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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二章

    李琴结婚的日子到了,我穿上伴娘的礼服。我酒红色的卷发被盘了起来,在戴上红色的蝴蝶结,就ok了。

    我穿着红色的蓬蓬裙和红色的高跟鞋,别人都说我的风头都该盖过新娘子了。

    我看了看镜子:鲜红的礼服衬得我的皮肤越发的白皙,红色的指甲油闪着亮光。我泛着紫光的双眼会成为我全身的焦点,鲜红的嘴唇娇艳欲滴。

    我打扮的的确漂亮,但绝对不会盖过李琴。

    李琴说:“你今天唱首歌吧!”

    我嫣然一笑,说:“好啊,哪首?”

    她想了想,说:“唱那首梁静茹的吧!《我是幸福的》。怎么样?”

    我点了点头。

    在教堂里,李琴穿着洁白的婚纱,美的不真实,像仙女在走向神父。而黎殇散发着他独有的魅力,能够吸引大家,却不盖过李琴的风头。他们真是漂亮的一对啊!

    我静静地走在李琴的身旁。台下我的粉丝还算有道德,没有冲上来跟我要签名。

    轮到我唱歌了。我把我长长的酒红色卷发披了下来,我照了照镜子,还算惊艳吧!我抬头,却没有看见天,只看见了天花板。

    锦云伦走到我身边,问:“你在干什么呢?”

    我笑笑,说:“等会儿就我唱歌了,有点紧张。”说起紧张,谁信。

    但他好像了解了一样,没有再问。

    报幕员报到我的名字了,我优雅地迈着步子走了出去,开始演唱。唱完后就有很多人上来送花要签名和合照什么的,我都一一微笑照做。

    我好不容易做完事,回到后台,李琴又不顾自己还穿着婚纱就向我扑来。她看上去明明开心极了,却装出一副很生气的样子,说:“我就说吧,你一来,我们的婚礼就变成你的签售会了。”

    我也配合,说:“好好好,我错啦!”

    就这样一直吵吵闹闹,直到很晚。回家后,我在我的回忆录上慢慢提笔写道:

    生命中,你我所走过的每一个地方,每一个人,也许都将成为驿站、成为过客,一向喜欢追忆,喜欢回顾,喜欢不忘记。如今却发现,深刻在心里的

    那些东西,早已在他们的时间里化成遗忘。不要让心太累,不要追想太多已经不属于自己的人和事。

    最后一段话非原创,但樱樱觉得很有道理哟!

    推荐啊,收藏啊,评论啊!樱樱是第一次写文,大家支持一下啊!

    还有,希望大家在评论里吧樱樱写的不好的地方指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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