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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一章 施昂·番外(3)

    进入施家,他从‘冯止水’变成了‘施昂’。佣人们在他面前恭敬地鞠躬,说着:“二少爷……二少爷……”,可背地里,他们用鄙夷的眼光看他,骂着:“私生子……私生子……”

    这就是家吗?如果这就是家,他为什么要回来?只是因为他身体里有着这家人的血?只是因为他我身体里的血吗?可是,他有哪一点和这个家相似了?如此高贵的家族应该是我这个卑贱的私生子永远连仰望都没资格的吧?

    那个应该称他为‘爸爸’的男人,做到了他所说的‘好好照顾’。他将他送到法国,接受最好的教育。也没在经济上亏待过他,但是……别以为这样,他就会原谅他!

    一个男人,如果不能保护自己心爱的女人,反而伤害她,让她深陷痛苦矛盾的境地,他还有什么资格谈爱?

    每个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都要经历一个叛逆混沌的阶段,才能平安长大。书上称之为青春期。

    他的青春期却是提前开始,刚上初二便浑浑噩噩,堕落放纵。他跷课、泡吧、抽烟、喝酒,身边的女生如衣服一样天天换。

    施宏伟也只是叹息一声,并未多加管教。

    施宏伟,可能他留的真的是他的血。

    高中阶段的施昂,是典型的寡言孤僻的叛逆少年,长相俊美,脸部线条硬朗,理很短的平头,面色阴沉,总是忧郁的眼神,眼珠是深褐色的,浑身散发着一种说不出的野性。他热衷挥汗如雨的运动,不喜欢读书,成绩糟糕,举止落拓不羁。

    学校里喜欢他的女生很多,他成天和她们约会,却没有对任何一个追逐他的女孩心动。她们不在他的范围之内,谁都不在他的范围之内。

    因为他小小的心里住了一个人。

    前脚刚上初三,后脚就传来妈妈去世的噩耗。

    初三那年,施昂没参加高考,被他送去法国就读高中。

    他怕他就此沉沦,自暴自弃,想要给他换个环境,洗心革面。施昂独自踏上前往异国的路,背影倔强而孤独。

    虽然没参加过中考,但因为那个男人允诺为崇明高中捐建新的教学大楼,于是,他堂而皇之进入那所重点高中。

    但是情况并没有很大的改善,他依旧旷课。科目喜欢的,勉强听听,不喜欢的,“啪”的一声摔下书本,大剌剌与刚进门的老师擦身而过。老师忌惮他施氏集团二少爷的身份,看着他冷漠阴戾的表情,竟都不敢拦他。

    学校没有人敢告到家里,而父亲白天在公司上班,晚上在外面应酬,忙得也没空管他。逃学、旷课、抽烟、喝酒、打架、泡吧、蹦迪……所有不良少年的嗜好,他都怀着恶作剧的心理一一玩遍。

    附近一带的小混混,全都像牛皮糖一样黏附上来。那时候正好“古惑仔”系列电影走红,他们学着立堂口,拜把子,争先恐后地认翟清涟作“老大”。

    长相斯文俊朗,个性沉默寡言,出手阔绰,打起架来又不要命……施昂在崇明中学立下了煊赫威名,很多男生把他比作《古惑仔》中的陈浩南,听到他的名字又敬又怕。

    他常带着一群兄弟穿梭过校园,嘴里叼着烟,看到漂亮女生经过,轻佻地吹一记口哨。有不少胆大的女孩和他约会。她们大都化着浓妆,涂浓黑的眼睫毛,抹鲜艳的口红,戴闪亮的耳环。他随便说句什么,她们都笑得花枝乱颤。

    她们爱他的威风八面,爱他的英俊和痞气,却不知道他的内心世界,无比寂寞萧条。

    施昂没有想到,自己就在这种情况下,和当初那个小女孩重逢。更没有想到,她竟然完全没认出他。

    十七岁的她,已经是诺丁汉高中三年级的学生,她是诺丁汉高中的传奇,极为漂亮的脸,极其高的智商,知识性子冷,不好相处。被同学们戏称“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那天下午,他破天荒出现在诺丁汉高中,由为参加篮球赛。

    金色的余晖下,男生们在球场上奔腾跳跃,不知疲倦地挥霍着体力、汗水和空虚的青春。照例有一些女生围在场边,欣赏他们的飒爽英姿。

    施昂打完一场球下来换人的时候,还能听见那些女生叫他的名字。她们到底是来看球,还是来看人?他轻蔑地笑了笑,走到场边,拿起一瓶矿泉水,拧开盖子,仰起脖子喝水。

    这时,有人轻扯他的球衣。施昂低下头,一张少女的面容在他瞳孔里无限放大:略显苍白的皮肤,薄而透明、平行的唇线,还有那双乌黑晶亮的眼眸,泛着如水的清澈。

    是她!当他认出她的那一刻,心脏不可抑制地狂跳起来。

    原来,她也在崇明高中!施昂难以置信地瞪着矮自己半个头的少女,连话都说不出来,一瞬间好像时空倒转,又回到了天真无邪的童年。

    “请问,你有女朋友吗?”她的声音轻柔,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倔强,和儿时一样,丝毫没有改变。

    他近乎失态地凝视着她的脸,本能地吐出两个字:“没有。”

    她似乎松了口气,露出恬静而羞涩的微笑,将一封信递到他手里:“有个女生喜欢你,这是她写给你的信!”

    他在原地愣了好一会,回过神来,看了看手里的信,信封上写着“高二七班 孙翰亲启”。

    孙翰是他的铁哥们,常在一起打篮球。

    她的样子,和他印象中完全一致,只是他没有预料到,她会不记得自己,甚至喜欢上了自己的好友。

    “施昂,给我一瓶水。”叫他的正是孙翰。

    孙翰抛了一瓶水给他。孙翰伸手接住,紧挨着他坐下:“哥们儿,在想什么呢?”

    他默默地喝完瓶子里剩下的矿泉水,方才开口:“你认识刚才那个女生吗?”

    “谁呀?”孙翰一脸迷惑。

    施昂将信递给他:“喏,这是她写给你的情书。她把我当成了你。”

    孙翰将信拆开,看了几行,笑了出来:“哦,是蒋媛,高一二班的文体委员,新生文艺晚会上跳爵士舞的那个漂亮女生!”

    蒋媛?不是她!施昂连忙将信抢过来,情书的落款果然是“蒋媛”。

    孙翰和蒋媛交往后,施昂经常通过他这个介质,侧面打听“她”的情况。

    孙翰说:“云深是那种很乖很听话的女生,不跷课、不进舞厅、不泡吧,循规蹈矩。”

    原来她叫‘云深’,从此,这个名字根植在他心底。

    于是,“跷课大王”施昂动用一切关系进了诺丁汉,并洗心革面,痛改前非。从早晨升旗一直待到下午课外活动,连不同意他进来的老师们都连连称奇。

    其实,对他而言,来学校的意义仅仅是能够看到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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