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再回首 °他们 】
- 亲爱,我们就这样
既然我已经无法回到年少时,那怀念是不是可以。
那时,15岁的陶米鸢,超短发,中等的身高,黑短袖体恤衫,过膝短裤,穿着红色系过时凉鞋。
15岁的我,上初二,每天都在浑浑噩噩的过日子。
我就是角落里的一棵草,头上写着“路人甲”。
成绩不拔尖,你觉得连本体和喻体都分不清的人能学好语文吗?你觉得连数轴都不会画的人能学好数学吗?我一直都说,一切都是浮云,曾经拥有就不错了。
体育我也不出众,因为没有一个人会相信跳远只能跳1米5,跑上一圈就喘的不行的人会是体育能手。
就连老班说,我这样的人,能学好就是奇迹了。
女生在花季里,往往都会幻想自己能遇到一个像漫画里俊美,对女主角非常温柔的男生,但我有自知之明,已经不对其抱有幻想了,只能看看漫画来排遣了。
如果非要说些什么让我比较自豪的话,就是我妈妈了。
我长得不好看,可是我很喜欢,用妈妈的话来说,平凡点好,这样就没人欺负我的小宝贝了,茫茫人海中,妈妈相信,你会遇到一个不在乎你的样子,家世,却很疼你的男子,他可能不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男子,可是他不会让你哭。所以我从来都不哭,因为我不能让她以为我受委屈了,我对得起世界上的任何人,就对不起她。
我从来都不奢望有妈妈说的那个男孩子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只是小小的偷笑,我有个这么好的妈妈。
她是我见过最美的女子,也是我最爱的人。
我所在的学校,是A市最好的初中---北城中学,当然还有西城,东城,和南城中学,但我还是央求家人让我去了北城,因为我固执的相信,往北的方向,是离天最近的地方。
西城,这所历史悠久,环境清幽,空气清新的完美中学,好吧我承认,说它历史悠久,只是因为弄了许多历史壁画,环境清幽只是里面有一个小水潭,空气清新只是绿色的树很多,完美嘛,因为这里升学率最高了。
我知道这么解释很狗血,可是这已经算好的了,汤勺说,如果他也能来上学,他肯定是无论啥米学校都进,管他环境什么样?
我当时就给了他一个爆栗,说他这个没见过世面家伙,没有好的环境怎么好好学习呢?
他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我却拧起了他的脸,说他别点头了,白痴死了。
他笑。
我却又伤感了起来,若汤勺生活在像我这样家庭的话,会不会他过得比较好,可惜,他是我家家庭医生的养子,已经算好的了,汤勺是个孤儿,他怕连累汤易,就不增加负担了,可是我不这么认为,汤易那么有钱,供他上学也不会影响他的生活,可是这傻孩子,只要有吃有睡的地方,他就满足了。
他是我的第一个朋友,也是和我一起长大的人,我告诉他,“只要有我陶米鸢有肉,你就不会喝汤。”
可是我不会想到,会有一天,面对他,是我觉得最难的一件事儿。
他真的很单纯,面容算出众,略微有些病态,有点小胖的,真的只是一点,却高高的,妈妈说他长得很俊,可我觉他很傻,但不是说傻人有傻福嘛,可是我纳闷为什么他没有。
我也见过最美的男孩子,他是我们学校初二最受欢迎的人,他叫年景尚。
遇见年景尚的时候,我正在咬着铅笔看漫画,就被他画下来了,画的很细心,甚至连我想睡觉的神情都没有放过。
他把画交给我的时候,我呆呆的,他轻笑,揉了揉我的头发,“我叫年景尚,你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我告诉他,“我叫陶米鸢。”“我妈妈说过,米鸢如歌。”后来像是害怕被他忘掉一样,又加了一句。
“你妈妈很有才哦,那我可以叫你米鸢吗?”像咒语一样,在我的耳畔不停的回响。
当然可以叫我米鸢。
我兴奋告诉汤勺,原来世界上真的有像天使一样的男孩子。
他漫不经心的回答道,“拜托你不知道的还有很多好吧,两条腿,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穿着白衬衫的男生到处都是,一抓一大把。”
我什么都好,就是有一个嗜好,就是喜欢给我身边的人起点什么,不要误会,不是外号,对我来说,外号太幼稚了,我喜欢用食品来定义。
汤勺是柠檬味的,很清新,属于治愈系,却还稍稍不及格些,太酸了,却很受欢迎,美白圣品嘛,我认为他当情人一定会很好。
可是我不喜欢,我喜欢西瓜味的,而年景尚就是西瓜味少年,甜而不腻,绝对永远是久盛不衰的解渴圣品,当然我不是说看到他我不渴了,而是,他有一种魔力,让人一看就很喜欢的那种,好吧我承认我真的超喜欢吃西瓜的,还是有点小私心的。
年景尚会画画,很会画画,可是他的学习却比他的画画更好,永远占前三,单凭这一点,我就很佩服他。
我经常对汤勺感叹道,“现在啊,长得好看,多才多艺,学习优异的男生可不多了啊。”
为什么你们女孩子都在花季喜欢穿着白衬衫,白鞋子的男生呢?就像景天说的,跟个白豆腐一样,有什么好的?汤勺这样问我。
我也说不上来为什么,可能就是因为我们都喜欢干净吧应该。
“陶米鸢!吃饭了!楚莫忧都来了。”时年的大吼让我回过神来。
“诶,年姐,你说为什么女生都喜欢穿着白衬衫,白鞋子的男生呢?”我问道。
时年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我,瞥了我一眼,“不知道,我就不喜欢。”
我抽风,年姐啊,你这样的女强人,你说喜欢我都不信。
“可能是因为女生都喜欢干净吧。”楚莫忧从小说堆里抬起头来,弱弱的说道。
答案,一模一样。
暗恋是一种美丽的痛,不是因为痛,而是因为疯狂过一次,15岁的陶米鸢,为了某个人疯狂过一次。
-我的爱,我来代言,我在这儿,你在哪儿。我是浅梨殇。 - 我做了一个名为记忆的梦,梦醒了,人散了,原来往日情终抵不过光阴改。---【冬眠】
既然我已经无法回到年少时,那怀念是不是可以。
那时,15岁的陶米鸢,超短发,中等的身高,黑短袖体恤衫,过膝短裤,穿着红色系过时凉鞋。
15岁的我,上初二,每天都在浑浑噩噩的过日子。
我就是角落里的一棵草,头上写着“路人甲”。
成绩不拔尖,你觉得连本体和喻体都分不清的人能学好语文吗?你觉得连数轴都不会画的人能学好数学吗?我一直都说,一切都是浮云,曾经拥有就不错了。
体育我也不出众,因为没有一个人会相信跳远只能跳1米5,跑上一圈就喘的不行的人会是体育能手。
就连老班说,我这样的人,能学好就是奇迹了。
女生在花季里,往往都会幻想自己能遇到一个像漫画里俊美,对女主角非常温柔的男生,但我有自知之明,已经不对其抱有幻想了,只能看看漫画来排遣了。
如果非要说些什么让我比较自豪的话,就是我妈妈了。
我长得不好看,可是我很喜欢,用妈妈的话来说,平凡点好,这样就没人欺负我的小宝贝了,茫茫人海中,妈妈相信,你会遇到一个不在乎你的样子,家世,却很疼你的男子,他可能不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男子,可是他不会让你哭。所以我从来都不哭,因为我不能让她以为我受委屈了,我对得起世界上的任何人,就对不起她。
我从来都不奢望有妈妈说的那个男孩子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只是小小的偷笑,我有个这么好的妈妈。
她是我见过最美的女子,也是我最爱的人。
我所在的学校,是A市最好的初中---北城中学,当然还有西城,东城,和南城中学,但我还是央求家人让我去了北城,因为我固执的相信,往北的方向,是离天最近的地方。
西城,这所历史悠久,环境清幽,空气清新的完美中学,好吧我承认,说它历史悠久,只是因为弄了许多历史壁画,环境清幽只是里面有一个小水潭,空气清新只是绿色的树很多,完美嘛,因为这里升学率最高了。
我知道这么解释很狗血,可是这已经算好的了,汤勺说,如果他也能来上学,他肯定是无论啥米学校都进,管他环境什么样?
我当时就给了他一个爆栗,说他这个没见过世面家伙,没有好的环境怎么好好学习呢?
他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我却拧起了他的脸,说他别点头了,白痴死了。
他笑。
我却又伤感了起来,若汤勺生活在像我这样家庭的话,会不会他过得比较好,可惜,他是我家家庭医生的养子,已经算好的了,汤勺是个孤儿,他怕连累汤易,就不增加负担了,可是我不这么认为,汤易那么有钱,供他上学也不会影响他的生活,可是这傻孩子,只要有吃有睡的地方,他就满足了。
他是我的第一个朋友,也是和我一起长大的人,我告诉他,“只要有我陶米鸢有肉,你就不会喝汤。”
可是我不会想到,会有一天,面对他,是我觉得最难的一件事儿。
他真的很单纯,面容算出众,略微有些病态,有点小胖的,真的只是一点,却高高的,妈妈说他长得很俊,可我觉他很傻,但不是说傻人有傻福嘛,可是我纳闷为什么他没有。
我也见过最美的男孩子,他是我们学校初二最受欢迎的人,他叫年景尚。
遇见年景尚的时候,我正在咬着铅笔看漫画,就被他画下来了,画的很细心,甚至连我想睡觉的神情都没有放过。
他把画交给我的时候,我呆呆的,他轻笑,揉了揉我的头发,“我叫年景尚,你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我告诉他,“我叫陶米鸢。”“我妈妈说过,米鸢如歌。”后来像是害怕被他忘掉一样,又加了一句。
“你妈妈很有才哦,那我可以叫你米鸢吗?”像咒语一样,在我的耳畔不停的回响。
当然可以叫我米鸢。
我兴奋告诉汤勺,原来世界上真的有像天使一样的男孩子。
他漫不经心的回答道,“拜托你不知道的还有很多好吧,两条腿,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穿着白衬衫的男生到处都是,一抓一大把。”
我什么都好,就是有一个嗜好,就是喜欢给我身边的人起点什么,不要误会,不是外号,对我来说,外号太幼稚了,我喜欢用食品来定义。
汤勺是柠檬味的,很清新,属于治愈系,却还稍稍不及格些,太酸了,却很受欢迎,美白圣品嘛,我认为他当情人一定会很好。
可是我不喜欢,我喜欢西瓜味的,而年景尚就是西瓜味少年,甜而不腻,绝对永远是久盛不衰的解渴圣品,当然我不是说看到他我不渴了,而是,他有一种魔力,让人一看就很喜欢的那种,好吧我承认我真的超喜欢吃西瓜的,还是有点小私心的。
年景尚会画画,很会画画,可是他的学习却比他的画画更好,永远占前三,单凭这一点,我就很佩服他。
我经常对汤勺感叹道,“现在啊,长得好看,多才多艺,学习优异的男生可不多了啊。”
为什么你们女孩子都在花季喜欢穿着白衬衫,白鞋子的男生呢?就像景天说的,跟个白豆腐一样,有什么好的?汤勺这样问我。
我也说不上来为什么,可能就是因为我们都喜欢干净吧应该。
“陶米鸢!吃饭了!楚莫忧都来了。”时年的大吼让我回过神来。
“诶,年姐,你说为什么女生都喜欢穿着白衬衫,白鞋子的男生呢?”我问道。
时年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我,瞥了我一眼,“不知道,我就不喜欢。”
我抽风,年姐啊,你这样的女强人,你说喜欢我都不信。
“可能是因为女生都喜欢干净吧。”楚莫忧从小说堆里抬起头来,弱弱的说道。
答案,一模一样。
暗恋是一种美丽的痛,不是因为痛,而是因为疯狂过一次,15岁的陶米鸢,为了某个人疯狂过一次。
-我的爱,我来代言,我在这儿,你在哪儿。我是浅梨殇。 - 我做了一个名为记忆的梦,梦醒了,人散了,原来往日情终抵不过光阴改。---【冬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