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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新生

    当太阳跟月亮各自占据半边天的时候

    世界被分成了光明跟黑暗两部分

    我站在中间

    然后走向了阴影里你的方向

    1。

    后来的我,与九年前的我,如出一辙。我隐去了平北将军华丽的封号,变成江湖上最普通的过客。一年后,我认识了柒妃。江南第一家族楚家的七小姐。

    我第一次见她,是受邀去楚家恭贺楚老爷的六十大寿。我清晰的记得那天下着小雨,凄美而缠绵。当这名打着纸伞的女子小步走进楚府的时候,喝酒划拳的人全都没了声音。

    那是比天仙更加动人的倾城容貌,着白色的丝绸裙子,外面套着半透明的藏蓝色纱衣,修长白皙的手指轻轻的握着伞柄。

    不过我并没有在意,曾经沧海难为水,任何女子在妍儿面前,都不过是微不足道到可以忽略的尘埃。想到这里,我还是苦笑了一下。已经一年了,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如何,是否像我们当年寻找苏白那样拼命的企图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一个叫做佰寂雪的人?

    我想,任他们再怎么寻找,也只是徒劳吧。当初我不远万里从灵州来到江南,正是因为如此。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爹。”

    “这就是楚家七小姐吧,貌若天仙,果然名不虚传。”

    “早闻七小姐的舞绝世无双,不知今天可否让我们大家开开眼界?”

    “对啊,七小姐给我们大家开开眼界吧。”

    此起彼伏的声音,像是一块石子扔进了池塘,周围荡漾开来的涟漪。

    以,我面前这位楚家七小姐为中心。

    “那,小女子就献丑了。”

    很久之后,当我再次回想起柒妃当时的舞时,还是会忍不住震撼。这世间,决不会再有第二个人可以舞出那样的豪华绚丽,纵然是妍儿。

    一舞,倾城。再舞,末世。

    2。

    再后来,我跟柒妃莫名的熟络起来,我常住在楚府,过着奢华的生活。

    柒妃经常来找我,有的时候是给我看她用来整整一天锈好的鸳鸯,有的时候是给我品她刚刚调好的茉莉茶,有的时候仅仅是因为“爹从牧州游玩回来,带给我那里特产的桂花糕,味道很好,就带来给你”而已。

    有几个瞬间,我恍惚觉得我面前的这名女子就是妍儿,她的一颦一笑都与妍儿那么惊人的相似。既然妍儿在,那么哥哥跟苏白一定不会很遥远吧。

    这样快乐的日子,自然不会持续多久,一道圣旨彻底毁了这天仙一样的女子。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接七小姐入宫,与九王凌轩,择日成亲。钦此。

    柒妃从屋子里走出来,跪在地上,小心翼翼的接过圣旨。我看见她手中的那道圣旨,在阳光下闪着刺眼的金色,像是夜空中一道明亮的闪电,劈碎了柒妃本该繁华的生命。

    然后柒妃慢慢的低下身子,闭上眼睛,泪水从她的眼角滑下来,砸在地面上。

    民女,谢主隆恩。

    我仰起脸,把眼泪倒回眼眶。

    夏天很快就要过去了吧。我想。

    那一年,柒妃十六岁。我十七岁。

    3。

    良辰已选好,婚期就在一月后。柒妃启程的时间定在第二天正午,楚老爷问我是否愿意送柒妃进京,我没有推辞,毕竟楚家待我不薄,况且柒妃离开了,我自然也继续在楚家停留的理由了。

    一路上柒妃跟我都不怎么说话,仅有的交流只是我问她想要吃什么,告诉她我们到了哪座城,距京都还有多远。柒妃也仅是淡淡着点头,不愿与我多说些什么。于是我整日把自己埋进一张张地图中,反复的选择去京都的路线。当我年少随苏白闯荡江湖的时候,曾去过许多地方。我知道一座城里哪家茶庄的点心最可口,哪间客栈傍晚会有琴师弹琴,哪家戏班可以在晚饭的时间为我们唱戏,我以为这样柒妃就能够笑起来,尽管我知道我所做的这些全部无济于事。然后我在最后一张地图上,发现了灵州。

    “佰小姐,即将抵达京都。不知剩下的路程,要从哪里走?”

    随柒妃出来的婢女小心翼翼的问我。

    “我们从灵州穿过去。”

    我平静的回答。

    “这,佰小姐,灵州曾是敌军的地界,想来也不安定吧。又没有太好的风景,不如从通州走吧。”

    我闭上眼睛,依然很平静。

    婢女应了句“是”,便拿起地图,缓慢的退了出去。我在她微弱的几乎听不见的关门声里,模糊了眼眶。从我坚持的选择了从灵州穿过去这条路线的时候,我便知道,我终还是放不下哥哥跟苏白。我想,也许等我把柒妃安全的护送入宫以后,就会回灵州吧。放弃所有的尊严,回去跟他们安宁的生活。原来我的坚守,终还是不敌想念。

    我对柒妃说住客栈的将只有她带来的婢女跟家丁,我说我们要去一个故人家。她多少还是有些惊讶,不过她很快就淡淡的点头,没有任何评价,她已经麻木了。我想柒妃知道我要她跟着我仅仅是因为我不放心将她一人留在客栈里。我想她明白我决不会拯救她,因为她知道,纵然佰寂雪在柒妃心中有多强大,终还是抵不过一道圣旨。

    4。

    灵州依然没有变,依然很繁华,依然很喧闹,甚至连市井的位置都丝毫没有改变。从城门走到曾经我跟哥哥买下的那处地方,我甚至闭上眼睛都可以轻松的走过去。一切的一切都太过熟悉了,熟悉到我甚至有些陌生。

    我站在那个不知道我是否有资格叫做家的豪华宅院门口,接下来的画面我似乎已经没办法再将它们串联起来了。从手指的关节碰撞木质门板发出的声音,到门被轻轻推开,再到妍儿在我面前红了眼眶。就像是无意间打翻了的水桶,窒息般冰冷的温度,从头顶流向心脏,回忆瞬间倾覆了理智。

    我不记得那天柒妃是怎样面对陌生的妍儿、哥哥跟苏白的,我甚至已经忘记了要去跟柒妃一一介绍他们的辉煌跟骄傲,我唯一记得的便是当我站在妍儿对面。我对她说,嫂子,我回来了。

    我没有要妍儿准备过多的菜肴,因为第二天我们还要出发去京城,我没有忘记我回来的目的,我是要将柒妃安全的护送到九王府的。

    我不知道,这究竟是在保护她,还是在伤害她。

    也许我是在保护她吧。

    九王凌轩玉树临风,仪表堂堂,为人大度宽容,是皇上最喜欢的皇子,是当朝大臣公认的太子的最佳人选。感情也很专一,身旁没有三妻四妾,自十二岁时曾一睹柒妃的舞之后便从未忘记,一见倾心。况且只要柒妃愿意,凌轩甚至可以在京城最豪华的地方买下一套宅子,供柒妃的父母居住。柒妃的后半生,想必会很幸福吧。

    我看着窗外星星点点的夜空,自己骗自己。

    我分明的记得,在我跟柒妃都还在江南的时候,她拉着我到江南最有名的白马书院。我们偷偷的躲在白马书院灰色的水泥墙壁一处不知道什么时候碎裂的洞口后面,静静的看着白衣少年在屋子里安静的读书。那时候,柒妃告诉我,他叫慕锦,是楚府在三年前雇佣的一个家丁的儿子。是在两年前的年末庆典的时候被父亲叫过来帮忙的,柒妃就是在那个时侯认识这个少年的。柒妃曾说,她要嫁给他,就算父母反对。

    那时候的柒妃,目光纯真而坚定。

    5。

    我在床上躺了很久,却还是睡不着,于是起身,披衣出门。

    我走到了我的花园,已经离开一年了,因为疏于打理,现在我的花园也荒芜了,变成一片荒凉的灰色。

    “柒妃,请最后为我跳一支舞吧。”

    我站在柒妃的门前,轻轻的扣着柒妃的门板。

    我知道柒妃还没有睡,这些天她的脸色一直很苍白,我知道这些个夜晚她一直都没有睡,我知道她一直都在漫漫长夜安静的守候。我都知道,可我什么都做不了,我只能在时间允许的条件下延长路途的时间。我不切实际的想,也许凌轩真的在这段时间遇上了比柒妃更好的女子,也许就可以休了柒妃。

    ——人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只好相信奇迹。

    月光清冷,夜寒如水。女子碧蓝色的身影和着她哼唱的曲子在月光下步履轻盈,宛若蝴蝶。

    一曲终了,柒妃的最后一个动作落在我的脚边。她还是习惯用柔情似水的目光扫视她的每一位观众,就算现在只有我一个人在看她跳舞。她自以为这个动作美得可以征服全世界,其实就是这个美得无可挑剔的动作毁了她的一生。

    “寂雪,你说我跟慕锦,还会有将来么?”

    柒妃默默的站在我身边,仰起头看着天空,喃喃低语。与其说是在问我,倒不如说是在问天。我没有说话,只是安静的转过头看着她盯着星空。最可悲的事情也不过如此了吧,柒妃的舞举世无双,只一眼便可以倾尽天下。只是那个名叫慕锦的她最心仪的男孩,却从来没有欣赏过。

    “好像起风了,我们回去吧。”

    “寂雪?”

    “嗯?”

    “我……跟九王……成亲以后,你能帮我照顾好爹娘么?”

    “这个自然,还有慕锦,我还可以动用我的人脉,帮他进京做个小官,你知道,现在朝廷的制度不很严……”

    “就按你说的办吧。”

    在我说到慕锦的时候我看到柒妃的肩膀很明显的颤抖了一下,然后她垂下头,沉默的走进屋子。我在柒妃的房门前站了很久很久,我并不介意她用大小姐的架子结束了这个她不喜欢的话题。心里更多的应该是歉疚吧。就像年少的时候我跟哥哥看见集市的鱼贩将一条条鲜活的生命结束在案板上时的感觉,我们都同情他们,只是我们根本无力挽救。

    6。

    我跟柒妃选择在清早启程,再有十二天便是柒妃与九王的婚礼,从灵州到京都需要耗费三天的时日,我们所剩的时间已不宽裕,因此我理所当然的拒绝了妍儿企图为我们准备的佳肴。只是这次,哥哥会跟我们同去。凌轩跟哥哥曾多次一同狩猎,自然早已是很好的朋友。这次凌轩大婚,好朋友的出席是怎样都推脱不开的了。何况满朝文武都被邀请了,哥哥又是在朝廷里举足轻重的镇北将军。他是非去不可了。

    路上的时光似乎是没那么无聊了,哥哥牵着马走在我的身旁,我们一直在聊这一年发生的事情,所聊的内容也不过是“妍儿曾有过一场大病,整整一个月不断地咳血,看了好多郎中断断续续三个月才痊愈”一类无关痛痒的事情。我们都巧妙的避开了关于我们四个混乱的感情关系。我相信哥哥现在也没办法判断他对妍儿到底有几分真心,我也相信苏白依然不会放弃对已经嫁作他人妇的妍儿的追求。

    就这样打发掉了整整三日的时间,当我迈进京城的时候,突然被什么东西压得透不过起来。我悲伤的走过街市,店铺,赌坊,青楼。每一个地方都充斥的喜庆的气息,整座城市都在为它们的少主人祝贺。我想现在的凌轩一定也是紧张激动的敞开大门,准备迎接他的王妃吧。整个京都都在一片欢腾中,连柒妃也强颜欢笑的试着新的嫁衣,可是我在悲伤什么呢?

    彼时距离柒妃跟凌轩的婚期只剩下一天。我在喧闹的客栈门口沉默的看着这座灯火辉煌的都城,一瞬间明白原来奇迹这种东西真的是不会出现的。我抬头,天空干净的出奇,明天,一定会是个好天气吧。

    明天。

    六月初六。凌轩柒妃的婚期。

    7。

    婚礼热闹的不像话,本来皇室贵族成亲不应该会有我这类早已隐去的身份的人出现的,又是女子。但九王凌轩本人并没有什么架子,他甚至没有把婚礼办到紫禁城里,只是在京城最繁华的酒楼包下了整个场子,所以连酒楼老板的侄女也来参加了婚礼。

    我坐在熙攘的人群中间沉默的吃菜,哥哥本是坐在我旁边的,但是刚才翰林院的傅大学士邀请他去二楼品酒,哥哥便应邀去了。他告诉我在他回来以前不要应别人的邀请到处乱走,免得我们走散。我口上答应,心想这文武百官就算一一摆在我面前我也识不得一二,连客套的机会都少的渺茫,又怎会像他一样被谁邀请了去品酒尝菜?

    吉时快到了的时候,我听见门外不断的有鞭炮爆炸的声音,我身边的人群也慢慢的沸腾起来,又被震天的喇叭声响熄灭。我望着那扇七天前刚被漆成红色的大门,还散着淡淡的油漆的味道。柒妃被伴娘搀着缓慢的走进来的身影,恍若隔世。

    她今天穿着暗红色的丝绸长裙,外面披着浅红色的纱衣,是我仿着妍儿的衣服的样子吩咐裁缝给她做的,红盖头上的鸳鸯是她两天前一针一线的绣好的,绛红色的鞋子是她在江南老家启程前她母亲连夜赶成的。我说的没错,凌轩的确爱她,因此放纵的任她保留了一切的习惯。

    “吉时已到。新郎新娘,一拜天地。”

    在周遭的人群都满脸羡慕的祝福着面前的这对璧人将会地老天荒,除了我没人知道此刻的柒妃是如何心如刀割般的疼。我的眼泪顺理成章的模糊了面前柒妃跟凌轩对拜的画面。

    这就是所谓的命定吧,我自嘲的喝掉了杯中的酒,反手斩下了把刀横在我脖子上的官兵的头。

    8。

    我没想到再见到苏白竟然是这样的开场,在柒妃的婚宴上我还在想,如果我回到灵州,会用什么样的方式跟苏白再回到从前,不过似乎现在我完全没必要再思考这个问题。

    时过境迁,苏白依然是几年前的苏白,充满邪气的黑衣,苍白的皮肤,修长的骨节,甚至连每次都把马骑在我的左侧这个习惯都没有改变,只是在出城的时候,我看见苏白勾起嘴角把那柄已经卷刃了的沾满鲜血的剑随手丢进了城郊的草丛。

    我忘了这是今天以内发生的第几次恶战,苏白的那把七年未拔出却从未生锈的宝剑会在这短短几个时辰内变成废铁,至于我跟哥哥那两把再普通不过的朝廷派发的剑,早就已经不知道换掉几把了,仅剩下妍儿的落家枪还在阳光下闪着银白色的光。

    我明白,我跟苏白,甚至跟所有人,都已经没法回到从前了。

    我摇了摇头,已经没有多余的时间再多想了,我在岔路口勒住马。

    “接下来我们往哪个方向走?”

    “往西,我有个朋友会在三十里外接应我们。”

    “可靠么?”

    “这个自然。”

    “有多可靠?”

    “佰兄若是觉得不可靠完全可以带着楚小姐往你信任的方向走。”

    苏白把马骑到我前面,留给我跟哥哥一个冷漠的背影。其实我明白,在哥哥打算杀了凌轩劫走柒妃的时候,甚至都没有想过把我牵扯进来,只是在六把军刀同时架在我的脖子上时,除了反击我无路可走。我想苏白跟妍儿也是因为受到官兵的重重包围才选择连夜突围出逃,在灵州的郊外,那个曾经我们差点丢了性命的战场上碰上了我跟哥哥。

    一路上妍儿也并没有表现出愠怒的神色,事实上她完全没有时间也完全没有必要去盘问哥哥所做的一切。一方面我们在逃亡的过程中就已经被当地的官兵或者朝廷派来的追兵杀的连喘息的时间都没有,另一方面,哥哥为了保护不会武功的柒妃已经连着受了七处致命伤,一切便尽在不言中了。至于我们其他人,以我们的武功连续多次突围成功已经算是运气极佳,那么我们满身的伤痕自然也不会有人计较太多。

    “咳咳,等我们安定下来你跟落盟主联系一下吧,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朝廷迟早会找上他的。”

    “不用担心。”

    我终究还是省略了对妍儿的称谓,“姐姐”跟“嫂子”,就算只有两个字也很难抉择吧。我突然想到了白马书院那个瘦弱的白衣少年,柒妃曾说他叫慕锦,柒妃曾说她会不顾一切的嫁给他。我错愕的发现这个名叫慕锦的少年正站在了幸福的最顶端,而我卑微的站在地面遥遥的仰望高高在上的他。我自嘲的笑了笑。几个时辰前我还在嘲笑柒妃拥有这么可悲的宿命。

    原来应该被嘲笑命途坎坷的人,应该是我。

    9。

    亲爱的哥哥,当我们软弱无力的面对着一个个支离破碎的尸体的时候,你或许就会发现,有些事情,就算我们再努力,也不过是徒劳;有些东西,就算我们再希求,也不过是空想;而有些人,就算我们再欢喜,也不过是遗忘。

    佰寂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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