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三章 被看穿了(中)
没错,谦和岚杉现在是一对情侣,而且还是我撮合的,说真的,当媒人的感觉真好!看他们俩现在和谐相处的样子我得意啊!
“烟,你今天过来要不要赛一场?”谦勾着我的肩问。
“当然。”我笑道:“你们两个谁陪我来一场?还是说夫唱妇随一起上?”“什么夫唱妇随,是妇唱夫随好吗?他要是发言权比我还大,那我就绝对不要他了!”谦笑嘻嘻地纠正我的说法。
“是是是,我亲爱的谦小姐,您最大。”岚杉看着谦的眼神是又好笑又温柔。
我直翻白眼:“拜托,您们别在我这孤家寡人面前打情骂俏眉来眼去好不?我怕我会吐!”
于是谦又笑得花枝乱颤了。
正和他们胡侃,另一边却有人叫他们的名字:“岚杉,谦,你们都在?几天不见你们感情还是那么好啊!”
岚杉先回过头,声音里带着笑意:“哟,今天是怎么了?两个好长时间不露脸的家伙居然还凑一块儿都来了啊!墨,你怎么还是这副德行?调侃我们有意思么?”
“当然有意思,不过这位美丽的小姐是谁呢?”回答的声音依旧轻松,可我觉得这声音不仅好听,而且还有些耳熟。于是我和谦也转过头,却看到一双透着坏坏笑意的凤眸,竟然是这狐狸——时轻墨!
眸光一闪,我心里划过一丝诧异:他为什么会在这儿?
好在我今天本色出镜,不然就惨了,谅他也不会把学校里的那只和现在的我联系起来。
于是我瞬间便恢复平常,继续挂着唇边的笑看着他逐渐走近。今天他穿了一间白色的休闲西装外套,里面是修身的大V领毛衣。下身着一条蓝黑色的牛仔裤,脚上一双白色的板鞋。嘴角的笑与我相差无几,半长的黑发十分随意地散在肩上,却竟然生生地流露出一份自如和潇洒。
好嘛,就是我也不得不感叹,这货看上去果然帅得人神共愤,单单这一身风流公子的韵味就不知道能迷倒多少妹子,不过我除外……好好好,我承认我还是被晃了一下眼行吧!但是真的就一下!
“不介绍一下吗?”他走到我们面前停下,对岚杉说。
岚杉瞄了他一眼,又瞄了我一眼,然后再瞄他一眼,拉过谦低声咬耳朵:“谦,你说他们像不像两只狐狸?我觉得他们笑得完全是一样的狡诈啊……”谦在一边点头:“我也觉得,真是太像了!不过你不觉得他们很配么?夫妻相都有了啊!”
我没听全,只听到他们话里的几个词语,比如说什么狐狸啊,狡诈啊,然后很天真地暗自附和:就是就是,这狐狸确实狡诈,没事干就喜欢跟女生搭讪来着!
要是我知道他俩到底在嘀咕些什么,我想我会气死……
岚杉:“这是墨,半年前来黑潭的高水平车手,现在这边已经几乎没有人可以赢他了。他是我俩的新朋友。”手指着时轻墨眼睛看着我。
谦:“这是烟,四年前就来我们这儿了,一样没人能赢这变态。她是我和岚杉的老朋友。”手指着我眼睛看着时轻墨。
我笑:“哎哟喂,不错啊,夫妻配合都这么有默契了?我什么时候能喝上喜酒?”一边调侃一边大方地伸出右手说:“你好,墨。”
他见我跟他打招呼,便也跟我握手道:“你好,烟,之前总听岚杉他们说你漂亮,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
“哪里,你客气了。”我嘴上自谦着收回手,心里腹诽:死狐狸,照岚杉说的看来,居然车开得还很好?
这时候谦凑了过来说:“哎我说,好不容易两位大神赏脸来趟黑潭,不如来比赛吧!”
“好啊,我不介意。”我答道。
“嗯,比一场也不错。”时轻墨笑得那叫一个肆意张扬,丫的,都闪金光了!尼玛老娘我眼睛瞎了你赔得起吗?!
“那好,”岚杉也同意:“不然这样,我和谦一起,墨和烟一起,我们两队比。第一轮我和墨开车,谦还有烟坐副驾,第二轮就反过来。”
其实我是想跟那只死狐狸比一场来着,可还没等我开口谦和死狐狸就投了赞同票。三对一,少数服从多数,得,我干脆不说反对了。
岚杉带着谦坐上了他的车,银蓝色,这颜色看上去深沉冷静。而我坐上了时轻墨的车,黑色,其实个人觉得他应该更适合银白色,耀眼而洒脱。
两辆车并排于起跑线上,发动机轰鸣。车前的旗挥下的瞬间,离合,换挡,油门,两辆车如箭矢般冲了出去。
岚杉看上去很兴奋,毕竟在这里他也很难找到像样的对手了,如今得一强敌,自然要全力以赴。
黑色跑车副驾驶座上的我却悠闲慵懒地微眯眼,嘴角勾起的邪笑像定格一样一直没有消失,右手卷着发梢。眼睛余光一瞟就看到正开车的时轻墨,神情依然轻松,却有些意外地染上了一丝认真,认真得该死地好看!我这才忽然觉得,原来认真的时轻墨这么适合黑色,真想知道他完全认真起来时是什么样子,不过,又有什么能让他完全认真起来呢?
我并不了解他,他也同样不了解我,但我居然在此刻觉得他跟我出奇的相像。两个一样的掌控着生活的人,一样随性却时而又异常邪魅的人,一样内心沉静如水的人,一样强大冷静息怒不形于色的人,一样追求自我突破的人。
我的性格不像一个杀手,倒更像一个乐观开朗的普通人。实话说我也的确算不上真正的杀手,真正的杀手都是忘影手下的那群人。我是我妈的宝贝女儿,虽在日常生活中与我打打闹闹,在训练时格外严苛,却是真心爱我疼我。不过要说到我现在这样的性格还是拜两个人所赐,一个是十岁时遇到的御,另一个就是十三岁时那个赢了我的家伙。一个让我学会爱和被爱,一个让我明白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永远不能停止让自己变强的脚步。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人,我上四年级九岁的时候,第一个喜欢的人……啊!扯远了,不说这个!什么?要听我讲?我不要!
再回过神的时候,我们和岚杉他们正并驾齐驱,不,应该是比他们要快一点。然而下一个弯道就是黑潭车道上最急最大的弯道,我突然有一种时轻墨会栽在那里的不祥预感。
实在憋不住,我状似随口地提醒他:“墨,前面那个弯道你最好小心一些。”“嗯,知道了。”他有点不以为然。他应该是没在那里出过差错吧,我这样想。
但是俗话说的好啊,凡事不能高兴得太早,不然最后乐极生悲你就只能傻逼了。因为就在我稍稍放下心的下一刻,我就发现了两件很重要的事,第一件——这世界真是个摆满杯具的桌子,第二件——果然不能小看女人的第六感!
咱不贪心,别的不求,求评论求留言啊!
“烟,你今天过来要不要赛一场?”谦勾着我的肩问。
“当然。”我笑道:“你们两个谁陪我来一场?还是说夫唱妇随一起上?”“什么夫唱妇随,是妇唱夫随好吗?他要是发言权比我还大,那我就绝对不要他了!”谦笑嘻嘻地纠正我的说法。
“是是是,我亲爱的谦小姐,您最大。”岚杉看着谦的眼神是又好笑又温柔。
我直翻白眼:“拜托,您们别在我这孤家寡人面前打情骂俏眉来眼去好不?我怕我会吐!”
于是谦又笑得花枝乱颤了。
正和他们胡侃,另一边却有人叫他们的名字:“岚杉,谦,你们都在?几天不见你们感情还是那么好啊!”
岚杉先回过头,声音里带着笑意:“哟,今天是怎么了?两个好长时间不露脸的家伙居然还凑一块儿都来了啊!墨,你怎么还是这副德行?调侃我们有意思么?”
“当然有意思,不过这位美丽的小姐是谁呢?”回答的声音依旧轻松,可我觉得这声音不仅好听,而且还有些耳熟。于是我和谦也转过头,却看到一双透着坏坏笑意的凤眸,竟然是这狐狸——时轻墨!
眸光一闪,我心里划过一丝诧异:他为什么会在这儿?
好在我今天本色出镜,不然就惨了,谅他也不会把学校里的那只和现在的我联系起来。
于是我瞬间便恢复平常,继续挂着唇边的笑看着他逐渐走近。今天他穿了一间白色的休闲西装外套,里面是修身的大V领毛衣。下身着一条蓝黑色的牛仔裤,脚上一双白色的板鞋。嘴角的笑与我相差无几,半长的黑发十分随意地散在肩上,却竟然生生地流露出一份自如和潇洒。
好嘛,就是我也不得不感叹,这货看上去果然帅得人神共愤,单单这一身风流公子的韵味就不知道能迷倒多少妹子,不过我除外……好好好,我承认我还是被晃了一下眼行吧!但是真的就一下!
“不介绍一下吗?”他走到我们面前停下,对岚杉说。
岚杉瞄了他一眼,又瞄了我一眼,然后再瞄他一眼,拉过谦低声咬耳朵:“谦,你说他们像不像两只狐狸?我觉得他们笑得完全是一样的狡诈啊……”谦在一边点头:“我也觉得,真是太像了!不过你不觉得他们很配么?夫妻相都有了啊!”
我没听全,只听到他们话里的几个词语,比如说什么狐狸啊,狡诈啊,然后很天真地暗自附和:就是就是,这狐狸确实狡诈,没事干就喜欢跟女生搭讪来着!
要是我知道他俩到底在嘀咕些什么,我想我会气死……
岚杉:“这是墨,半年前来黑潭的高水平车手,现在这边已经几乎没有人可以赢他了。他是我俩的新朋友。”手指着时轻墨眼睛看着我。
谦:“这是烟,四年前就来我们这儿了,一样没人能赢这变态。她是我和岚杉的老朋友。”手指着我眼睛看着时轻墨。
我笑:“哎哟喂,不错啊,夫妻配合都这么有默契了?我什么时候能喝上喜酒?”一边调侃一边大方地伸出右手说:“你好,墨。”
他见我跟他打招呼,便也跟我握手道:“你好,烟,之前总听岚杉他们说你漂亮,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
“哪里,你客气了。”我嘴上自谦着收回手,心里腹诽:死狐狸,照岚杉说的看来,居然车开得还很好?
这时候谦凑了过来说:“哎我说,好不容易两位大神赏脸来趟黑潭,不如来比赛吧!”
“好啊,我不介意。”我答道。
“嗯,比一场也不错。”时轻墨笑得那叫一个肆意张扬,丫的,都闪金光了!尼玛老娘我眼睛瞎了你赔得起吗?!
“那好,”岚杉也同意:“不然这样,我和谦一起,墨和烟一起,我们两队比。第一轮我和墨开车,谦还有烟坐副驾,第二轮就反过来。”
其实我是想跟那只死狐狸比一场来着,可还没等我开口谦和死狐狸就投了赞同票。三对一,少数服从多数,得,我干脆不说反对了。
岚杉带着谦坐上了他的车,银蓝色,这颜色看上去深沉冷静。而我坐上了时轻墨的车,黑色,其实个人觉得他应该更适合银白色,耀眼而洒脱。
两辆车并排于起跑线上,发动机轰鸣。车前的旗挥下的瞬间,离合,换挡,油门,两辆车如箭矢般冲了出去。
岚杉看上去很兴奋,毕竟在这里他也很难找到像样的对手了,如今得一强敌,自然要全力以赴。
黑色跑车副驾驶座上的我却悠闲慵懒地微眯眼,嘴角勾起的邪笑像定格一样一直没有消失,右手卷着发梢。眼睛余光一瞟就看到正开车的时轻墨,神情依然轻松,却有些意外地染上了一丝认真,认真得该死地好看!我这才忽然觉得,原来认真的时轻墨这么适合黑色,真想知道他完全认真起来时是什么样子,不过,又有什么能让他完全认真起来呢?
我并不了解他,他也同样不了解我,但我居然在此刻觉得他跟我出奇的相像。两个一样的掌控着生活的人,一样随性却时而又异常邪魅的人,一样内心沉静如水的人,一样强大冷静息怒不形于色的人,一样追求自我突破的人。
我的性格不像一个杀手,倒更像一个乐观开朗的普通人。实话说我也的确算不上真正的杀手,真正的杀手都是忘影手下的那群人。我是我妈的宝贝女儿,虽在日常生活中与我打打闹闹,在训练时格外严苛,却是真心爱我疼我。不过要说到我现在这样的性格还是拜两个人所赐,一个是十岁时遇到的御,另一个就是十三岁时那个赢了我的家伙。一个让我学会爱和被爱,一个让我明白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永远不能停止让自己变强的脚步。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人,我上四年级九岁的时候,第一个喜欢的人……啊!扯远了,不说这个!什么?要听我讲?我不要!
再回过神的时候,我们和岚杉他们正并驾齐驱,不,应该是比他们要快一点。然而下一个弯道就是黑潭车道上最急最大的弯道,我突然有一种时轻墨会栽在那里的不祥预感。
实在憋不住,我状似随口地提醒他:“墨,前面那个弯道你最好小心一些。”“嗯,知道了。”他有点不以为然。他应该是没在那里出过差错吧,我这样想。
但是俗话说的好啊,凡事不能高兴得太早,不然最后乐极生悲你就只能傻逼了。因为就在我稍稍放下心的下一刻,我就发现了两件很重要的事,第一件——这世界真是个摆满杯具的桌子,第二件——果然不能小看女人的第六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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