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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5亭亭少女

    一匹瘦得皮包骨头的野马,秃掉半根的尾巴像狼一样直直垂下,毛发斑驳残缺,左耳缺失半块,似刚刚同一匹野狼撕咬过,眼神凶戾,气息惨烈。

    这仅仅是一幅画,一个十四岁少女的首次涂鸦之作。书案后面,一位身着白衣的青年公子垂眸看着画儿,犹如雪山之巅的清冷面容露出一丝笑意:“真是一个不可爱的女孩子。”

    齐五爷垂手站立一旁:“她少年失去自由,难免心思重了些。”

    “倒也是。”白衣公子如玉的手指轻叩桌面,“三年之期将至,她焦躁些也属寻常。”

    齐五爷露出无奈的神情:“今日上午张瑛两人一不留神,给她跑了,到现在仍未找回来。”

    “倒是我小看她了。”白衣公子眉毛一挑,再度垂下眸子,目光落至画中野马被咬去半块的左耳上,“倒也不必急着寻回来,最后几日了,给她一点时间亦无妨。”

    齐五爷低头应是。

    天光大亮。齐笙饱饱睡了一觉,飨足地伸伸懒腰,睁开眼睛,只觉心神皆畅。多久没有放下心事好好睡上一觉了?

    坐起身来,只见一个蓝色的身影背对着她,正蹲在地上对着炉子煽火。炉子上坐着一只半旧的锅,锅沿冒出一缕缕白色的蒸汽。明亮的光线自门窗中射进来,将不大的小屋照得满室光明。

    李明翰听得一阵簌簌声响,见是齐笙起来,便伸长胳膊将桌子中央一只蓝色的大海碗推近她跟前:“先喝杯水。”

    齐笙摇摇头:“我要解手。”

    李明翰先是没听明白,又问了句:“要干什么?”待明白过来她的意思,顿时闹了个大红脸。腾地站起来,手都不知往哪放,手足无措地将蒲扇从左手递到右手,又从右手递到左手,最后想要放到桌子上,却险些丢进旁边的水盆里,“我,我带你去。”

    他住在江府的前院,因身份有些特殊,得以独自分到一间小屋。他在周圈围了道围墙,砌出一个单独的小院子来。幸亏如此,否则他真不知道被人看见他堵在女孩子解手的茅房外会怎样。

    茅厕是他自己砌的,只用了单层青砖和着泥土,连棚顶都没有盖,里面传出的簌簌衣带摩擦声及小便嘘嘘声全部清晰收入耳中。他觉得尴尬,两人多年未见,虽然从前亲密无间,但那毕竟是小时候的事,他心思高傲,她不谙世事,都不曾将彼此当成不一样的人。

    而如今他已近成年,她亦长成亭亭少女,隔着一堵薄薄的青墙,说不出的别扭。

    不多时,齐笙好整以暇地走出来,似一点都未察觉到他的尴尬,落落大方地朝屋子里走去。他只好收起自己的异状,跟在她后面进了屋,按着她喝下整整一大碗白水,又递过准备好的洗漱用具。因她双手生满冻疮,不便沾水,亲自拧了手巾给她擦脸。

    洗漱过后,耐心地给她拆下纱布,清理完残余的药膏,又拿出蓝色的小圆盒抠出一块青色透明的药膏为她敷上。齐笙啧啧感叹:“没想到这五两银子一盒的生肌膏居然是你做的,亏我用了好几年。”

    李明翰抿抿嘴,想说这盒药膏是特意为一个人而配制,话到嘴边又咽下。

    将这一切都收拾好,炉子上的锅里也开始飘出浓浓的粥香。李明翰从纱橱里拿出一小碟黄橙橙的胡萝卜条,摆好碗筷,两人开始吃早饭。

    然而麻烦事又来了。齐笙的双手被他包得像粽子一样,鼓鼓囊囊的只露出一只大拇指,勉强捧得住碗,想拿筷子却是想也不必想。李明翰待她第三次将碟子里的胡萝卜条攫出去掉在桌子上,终于忍不住道:“我来喂给你。”

    看着李明翰纠结的模样,齐笙哈哈大笑:“报应来了吧?叫你欺负我!”

    李明翰嘴角抽了抽,并不计较。倒不是他脾气好,有多能忍,而是这确实是他的报应。齐笙还能笑着同他说话,已经是宽容之至。

    她这双手还是因为他才变成这样。那时候他少年心性,强烈的自尊充斥着整颗心,再窘迫的境地都不能让他低头。他颐指气使地将每日换下的衣服交给瘦弱的她,让她饥饿疲累之余浸着月光为他晾洗衣物。

    有一年冬,也像今年这般冷,她的手上生满冻疮,他装作看不见,仍旧自私地把换下的衣服扔在她怀里。河水冰凉,她凿开一块冰层,舀出裹带碎冰的水为他浣洗衣物。第二日,她手背溃烂,惨不忍睹。

    自那之后,每年冬天她的手都会生冻疮。

    吃过早饭,齐笙搬了只小凳子到院子里晒太阳。没坐多久,却听见外头锣声哐哐响,极是热闹。李明翰见她坐不住的样子,出主意道:“要不我们出去看看?”

    “好!”齐笙噌地站起来,跟在他身后向外走去。

    倒不是不怕被张瑛与田旋逮住,恰恰相反,她正是因为怕极才逼迫自己不怕。日子总要过下去,她天生爱瞧热闹,越阻止她越渴望。

    两人从后门出去,溜到大街,发现两旁站着带刀兵士,将人们推在街边,令街道空出来。一问才知是太子妃省亲,太子特地借兵开道。

    照理来讲,太子妃虽然是朝中仅次于皇后,第二尊贵的女人,回一趟娘家也不必如此大张旗鼓。但是她是一个不寻常的太子妃,出身高贵,才华横溢,兼之相貌美丽,不仅得到太子的一心爱护,更得到太子生母林贵妃的喜爱。

    都说太子妃是天下最幸福的女人,因为她嫁了一个全世间最幸运的男人,即便当今地位最尊贵的女人林贵妃也仅仅是贵妃而已。她却是当今太子的嫡妻,未来的一国之后。

    说起当今太子,就不得不说全天下最悲哀的男人,已故皇后之子,先太子吴正瑜。他年纪小当今太子两岁,本该是最尊贵的男人,却因为皇后去世太早,仅仅三岁便失去母亲。又因胎中积弱,七月早产,被太医断定活不过二十岁。皇上大怒,当即将那位太医处斩。

    然而悠悠之口难堵,随着吴正瑜年岁渐长,身体愈发虚弱起来,至他七岁之时终于抵不住朝中大臣上议,罢黜太子之位,立德妃之子吴正廉为太子。

    德妃的地位随之水涨船高,被封为贵妃。然而她的地位到此为止,皇上虽然罢黜原太子,却并未打算重新立后。不论朝中议论如何激烈,只咬死了不松口,久而久之,立后之事再无人敢提。

    齐笙对这些事情知晓并不多,却也知道太子妃地位尊贵,不由艳羡。真是幸运的女人,她心里冒酸水,为什么拥有这种幸运的不是她?

    伸长了脖子往外看,不久之后,一队穿着正规的近卫军列队走来,簇拥着一顶富丽堂皇的轿子。走近她旁边时,风掀开车帘一角,露出轿中美人的半张脸,精致小巧的下巴,任谁看了也不禁嫉妒,苍天为何独厚爱她,赐予如此美丽的容颜?

    她被那半张精致的脸吸引住了,不由在心里念道,再掀开一点,再掀开一点。不知上天垂怜抑或笑她可怜,车帘被掀开大半,一张完整的侧脸露了出来。虽然匆匆一现,却令齐笙怔怔呆住,原来这就是大家闺秀。

    她在脑中搜索曾见过的美丽面孔,譬如齐箫艳丽而富有朝气的五官,虽称得上美丽,同她一比却显得十分孩子气。有过一面之缘的卫小雨则灵动有余,稳重不足。最漂亮的赵珮纹虽然美丽足够,却显得太过凌厉。

    而她自己,大约便是野地里的一块泥巴。

    所谓云泥之别,不外乎如是。

    待那富丽堂皇的轿子消失在视线中,齐笙才渐渐回过神来,这样如仙人般美丽优雅的人儿,想必也只有那最尊贵的位置配得上。扭头一看,李明翰依然盯着轿子离去的方向,目光灼热,撞撞他的手臂:“看傻啦?”

    李明翰由衷赞叹道:“真是世间少见的美丽女子。”可惜花落别家,此生无缘。

    “痴心妄想!”齐笙嘲笑地道,“你给人家提鞋子都不配。”

    大约世间男子骨子里都有一种高傲,认为这世上美丽的女子都应该爱上他,即便得不到,也是他自己弃之如敝屣。犹如逆鳞,触之必怒:“啊,曾经也有一个人日日为我提鞋,最终还是被我丢弃了呢。”

    齐笙脸色一变:“你——”

    这个她曾经愿为之付出一切的人,这个她曾经为之付出一切的人,居然在伤害她之后说出这样的话来!

    “看来你是嫌弃我,不愿意看见我,正好我也不想看见你,就此别过。”他一时服软,差点叫她忘了他压根不是个好东西。齐笙看着他俊秀的面孔,只觉心寒。

    李明翰却拉住她:“我带你去见江心远。”

    齐笙一怔:“见他做什么?我不去——”

    “你不必害怕。他欠我一个人情,但凡我有事相求,他便不能不应。”李明翰劝道。

    此举令齐笙诧异不已:“你何时这般有良心了?”

    李明翰翻翻白眼,若非当初亏欠她良多,他怎至于如此。

    齐笙却不愿冒这个险,思索一阵,缩回手:“还是算了,既然你如此有把握,倒不如留一阵子,待以后更需要时再使用。至于我——我暂时需要躲在你这里。”

    她咬咬唇,虽然不愿意同他相处,却不得不借他的地方蔽身。

    一来她不敢冒然出城,不论她遮掩得再严实,一旦被张瑛发现定一眼认出她来。二来她怀疑齐五爷有找到她的秘法,之前她曾多次试图逃脱,有一次甚至躲到别人家里依然被找出来。而江府地位显赫,想必他们不敢胡乱闯进来吧?

    两人自小门进了院子,刚来到院子门口处,便见院子里有一道紫色的身影来回走动,听到脚步声,转过头来:“出门看热闹回来了——”

    “齐笙?!”江心远惊讶地望着李明翰身边的娇小人儿,温婉的面孔上,镶嵌着一双永远学不会隐藏的倔强的眼睛,“你怎会在这里?”

    他打量着她身上宽大的袍子,看看李明翰:“你的衣裳?”

    李明翰答道:“是,公子。这是我一位故友,前来投奔我。”

    江心远眯起眼,嘴角勾出一抹意味深长地笑,忽然走到两人身前,执起齐笙的左手:“嗯?戒指呢?”

    他隔着厚厚的纱布捏了捏,并没有捏到一圈僵硬的物事,微微沉下脸,等她解释。齐笙垂下头,本不想见,偏偏无意间遇到,大约上天另有安排?她心思急转,如何利用这个突然而来的机会呢?

    李明翰看得分明,连忙在一旁打圆场,请两人到屋中坐下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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