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72新生活的前夕
集团内的商务组前往海港,从海上商队的手中换来了一头奶牛。东部大陆,因为地表几乎没有植被,所以很少饲养大块头的草食牲畜,想要知道牛奶的滋味,只能通过人工合成的奶精粉,然而奶精粉里又绝无任何牛奶的成分。
这头黑白花大奶牛正值妙龄,如果照顾得当的话,必能分泌许多乳汁。第一壶牛奶挤出来,当然是要让大将军先品尝;第二壶则是毫无疑问的落入阿奢手中。阿奢带着牛奶回了自己房间,又把霍英雄也叫了过来。用一只小小的电炉子煮沸了牛奶,阿奢先倒了一杯递给霍英雄:“这是我第一次喝真的牛奶。”
霍英雄举杯送到唇边,装成要喝的样子,其实只用嘴唇蘸了蘸奶水,舍不得喝。他知道阿奢若是认真的吃喝起来,饭量简直堪称惊人,一整壶牛奶都未必能够填饱她的肠胃。本来他想带阿奢回人间,到时候好好的给她弄些好吃好喝;可是后来知道他们回不去了,阿奢再给他好东西吃,他就不忍心吃了。
阿奢也捧着一杯牛奶,低下头吹着热气慢慢喝。喝光一杯之后她抬起头,仿佛是要对霍英雄说什么,可是眼皮滞涩的眨了几眨,她摇晃着向前趴到桌子上,毫无预兆的睡着了。
霍英雄欠了身,小心翼翼的把杯中牛奶倒回了壶里,又严密的盖紧了壶盖。他一直没有浪费的习惯,现在既然决定留在饿鬼道度过余生,他越发要把日子过得细致,因为知道从此时开始,一直到死亡,他将永远陷于极度贫瘠恶劣的环境之中,不得脱身。
大奶牛在畜牧组的照料下,没过几天就死了。
畜牧组坚称责任不在自己,全怪大奶牛太娇贵,为大奶牛预备的饲料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因为组长在喂牛之前,特地把一对儿女从学校接回来,一家三口一起痛痛快快的品尝了十斤牛饲料。现在组长和儿女都还活得神清气爽,绝对没有要死的意思。
趁着海上商队还未离港,商务组急三火四的跑去和对方交涉,说大奶牛身怀隐疾,商队欺骗了自己,必须作出赔偿。商队知道东部大陆的每一粒土壤都有毒,当然不肯承担责任,双方扯皮了良久,末了商队败下阵来,赔给了商务组两只狗崽子。
商务组想要种猪或者母羊,可是商队态度坚决,就只给狗崽子,如果再敢啰嗦,就连狗崽子也收回,直接扬帆启程前往下一港口。商务组的军官没有办法,只好收下了狗崽子。
东部大陆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没人养狗了,因为养着没用,看家护院用不着它们,想让它们打猎,又无猎可打。狗的饭量并不比人小多少,可是体积却和人没法比,狗肉处理起来也麻烦,不像人肉洁净光滑。
两只狗崽子,一黑一白,全都只有巴掌大。白的归了大将军,黑的归了阿奢。阿奢其实也没有养狗的闲情逸致,但是考虑到将来的婚姻生活,她认为有条机警的好狗做警卫也不错。又因为霍英雄需要照顾施财天和大列巴,所以阿奢把狗崽子扔给了阿浆——阿浆最近有些不务正业,从早到晚的黏在大列巴身边。阿奢感觉阿浆简直像是爱上了大列巴,不过念在阿浆对自己一直忠心耿耿,而且好像从来也没爱上过谁,故而她决定不闻不问,给阿浆放几天假。等到阿浆过了这股子疯劲,她会在辞职离去之前,破格发给阿浆一个婚姻资格。
阿浆抱着狗崽子,跟着大列巴一直唱出边境,进入了骸集团。肥满热情的邀请大列巴前来唱歌,大列巴也由此找到了开巡回演唱会的感觉。而在骸集团唱过十场之后,北美大群岛的集团联盟派人乘坐飞机横渡太平洋,以高昂代价让大列巴为他们录制了一张唱片。
尽管东部大陆缺乏所有物资,但是大列巴的照片还是被大量的印刷了,被当做福利品分发到了各大军营之中,印了几次,还是供不应求。阿浆其实并没有爱上大列巴,只是喜欢跟着大列巴东走西逛出风头,因为现在天下比较太平——如果不太平的话,即便阿奢让他走,他也是不肯的。
大本营渐渐恢复了原状,甚至比先前更有纪律和活力。这天夜里,霍英雄和施财天坐在石头丛里看月亮。雨季不知道算不算是过去了,反正是连着两天都没下雨,空气又冷又潮。霍英雄坐在石头上,施财天盘在他面前的空地上,两个人都是长久的不说话。
后来霍英雄怀疑地面很凉,便俯身将双手托到了施财天的腋下。手臂向上一使劲,他同时言简意赅的说道:“尾巴!”
施财天一甩尾巴,卷上了他的腰,然后问道:“咱们什么时候回去睡觉啊?”
霍英雄把他往怀里搂了搂:“再等等,等那几个女的走了再说。”
施财天又问:“大列巴会和那几个女人生小孩子吗?”
霍英雄用手指梳理了他半长的头发:“不能,大列巴戴套。”
施财天望着霍英雄的眼睛继续问:“你戴套吗?”
霍英雄有些窘迫的笑了:“我不用戴。”
“为什么?”
“我们有孩子就生,有多少生多少,生多少养多少。”
施财天想了想,忽然又道:“你们带上我吧,我不想离开你。等你死了,我再回须弥山。”
霍英雄沉默片刻,气息忽然一颤:“别扯了,你从哪儿来就给我回哪儿去。趁着现在咱俩还没多少感情,你赶紧走。真要是带着你过一辈子了,到时候我临死前还不得惦记你?我打听过了,这地方的人可能是吃的不好,寿命都不长,阿奢虽然比我小,可兴许也活不过我。阿奢要是没了,我到时候连找个人照顾你都找不着。所以你能滚蛋就尽早滚,省得我还得伺候你。”
施财天抬手去摸霍英雄的眼睛,抹到了星星点点的眼泪:“我不用你伺候,我也能干活。”
霍英雄向后一仰头,想要躲他的手:“用不着,你回你的山上去。”
“那我走了,你不想我吗?”
霍英雄向远望,对着月亮答道:“烦你都烦不过来,我还想你?”
然后他不敢再听施财天说话了。吸着鼻子站起身,他抱着施财天往大本营里走:“咱们回去瞧瞧,应该是完事儿了。没完事儿的话咱们就到阿奢屋里呆一会儿。”
霍英雄回去一看,发现房门紧闭,门后哼哼唧唧的很热闹,只好带着施财天又去找了阿奢。一路上他走得心事重重,及至到了阿奢门前,他弯腰放下了施财天,低声说道:“你在这儿等着我,我一会儿就出来。”
施财天抬手扶着墙壁,头发乱糟糟的,仰起脸对着霍英雄一点头。
霍英雄进了门,声音很低的和阿奢谈了片刻,末了带着一张黑色磁卡走了出来。对着施财天伸出手,他脸红红的往前走,一路走出了很远很远。
施财天不明就里的跟着他,最后进入了一间很大的办公室。办公室内灯光辉煌,墙壁上挂着两米来高的大将军照片,扬声器里播放着轻快的大将军赞歌。隔着一道奇长无比的金属柜台,霍英雄把磁卡交给了柜台后的青年军人。
军人在检验过了磁卡的真实性之后,按照磁卡上所记录的指令,从后方库房中取出了五千克黄金。黄金太重,十斤黄金的体积也很小,用柔软的塑料纸包裹着。霍英雄从来没向阿奢要过东西,今天这是破例了,所以心砰砰跳,非常的不好意思。
带着这十斤金子回了住处,他远远就看见房门大开,门口站着一位充当仆人的小士兵;而大列巴显然是刚去附近的浴室沐浴过了,光着膀子和大腿,他白晃晃的站在门前呼唤:“回来了?冷不冷?”
霍英雄没言语,带着施财天进了门。等到门外的小士兵为他们关好房门了,他才面红耳赤的向大列巴伸出了手:“给、给你的。”
大列巴盯着黄金一愣:“给我的?”
霍英雄点了点头:“你把它带回人间——不是让你拿去整容的,你把它存起来,等实在没钱的时候再拿出来用。现在金价是多少,我也不知道,不过这一块是五千克,我想也能值些钱……”
不等他把话说完,大列巴一把就把黄金抢到了手里,随即惊呼道:“哎哟我操,这么沉啊?!英雄我告诉你,这一块金子得值老钱了!哇哈哈哈哈,这下我妥了——是纯金吧?”
霍英雄看他高兴,也跟着笑了:“肯定是,我拿阿奢的手令,去金库里要来的。”
大列巴兴奋的一拍霍英雄:“你早就该这么办了!还能不能再给我多要点儿?”
霍英雄有些为难:“这些……也不少了。”
大列巴乐颠颠的把金子收好,同时又说道:“小蛇你也别闲着,上次你给我那瓶金沙子,逃难的时候让我给弄丢了,这两天你再给我弄几瓶!我呢,我明天去跟大将军唠唠,看看能不能从他手里再敲点儿好东西出来。”
说完这话,他一屁股坐在床上,看看霍英雄又看看施财天,然后自嘲似的笑了一下,低声说道:“其实我现在还真是不着急回去。”
霍英雄问他:“你不怕鹭鸶姐让别人拐跑啦?”
大列巴嘿嘿的只是笑,不说话。
大列巴在饿鬼道一直过着比较紧张的生活,如今骤然一步登天,享受了偶像兼高干的待遇,且有大批的年轻女军官主动送上门来,他不禁得意忘形,竟有了乐不思蜀的意思。翌日上午,他当真去找了大将军,拐弯抹角的想要揩点油水。
一个小时之后,他垂头丧气的出了来,手里拿着一朵花。
在大将军眼中,花比黄金更珍贵,正能配得上才华横溢的大列巴。
大列巴并不是轻易灰心的人,这次和大将军没沟通好,他整理思路,打算过几天再去和大将军谈一谈。然而没等他如愿,阿奢向大将军提出辞职,预备要和霍英雄比翼双飞去了。
本来她曾说过要和霍英雄一起去浪迹天涯,不过那时情绪冲动,说出的话富有浪漫色彩,不能完全算数。如今婚姻生活真正摆在面前了,阿奢足足的睡了一夜好觉,然后起床开动脑筋,对于现状做了一番很合实际的分析。
最后,她向大将军提出了要求——边境地带有一处水源地,附近是一片很平整的荒漠,她想向大将军讨要那片土地,作为自己的新居;除此之外,她在临行之前还要带走一批物资。
大将军现在已经彻底恢复了大将军的威风和气派。在地下城圆厅中会见了阿奢,他很诚恳的许下大愿,说是只要阿奢留下不走,他就让阿奢做新一任小将军。
阿奢平时少言寡语,从来不和大将军闲谈,然而此时此刻,她对着大将军笑了一下,不是皮笑肉不笑,是真正的笑容。
“加餐表哥。”她用一贯的平稳声音开了口:“我很累,我感觉我的骨头都是中空的,因为我的骨髓被熬干了。”
大将军望着一脸倦容的阿奢,心中忽然很羡慕她,因为阿奢先前素来是连倦容都不肯露的,如今她真是要卸甲归田了,连真面目都敢于露出来了。
“英雄很平庸。”他忍不住说道:“他配不上你。”
阿奢又是一笑:“我喜欢他的相貌、气味、声音,喜欢他先天的一切。”
大将军叹了一口气,又道:“你也可以住在大本营里,这里起码有完善的卫生设施。”
阿奢一摇头:“留在这里的话,我会忍不住替你做事。”
大将军沉默片刻,末了说道:“本来你是应该嫁给我的,不过很可惜,我不爱你,你也不爱我。”
阿奢微笑着,仿佛连点头的力气都没有了,单是轻轻的一眨眼睛。
在战后特有的和平期中,人人都像是安居乐业的,只有流浪在热沙边缘的鲸美等人是个例外。
鲸美带着残部,退缩在了几座山丘之间。这里天天都有地震,沙子里总有巨大的肉蜒穿行,夜里还会有地猴子爬出来咬人。但是也幸亏了这些活物的存在,才让七零八落的军队不至于活活饿死。
雨水一停,这里的白天变得奇热无比,夜里却又寒风凛冽。鲸美不睡觉,和阿糕也没什么可谈的。大部分的时间里,他会一个人在外面坐着,面朝着热沙的方向。
夜里的热沙时常会有雾气飘荡,远看像云一般,十分好看。鲸美知道那云有毒,所以素来只是远观。现在倒是没有人来攻打他们,可是鲸美绝望的想,即便无人来杀,自己这些人也是支撑不了多久的。肉蜒的肉完全没有营养,地猴子也不是总能捉到,地面一棵绿草也不生,连只昆虫都没有。
鲸美闷闷不乐的往远望,望着望着,他忽然瑟缩了一下,因为看到了一个古怪的高大身影。
那是一只很大的鸵鸟,除了这一点之外,其余细节是一概看不清楚,甚至鲸美都不能确定它到底是不是鸵鸟。它孤零零的走在遥远的雾气中,身体被一圈薄薄的红光笼罩。海上的人已经不迷信鬼神很多年,可那忽隐忽现的大鸵鸟实在是让鲸美联想到了地狱来客。
大鸵鸟像是在东奔西跑的寻找着什么,很快便消失在了雾中。鲸美松了一口气,微微伸展了身体,同时希冀着阿修罗王会再次从天而降,从热沙中走回自己面前。
这头黑白花大奶牛正值妙龄,如果照顾得当的话,必能分泌许多乳汁。第一壶牛奶挤出来,当然是要让大将军先品尝;第二壶则是毫无疑问的落入阿奢手中。阿奢带着牛奶回了自己房间,又把霍英雄也叫了过来。用一只小小的电炉子煮沸了牛奶,阿奢先倒了一杯递给霍英雄:“这是我第一次喝真的牛奶。”
霍英雄举杯送到唇边,装成要喝的样子,其实只用嘴唇蘸了蘸奶水,舍不得喝。他知道阿奢若是认真的吃喝起来,饭量简直堪称惊人,一整壶牛奶都未必能够填饱她的肠胃。本来他想带阿奢回人间,到时候好好的给她弄些好吃好喝;可是后来知道他们回不去了,阿奢再给他好东西吃,他就不忍心吃了。
阿奢也捧着一杯牛奶,低下头吹着热气慢慢喝。喝光一杯之后她抬起头,仿佛是要对霍英雄说什么,可是眼皮滞涩的眨了几眨,她摇晃着向前趴到桌子上,毫无预兆的睡着了。
霍英雄欠了身,小心翼翼的把杯中牛奶倒回了壶里,又严密的盖紧了壶盖。他一直没有浪费的习惯,现在既然决定留在饿鬼道度过余生,他越发要把日子过得细致,因为知道从此时开始,一直到死亡,他将永远陷于极度贫瘠恶劣的环境之中,不得脱身。
大奶牛在畜牧组的照料下,没过几天就死了。
畜牧组坚称责任不在自己,全怪大奶牛太娇贵,为大奶牛预备的饲料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因为组长在喂牛之前,特地把一对儿女从学校接回来,一家三口一起痛痛快快的品尝了十斤牛饲料。现在组长和儿女都还活得神清气爽,绝对没有要死的意思。
趁着海上商队还未离港,商务组急三火四的跑去和对方交涉,说大奶牛身怀隐疾,商队欺骗了自己,必须作出赔偿。商队知道东部大陆的每一粒土壤都有毒,当然不肯承担责任,双方扯皮了良久,末了商队败下阵来,赔给了商务组两只狗崽子。
商务组想要种猪或者母羊,可是商队态度坚决,就只给狗崽子,如果再敢啰嗦,就连狗崽子也收回,直接扬帆启程前往下一港口。商务组的军官没有办法,只好收下了狗崽子。
东部大陆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没人养狗了,因为养着没用,看家护院用不着它们,想让它们打猎,又无猎可打。狗的饭量并不比人小多少,可是体积却和人没法比,狗肉处理起来也麻烦,不像人肉洁净光滑。
两只狗崽子,一黑一白,全都只有巴掌大。白的归了大将军,黑的归了阿奢。阿奢其实也没有养狗的闲情逸致,但是考虑到将来的婚姻生活,她认为有条机警的好狗做警卫也不错。又因为霍英雄需要照顾施财天和大列巴,所以阿奢把狗崽子扔给了阿浆——阿浆最近有些不务正业,从早到晚的黏在大列巴身边。阿奢感觉阿浆简直像是爱上了大列巴,不过念在阿浆对自己一直忠心耿耿,而且好像从来也没爱上过谁,故而她决定不闻不问,给阿浆放几天假。等到阿浆过了这股子疯劲,她会在辞职离去之前,破格发给阿浆一个婚姻资格。
阿浆抱着狗崽子,跟着大列巴一直唱出边境,进入了骸集团。肥满热情的邀请大列巴前来唱歌,大列巴也由此找到了开巡回演唱会的感觉。而在骸集团唱过十场之后,北美大群岛的集团联盟派人乘坐飞机横渡太平洋,以高昂代价让大列巴为他们录制了一张唱片。
尽管东部大陆缺乏所有物资,但是大列巴的照片还是被大量的印刷了,被当做福利品分发到了各大军营之中,印了几次,还是供不应求。阿浆其实并没有爱上大列巴,只是喜欢跟着大列巴东走西逛出风头,因为现在天下比较太平——如果不太平的话,即便阿奢让他走,他也是不肯的。
大本营渐渐恢复了原状,甚至比先前更有纪律和活力。这天夜里,霍英雄和施财天坐在石头丛里看月亮。雨季不知道算不算是过去了,反正是连着两天都没下雨,空气又冷又潮。霍英雄坐在石头上,施财天盘在他面前的空地上,两个人都是长久的不说话。
后来霍英雄怀疑地面很凉,便俯身将双手托到了施财天的腋下。手臂向上一使劲,他同时言简意赅的说道:“尾巴!”
施财天一甩尾巴,卷上了他的腰,然后问道:“咱们什么时候回去睡觉啊?”
霍英雄把他往怀里搂了搂:“再等等,等那几个女的走了再说。”
施财天又问:“大列巴会和那几个女人生小孩子吗?”
霍英雄用手指梳理了他半长的头发:“不能,大列巴戴套。”
施财天望着霍英雄的眼睛继续问:“你戴套吗?”
霍英雄有些窘迫的笑了:“我不用戴。”
“为什么?”
“我们有孩子就生,有多少生多少,生多少养多少。”
施财天想了想,忽然又道:“你们带上我吧,我不想离开你。等你死了,我再回须弥山。”
霍英雄沉默片刻,气息忽然一颤:“别扯了,你从哪儿来就给我回哪儿去。趁着现在咱俩还没多少感情,你赶紧走。真要是带着你过一辈子了,到时候我临死前还不得惦记你?我打听过了,这地方的人可能是吃的不好,寿命都不长,阿奢虽然比我小,可兴许也活不过我。阿奢要是没了,我到时候连找个人照顾你都找不着。所以你能滚蛋就尽早滚,省得我还得伺候你。”
施财天抬手去摸霍英雄的眼睛,抹到了星星点点的眼泪:“我不用你伺候,我也能干活。”
霍英雄向后一仰头,想要躲他的手:“用不着,你回你的山上去。”
“那我走了,你不想我吗?”
霍英雄向远望,对着月亮答道:“烦你都烦不过来,我还想你?”
然后他不敢再听施财天说话了。吸着鼻子站起身,他抱着施财天往大本营里走:“咱们回去瞧瞧,应该是完事儿了。没完事儿的话咱们就到阿奢屋里呆一会儿。”
霍英雄回去一看,发现房门紧闭,门后哼哼唧唧的很热闹,只好带着施财天又去找了阿奢。一路上他走得心事重重,及至到了阿奢门前,他弯腰放下了施财天,低声说道:“你在这儿等着我,我一会儿就出来。”
施财天抬手扶着墙壁,头发乱糟糟的,仰起脸对着霍英雄一点头。
霍英雄进了门,声音很低的和阿奢谈了片刻,末了带着一张黑色磁卡走了出来。对着施财天伸出手,他脸红红的往前走,一路走出了很远很远。
施财天不明就里的跟着他,最后进入了一间很大的办公室。办公室内灯光辉煌,墙壁上挂着两米来高的大将军照片,扬声器里播放着轻快的大将军赞歌。隔着一道奇长无比的金属柜台,霍英雄把磁卡交给了柜台后的青年军人。
军人在检验过了磁卡的真实性之后,按照磁卡上所记录的指令,从后方库房中取出了五千克黄金。黄金太重,十斤黄金的体积也很小,用柔软的塑料纸包裹着。霍英雄从来没向阿奢要过东西,今天这是破例了,所以心砰砰跳,非常的不好意思。
带着这十斤金子回了住处,他远远就看见房门大开,门口站着一位充当仆人的小士兵;而大列巴显然是刚去附近的浴室沐浴过了,光着膀子和大腿,他白晃晃的站在门前呼唤:“回来了?冷不冷?”
霍英雄没言语,带着施财天进了门。等到门外的小士兵为他们关好房门了,他才面红耳赤的向大列巴伸出了手:“给、给你的。”
大列巴盯着黄金一愣:“给我的?”
霍英雄点了点头:“你把它带回人间——不是让你拿去整容的,你把它存起来,等实在没钱的时候再拿出来用。现在金价是多少,我也不知道,不过这一块是五千克,我想也能值些钱……”
不等他把话说完,大列巴一把就把黄金抢到了手里,随即惊呼道:“哎哟我操,这么沉啊?!英雄我告诉你,这一块金子得值老钱了!哇哈哈哈哈,这下我妥了——是纯金吧?”
霍英雄看他高兴,也跟着笑了:“肯定是,我拿阿奢的手令,去金库里要来的。”
大列巴兴奋的一拍霍英雄:“你早就该这么办了!还能不能再给我多要点儿?”
霍英雄有些为难:“这些……也不少了。”
大列巴乐颠颠的把金子收好,同时又说道:“小蛇你也别闲着,上次你给我那瓶金沙子,逃难的时候让我给弄丢了,这两天你再给我弄几瓶!我呢,我明天去跟大将军唠唠,看看能不能从他手里再敲点儿好东西出来。”
说完这话,他一屁股坐在床上,看看霍英雄又看看施财天,然后自嘲似的笑了一下,低声说道:“其实我现在还真是不着急回去。”
霍英雄问他:“你不怕鹭鸶姐让别人拐跑啦?”
大列巴嘿嘿的只是笑,不说话。
大列巴在饿鬼道一直过着比较紧张的生活,如今骤然一步登天,享受了偶像兼高干的待遇,且有大批的年轻女军官主动送上门来,他不禁得意忘形,竟有了乐不思蜀的意思。翌日上午,他当真去找了大将军,拐弯抹角的想要揩点油水。
一个小时之后,他垂头丧气的出了来,手里拿着一朵花。
在大将军眼中,花比黄金更珍贵,正能配得上才华横溢的大列巴。
大列巴并不是轻易灰心的人,这次和大将军没沟通好,他整理思路,打算过几天再去和大将军谈一谈。然而没等他如愿,阿奢向大将军提出辞职,预备要和霍英雄比翼双飞去了。
本来她曾说过要和霍英雄一起去浪迹天涯,不过那时情绪冲动,说出的话富有浪漫色彩,不能完全算数。如今婚姻生活真正摆在面前了,阿奢足足的睡了一夜好觉,然后起床开动脑筋,对于现状做了一番很合实际的分析。
最后,她向大将军提出了要求——边境地带有一处水源地,附近是一片很平整的荒漠,她想向大将军讨要那片土地,作为自己的新居;除此之外,她在临行之前还要带走一批物资。
大将军现在已经彻底恢复了大将军的威风和气派。在地下城圆厅中会见了阿奢,他很诚恳的许下大愿,说是只要阿奢留下不走,他就让阿奢做新一任小将军。
阿奢平时少言寡语,从来不和大将军闲谈,然而此时此刻,她对着大将军笑了一下,不是皮笑肉不笑,是真正的笑容。
“加餐表哥。”她用一贯的平稳声音开了口:“我很累,我感觉我的骨头都是中空的,因为我的骨髓被熬干了。”
大将军望着一脸倦容的阿奢,心中忽然很羡慕她,因为阿奢先前素来是连倦容都不肯露的,如今她真是要卸甲归田了,连真面目都敢于露出来了。
“英雄很平庸。”他忍不住说道:“他配不上你。”
阿奢又是一笑:“我喜欢他的相貌、气味、声音,喜欢他先天的一切。”
大将军叹了一口气,又道:“你也可以住在大本营里,这里起码有完善的卫生设施。”
阿奢一摇头:“留在这里的话,我会忍不住替你做事。”
大将军沉默片刻,末了说道:“本来你是应该嫁给我的,不过很可惜,我不爱你,你也不爱我。”
阿奢微笑着,仿佛连点头的力气都没有了,单是轻轻的一眨眼睛。
在战后特有的和平期中,人人都像是安居乐业的,只有流浪在热沙边缘的鲸美等人是个例外。
鲸美带着残部,退缩在了几座山丘之间。这里天天都有地震,沙子里总有巨大的肉蜒穿行,夜里还会有地猴子爬出来咬人。但是也幸亏了这些活物的存在,才让七零八落的军队不至于活活饿死。
雨水一停,这里的白天变得奇热无比,夜里却又寒风凛冽。鲸美不睡觉,和阿糕也没什么可谈的。大部分的时间里,他会一个人在外面坐着,面朝着热沙的方向。
夜里的热沙时常会有雾气飘荡,远看像云一般,十分好看。鲸美知道那云有毒,所以素来只是远观。现在倒是没有人来攻打他们,可是鲸美绝望的想,即便无人来杀,自己这些人也是支撑不了多久的。肉蜒的肉完全没有营养,地猴子也不是总能捉到,地面一棵绿草也不生,连只昆虫都没有。
鲸美闷闷不乐的往远望,望着望着,他忽然瑟缩了一下,因为看到了一个古怪的高大身影。
那是一只很大的鸵鸟,除了这一点之外,其余细节是一概看不清楚,甚至鲸美都不能确定它到底是不是鸵鸟。它孤零零的走在遥远的雾气中,身体被一圈薄薄的红光笼罩。海上的人已经不迷信鬼神很多年,可那忽隐忽现的大鸵鸟实在是让鲸美联想到了地狱来客。
大鸵鸟像是在东奔西跑的寻找着什么,很快便消失在了雾中。鲸美松了一口气,微微伸展了身体,同时希冀着阿修罗王会再次从天而降,从热沙中走回自己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