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章 撒哈拉沙漠我来了
找不到爱与恨的理由,唯有将自己放逐,才能找到活着的感觉。——题记
那夜,洛絮说她累了,不知是蔚启轩突然良心发现,还是觉得有愧与她,第二天便准了她半个月的假。
面对着这长长的假期,她没有选择舒适浪漫的城市,而是将目的地定在了非洲的突尼斯,不只为了领略地中海风情,更重要的是一睹撒哈拉沙漠的风采。
蔚启轩曾说过,她是那种不识好歹又自不量力的女人,明明娇弱得只适合温室,却偏偏要去自找罪受,去经受风吹雨打。
念高中的时候,洛絮有一段时间最想到的有两个地方,西藏阿里和沙漠撒哈拉沙漠,这两个地方都不适合生物生存,大概是青春期的叛逆心理作祟。
施雨说她是疯子,许晓诺说她神经短路,好友的质疑没能令她打消这个念头,是蔚启轩说了一句上天入地也要相随,才让她将向往的旅行一再搁浅。
眼下已经二十五岁的她,作为一个心智成熟的女人,她仍然选择了撒哈拉沙漠。
因为去突尼斯没有直达的飞机,只能去巴黎转机,所以她搭上了去巴黎的航班。上了飞机,戴上眼罩,将腿自由的搭在椅子上。她哼着歌,“我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我一个人看书信......”这既落寞又是潇洒的心情,就如同她现在这般。
“小姐,请让一让。”充满磁性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她忙摘下眼罩,定睛一看,这不是蔚启轩吗?
他还真是阴魂不散,而且刚好他的位置就在她旁边。这世上还有这样的怪人,好好儿的头等舱不坐,要来和她挤经济舱。她不说话,闷闷不乐的把腿放下,将座位让出来。
他悠然的坐下来,故作意外的看着她,那眼神将这一场明明安排好的邂逅,解释成了一场偶遇。
“真巧。你要去巴黎旅行吗?刚好我到巴黎要洽谈合约的事儿。行程不是很紧,结束之后,我刚好可以带你转转。”
他说话中那种从骨子里与生俱来的自信,让她看得有些闷闷不乐。说得好像他是在施舍给她时间一样,他以为她会永远都停留在他回头就能看见的地方,一伸手就能拉的住的地方吗?他错了,错得彻底,这一次,她要离他远远的。
她将唇角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一阵嗤笑。笑他的自信,笑她曾经的痴傻。“蔚先生,我对你所说的巴黎不感兴趣,我是要去突尼斯。”
他好整以暇的看着她,在确定她说的话并不是玩笑后,他眉头紧蹙。
“我想去西藏阿里走走,也想去撒哈拉沙漠看看。”说这句话的时候,她还是个十七八岁,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当她这么说的时候,他拉着她,郑重的告诉她,不要去,若是真的要去。那就让他陪着她一起好了。
想不到时至今日她居然想到那个地方去,他抿着唇沉默了半响。最后不赞同的道:“宝贝,别胡闹。突尼斯不适合你去。”
她不理会他的错愕,不理会他的不赞同,这一次她要做的是自己的主人。对他的说法也感觉有些好笑,在他眼中她永远都是不懂事爱胡闹丫头,而陆向晚永远都是知道进退,识大体的大家闺秀。
她撇撇嘴,不以为然的道:“这是我的假期,我有决定去哪儿的权利。像蔚先生这样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当然不适合去。”
他脸色一沉,沉默半响,道:“既然你执意要去,那就去吧。只是,别玩儿得太疯,记住小麻雀还在家等着你。”
话虽是如此说,但他已经打定主意要陪她一起。他知道她是倔强的,认定的事儿就会一条道走到黑。他向来是宠她爱她胜过一切,包容她所有的小错误,纵容她的胡闹。做错事,将一池春水搅乱,又装作没事儿人离开是她最擅长的拿手好戏,这一次他依然会纵容她,但绝不允许她逃离开他的视线。
只是眼下她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似乎并不想与他再有什么纠葛。
听到他这么说,她说不上来是失落还是开心。谁说过上天入地都会陪着她,如今她一个字都没有忘记,可他已经不记得了。
她戴上眼罩,不再说话。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才到巴黎,蔚启轩安排了舒适的酒店,可她婉言谢绝了,而且在机场就与他分道扬镳。
一个人的旅行才正正开始,她马不停蹄的赶往突尼斯。她来到突尼斯市,第一站是乘车去了里市中心二十公里的西迪布赛小镇。
一排排白屋蓝窗的房子矗立在她眼前,走进这里就如同掉进了蓝白世界。这里的人们脸上都有何旭温暖的笑容,像这里的气候一样,温润怡人,与她所想象的完全截然不同。还好她曾经学过法语,与这这里的居民交流起来问题不是很大。所以很快她便找到了住的宾馆。宾馆依然是蓝白相间的的房子,蓝色的窗户透着神秘。
这真是一个美得像童话的世界,可是童话再美,终究不是她所渴望的,因此她只在这里稍作休整,第二天便乘车去杜兹。
杜兹是前往撒哈拉沙漠的门户,越接近杜兹,眼前的景观就越发显得苍茫,气温的干燥和治劣越来越浓重。
因为要来旅行,她已经做过了功课,戴着面纱,穿着长衣长裤和及膝的靴子。但六月的天气,她还是感到口干舌燥,头晕目眩。严酷的沙漠气候对她一个常年在办公室内生活的人来说,的确是一种考验。
但她的心却是异常兴奋的,因为每走一步,就越接近撒哈拉沙漠。面对这一望无际的黄沙连着天际,茫茫的黄沙铺展开来,风卷起狂沙,吹乱了她的长发。
但这片连绵不绝的黄沙让她震撼,玄黄中透着的沧桑令她沉醉,天地之间如此浩瀚,她是那样的渺小。她不由自主的张开了双臂,拥抱大沙漠。她大喊:“撒哈拉沙漠我来了。”
那夜,洛絮说她累了,不知是蔚启轩突然良心发现,还是觉得有愧与她,第二天便准了她半个月的假。
面对着这长长的假期,她没有选择舒适浪漫的城市,而是将目的地定在了非洲的突尼斯,不只为了领略地中海风情,更重要的是一睹撒哈拉沙漠的风采。
蔚启轩曾说过,她是那种不识好歹又自不量力的女人,明明娇弱得只适合温室,却偏偏要去自找罪受,去经受风吹雨打。
念高中的时候,洛絮有一段时间最想到的有两个地方,西藏阿里和沙漠撒哈拉沙漠,这两个地方都不适合生物生存,大概是青春期的叛逆心理作祟。
施雨说她是疯子,许晓诺说她神经短路,好友的质疑没能令她打消这个念头,是蔚启轩说了一句上天入地也要相随,才让她将向往的旅行一再搁浅。
眼下已经二十五岁的她,作为一个心智成熟的女人,她仍然选择了撒哈拉沙漠。
因为去突尼斯没有直达的飞机,只能去巴黎转机,所以她搭上了去巴黎的航班。上了飞机,戴上眼罩,将腿自由的搭在椅子上。她哼着歌,“我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我一个人看书信......”这既落寞又是潇洒的心情,就如同她现在这般。
“小姐,请让一让。”充满磁性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她忙摘下眼罩,定睛一看,这不是蔚启轩吗?
他还真是阴魂不散,而且刚好他的位置就在她旁边。这世上还有这样的怪人,好好儿的头等舱不坐,要来和她挤经济舱。她不说话,闷闷不乐的把腿放下,将座位让出来。
他悠然的坐下来,故作意外的看着她,那眼神将这一场明明安排好的邂逅,解释成了一场偶遇。
“真巧。你要去巴黎旅行吗?刚好我到巴黎要洽谈合约的事儿。行程不是很紧,结束之后,我刚好可以带你转转。”
他说话中那种从骨子里与生俱来的自信,让她看得有些闷闷不乐。说得好像他是在施舍给她时间一样,他以为她会永远都停留在他回头就能看见的地方,一伸手就能拉的住的地方吗?他错了,错得彻底,这一次,她要离他远远的。
她将唇角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一阵嗤笑。笑他的自信,笑她曾经的痴傻。“蔚先生,我对你所说的巴黎不感兴趣,我是要去突尼斯。”
他好整以暇的看着她,在确定她说的话并不是玩笑后,他眉头紧蹙。
“我想去西藏阿里走走,也想去撒哈拉沙漠看看。”说这句话的时候,她还是个十七八岁,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当她这么说的时候,他拉着她,郑重的告诉她,不要去,若是真的要去。那就让他陪着她一起好了。
想不到时至今日她居然想到那个地方去,他抿着唇沉默了半响。最后不赞同的道:“宝贝,别胡闹。突尼斯不适合你去。”
她不理会他的错愕,不理会他的不赞同,这一次她要做的是自己的主人。对他的说法也感觉有些好笑,在他眼中她永远都是不懂事爱胡闹丫头,而陆向晚永远都是知道进退,识大体的大家闺秀。
她撇撇嘴,不以为然的道:“这是我的假期,我有决定去哪儿的权利。像蔚先生这样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当然不适合去。”
他脸色一沉,沉默半响,道:“既然你执意要去,那就去吧。只是,别玩儿得太疯,记住小麻雀还在家等着你。”
话虽是如此说,但他已经打定主意要陪她一起。他知道她是倔强的,认定的事儿就会一条道走到黑。他向来是宠她爱她胜过一切,包容她所有的小错误,纵容她的胡闹。做错事,将一池春水搅乱,又装作没事儿人离开是她最擅长的拿手好戏,这一次他依然会纵容她,但绝不允许她逃离开他的视线。
只是眼下她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似乎并不想与他再有什么纠葛。
听到他这么说,她说不上来是失落还是开心。谁说过上天入地都会陪着她,如今她一个字都没有忘记,可他已经不记得了。
她戴上眼罩,不再说话。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才到巴黎,蔚启轩安排了舒适的酒店,可她婉言谢绝了,而且在机场就与他分道扬镳。
一个人的旅行才正正开始,她马不停蹄的赶往突尼斯。她来到突尼斯市,第一站是乘车去了里市中心二十公里的西迪布赛小镇。
一排排白屋蓝窗的房子矗立在她眼前,走进这里就如同掉进了蓝白世界。这里的人们脸上都有何旭温暖的笑容,像这里的气候一样,温润怡人,与她所想象的完全截然不同。还好她曾经学过法语,与这这里的居民交流起来问题不是很大。所以很快她便找到了住的宾馆。宾馆依然是蓝白相间的的房子,蓝色的窗户透着神秘。
这真是一个美得像童话的世界,可是童话再美,终究不是她所渴望的,因此她只在这里稍作休整,第二天便乘车去杜兹。
杜兹是前往撒哈拉沙漠的门户,越接近杜兹,眼前的景观就越发显得苍茫,气温的干燥和治劣越来越浓重。
因为要来旅行,她已经做过了功课,戴着面纱,穿着长衣长裤和及膝的靴子。但六月的天气,她还是感到口干舌燥,头晕目眩。严酷的沙漠气候对她一个常年在办公室内生活的人来说,的确是一种考验。
但她的心却是异常兴奋的,因为每走一步,就越接近撒哈拉沙漠。面对这一望无际的黄沙连着天际,茫茫的黄沙铺展开来,风卷起狂沙,吹乱了她的长发。
但这片连绵不绝的黄沙让她震撼,玄黄中透着的沧桑令她沉醉,天地之间如此浩瀚,她是那样的渺小。她不由自主的张开了双臂,拥抱大沙漠。她大喊:“撒哈拉沙漠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