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遇见喜欢(30)
要了一杯牛奶,樱子最终选了一个背光的角落。
其实,我们身体里总是时刻地住着一个家伙,这个家伙好像在潜意思里总是与表面的我们唱反调,而往往是我们想要的,却总是在否定它。
叶樱子对这本书的封面仔细地看了下,最上头是一条狗,没有显示出全体,只是她的眼睛被刻画的很明显,那双眼睛好像在悲哀的看着世界,有好像押着一种无法说出的神秘。再往下,便是那几个赫然的大字:巴别塔之犬。在下便是媒体的宣传语言。有那句:一个关于回忆、语言、悲伤和赎罪的故事,一次令人心碎的探寻。
叶樱子用手指摸了摸突起的方字,回忆?语言?悲伤?赎罪?探寻!
屏住呼吸翻开第一章,喝了一小口牛奶,眼神便在书中向被磁铁吸引着一样,定定的跟着思绪移动。
书中一开始,樱子就惊呆了,脑子还是留有着深刻的印象:坠落的方式有两种,背后各有不同的含义。即使从七八层楼高的高处,若一个人是自己跳下,也有办法控制自己坠落的姿势。他往往会以脚先触地,双腿和脊椎可能会受重伤,但仍有存活的机会;假如他没活下来,那么由骨头折断的情况、由足踝和膝盖碎裂的方式,也可以让我们判断这一跳楼的行为是否是故意的。然而,若一个人从离地面约八米高的苹果树上不小心失足滑下,就很难控制坠落的姿势了。着地的部位也许是头,也许是肚子,或是背部,摔下后整个人外观似乎毫发未伤,但体内的骨头与器官却都已碎裂。
天哪,叶樱子在心里喊,我确定我不要记住这个,尽管它确实是知识,可我确定我不要当警察,也不要当医生。把一个人的死分析得如此透彻,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叶樱子感觉喉咙像是呷了个鸡蛋。
往下看,就知道这个作者确实很厉害,她把插叙运用的很自如。
叶樱子看到了保罗与露丝相遇的时候,还是挺浪漫的,那是一次从来没有体验过的旅行,他们一起参加面具婚礼,一起驱车到迪尼斯,还一起分享自己的故事···
感觉一切是多么美好啊!不过有一点,叶樱子开始讨厌这个叫露丝的女人了。这个女的真是神经质!管事多。就在迪尼斯之行的时候,这是多么令人兴奋的是啊!对于从来没有去过那地方的保罗来说。他们在做船的时候,前面坐着一个四口之家,而那个爸爸却谎称前面两个女孩的尖叫声让他们过得并不愉快,要求重坐一次。在他们坐完第二遍的时候,露丝就把那个爸爸骂了一顿,说他是个浑蛋。
多么不可思议?换作自己,是不会那么做的。不过,叶樱子对这个露丝很感兴趣。
看到亡者面具的时候,时间已渐进中午,而叶樱子浑然不知,周围的人也没有要散去,离开的意思,坐在小沙发里,低着头,没有任何人打扰,没有丝毫漏掉的光线照得她晃眼,一直低着头,仿佛走进圈套里的她,手中的牛奶都没喝,怎么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她一心想知道结局,尽管可以猜到结局,但就是有种魔力,让叶樱子继续走下去。
那个关于坦林的童话故事,叶樱子感觉很害怕,却没想到最后既然是以它为结尾索引的,也许,我们相识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结局。那个让保罗想尽一切办法,几乎都要掀翻世界的答案,其实就在那条名叫罗丽的狗的项圈上,那里写着露丝的遗言。坦林的故事中。那个恶毒的仙女皇后当初是这么说的,叶樱子记得很清楚,她对珍妮说:你带走的是我骑士团中最好的武士,又对坦林说,要是昨天我早知道今日的事,我绝对会挖出你的两个灰眼睛,放进泥土做的眼睛;要是昨天我早知道你不属於我,我绝对会无情的挖出你心脏,放入一个石头制的心。这是多么残酷的女人!叶樱子记得当时露丝说,她更同情的是这个仙女皇后。
现在,她写在狗项圈上的遗言是:
“你是我最好的武士
我的呼吸霎时停滞
整个世界也霎时静止。”
叶樱子突然呆了,就这么看着这段文字,怔怔的看着。
你是我最好的武士,你是我最好的武士,你是我最好的武士,你是我最好的武士···叶樱子在心中默念不知道几遍。也许,挖掉你的眼,换做泥土做的眼,只是因为不想让你看见我伤心,把你的心挖掉,换做石头做的心,也是为了不让你心痛?对不对?
叶樱子好像有点不懂,有太多太多她看不透的事情,为什么她觉得他们两个并没有那么相爱呢?还是这个女的本来就是个精神有问题的人?还有什么的塔罗牌?巫师?还有梦境笔记?这些到底是什么?叶樱子的手指伸进头发根里。接近尾声了。摸着越来越薄的书,心底莫名的流过一种不舍,还有···感觉太短了,自己都没有看懂,可这本来就是本悬疑小说,若自己读一遍就看懂,那自己就去写了。
“我记得我的妻子身穿白纱的样子。
我记得她在婚礼上走向我,双手抱着一束鲜红色的花。
我记得她生气不理我的时候,身体僵硬得有如一块石头。
我记得她睡觉时的呼吸声。
我记得双手抱住她的感觉。
我记得,我永远记得,她为我的生命带来了慰藉,带来了悲伤。
我记得两人共享的每一个阴暗时刻,至于那些光明的日子,我几乎无法直接正面凝视。
我努力记住她原本的样子,而不是那个为了安抚我的悲伤而被我建构出来的形象。
我发现,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当宽怒的慰藉渐渐冲刷掉我心上的裂痕和焦躁后,我越来越有这样的体会——
记住她原本的样子,就是我能送给我们彼此的最佳礼物”
叶樱子手捏着最后薄薄的一张纸,喉咙里翻江倒海,就要哽咽出声了,差点就要呼吸不过来,感觉自己的眼泪就在打转,这句话,令自己好心痛,喉咙里像是卡了鱼刺一般,心里有那么个声音,对着天堂撕破喉咙的大喊:露丝,露丝,你听到了么?保罗说,他记得你穿白纱的样子,他要记住你原来的样子。然后是真的忍不住了,因为,叶樱子看见有泪滴在了纸上。
原来,小说里不一定要有男女主人公。
看来自己要为这本书付款了,其实,她本来也是这么想的。
心情无法淡去,在书本区买了一个很厚很厚的小笔记本,樱子决定从现在起记录她每看过的一本书,后面落上时间,再写上自己看后的第一个感觉,那个本子的第一页,樱子写了:
“你是我最好的武士;第二颗心脏;忆起我穿白纱的妻子···其实一切最终会归于平静,静到你觉得再看当初那个疯狂的自己时,是在看着别人。08·8·25完。
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其实,我们身体里总是时刻地住着一个家伙,这个家伙好像在潜意思里总是与表面的我们唱反调,而往往是我们想要的,却总是在否定它。
叶樱子对这本书的封面仔细地看了下,最上头是一条狗,没有显示出全体,只是她的眼睛被刻画的很明显,那双眼睛好像在悲哀的看着世界,有好像押着一种无法说出的神秘。再往下,便是那几个赫然的大字:巴别塔之犬。在下便是媒体的宣传语言。有那句:一个关于回忆、语言、悲伤和赎罪的故事,一次令人心碎的探寻。
叶樱子用手指摸了摸突起的方字,回忆?语言?悲伤?赎罪?探寻!
屏住呼吸翻开第一章,喝了一小口牛奶,眼神便在书中向被磁铁吸引着一样,定定的跟着思绪移动。
书中一开始,樱子就惊呆了,脑子还是留有着深刻的印象:坠落的方式有两种,背后各有不同的含义。即使从七八层楼高的高处,若一个人是自己跳下,也有办法控制自己坠落的姿势。他往往会以脚先触地,双腿和脊椎可能会受重伤,但仍有存活的机会;假如他没活下来,那么由骨头折断的情况、由足踝和膝盖碎裂的方式,也可以让我们判断这一跳楼的行为是否是故意的。然而,若一个人从离地面约八米高的苹果树上不小心失足滑下,就很难控制坠落的姿势了。着地的部位也许是头,也许是肚子,或是背部,摔下后整个人外观似乎毫发未伤,但体内的骨头与器官却都已碎裂。
天哪,叶樱子在心里喊,我确定我不要记住这个,尽管它确实是知识,可我确定我不要当警察,也不要当医生。把一个人的死分析得如此透彻,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叶樱子感觉喉咙像是呷了个鸡蛋。
往下看,就知道这个作者确实很厉害,她把插叙运用的很自如。
叶樱子看到了保罗与露丝相遇的时候,还是挺浪漫的,那是一次从来没有体验过的旅行,他们一起参加面具婚礼,一起驱车到迪尼斯,还一起分享自己的故事···
感觉一切是多么美好啊!不过有一点,叶樱子开始讨厌这个叫露丝的女人了。这个女的真是神经质!管事多。就在迪尼斯之行的时候,这是多么令人兴奋的是啊!对于从来没有去过那地方的保罗来说。他们在做船的时候,前面坐着一个四口之家,而那个爸爸却谎称前面两个女孩的尖叫声让他们过得并不愉快,要求重坐一次。在他们坐完第二遍的时候,露丝就把那个爸爸骂了一顿,说他是个浑蛋。
多么不可思议?换作自己,是不会那么做的。不过,叶樱子对这个露丝很感兴趣。
看到亡者面具的时候,时间已渐进中午,而叶樱子浑然不知,周围的人也没有要散去,离开的意思,坐在小沙发里,低着头,没有任何人打扰,没有丝毫漏掉的光线照得她晃眼,一直低着头,仿佛走进圈套里的她,手中的牛奶都没喝,怎么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她一心想知道结局,尽管可以猜到结局,但就是有种魔力,让叶樱子继续走下去。
那个关于坦林的童话故事,叶樱子感觉很害怕,却没想到最后既然是以它为结尾索引的,也许,我们相识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结局。那个让保罗想尽一切办法,几乎都要掀翻世界的答案,其实就在那条名叫罗丽的狗的项圈上,那里写着露丝的遗言。坦林的故事中。那个恶毒的仙女皇后当初是这么说的,叶樱子记得很清楚,她对珍妮说:你带走的是我骑士团中最好的武士,又对坦林说,要是昨天我早知道今日的事,我绝对会挖出你的两个灰眼睛,放进泥土做的眼睛;要是昨天我早知道你不属於我,我绝对会无情的挖出你心脏,放入一个石头制的心。这是多么残酷的女人!叶樱子记得当时露丝说,她更同情的是这个仙女皇后。
现在,她写在狗项圈上的遗言是:
“你是我最好的武士
我的呼吸霎时停滞
整个世界也霎时静止。”
叶樱子突然呆了,就这么看着这段文字,怔怔的看着。
你是我最好的武士,你是我最好的武士,你是我最好的武士,你是我最好的武士···叶樱子在心中默念不知道几遍。也许,挖掉你的眼,换做泥土做的眼,只是因为不想让你看见我伤心,把你的心挖掉,换做石头做的心,也是为了不让你心痛?对不对?
叶樱子好像有点不懂,有太多太多她看不透的事情,为什么她觉得他们两个并没有那么相爱呢?还是这个女的本来就是个精神有问题的人?还有什么的塔罗牌?巫师?还有梦境笔记?这些到底是什么?叶樱子的手指伸进头发根里。接近尾声了。摸着越来越薄的书,心底莫名的流过一种不舍,还有···感觉太短了,自己都没有看懂,可这本来就是本悬疑小说,若自己读一遍就看懂,那自己就去写了。
“我记得我的妻子身穿白纱的样子。
我记得她在婚礼上走向我,双手抱着一束鲜红色的花。
我记得她生气不理我的时候,身体僵硬得有如一块石头。
我记得她睡觉时的呼吸声。
我记得双手抱住她的感觉。
我记得,我永远记得,她为我的生命带来了慰藉,带来了悲伤。
我记得两人共享的每一个阴暗时刻,至于那些光明的日子,我几乎无法直接正面凝视。
我努力记住她原本的样子,而不是那个为了安抚我的悲伤而被我建构出来的形象。
我发现,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当宽怒的慰藉渐渐冲刷掉我心上的裂痕和焦躁后,我越来越有这样的体会——
记住她原本的样子,就是我能送给我们彼此的最佳礼物”
叶樱子手捏着最后薄薄的一张纸,喉咙里翻江倒海,就要哽咽出声了,差点就要呼吸不过来,感觉自己的眼泪就在打转,这句话,令自己好心痛,喉咙里像是卡了鱼刺一般,心里有那么个声音,对着天堂撕破喉咙的大喊:露丝,露丝,你听到了么?保罗说,他记得你穿白纱的样子,他要记住你原来的样子。然后是真的忍不住了,因为,叶樱子看见有泪滴在了纸上。
原来,小说里不一定要有男女主人公。
看来自己要为这本书付款了,其实,她本来也是这么想的。
心情无法淡去,在书本区买了一个很厚很厚的小笔记本,樱子决定从现在起记录她每看过的一本书,后面落上时间,再写上自己看后的第一个感觉,那个本子的第一页,樱子写了:
“你是我最好的武士;第二颗心脏;忆起我穿白纱的妻子···其实一切最终会归于平静,静到你觉得再看当初那个疯狂的自己时,是在看着别人。08·8·25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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