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3失踪
这里是西北金城的一个小镇,烈日炎炎,裸石裂土,风卷着厚厚的黄沙吹到人的脸上,简直能把人的肌肤都皲得裂掉。
小镇由十几间简单得让人心酸的石头垒砌而成的小石屋组成,透过简单的木板门的缝隙还能看到在这里居住的土著,无论是女人还是小孩,他们的皮肤都像是地上的岩石一般黑漆漆,皮包着骨头,他们的身体矮小而奇特,干枯而晦涩,就像是被鬼怪吸走了精气,才成了这般怪模样。
但尤是这种小镇在这个地方也算是繁华的,因为这里有一块小小的湖,有水源,就有生命。而其他地方,别说这样黑漆漆的人儿,就连白骨都会黄沙掩埋,或是被烈日考成化石,化作这大戈壁的一部分。
这小镇中心有一个小酒馆,与旁边的小屋相比,这酒馆算是精致的,大约有三四个小屋的大小,凡是路过此地的行人都会在这小酒馆里喝上几口比醋还酸的‘酒’,然后买上一堆比石头还硬的烧饼,补充足水源再继续赶路,亦或是走上归途。
小镇酒馆的老板娘是个泼辣的青年女人,虽然也是黑漆漆的干瘪样儿,但到了这个地方,便是母猪都会被当做嫦娥,更何况她确有些姿色。来往的客人来了这店里眼珠子都会围着她打转,但今日却有所不同,这些来往的客商的目光都聚集在了小店的一个角落里。但老板娘却不怒反喜,她的眼睛也盯在那里,黑漆漆的脸上浮现起了清晰的红晕。
那是一个极为英俊的中原人,这人高大修长,剑眉秀目,如玉般莹莹的肤色虽沾上了些黄沙和风霜,却更给他增添了许多魅力。这个二十四、五岁的青年男人并没有属于这个年纪的锋芒和锐气,他的眉头总是皱着,暗沉的黑眼睛就像是深渊一般涌动着思念和愁苦,他一口一口地灌着比马尿还难喝的‘酒’,仿佛是琼浆玉液。
白振羽苦笑着,若是在五年前,别说这种劣酒,便是窖藏百年的女儿红摆在他面前,他都是滴酒不沾的;但短短的几年,就让他变得嗜酒如命,若是离开了酒的刺激,那种从心底蔓延起的恐慌和寂寞恐怕会把他逼疯。
他对白无痕——他的大哥——的爱竟如此深刻!这让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他的感情并没有随着时光而斑驳,而是不断积淀,竟到了如今这种看不开、放不下、舍不得的地步。爱!现在,他已经可以心安理得地说出来,没有迟疑,没有不确定,没有患得患失……他还什么可以失去的呢?
这世上有两种爱最折磨人,也最深刻,一种是求不得,一种是已失去。
但偏偏他的爱情将这两样给占全了。
白振羽右手十分熟练地拍开了一坛酒,举着坛子灌了下去,每当回忆时,他就变得更加空虚,肚子饱了,是不是心就可以少痛那么一点点?他的身体还很年轻,但却已经和那些年过古稀的老人一样,染上了回忆的恶习。
三年前,他就开始在江湖里游荡,像一个幽灵,要不是心中的那个执念,他或许已经死在了某个神不知鬼不觉的角落,也许是南疆的毒沼,也许是海外的孤岛,也许是高山的密林幽谷……或许,他起初只是仰慕那个人,但在这不断地追寻中才真正爱上那个人,铭心刻骨。
白无痕失踪了!就像是一团空气,没有任何征兆,顷刻间消散在空中,寻不到形迹,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
千秋暂代了魔教教主的事务,但却执意不肯接任教主,一直等着那个人回来。许多人都怀疑是千秋害死了白无痕,打的是取而代之的主意,而此时的表现也只是惺惺作态。但白振羽却不这样认为,他曾经旁观过这两人的相处,那么亲切,那么信任,那么契合,若是千秋想要教主之位,他的哥哥一定会拱手相让!这样的两人怎么会因权力而决裂?
但是,三年!已经三年了!这三年,大哥你到底在哪里?又遭遇了什么?
振羽……好想你!!!
——————————————————————————————————————————
喝过十几坛酒,白振羽才觉得有几分麻木,麻木好!麻木了,就不痛了。
白振羽从怀里掏出几两银子扔在桌上,拿起灰色的斗篷披在身上,戴上厚厚的黑布斗笠,举步就要离开,在他踏出门口的那一刻,小酒店里的光线仿佛一下子暗了下去。
——君子如玉耀明堂,飘然而去惹流连。
老板娘并不明白这些道理,只凭着直觉舍不得他离开,她急急地奔了出去,“公子!这位公子!等一下!等等!”
白振羽停住脚步,纵使在江湖上漂泊了许久,凉薄淡漠了些,但自幼习得的教养根深蒂固,他对女子和弱者总是谨慎有礼的。
老板娘跑到白振羽面前,不敢抬头,这个往常像辣椒般泼辣的女人如今就像是化成了江南的柳絮,轻柔地说道:“公子可是第一次来此地?”
白无痕应了一声,他的举止和身形与此地人不同,这一点很容易就能辨析。
“那公子可是要进大戈壁?”老板娘抬起头,认真地问道,她的神情已经染上了些郑重。
白振羽沉默了片刻,许是被老板娘的认真感染,他如实地答道:“我要进戈壁去寻人。”
白振羽想起一月前千秋给他的传信,说是在商市里寻到了大哥的饰物,正是从大戈壁里流出来的。
“寻人?可有什么线索?”
白振羽初到此地,正两眼一抹黑,此时自是说不出什么。
这时,老板娘笑了,她知道她能留住这个男人了。
她并没有什么非分之想,她自知配不上这人,但能多留他几天,已经让她十分满足。
在这种贫瘠的地方生活,这里的人骨子里懂得主动追求,同时也明白知足的道理。所以,这么恶劣的环境下,生活于此的人们的脸上才没被刻印上愁苦和绝望的痕迹。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一卷。。。
小镇由十几间简单得让人心酸的石头垒砌而成的小石屋组成,透过简单的木板门的缝隙还能看到在这里居住的土著,无论是女人还是小孩,他们的皮肤都像是地上的岩石一般黑漆漆,皮包着骨头,他们的身体矮小而奇特,干枯而晦涩,就像是被鬼怪吸走了精气,才成了这般怪模样。
但尤是这种小镇在这个地方也算是繁华的,因为这里有一块小小的湖,有水源,就有生命。而其他地方,别说这样黑漆漆的人儿,就连白骨都会黄沙掩埋,或是被烈日考成化石,化作这大戈壁的一部分。
这小镇中心有一个小酒馆,与旁边的小屋相比,这酒馆算是精致的,大约有三四个小屋的大小,凡是路过此地的行人都会在这小酒馆里喝上几口比醋还酸的‘酒’,然后买上一堆比石头还硬的烧饼,补充足水源再继续赶路,亦或是走上归途。
小镇酒馆的老板娘是个泼辣的青年女人,虽然也是黑漆漆的干瘪样儿,但到了这个地方,便是母猪都会被当做嫦娥,更何况她确有些姿色。来往的客人来了这店里眼珠子都会围着她打转,但今日却有所不同,这些来往的客商的目光都聚集在了小店的一个角落里。但老板娘却不怒反喜,她的眼睛也盯在那里,黑漆漆的脸上浮现起了清晰的红晕。
那是一个极为英俊的中原人,这人高大修长,剑眉秀目,如玉般莹莹的肤色虽沾上了些黄沙和风霜,却更给他增添了许多魅力。这个二十四、五岁的青年男人并没有属于这个年纪的锋芒和锐气,他的眉头总是皱着,暗沉的黑眼睛就像是深渊一般涌动着思念和愁苦,他一口一口地灌着比马尿还难喝的‘酒’,仿佛是琼浆玉液。
白振羽苦笑着,若是在五年前,别说这种劣酒,便是窖藏百年的女儿红摆在他面前,他都是滴酒不沾的;但短短的几年,就让他变得嗜酒如命,若是离开了酒的刺激,那种从心底蔓延起的恐慌和寂寞恐怕会把他逼疯。
他对白无痕——他的大哥——的爱竟如此深刻!这让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他的感情并没有随着时光而斑驳,而是不断积淀,竟到了如今这种看不开、放不下、舍不得的地步。爱!现在,他已经可以心安理得地说出来,没有迟疑,没有不确定,没有患得患失……他还什么可以失去的呢?
这世上有两种爱最折磨人,也最深刻,一种是求不得,一种是已失去。
但偏偏他的爱情将这两样给占全了。
白振羽右手十分熟练地拍开了一坛酒,举着坛子灌了下去,每当回忆时,他就变得更加空虚,肚子饱了,是不是心就可以少痛那么一点点?他的身体还很年轻,但却已经和那些年过古稀的老人一样,染上了回忆的恶习。
三年前,他就开始在江湖里游荡,像一个幽灵,要不是心中的那个执念,他或许已经死在了某个神不知鬼不觉的角落,也许是南疆的毒沼,也许是海外的孤岛,也许是高山的密林幽谷……或许,他起初只是仰慕那个人,但在这不断地追寻中才真正爱上那个人,铭心刻骨。
白无痕失踪了!就像是一团空气,没有任何征兆,顷刻间消散在空中,寻不到形迹,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
千秋暂代了魔教教主的事务,但却执意不肯接任教主,一直等着那个人回来。许多人都怀疑是千秋害死了白无痕,打的是取而代之的主意,而此时的表现也只是惺惺作态。但白振羽却不这样认为,他曾经旁观过这两人的相处,那么亲切,那么信任,那么契合,若是千秋想要教主之位,他的哥哥一定会拱手相让!这样的两人怎么会因权力而决裂?
但是,三年!已经三年了!这三年,大哥你到底在哪里?又遭遇了什么?
振羽……好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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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过十几坛酒,白振羽才觉得有几分麻木,麻木好!麻木了,就不痛了。
白振羽从怀里掏出几两银子扔在桌上,拿起灰色的斗篷披在身上,戴上厚厚的黑布斗笠,举步就要离开,在他踏出门口的那一刻,小酒店里的光线仿佛一下子暗了下去。
——君子如玉耀明堂,飘然而去惹流连。
老板娘并不明白这些道理,只凭着直觉舍不得他离开,她急急地奔了出去,“公子!这位公子!等一下!等等!”
白振羽停住脚步,纵使在江湖上漂泊了许久,凉薄淡漠了些,但自幼习得的教养根深蒂固,他对女子和弱者总是谨慎有礼的。
老板娘跑到白振羽面前,不敢抬头,这个往常像辣椒般泼辣的女人如今就像是化成了江南的柳絮,轻柔地说道:“公子可是第一次来此地?”
白无痕应了一声,他的举止和身形与此地人不同,这一点很容易就能辨析。
“那公子可是要进大戈壁?”老板娘抬起头,认真地问道,她的神情已经染上了些郑重。
白振羽沉默了片刻,许是被老板娘的认真感染,他如实地答道:“我要进戈壁去寻人。”
白振羽想起一月前千秋给他的传信,说是在商市里寻到了大哥的饰物,正是从大戈壁里流出来的。
“寻人?可有什么线索?”
白振羽初到此地,正两眼一抹黑,此时自是说不出什么。
这时,老板娘笑了,她知道她能留住这个男人了。
她并没有什么非分之想,她自知配不上这人,但能多留他几天,已经让她十分满足。
在这种贫瘠的地方生活,这里的人骨子里懂得主动追求,同时也明白知足的道理。所以,这么恶劣的环境下,生活于此的人们的脸上才没被刻印上愁苦和绝望的痕迹。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