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33 青龙令
哈哈,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华夏男人,竟然说要让自己后悔?他的脑子被夹坏了吧?
自己可是有十几条机枪指着他脑袋的!
“低等的华夏人,你倒是说说看,你要怎么让我后悔?”史蒂芬摆弄着手上的五四手枪,他相信自己只要吓他一下,这个爱说大话的华夏男人肯定会像刚才那个狗一样的华夏人一样匍匐在自己的脚下当一条听话的狗!
“你以为我会怕你这破手枪?”聂枫明显知道史蒂芬打的是什么算盘,他以为自己跟李忠保是一样的货色?
或许以前自己是,但是自从恢复记忆以后,他聂枫,就是聂家的继承人,而聂家的继承人,岂会是贪生怕死之徒?
如果是这样,不仅他已故的父亲会瞧不起他,就连他自己,也会看不起自己。
聂家人没有一个是贪生怕死之徒!更加重要的是,区区一个史蒂芬,想要拿他聂枫的命,还真无疑是天荒夜谈。
聂枫一个闪身,刚才还在玩弄自己手枪的史蒂芬突然一愣,那手枪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在聂枫的手上,而这个该死的华夏男人,竟然用自己的五四手枪指着自己的脑袋!
卧槽,这究竟是什么回事?难道这个华夏人会变魔术不成!自己的手枪,怎么突然在他手上了?
“有没有人看到他是怎样做到的?”史蒂芬问其手下。
众手下的头摇得像个拨浪鼓似的。
卧槽泥煤啊,还真的没有人看到这究竟是神马回事啊!聂枫的动作,已经快到超越人类的极限了吧?
就连陶应天都被聂枫这一手给震惊了,小枫他什么时候,身手变得那么变态了?
假如自己现在要跟他干上一架,十个自己也不是他的手脚啊!
后生可畏!
三个月以前的聂枫,还是一个中规中矩的大学毕业生,前怕狼后怕虎的一个年轻人,而三个月后的聂枫,简直就是脱胎换骨,颇有大将风范,果然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啊!
他还记得三个月前的小枫,可是被自己的气势压得抬不起头来,而今时今日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势,早已经超越自己不知道多少了!
今时今日的聂枫,已经可以达到跟自己平辈论交的高度了啊!PY区的韦不笑,相信用不了多久,就要被小枫给拿下了!
“放下枪,不然我就杀了这里所有人!”谁也没有注意到刚才一直充当荷官角色的佐治,早已经令人将人质控制在手里,只要他一声令下,在场的所有人,都会脑袋开花!
聂枫无奈地耸耸肩,把刚才没收史蒂芬的手枪,扔在地上。
“哈哈,我都说了,你奈何不了我的!不是说要让我后悔吗,我看你怎么让我后悔!”
史蒂芬疯狂地笑着,一脚踢在聂枫的膝盖上。膝盖是人体最弱的关节之一,按照史蒂芬的力道,这一脚下来,聂枫的这条腿算是报废了。
敢用这种态度对待他伟大的史蒂芬,这个华夏男人,自己一定要弄残他!
但是眼前的华夏人竟然没有像他意料中一样跪在地上痛不欲生,反而一脸笑意地看着自己。
那是一种鄙视加轻蔑的眼神!
卧槽泥马!史蒂芬用尽全身的力气,再次用力踢在聂枫的膝盖上。
只是。。。。尼玛啊,这个华夏男人的膝盖是什么做的啊?怎么像踢在一块钢板上?
史蒂芬的脚疼到直飚眼泪啊,有木有!
聂枫飞快地踢出一脚,刚才还生龙活虎的史蒂芬意识到不好,马上就要闪躲,但是聂枫的速度是何其的迅猛?还没等史蒂芬反应过来,聂枫就一脚踩在了他的膝盖上。
咔嚓!一声清脆的骨裂声,然后史蒂芬的一条腿就这样报销了,那两米来高的史蒂芬,竟然被活生生地疼晕过去。
好残忍的手段!
不过,太解恨了啊!这个该死的恐怖分子,最好就一脚踹死他!
“首领!”佐治见事情不对头,马上过去扶起史蒂芬,而史蒂芬,虽然受了重击,毕竟也是死人堆里过来的人了,自然没有那么脆弱,晕了一下之后竟然又醒过来了。
“给我杀了他,这里的全部人,都要死!”史蒂芬竭斯底里的喊道,这是他做那么多票以来第一次受到如此的屈辱,不杀光这群华夏猪,他这辈子心里都不会舒服!
他要杀了这里所有人?
众人都傻了,刚才还在为聂枫的壮举鼓掌赞扬的富豪对聂枫的态度马上就变了,尼玛有事没事干嘛要打晕人家的老大啊,这次真是被这个莽夫害死了!
只是聂枫无比的淡定,区区十几个恐怖分子而已,能成什么气候!
“你确定要杀了我们吗?”聂枫点了一根五叶神,深深地看了史蒂芬一眼。
“你们都要死!男的马上死,女的要被我们**致死!哈哈哈哈哈!”史蒂芬已经有点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了,而他的手下,正提起自己的机枪,准备将这些个华夏人全部干掉。
老大的命令他们是必须执行的,这是作为恐怖分子必须执行的任务。
“既然你要我死,我也不必跟你们客气了啊!”聂枫说完,把手放在嘴上然后吹了一下口哨。
“哼哼,你继续装,你以为你吹吹口哨就有人会来救你们?做梦!”弟兄们,杀了他们!
不少在场的宾客都吓得尿裤子,妈妈啊,这次真的会死人的!
只是还没有等那些恐怖分子动手,在别墅的上空,飘落不少的血红色帖子,一张张如此的触目惊心,那些血色帖子大概有二十多张,每张贴上都写着三个黑色的大字:青龙令!
“搞什么东西!别以为弄神弄鬼我就会放过你们!”
一时间看到空中飘落那么多那么恐怖的帖子史蒂芬心里还是有点恐惧的,但是他可是老大,没理由去怕这些子午须有的东西。
对,一定是那个华夏男人搞的鬼,他不是会变魔术吗?对,一定是他玩的把戏!
“ 兄弟们,别慌,开枪!”
<!-- 作者有话说 -->
自己可是有十几条机枪指着他脑袋的!
“低等的华夏人,你倒是说说看,你要怎么让我后悔?”史蒂芬摆弄着手上的五四手枪,他相信自己只要吓他一下,这个爱说大话的华夏男人肯定会像刚才那个狗一样的华夏人一样匍匐在自己的脚下当一条听话的狗!
“你以为我会怕你这破手枪?”聂枫明显知道史蒂芬打的是什么算盘,他以为自己跟李忠保是一样的货色?
或许以前自己是,但是自从恢复记忆以后,他聂枫,就是聂家的继承人,而聂家的继承人,岂会是贪生怕死之徒?
如果是这样,不仅他已故的父亲会瞧不起他,就连他自己,也会看不起自己。
聂家人没有一个是贪生怕死之徒!更加重要的是,区区一个史蒂芬,想要拿他聂枫的命,还真无疑是天荒夜谈。
聂枫一个闪身,刚才还在玩弄自己手枪的史蒂芬突然一愣,那手枪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在聂枫的手上,而这个该死的华夏男人,竟然用自己的五四手枪指着自己的脑袋!
卧槽,这究竟是什么回事?难道这个华夏人会变魔术不成!自己的手枪,怎么突然在他手上了?
“有没有人看到他是怎样做到的?”史蒂芬问其手下。
众手下的头摇得像个拨浪鼓似的。
卧槽泥煤啊,还真的没有人看到这究竟是神马回事啊!聂枫的动作,已经快到超越人类的极限了吧?
就连陶应天都被聂枫这一手给震惊了,小枫他什么时候,身手变得那么变态了?
假如自己现在要跟他干上一架,十个自己也不是他的手脚啊!
后生可畏!
三个月以前的聂枫,还是一个中规中矩的大学毕业生,前怕狼后怕虎的一个年轻人,而三个月后的聂枫,简直就是脱胎换骨,颇有大将风范,果然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啊!
他还记得三个月前的小枫,可是被自己的气势压得抬不起头来,而今时今日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势,早已经超越自己不知道多少了!
今时今日的聂枫,已经可以达到跟自己平辈论交的高度了啊!PY区的韦不笑,相信用不了多久,就要被小枫给拿下了!
“放下枪,不然我就杀了这里所有人!”谁也没有注意到刚才一直充当荷官角色的佐治,早已经令人将人质控制在手里,只要他一声令下,在场的所有人,都会脑袋开花!
聂枫无奈地耸耸肩,把刚才没收史蒂芬的手枪,扔在地上。
“哈哈,我都说了,你奈何不了我的!不是说要让我后悔吗,我看你怎么让我后悔!”
史蒂芬疯狂地笑着,一脚踢在聂枫的膝盖上。膝盖是人体最弱的关节之一,按照史蒂芬的力道,这一脚下来,聂枫的这条腿算是报废了。
敢用这种态度对待他伟大的史蒂芬,这个华夏男人,自己一定要弄残他!
但是眼前的华夏人竟然没有像他意料中一样跪在地上痛不欲生,反而一脸笑意地看着自己。
那是一种鄙视加轻蔑的眼神!
卧槽泥马!史蒂芬用尽全身的力气,再次用力踢在聂枫的膝盖上。
只是。。。。尼玛啊,这个华夏男人的膝盖是什么做的啊?怎么像踢在一块钢板上?
史蒂芬的脚疼到直飚眼泪啊,有木有!
聂枫飞快地踢出一脚,刚才还生龙活虎的史蒂芬意识到不好,马上就要闪躲,但是聂枫的速度是何其的迅猛?还没等史蒂芬反应过来,聂枫就一脚踩在了他的膝盖上。
咔嚓!一声清脆的骨裂声,然后史蒂芬的一条腿就这样报销了,那两米来高的史蒂芬,竟然被活生生地疼晕过去。
好残忍的手段!
不过,太解恨了啊!这个该死的恐怖分子,最好就一脚踹死他!
“首领!”佐治见事情不对头,马上过去扶起史蒂芬,而史蒂芬,虽然受了重击,毕竟也是死人堆里过来的人了,自然没有那么脆弱,晕了一下之后竟然又醒过来了。
“给我杀了他,这里的全部人,都要死!”史蒂芬竭斯底里的喊道,这是他做那么多票以来第一次受到如此的屈辱,不杀光这群华夏猪,他这辈子心里都不会舒服!
他要杀了这里所有人?
众人都傻了,刚才还在为聂枫的壮举鼓掌赞扬的富豪对聂枫的态度马上就变了,尼玛有事没事干嘛要打晕人家的老大啊,这次真是被这个莽夫害死了!
只是聂枫无比的淡定,区区十几个恐怖分子而已,能成什么气候!
“你确定要杀了我们吗?”聂枫点了一根五叶神,深深地看了史蒂芬一眼。
“你们都要死!男的马上死,女的要被我们**致死!哈哈哈哈哈!”史蒂芬已经有点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了,而他的手下,正提起自己的机枪,准备将这些个华夏人全部干掉。
老大的命令他们是必须执行的,这是作为恐怖分子必须执行的任务。
“既然你要我死,我也不必跟你们客气了啊!”聂枫说完,把手放在嘴上然后吹了一下口哨。
“哼哼,你继续装,你以为你吹吹口哨就有人会来救你们?做梦!”弟兄们,杀了他们!
不少在场的宾客都吓得尿裤子,妈妈啊,这次真的会死人的!
只是还没有等那些恐怖分子动手,在别墅的上空,飘落不少的血红色帖子,一张张如此的触目惊心,那些血色帖子大概有二十多张,每张贴上都写着三个黑色的大字:青龙令!
“搞什么东西!别以为弄神弄鬼我就会放过你们!”
一时间看到空中飘落那么多那么恐怖的帖子史蒂芬心里还是有点恐惧的,但是他可是老大,没理由去怕这些子午须有的东西。
对,一定是那个华夏男人搞的鬼,他不是会变魔术吗?对,一定是他玩的把戏!
“ 兄弟们,别慌,开枪!”
<!-- 作者有话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