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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七章 听闻

    听闻

    秦淮的绛雪馆,本不是什么入流的去处。

    听闻那只是临水的几件小舍,青瓦白墙,稍一不留神仔细看,却会以为的普通的民居。

    绛雪馆本不叫这名字的,只是八百里长河,每天都会迎来送往,冶游的公子们多半不会理会无关风月的事情。有人来了,有人走了,都只是见了面笑,不见的时候,见再也管不得他人是哭是笑的地方,有情之人不会在这上面留情,无情之人,亦是无情可留,这样,一处屋舍,就不会被会执着地记住名字。

    只是不知道在何时,这名号如迅速长起的藤蔓一般,延伸至每个巨贾商家,纨绔子弟的谈笑中。

    也许是在某个草长莺飞,或是漫天飞雪的时光中,随着熏风而来,抑或是随着飞雪而到,秦淮的伎人中,便赫然出现了一个唤作凤凰衣的女子。

    也不知道绛雪馆里的人,是老了,走了,还是死了,总之,那里就只有凤凰衣一位姑娘。

    听闻那里的前厅和客室,都是极尽奢华的。而她真正的宿处,却只是那三两间屋舍。曾有人问她,那样的简陋去处,是配不上她的,为何还要执意住下。

    她当下便辞了那人,之后再也不许踏入那里半步。

    后来近身的人问缘由,她只是冷笑着说,有什么配不配得上的,他不过看我就是一个婊/子罢了。

    在人们的传闻中,她就是喜怒无常的,上一刻还言笑晏晏,可是指不定过后就是言辞冷冽了。

    可是这也不妨碍她的绛雪馆中,每日都是高朋满座,风流名士,纨绔子弟,高官显贵,形形色色的人,充斥着秦淮的纸醉金迷。

    人人都津津乐道于那里的天方美酒,大食乐师,东方海珍,北地野馐,以糖刷锅,以蜡煮食,琥珀镶着地面的纹案,衣摆摇过,便是步步生莲,夜明珠挂满了椒房四壁,黄昏入夜,就是比白昼更亮的时辰。

    听闻凤凰衣每隔一个时辰换一套衣裳,孔雀裘,紫雁麾,白狐袄,蜀锦云锦八蚕丝,坎子褙子大广袖。

    样样都是千金难求的东西,可是她要是换了下来,就是决计要烧掉的。

    先前绛雪馆的后门,会聚集一大群人,有公子家的,要寻一件她的衣服,以为相思,但是更多的,则是要灭了火,把那些没烧成的衣物倒卖。

    据说即使是烧了大半,她有一件狐裘也买到了百金。

    后来她知道了,只是冷冷一笑,便吩咐吓人,在要焚烧的衣物上加了一点东西,结果是那些碰到衣物的人,全神都长满了疹子,叫苦不迭,自此两次三次,皆是如此,甚至一次比一次下的毒更重,后来就无人感到那里去了,甚至是宁肯走远路,也是要绕道走。只是她的事物,就是他人碰不得的。

    听说她的才华,是极高的。

    一个时辰之内,就是三十四首诗,长短皆有,雅俗共赏,一时间街头巷尾,吟咏之人比比皆是,至今还有人在传唱其中的名句。就是我自小就从不服软的哥哥,与她对谈后,也是自叹弗如。

    那次她出游,在富春江畔偶遇自天竺东渡而来,皇帝拜为上师的智摩诘大师。

    那一场论战,甚至惊动了父亲。

    据说那天就只江畔围观的人就答道数百人,还有在船上的,对岸的,或是山脚的,扎根针也是极难。就是他们已走,闻讯赶往的人还是络绎不绝。

    之后她就有了另一个名字:“般若”。

    佛经里的无上智慧。

    即使是这样,可是人们确实不敢肯定,她到底是心慈面善,还是毒如蛇蝎。

    她可以为失落街头的孤儿们捐物捐银,办起善堂,在南边干旱之时,发下誓愿,抄写《金刚经》万遍,可是就在坊间盛传她是度救众生的在世菩萨时,她却因为丫鬟上错了茶,令人挖眼割舌,而后将人活活沉了江……

    才高的女子,尤其是风尘中有些才气的女子,总是敏感而又多疑的。总是用极为骄傲的脸孔,维护着本就脆弱的自尊。

    心比天高,但是却对身为下贱无可奈何。

    不但看钱,且还看人。

    流俗的不看,无才的不接,总之,是想尽一切办法,标榜着自己的清高孤艳,生怕他人看轻了去。

    只是唯独那位凤凰衣,只要有钱,只要是入得她的眼的,通通皆是她的座上宾。

    在人前,她也不忌讳婊/子,贱/人这样一类话,甚至有时还以此自称。

    她说,即是入了这行当,还藏着掖着作甚,指望着立贞节牌坊么?

    这个,是我的错啊,昨天说十更的,但是才更到第六章时,同学家悲剧的没电了……今天不上哈,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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