚的女老板了。

    这个女人近期刚刚搬进小区,立刻就招引了大批的青壮年男子蜂拥而至,我和彬彬都曾经在她那里理过头发,某次彬彬曾经有意无意的说:那女人很风骚啊。这话让我记在心内了。

    彬彬不答,嘿嘿的傻笑着,说反正就是不想搬。

    我心中十分上火,从小我就是独占欲很强的人,虽然彬彬这么个傻大黑粗的家伙只不过是我的合租伙伴,但是一起居住了时间也不短了,怎么就能够让他业余时间不陪我玩耍,而去泡那样一个没品的风尘女子,何况那个女人整天梳着高耸入云的仿古发髻,带着千锤百炼的人工微笑坐在那里卖笑,我怎么能够让这样的人引彬彬入套。

    彬彬多次解释说根本就没那么一回事,可是我不会被他骗的,虽然每次我们一起路过那家理发店,彬彬也确实看都不看那女人一眼,但是怎么保证他心里不在想那女人?

    我耐心的对彬彬说:你现在肯定很讨厌我,但是过几年你肯定就会感激我,因为我实在是把你拯救了,这样的一个女人会把你毁了的。

    他似笑非笑的看着我,显得很睿智的模样,这还是我头一次发觉他有这样的一刻,大部分时间,他给人的感觉,总是愚笨和后知后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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