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玄幻小说 > 极品大专生

正文 146伤不起啊

    要说豹哥心目中最具阴影的那个人,非聂枫莫属了,这个身手超级强悍的家伙,不但把自己胖揍了一顿,还让人把自己的命根子给毁了啊,这简直就是要了赵豹的命!

    但是当时这个聂枫有刚哥罩着,自己想找人找他麻烦显然是不可能的,,而且身手十二分的变态,自己想要偷袭他简直就就是找虐的份儿,所以凭着以前自己的实力,想要报复,简直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更加让赵豹心存怨念。

    试问一个夜御三女的壮汉一下子变成东方不败,你叫赵豹情何以堪?

    但是现在不同了,现在自己可是老板外围成员当中最看得起的手下之一,所以他的身份自然是水涨船高的,现在赵豹的身份,已经可以跟当初的刚哥相提并论了,自然不会再好像以前一样畏惧刚哥。

    而在赵豹的心目中,这个聂枫,就是刚哥罩着的一个朋友而已,自然是没有什么大背景的,或许就是和刚哥的交情好一点而已,要是他真的有通天的背景,自然不会骑着一辆电驴子了。

    这个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多扮猪吃老虎的货?不是每个主角都有这种癖好吧?

    所以赵豹理所当然地认为,凭着自己目前的实力,自然是不用害怕这个混蛋的,甚至还可以借刘哥的这一把刀,把这个混蛋给“被躲猫猫”了,切小JJ之仇不共戴天啊!

    可怜的赵豹,当日被打成个猪头一样,压根儿没有看到当时刚哥对聂枫的态度是多么的恭敬,如果他有看到,脑残的也知道聂枫的身份比刚哥,要厉害得到吧?就因为赵豹的理所当然,使好不容易爬上来的赵豹一下子又进入了坑爹的模式了。

    说回正题,高敏被聂枫扶起后自然是很友好地报以一个甜美的微笑,这让聂枫心里特别的好受,这头,出得有点价值了啊,美人一笑,啥米都值了!

    只是还没有等聂枫兴奋完,女暴龙那想杀人的气息顿时让聂枫毛骨悚然,我日了个奶奶的,竟然忘了青青还在自己旁边呀,伤不起呀,有木有。

    聂枫都想爆戒色的菊花N久了,尼玛给我的神马易筋经哦?不是说是佛家的东西吗?怎么自从修炼了这个啥米易筋经之后自己变得那么好色哦?坑死妹了!

    咳咳。。。。

    聂枫尴尬地咳了两下,一脸正气地望着赵豹,赵豹自然不甘示弱,咬牙彻齿地瞪着聂枫,他很想知道,这个混蛋还有什么话好说,今天不弄死他,自己的小JJ就白丢了!

    然后赵豹就很期待地看着聂枫,期待他会说些什么。

    然后聂枫也相当华丽地拨弄了一下自己的刘海,说道:“那个啥?挺面熟的,咱们两个神马时候见过面?”

    聂枫自然是记得赵豹的,聂枫的记忆,是变态级别的,对于一个想调戏自己女人的猥琐男,自然是不会忘记,之所以要这样说,无非是想逗一下赵豹而已,聂枫这个主角嘛,也挺无聊的,一般的主角都喜欢扮猪吃老虎,但是聂枫却不是,他除了喜欢扮猪吃老虎以外,还喜欢扮失忆,这个癖好嘛,额,的确是有点不地道的,明明大家有深仇大恨,但是丫的愣是扮作不认识,能直接把对面给气死。

    果然这头赵豹就要暴走,卧槽泥煤哦!不但把偶给毒打了一顿,而且还要把偶的小JJ给切了,还敢说不记得我哦?敢不敢不要那么无耻哦?

    如果不是畏惧聂枫那变态的身手,赵豹马上就得扑上去咬死这个天杀的混蛋。

    然后赵豹不经意地看到了聂枫身后的孟青青,一身紧身的警服,那汹涌的波涛几乎能把那窄窄的警服给撑破,而且那警裙还没有过膝,露出了一大片雪白的丰腴。

    已经变成了东方不败的赵豹看到孟青青后竟然也有种蠢蠢欲动的感觉,更别说是刘哥这种正常男人了。

    刘哥的感觉就是一个成语来形容,惊为天人啊!不得了的一个女人啊,看起来,还是自己的同僚?不过看这个女人的警服,可是刑警大队的,专门负责刑事案件,自己却是负责民事的,两者虽然都是警察,但是孟青青的级别,无疑要比刘哥的级别来得震撼。

    只不过刘哥心里却惊讶不已,刑警大队的女警什么时候也穿这种警服了?这简直就是赤果果的制~服~诱~惑啊,要在路上看到这个女人,犯罪分子肯定会成倍激增啊!

    如果刘哥知道孟青青穿的那么诱人只是单纯为了满足眼前这个瘦弱男人的恋足情节的话,说不定刘哥能立马找一块豆腐给撞死算了。

    大家都是男人,咋差距就那么大哦?他刘哥都快四十了,还要每天对着电脑撸管呢,凭神马这个瘦弱男人就能有一个如此极品的女朋友哦?

    聂枫自然是不知道孟青青这样穿是为了满足自己那变态癖好的,反正他就觉得看着忒兴奋的说,自己的未来老婆还是够资本的,单单这样,就能让他兴奋好久好久。。。。。

    女人真的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还是很盲目的啊,换了以前,要女暴龙穿这种警服,除非是山无陵天地合吧,但是今天为了聂枫,她竟然鬼使神差的就把这套警服给穿出来了。

    因为聂枫曾经说过,很喜欢自己的腿。

    既然他那么喜欢,那就让他看个够吧。

    嗯,他好像还喜欢制~服~诱~惑地说。

    <!-- 作者有话说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