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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57清水

    <li>  事实证明,我虽然酿酒的技术不错,但是我的酒量不会随着酿酒技术的增长而增长,这也让我明白了即使我已经重生在阿尔忒弥斯身上,可是我比一杯倒稍微好一点的酒量已经刻画在灵魂里了,即使是神的身体也无法阻挡我比一杯倒略好的体制!

    所以在他们已经抛弃了手中的杯子,拿着碗大口猛灌的时候,我已经倒在了福玻斯的怀里,我想说我真的很亏,我和福玻斯辛辛苦苦酿的酒凭什么最后便宜了他们!这就像交了那么多钱吃自助,结果发现自己来成本的十分之一都没有吃回来,而旁边坐了一群海吃海喝的吃货,他们桌上堆了一堆的盘子还在吃,而瞅瞅自己的只有两三个碟子的那种感觉……

    我不甘心啊,所以倒下的前一刻,我交代完了我的"遗言",我仰着脖子,打了个酒嗝,晃了晃晕乎乎的脑袋说:"福玻斯,多喝点。"

    不多喝点多亏啊!至少要把我的那一份喝回来!

    不知道福玻斯有没有遵从我的"遗命",我说完就晕乎乎地往一边倒去,福玻斯连忙接住了我,接着我感觉脑袋更晕了,好像里面装满了棉花似的,难受地在福玻斯怀里蹭了蹭,然后我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在福玻斯的怀里,一睁眼就是福玻斯放大的俊脸,我耸着鼻子闻了闻,原来还以为会有很重的酒味,没想到闻上去清清爽爽的。

    福玻斯的手臂紧紧地箍在我的身上,我难受地挪了挪,我想我一定是一晚上都被福玻斯这样抱着没有换个姿势,所以现在身上难受极了。

    我想要下床去动动手脚,可是福玻斯的手扣得紧紧的,怎么都不松开,我只能曲起手臂推了推福玻斯,却被福玻斯抓住了双手,然后一个翻身,福玻斯就这么压在了我的身上,他甚至还没有睁开眼睛,完全是一副迷迷糊糊的模样。

    感受着身上压着的重量和福玻斯身上传来的温度,我有些不自在起来,福玻斯的头正好埋在我的脖颈处,轻轻浅浅的呼吸喷在脖子上,难言的暧昧蔓延开了,他的嘴唇若有似无地贴着我的脖颈处,随着呼吸的一起一伏,嘴唇时不时的碰触就好像是在亲吻一般,酥酥麻麻的触感蔓延开了,我的脸上冒出一股热气,顿时手足无措起来,心跳也快了几分,我甚至能感觉到福玻斯的胸贴着我的,我们都能感受到彼此的心跳,这种感觉让我更加慌乱。

    我下意识地认为这是一种危险的情况,我努力平复下过快的心跳,轻声唤道:"福玻斯,福玻斯,该起床……唔。"

    我还没说完福玻斯就抬起了头,迷迷糊糊地揉了揉双眼,然后嘴唇准确无误地印上了我的,我感觉我整个人都不好了,我甚至不知道我的手脚该往哪里放,或者说我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到了相贴的唇上,完全意识不到自己的手脚在哪里。

    一条灵活的舌头趁着我的愣神,钻入了我的口中,带着一点横冲直撞的意味,却更多地是温柔缠绵,让人想要沉醉在其中,我感觉我的舌被他的缠住,我忍不住推了推他的舌,想要把他推出去,可是这却换来了他的大力吸吮,我难受地呜咽着想要推开福玻斯,却被他牢牢地压在了身下,一只腿还强势地插入了我的两腿之间,他握着我的手腕,将我的手固定在了我的头顶,唇上极尽缠绵和挑逗。

    我扭头,试图摆脱福玻斯的亲吻,可是他的吻却如影随形,我只能被迫大口大口吞咽着口中的津液,而来不及吞咽的,顺着嘴角滑了下去,福玻斯的吻也追逐着滑了下去。

    "福玻斯!你看清楚!我是阿尔忒弥斯!是你的姐姐!"我急得大叫,此时福玻斯的状况很不对,他的眼中充斥着我不想懂的某些东西,一个硬硬的东西抵上了我,一股危机感从心底升起,我努力扭动着双手,试图从福玻斯的钳制中挣脱,可是福玻斯的力气大得惊人,更加之,他身上的重量压了下来,我怎么也挣脱不开来。

    福玻斯此时已经用牙齿解下了我睡裙的带子,咬着带子往下拉扯,在福玻斯的眼里,我看到了自己衣衫半褪嘴唇红肿的模样……

    哦,天哪!我这都是在干什么!

    我猛地推开福玻斯,冲出了门,一边跑一边整理好了身上凌乱的衣服,也幸好是一大早,估计昨晚有不少小聚会,所以这时候大家都还没起,一路畅通无阻。

    清晨有些冷意的风吹在脸上,我感觉我脸上的热度下来了一点,宿醉带来的晕眩少了一些,头脑也开始能清醒地思考了。

    我觉得我需要冷静一下,最近的我似乎太不正常了,也许神也有发Q!期,而我恰好是到了发Q期!所以才在大清早这么冲动?

    听说清晨男性会精力旺盛,可是尼玛劳资是女的!

    所以我果然最近很不正常,尤其是靠近福玻斯的时候……小太阳一样的福玻斯周围的热度至少是别的地方的三倍,烧得我头脑发昏,以至于不能正常思考。

    我不是一开始就决定好了以后要找一个华夏好男人吗,为什么现在却突然觉得和福玻斯在一起也不错呢……不,不应该是这样的。

    我捂脸,这都是什么事情啊!

    我觉得我应该出去散散心,也许打猎比较合适,我需要好好想一想我和福玻斯之间的关系,也许我们应该保持一点距离,毕竟男女有别,我们都长大了。

    我拿起了我的弓箭,走下了奥林匹斯山。

    都说心情不好的时候旅游可以放松心情,也许我这段时间太闲了,才生出了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我也应该出来走走,也就没那么可以纠结的事情了,说不定等我回去的时候福玻斯自己已经想通了呢,我努力往着乐观的方向想。

    此时的人间已经发展出了一个一个小的城邦,高高的城墙让这些小的城邦自成一派,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该有的一样不少,还有那独特的城邦制度,在我的眼里那就是充满了异域风情啊。

    我用神力掩盖住了真实的容貌,要知道神庙里面的雕像,不知道那些人类是怎么整出来的,真尼玛像……

    换了一张脸,再用哈迪斯送我的一个小道具隔绝了身上的气息,换上了普通的亚麻布的长裙,与周围来来往往的行人无异,混在人群中,走进了一个城邦的大门。

    拦在门口的侍卫在我缴纳了入城费用后大手一挥,顺利地放行了,我现在的容貌放到人堆里估计一抓一大把,没有什么值得人注意的。

    随着人群进了城,宽阔的街道人们脸上洋溢着热情的笑容,我走在热热闹闹的街市上,看着一个个贩卖货物的小摊主极力推荐自家的产品,街上人来人往,这与奥林匹斯山上截然不同的风景,让我有了一种怀念的感觉,我有多久没有逛街了啊……我都感觉自己不像一个女人了!

    QAQ想当初我也曾挽着闺蜜的手,蹬着高跟鞋杀过一条街,然后大包小包的回家……现在这样,真是丢脸啊!

    周围的小贩热情地招呼着来来往往的路人,我很想告诉他们,你们别这么卖力了,我身上一个铜板也没有……真的……谁闲着没事睡觉会带铜板啊!而专属于十二主神的空间我还没有试验过,里面空空荡荡……啥也没有……

    哈迪斯和安菲给的土特产全部都藏在了我的小金库里,现在我无比地后悔,我怎么就忘了逃家必备的玛尼呢?果然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过得太久了吗?不对……我这不是逃家,我这叫出门散心,叫出门旅游,总之就不是逃家!这么没品的事情怎么可能是我干的。

    “卖买披肩了~皮毛披肩~既时尚又保暖!凸显您的高贵气质!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一个不那么和谐的吆喝声从一边传来。

    皮毛披肩?还时尚?在这个年代皮草不是时尚的代表哦亲!我在心里吐槽。

    这是一个以打猎和农耕为主的时代,所以这里并不缺少动物的皮毛,这里的人甚至还更加喜欢美丽的布料一些。

    我这么想着,却还是转过头来看向了那个吆喝的人……手中拿着的披肩……

    次奥!!!又见一个革命好同志!!!

    这个披肩做工精细,皮毛厚实,剪裁得体,只是……

    短款,加无袖……

    哥们!!!你找到组织了!!!

    我朝着那个买皮毛的家伙走去,瞅着他黑发黑眼的样子越看越顺眼,操着跟安菲一起练的中文,说:“你好。”

    那汉子傻呆呆地看着我,手上还捧着那短款无袖白色皮毛小马甲,说:“你好。”

    我继续客套:“吃了没?”

    “吃了。”

    “今天天气不错。”

    “是挺好的。”

    “你来多久了?”

    “十八年了。”

    果然是一条好汉啊,我激动地冲着他点了点头。

    突然,那汉子似乎是回过神来了,饱含热泪地看着我:“你呢?来这儿几年了?”

    我噎了一下,然后眼神坚定地回答道:“十六年!”老娘是永远的十六岁!这一点毋庸置疑!质疑者拖去冥界给哈迪斯十八层地狱吹冷风。

    “这日子……真是太难了啊!我叫程鹏宇,你呢?”男子的眼睛亮了,似乎很是兴奋的模样。

    “我叫……沈瑜!”麻蛋……我忘了我叫啥了,这日子有点久远了!QAQ 话说我有没有在安菲那里备份我的名字呢?

    “小瑜,很高兴认识你!”那汉子,也就是程鹏宇伸出了手。

    我也开心地和他握了握:“我也是。”也许我该告诉安菲这里有个革命好同志?唔……还是先观察一段时间吧!

    程鹏宇听说我身无分文之后热情地邀请我去他家,我顿时心花怒放,果然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啊!

    我兴高采烈地决定去朋友家蹭吃蹭喝了!总算不用躲在露天小角落过夜了,还能就近观察一下这个革命同志是不是好同志!如果这家伙通过考核,我就带着安菲来和他认识。

    我果然英明神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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