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 番外无题
--小柱子--
一颗大榕树下,一个穿着黑衣的男人背靠在树干上,单脚屈膝而坐,今日正是金秋鼎盛之时,凉风送爽,带走了夏日的烦闷。闲来无事,他便小憩了一会儿。
雨后的土壤还有些湿泞,平素微微低着头,双眼无神地看着腿边的土壤,突然看到了一条正扭着身体钻出来透气的蚯蚓。他愣了愣,然后将蚯蚓给提在了手里,他晃了晃小不点,突然咧嘴笑了。
他想起,第一次见到宝辰的时候,他正在当时还是寒亲王的府中后花园里,带着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他记得那时候自己刚刚挖到一条小蚯蚓,还来不及跟小伙伴们炫耀,就手头一滑,飞了出去。那小蚯蚓降落的地点正是宝辰的头顶。
他时常在梦中看到那个穿着红袍的粉嫩小孩,他手里抓着蚯蚓,苍白了一张小脸,发出了惊人的叫喊声。宝辰讨厌蚯蚓,应该说,他讨厌一切软趴趴的东西,只要一看到自己手里拿着蚯蚓或者蛇之类的东西,他就会避自己三丈之远。久而久之,平素自己也不再去碰那些东西了,因为他不希望宝辰远离自己。
他还记得,当时他看了宝辰好一会儿,不知怎么的,就傻呵呵地笑了起来,跟他说了一句--你长得好漂亮,小柱子长大了要娶你!
因为这句话,宝辰气得鼻子都歪了,一脚就踩住了自己的脚,还扯着自己的耳朵大喊了一些粗话。不过他听着这些粗话,却觉得特别动听……
这第一次的见面发生了不少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但总的来说,还是满开心的,虽然据宝辰后来回忆说,那第一次见面,他是非常非常地不开心,并且很想揍人。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宝辰的呢?平素将手中的蚯蚓扔掉以后,脑袋靠在了树干上想了想,然后忍不住勾唇笑了,他想,大概就是从第一次见到宝辰开始吧。宝辰小时候长得并没有以后那么绝色艳丽,只是清秀有余罢了,但他无法忘记第一次见到那个红袍男孩的笑容时,那剧烈跳动的心脏。
几乎全天下的人都以为宝辰是一个纨绔子,但平素却知道,宝辰不是。宝辰练功比任何人都勤奋,悟性很高,武功进步很快,宝辰的文采也是当世少有,好像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已经被灌了一肚子墨水似的。
至于宝辰为什么要装成风流不羁且不学无术的人,平素从没有去深究过,他想着自己知道宝辰的好就够了,别人误会宝辰,甚至看不上宝辰,那才好呢。
随着宗政久寒的地位越来越高,宝辰的地位也跟着水涨船高,平素也知道自己不能再在原地踏步了,否则连宝辰的背影,他都将没有机会再企及。
一次机缘巧合之下,他拜了一位名师。师父名叫慕容痴武,他原名不叫这个,是后来自己改的。他与当时的武林盟盟主是好友,武功更在盟主之上。
慕容痴武对平素的根骨很是满意,将他当作了自己的得意门生,甚至希望他继承自己的衣钵。而他并不是一个能够在一个地方住得久的人,他喜欢闲云野鹤的日子,将毕生所学都教与了平素,让平素勤加修习后,他就离开了平城,四处云游去了。
平素的武艺有了慕容痴武的传授,虽说不可能一下子达到他师父那种高度,但在同辈之间,也算是顶尖的了。他盘算了一下,就决定在去京城找宝辰前,先出去闯荡一番。
直到他觉得自己已经闯出了一些名堂来,就去了京城参加了武举的比试。中了武状元后,时隔多年,他终于见到了心心念念的宝辰。
他还记得,那时候他穿着一身红色的长袍,从前小小的身体也被抽长,显得更为瘦弱起来,他的五官变得精致而艳丽,带着说不清道不明的诱惑,引着自己越陷越深。而时隔六年的第一次相遇,宝辰给了自己两个铁拳,疼得自己差点飙泪。
他当然还记得宗政绵德那家伙说的--“爷说,要是宝儿生而为女,那爷就娶了你,就娶你一个,这辈子,就你一个。”
当时平素就想,老子不需要宝辰是女人,也会只爱他一个!只要宝辰愿意,他也只会娶他一个,珍爱他一生一世。
但最终,自己还是没有这个机会,宝辰爱的终究不是自己,而是那个叫做宗政久寒的男人。即使是平素也不得不承认,宗政久寒的确待宝辰很好,他对宝辰的爱也够深沉。
可即使如此,平素也不认为自己比宗政久寒差,因为虽然宗政久寒给予宝辰的,比自己给予的要多的多,但从另一方面看,无论宗政久寒给了宝辰什么东西,又给了多少,他平素却是将自己拿得出的一切都奉在了宝辰的面前,只是宝辰不想要而已。
秋风扫过湖面,吹散了男人的发梢,露出眼角上,一丝浅淡的皱纹。他开始慢慢老去了,但他爱宝辰的心却永远都不会老去,直到他的呼吸停止的那一刻,这一颗心才会骤然死去,再也不于凡尘中,留下丝毫痕迹……
--二哥哥--
京城郊外,一辆宽大的马车边,站着三个人,其中二人身穿红色锦袍,那各自略矮的披着一件银白色的披风,而更为高长的则披着深灰色的斗篷。还有一人穿着素色的棉服,恭谨地站在那穿深灰色斗篷的男人的身后,看来是这男人的奴仆。
“此去江南,路上小心。”宝辰看着越来越成熟的宗政绵德,他整了整额头上被寒风吹乱的乌发,露出了描着梅花形状的花钿,那鲜红艳丽的颜色,在冰天雪地下,反衬得更要耀眼夺目。
宗政绵德呵呵笑了笑,有些痞痞的感觉,他颇为自大地说道:“普天之下,谁有胆子害我明亲王啊?我需要小心什么?”他微微侧身,那妖艳的绣了金丝线的袍角翻过几层华丽的波浪。大良国的明亲王,以他早年征战天下的铁血风格,和不眠不休开疆扩土的疯狂,得到了金樽大陆许多人的仰视和敬畏,若不是不想活的,还真没有人会打他的主意。
宝辰见宗政绵德这欠扁的模样,伸手就给了他一个暴栗,哼道:“快去快回!”
“那是自然,我可舍不得离开你太久。”宗政绵德虽然自知得不到宝辰,但也喜欢在嘴皮子上占点便宜,对于这点,宗政久寒咬牙切齿了很久。
宝辰被气得笑了,随后又皱了皱眉,看着他身后唯一的一个太监,道:“你一个亲王下江南,怎么不多带点人,小全子一人恐怕忙不过来。”
“没事,我当年行军打仗的时候,什么苦没吃过?下个江南而已怕什么?”宗政绵德豪爽地摇了摇头,他说着,握住了宝辰的双肩,将他转了过去,然后轻轻推了一把,道,“快回去吧,风大,吹得沙子迷了眼睛,我可要心疼。”
宝辰听他又在贫嘴,不禁哼了哼,随即无奈地笑了起来,他背对着宗政绵德点了点头,然后大步走向了自己的马匹,翻身上马后,他朝着宗政绵德挥了挥手,这才驾着马儿回城了。
看着宝辰的身影越来越小,宗政绵德才有些不舍地收回了目光,他这一回去江南是公事,所以不得不离开一阵。
“爷,起风了,回马车上吧?”小全子算是宗政绵德的心腹之一,他自然知道自家王爷对太子爷的心意,可这又如何呢,太子爷终究不会是王爷的。
“嗯。”宗政绵德微微点头,也转身上了马车。
这一路从北往南走,宗政绵德看着帘子外不断变化的景色,不知怎地,想起了他与宝辰第一次见面的那天。
那时候的宝辰也穿着红色的衣袍,看起来粉粉嫩嫩的,比自己还要好看几分,他直觉就以为那是个漂亮的小妞,不过也因此,招来了宝辰的“毒打”。
这不算太和谐的第一次见面,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每每想起来的时候,他都会忍不住笑出声来。
他其实一早就对宝辰有好感,但真正爱上他,却是在宝辰长大以后。第一次发现自己爱上一个少年的时候,他有些惊慌,觉得这样不正常!他一直在否定自己这种荒谬的感觉,可一想到自己喜欢的人是宝辰,他就忍不住幻想--若是自己愿意抛弃一切,包括名誉,财富和权势,宝辰会不会愿意和自己一起归隐山林,过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
而后来的事实告诉自己,宝辰不愿意。不是宝辰贪慕荣华,而是宝辰的心里已经有了另一个人的存在。
他也想过要放弃,不想再爱了,因为这种爱而不得的感觉真的很折磨人。可最终,他发现自己放弃不了,因为宝辰似乎已经成为了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一个很重要的部分,若是割去,必定会流完全身的鲜血,然后慢慢干涸致死。
“爷,前面就是扬州城了。”在马车外赶车的小全子突然轻轻地出了声,将宗政绵德的思绪给拉了回来。
“嗯。”宗政绵德应了一声,然后撩开了侧面的车帘,他歪头看着马车外,那来来去去的人流,老人,妇女,孩子,他们笑闹在一起,似乎活得很恣意。
他勾唇,露出没有什么意义的笑容,心想,其实自己也很幸福,至少他能一直看着宝辰,守着宝辰,而那个激进的大哥,恐怕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宝辰了。
------题外话------
此文已经点击完结了,但番外其实还没有结束,剩下何湘和李毅的,大概两章吧。但只能过几天再上了,因为这几天实在没多少时间了。(最迟这周末上~)
PS:谢谢宝贝儿们这三个月来,对莫莫的支持,莫莫在这里先鞠个躬了~
再PS推荐一下文文,顶锅盖,表拍我……
《军少狼兄,三两只》BY冷优然。
【现代军旅NP宠文,男主干净,伪兄妹】
十八岁成年礼,楚容华喝得酩酊大醉,第二天醒来,她看着陌生的卧室,摸摸赤裸的上身,再扭头看着身侧依然睡熟的帅哥,愣了三秒钟,然后放声大叫起来。
她!她她她!她楚容华竟然醉酒以后,禽兽地将自己的大哥(虽然不是亲生的),全京城最具身价的黄金单身汉,听说还是处男的,华夏国最年轻的中将大人给强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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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大榕树下,一个穿着黑衣的男人背靠在树干上,单脚屈膝而坐,今日正是金秋鼎盛之时,凉风送爽,带走了夏日的烦闷。闲来无事,他便小憩了一会儿。
雨后的土壤还有些湿泞,平素微微低着头,双眼无神地看着腿边的土壤,突然看到了一条正扭着身体钻出来透气的蚯蚓。他愣了愣,然后将蚯蚓给提在了手里,他晃了晃小不点,突然咧嘴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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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想过要放弃,不想再爱了,因为这种爱而不得的感觉真的很折磨人。可最终,他发现自己放弃不了,因为宝辰似乎已经成为了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一个很重要的部分,若是割去,必定会流完全身的鲜血,然后慢慢干涸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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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勾唇,露出没有什么意义的笑容,心想,其实自己也很幸福,至少他能一直看着宝辰,守着宝辰,而那个激进的大哥,恐怕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宝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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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成年礼,楚容华喝得酩酊大醉,第二天醒来,她看着陌生的卧室,摸摸赤裸的上身,再扭头看着身侧依然睡熟的帅哥,愣了三秒钟,然后放声大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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