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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死亡的邂逅(上)

    将将入秋的气温早已没有夏季那般炎热,俨然从一个火辣新娘变身成一位成熟少妇,温文尔雅而不是婉约的将它的光芒照耀在玄武城这片成为离太阳最近的土地上。

    虽然已是入秋时节,但还没到真正意义上的秋季,山麓那条崎岖的小路上,那一朵朵盛开的鲜花,还在迎着朝阳相互争奇斗艳,绿柳荫下的小河里,几只还未南飞的候鸟,正悠闲的在清澈的河水中嬉戏,他们时而仰颈长鸣,时而轻抖羽翅,似一位骄人的公主,正在向向世人展示他的雍容华贵,全然不顾即将来临的寒冷。似乎在它们的心里还在留恋着什么。

    离此不远玄武城的一间私塾内,鲁阳如往常一样,先到厨房放下今天挑来的柴草后,便一个人静静的坐在后院一处石椅上,从怀里掏出丛先生那借来的书,满脸认真的看了起来,先生的私塾不大,前院是先生教书用的学堂,后院则是先生起居生活的家。

    后院不大,但被先生收拾的十分别致,一条红砖铺设的小路直达前院门廊,道两旁种着各种奇花异草,左边有假山有鱼池,右边则是一颗梧桐树,高度约摸有几仗有余,高大且又茂盛的树枝将后院的空地全部遮挡在他的树荫之下,显得十分的凉爽,在梧桐树下,大树的下方,有一面用大理石雕刻成的石桌,四把圆石砌成的石凳均匀的摆放在石桌的周围,看来是先生是为了夏天乘凉用的。而这个石桌也是鲁阳最喜欢的地方,每当送完柴草,鲁阳都会坐到石桌前,掏出书籍学习一会。

    因为前后院的距离很近,所以那些融融学子的读书声,便很容因穿透那道薄薄的围墙,传到后院的树荫当中,每每此时,鲁阳便会阖上书籍,眯起双眼,跟着前院的学子一起摇晃起脑袋默随着先生之乎者也起来。

    听闻先生早先是朝中的一位文武状元,受过汉王的亲自表彰,可因厌官场太黑暗,才罢官回乡做了一名教书匠,但这也只是乡亲们的一个传说,鲁阳也不敢确定,也没必要去确定,因为这些和他都米有关系。

    有关系的是,在他看来白先生是他从未遇到过的大好人,他没有书生的酸腐之气,也没有武者的粗鲁,是这个世界上唯一愿意帮助他的人。也是他目前为止唯一尊敬的人。

    “听说你要参军了”一个悦耳的声音忽然从鲁阳的背后传了过来。

    鲁阳先是微微一震,但很快便听出声音的主人是谁,微微的笑了笑,没有回头的说道:“是呀,在过两天我就要走了,”。

    “为什么不告诉我?”

    说话的是一个样貌可人的少女,看样子大约比鲁阳小个一两岁,皮肤白皙,大大眼睛,如同十五的月亮泛着明亮的光芒,在配上那一双弯弯柳叶眼眉,简直可以用天仙下凡来形容。

    而此时的明亮早已不再,那双让万千热血青年为之疯狂的眼眸此时却又几分暗淡和神伤,以至于落在宣纸纸上的墨迹都变得有些歪斜。

    “这时有什么好炫耀的吗?”鲁阳放下书籍笑着说道:“就算我不告诉大小姐你,你这不也知道了吗?”。

    大概是没想到鲁阳的回答会如此冷漠,弄的她不由一窒,沉默片刻后说道:“这不一样”似乎是觉得自己说话的声音有些大,大小姐白皙的瓜子脸变得有些绯红。压低声音接着说道:“你知道我在乎的是什么?”

    鲁阳放下手里的书籍冷冷的说道:“小姐你还记得先生说过的话吗?”

    身体微一震,大小姐不悦的说道:“那只是一场误会,况且爹爹也和我跟娘说了,他不让我们见面那只是他的一句玩笑,那会想到你会这般认真”。

    鲁阳抬头,看了一眼透过梧桐树叶射下来的阳光,那看似强大的光芒在树荫的遮挡下变得那般柔弱,以至于一阵微风吹过便破碎成千万星光。

    阳光如此强大,却也无法穿透那密集的树叶,而自己又比阳光如何?

    鲁阳倾吐了一口嘴里的浊气,有些伤感的说道:“或许先生说的对,我们本来就不该见面,如果我们从未蒙面,或许我们现在会轻松一些吧”。

    “你到底想怎么样,我都说了那时父亲和你开的玩笑,为什么你要这般认真,难道让父亲想你低头认错吗?难道你内心就高傲到这种地步吗?难道你让所有人都和你低头认错吗?你太自大了”。

    或许是因为尊严受到了侮辱,也许是心底美好的东西被他人强行撕碎,大小姐再也无法控制住自己情绪,几滴香泪顺着他的脸颊流淌下来,将她身下的宣纸打湿。

    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如果换做别人大概会飞奔进屋,将她紧紧的抱在怀里,满脸泪水的对他说,亲爱的不是我不爱你,而是我配不上你,我只有参军才能给你未来,之后通过女子的苦苦相劝最终改变主意留下,当一个上门女婿。

    然而鲁阳就是鲁阳,他做事从来不想任何人解释,哪怕是面对他深爱的女人,哪怕会被对方误会也绝不解释。

    “我该走了”鲁阳说着从衣袖当中掏出一个锦盒放到石桌上,接着说道:“替我和师傅师母说一声,这几天我就不过来了,以后也不能孝敬他老人家了,还希望他们多多保重”说完鲁阳捡起身旁的扁担也不回的离开了。

    “走了就别回来”大小姐冲到窗台前,冲着鲁阳的背阴喊道:“你这个私自的家伙,既然选着要滚那就滚远点,不要在让我看到你”。

    最远的距离有多远,是天眼与海角吗。还是明知道彼此深爱着对方,即便天天见面却注定无法再一起,那道世俗高低贵贱的鸿沟,就如同王母娘娘给牛郎织女的银河一般,永永远远的将他二人分开。

    “我不是自大,更不需要先生的歉意,我只是自卑!小雪我不是不喜欢你,也不是不再爱你,是真的爱你,就是因为爱你我才选择离开,希望你能找到更好的归宿,至于我不配”

    。。。。。。

    。。。。。。

    秋季的太阳永远走的那么急切,像是一位急着回家喂奶的夫人,起初还高挂山头坦露着笑脸,此时已尽数淹没于茫茫夜色当中。黑夜也随之来临。

    距离玄武城最近的一座小山上,有一间连仓房都算不上的茅草屋内。

    鲁阳拔出挂在腰间的砍刀,放在一块表面粗糙的石头上不停的来回摩擦着,室内的光线很暗,只有一盏菜油灯一闪一闪散发着微弱的亮光。但这丝毫没有影响鲁阳的情绪,反而是特别的专著。就像一位即将上将军,正在专著的磨着他手里的剑。

    自从那日他离开先生家,鲁阳便再没去与白先生告别,不是因为别的,只是觉得以他现在的身份去和先生告别也些太不要脸了,而且显得有些矫形,鲁阳不喜欢矫形。

    最主要的是最近他确实太忙了,他没有家人,现在又要选择参军,家里的东西自然都需要卖掉,当然了,所谓值钱的也就是那么几张还未来得及卖的兽皮,其他的基本上一半卖半送的价格卖给那些连都破烂都收的废品收购站。

    虽然有些心痛,虽然有些不舍,但他认为很值,毕竟钱这种东西只有揣在自己身上才是最安全的。

    将散碎的银两换成银票,任凭鲁阳的内心已经修炼的异常强大,面对着写有一万两字迹的银票,鲁阳的内心深处那平静依旧的大海,还是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一般古人在遇到心事的时候,大概都喜欢小酌几杯,要不然怎么会有以酒浇愁和酒逢知己千杯少这类的说法那,但是鲁阳从不好酒,也无法理解李白斗酒诗百篇是何等的意境。

    但他只喜欢磨刀,哪怕是那把破旧的砍刀早已经被他磨的相当锋利,在他心情不好或很好的时候都会拿出砍刀在大石上魔两下,已平复心情,渐渐的磨刀也成了他的一个习惯。

    而今天,他的心情如同被打翻的五味瓶,既高兴又忧伤,高兴的是如果参军成功,两年之后他就可以领到一笔数目相当可观的退伍津贴,如果运气好的话再在部队上立功,那退伍金会变得更加丰厚,到那时他就可以直起腰边去上先上家提亲。

    然而一想到两年时间都无法见到他深爱的白雪,鲁阳激动的神情立刻降到了冰点,既然不能像诗人那样以酒解忧,也只能像庸人一般磨刀排愁。

    但就在这时,宁静的小山上忽然刮起一阵狂风,伴随着山石被吹得沙沙作响,如同一把无形的匕首,划开了平静的夜晚,将山顶的枯枝折断。

    推出去的砍刀悬在了半空之中,鲁阳阖起双眼,渐渐蹙起的眉毛似乎像是在思考一些烦恼的问题。

    片刻之后,随着他缓缓张开双眼,一丝喜悦的神情出现在鲁阳的脸上。

    将手里的砍刀插在腰间,又从土墙山取下弓箭,用力的拉了拉箭弓,确认一遍弓弦和箭弓没有问题之后,又拿出箭筒内的羽箭,仔细的检查了一边每一根羽箭,确定每一只羽箭都没有问题之后,鲁阳这才将弓箭背在了身上。

    作为一名猎户,鲁阳比任何人都知道,他手里的这些东西对他意味着什么,所以他不敢有任何大意,哪怕是这些东西他每天都会检查一遍,在行动之前他还是会从新检查一番,大概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事业习惯吧。

    今夜,鲁阳确定自己一定会有很大的收获,不是因为他有第六感觉,而是一个老猎户的经验。

    就在刚才在甫然刮起的狂风中,鲁阳隐隐的听到了有全鸟惊鸣的声音,而且他在空气中问道了一股腥臊恶臭的味道,那种味道不是猛禽,不是豺狼,而是熊或老虎的味道。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鲁阳发现自己的鼻子异常灵敏,灵敏到几千米外有什么动物都能够准确的闻出来,所以今夜他也确定山顶的密林之中一定会有老虎或熊出现。

    但即便如此,如果换了其他猎户,在狂风大作的夜晚,在明知有猛兽的情况下,绝对不会选着贸然进入这片植被茂密的山里。而是选着老实呆着家中。

    然而鲁阳始终是鲁阳,他不但没有丝毫想要呆在家中的意思,反而决定到山中一趟。就像人那句话说的那样,乱世对一般人来说是末日,但对有些人来说确实机会,而鲁阳就是那个懂得抓住机会的人。

    ‘嗖嗖嗖。。。’黑暗密林中,鲁阳如同一只狸猫,灵活而又鬼魅的穿插在纵横交错的密支与怪石之间,翻腾跳跃,片刻间那道很阴便以来到密林深处。

    密林当中,一群体型硕大的黑熊将一棵看上去并不起眼的松树团团围住,他们时而欢呼跳跃,时而愤怒咆哮,犹绿色的眼睛更深充满着贪婪的和欲望。似乎在这颗树上有什么美食正在等待他们享用。

    闻味而至,鲁阳小心翼翼的走到一棵离熊群最近的大树停了下来,悄悄地弹出一点头,生怕动作稍大而引起黑熊的注意。而那双略带稚嫩的眼神,却始终紧张注视着熊群的动向。

    看着长满獠牙嘴不停的留着口水黑熊,鲁阳感觉自己的身体开始剧烈的颤抖,不是因为恐惧,更不是站粟,而是兴奋,面对从天而降的巨大财富而兴奋。

    ‘ 黑熊是什么?黑熊是财富,熊皮做大衣,熊掌做菜,就连熊胆都是一种名贵的药材,如此价值连城的宝贝今天居然一下让自己碰见这么多,要是把他们都杀死,以后别说是迎娶大小姐,就连自己后半生的生活都不用发愁了,到那时我看谁还敢小看我,谁还敢叫我小野种穷小子’

    想到着鲁阳二话不说,抽弓搭箭对准一只黑熊的哽嗓就是一箭。

    ‘嘭’锋利的箭尖在昏暗的夜色中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如同一道闪电般瞬间刺穿一只黑熊的喉咙,再见那只被射中的黑熊只是本能的‘呜呜呜’几声痛苦的挣扎了几下,便身子一歪倒了下去。

    射出的羽箭不是对准猎物的心脏,而是脖子,这要是换了其他的老猎户看到了,大概会说鲁阳是在玩命,是在找死。

    别看脖子和心脏都是致命位置,但在那些有经验的老猎户来说,射击心脏要比射击动物的脖颈要容易得多,因为射击动物的脖颈不但目标小,而且动物脖颈有很厚的皮毛和骨骼,如果不能准确射中脖子的食管位置,那么不但不会将其射死,还会将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

    然鲁阳之所以这么做,自然有他的道理,因为在他看来,如果射击黑熊的心脏,黑熊临死前一定会向他的同胞求救,从而让其他灰熊察觉,让他陷入被动,如果射击黑熊的脖颈,黑熊临死前就不能呼救,便不能被其他黑熊察觉,还有一点就是射击熊的心脏会破坏整张兽皮的价值。

    大概是树上的猎物太过诱人,以至于有一个同伴倒地身亡,这群黑熊经没有一人发现。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如此天赐良机,鲁阳怎可轻易放过。再次抽弓搭箭,少了第一次的紧张,此时的鲁阳内心已经平静了许多。

    微微眯起双眼,借着刚刚露出来的淡淡月光,鲁阳再次瞄准一只黑熊。

    ‘嗖,嘭’一样的哽嗓中箭,一样的瞬间秒杀,正如鲁阳原先预想的那样,在射杀死这只黑熊的同时,竟让没有被其他黑熊所察觉。

    太好了,看来今天没有白来,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天的收获一定颇丰。

    暗自欣喜的鲁阳添了添因为紧张而有些发干的嘴唇,将再次上好的羽箭再次对准了另一只黑熊。

    可就在此时密林狂风倏然掉转方向,起初的南风竟然变成了北风。

    猛然将身子缩回到树后,鲁阳紧皱着眉头暗叫不好。

    黑熊的视力虽然不好,但是他的嗅觉却相当灵敏,今日若不是他们被树上的什么东西吸引,别说是杀死他们的同伴,就是像现在靠的这么近都会被黑熊发现。这一点鲁阳从小就明白,这也是为什么一般的猎户不敢猎杀黑熊的原因。

    如果说刚才之所以能够成功射杀黑熊全凭的是运气的话,那么现在在想和刚才一样想神不是鬼不觉的将黑熊杀死已经是不可能的了。

    可现在的问题是,因为刚才突然刮起的狂风,空气之中肯定已经充满了血腥味,以嗅觉见长的黑熊很快就会发现同伴已经死去,到时别说是在想射杀他们,就连他自己的生命也会遭到威胁。

    此时的鲁阳感觉这群还未宰杀的黑熊就像是一群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可就在鲁阳还在为是否再次猎杀而做心理斗争的时候。在他的身后不远的地方突然传来一个苍老而又沙哑的声音“小哥。此时不跑,恐命休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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