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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小插曲╰一9.

    “所谓聚众是指纠集多人实施犯罪行为,一般应当是纠集3人以上,有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有积极实施犯罪活动,行动特别卖力,情节比较严重的积极参加者,在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过程中,有时还会有受蒙蔽的群众,被威胁的一般违法者、围观者、起哄者,纠集3人以上是指包括聚首和积极参加者在内3人以上。”

    我慢悠悠的说着,看着那马上的人有些不淡定了……他的表情有这微微惊讶……

    矮油,我也不淡定了……也不看看本殿下以前是从事什么的,竟然自己撞在枪口上了……

    “如果是一人或二人闹事引得众人围观起哄的,不构成本罪。”慢慢的加上一句……

    这才是重点……也不知道他们听不听的懂……这是很现代的知识……但是比较通俗,应该懂吧……

    “小姐……”胖子有些傻了……他看着自家的小姐……

    我看着他双眼冒金星……不禁小小的得意了下……崇拜吧~我也好崇拜自己呐……

    “怎么样……你家小姐是不是很厉害……”我给了他一个笑容……把手放在他的头上轻轻的点了下……然后就看着他的脸……红了……

    转头看着那个马上的人……

    “再解释一下,我们是两个人,所以不是众,在者,我们是分开来到同一个地点…在这之间有一定的时间差…所以不是聚……还有,对待给你们造成的困扰真的是很抱歉,我们并没有准备闹事的打算…有没有组织,策划,或是要实行犯罪活动………”因为我们跟本就没有实力……“还请网开一面……”

    浅浅开口,面带微笑……

    我都快要面瘫了……但是还是很激动呐……

    他再次惊了。也不知道说些什么了……

    人群中,我听见了惊叹声……

    “是啊……那个女孩说的很有道理……”

    “是啊是啊……”

    “对啊对啊,看她一个小姑娘,应该没有什么胆量去聚众闹事……”

    要的就是这效果。民意所向……

    唯家公子也是含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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