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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六章 最后的酒香

    谁也不知道方菲的后事是谁办的,我们都对方菲一无所知,知道人已经和她一起去了。猴子下葬的那天,我和胖子都去了,我远远的站在人群外,猴子的妈妈哭得不成人形了,外婆和姑姑一起扶着,猴子的爸爸苍老了许多,听说以前即使猴子很闹事的时候他爸也没这么苍老。猴子还常说,老头子比我还健壮,再过两年我都跑不过他了。或许这个世上,没有比黑发人送白发人更凄凛的事了。猴子没有埋在老家的坟地里,说是不吉利,还有就是他妈妈不肯,担心儿子不认识老家的路,以后想回家找不到路。猴子被埋在了我们县城唯一的公墓区,墓地很干净,我远远的站着,向着墓地举杯,猴子,天堂里都是快乐,即使人多,请也一定找到菲菲,给她幸福。

    胖子带了许多酒,我们一起去了大本营给猴子烧点钱,胖子的声音带着哭腔:“猴子,你花钱一向大方,我们多给你烧点,到哪都不能因为钱给人瞧不起了。”跳动的火光下,胖子的脸上都是鼻涕和眼泪。

    我们都还是少年,都是还未长大的少年,我们都渴望幸福,深深的期盼着,仿佛溺水不论的人,拼命的挣扎。不管我们多么的叛逆,多么的桀骜,也曾给人造成伤害,也曾被人伤害,都因为我们心中那一份平添的渴望,不论何时,都请相信少年的脆弱,一摧即毁。

    临走前我第一次找了胖子,这是我们认识这么多年里,我第一次主动找他。我知道他在害怕,害怕我们重复上演悲剧。我第一次无比坚定的告诉他,我不会。我们在大本营坐着,纯粹的坐着,我说:“胖子,你高三了,很快要高考,如果这一年你努力的话也许能考上一个很好的学校,职高也有好的学校,或许我们还能在一个城市。”胖子发出一声冷笑,也许从此,他不会再相信什么,就如同我一样,一无所有,一无所信。我们都是悲哀的人,无法让人幸福快乐。“乔琳,城市里花样很多,除了读书什么都不要去做。我会给你钱的,每月都给,你就呆在学校里。”胖子最后说出这句话。“好。”我低低的应着,没有承诺,无法承诺,也许我的路只是开始,未来在哪里,我根本不知道,高中的生活,是我脱离现在生活的跳板,我只能答应。胖子给了我一部小灵通,方便联系,月租他会给我交,我只要保证开机就好。

    我妈还是糊里糊涂的,整天除了喝酒就是收废品,家里实在脏的不成样子。她就睡在垃圾堆里。关于我的离开,我妈一言未发。我用两个麻袋把我要用的书装了起来,背上的书包里,是我四季要换洗的衣服,除此无他。

    “我走了。”我就真的走了。

    胖子骑着摩托车送我倒学校,我的高中离市中心算远了,公交车四十分钟。由于我们是县城考上来的学生,达到学校招生标准线,学校免除了一切学杂费,我只需要交书本费就行了。胖子陪着我把一切手续都办好,宿管了阿姨说我有个好哥哥,是啊,或许我的运气不错,我有个好哥哥吧。胖子走的时候,还是没说什么,留下三千块钱给我,我没有拒绝,我需要钱,拒绝的话我可能真的做不到。

    同宿舍的都是本市的,他们只是中午在这稍微的午休一下,宿舍可以住六个人,但是加上我就住了四个人。我不善交际,只求相安无事。上铺的女孩像个小公主,天真可爱,小小的个子,从进来开始就在喝旺仔,真是旺仔里泡大的孩子。

    高中的生活很繁忙,课程紧张,作业量也大,竞争也很激烈,我们就像鲤鱼,等待着高空的一跃龙门,在此之前激流勇进。

    胖子偶尔给我来电话,同宿舍的女孩子们都以为是我的男朋友,我说是我的哥哥。暑假回去的时候,胖子告诉我,他考上大学,决定就这么读下去了。我真心替他高兴,恭喜他,胖子瘦了许多,眼睛深深凹陷进去,依然穿着黑色皮夹克,只是不再像海盗,有些像型男,我依然叫他胖子。

    不到九月我就开学了,我只身一人回去了。我坚持着,因为以后,可能以后的以后胖子也不能骑摩托车载我了,余下的路我都要靠自己的双脚走完。还有一件事,就是,我想讨回我的一切,关于那个抛弃与被抛弃者,我一直都记着,烙印在我的心底,就像每天夜里我都静静的闻着我身边的垃圾的臭味,听着我妈的啜泣,12年从未停止,就像是不能忘却的历史。

    胖子走了,一个人走的,没有让他爸妈送他,我用他送我的小灵通给他发了一个简讯:保重。我把话说得像大侠般洒脱,一如胖子走的决绝。胖子走的两年里,我们联系的很少,但是他每个月的一号都准时给我生活费,两年里,从未晚过一分钟。

    高中的日子很平静,我有了自己学习的空间,但是我也感到前所未有的空虚,我没有了任何的牵挂,有了生活费之后,我也相对不那么得疲惫,食堂的饭菜也很廉价,一份豆腐5毛钱,一份豆芽三毛钱,我吃得本来就不多,生活费完全够了,唯一的苦恼是,我的个子长的有点快,裤子很快就从长裤穿成了七分裤。

    经历了两次换裤子之后,终于大学了。七月流火,我终于收到了大学的通知书。T大,在东北,胖子在西南,我们在祖国的两端,山河相望。大红本子到手的时候,百感交集。我一个人,买了许多百威,记得胖子就喜欢喝这个,我背着一个运动包,是我妈捡到的,补补给我用了,很耐用,用了很多年,我舍不得扔掉。我背着百威,坐在平时我们聚在一起的大本营,我终于放下多年的包袱,蓝天绿水下,我尽情的喝,想起几年前,我,胖子,猴子,菲菲在这里给胖子庆祝,那时候我不敢喝酒,我有太多的顾虑,许多东西都束缚着我,我们。现在,至少今天我可以随便的喝,眼前的啤酒都是我的,菲菲的,我也喝了,猴子的,我也喝了。

    我没有喝醉,只是出现了些许幻觉,我在大本营的河边埋了一颗桃花种子,希望能长成树,像菲菲一样美丽。再见了。不是故乡的故乡。

    谢谢,推荐,看文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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