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章——懵懂,初恋变得更天真
原来就已经被黎露的邀请而乱了心跳,就在她接过电话记录本后,更是由于她的赞美,让人触不及防因而冲昏了头脑!于是又一件傻事上演了。
就在自己还沉浸在美女黎露的赞美当中时,居然忘了把她的笔还给她了!这是什么一个概念!很明显是一个“强盗”的行为。不光见别人一面就给迷住了,而且当别人和自己要联系方式时,也忘记了带笔,这已经算是傻了吧,怎么可以在自己迷恋的人前面犯这样的错呢!对吧?明显犯了追女生的“大忌”——不能在自己喜欢的、而且漂亮的人面前犯太多的傻,那样自己喜欢的人会烦、会讨厌自己的不专心和忽视!但是像我这样世界上少有的犯傻“大师”,很明显这样的傻是永远嫌犯不完的,而黎露她也似乎也是个不怎么会了解她自己内心的人,懵懂而单纯。
于是就在带着慌乱的心情把电话记录本还给她后,钢笔却留在了自己的电脑桌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滑到了键盘的边上,自己和黎露都没有注意到,也许那时她也和我一样的“傻”吧,所以至于到最后都忘记了提醒对方。
就在我们彼此都忘记的时候,老师还是按他原来的思路教着,黑板上不停的挥起朵朵粉笔灰烟,用软件控制下的全班电脑屏幕里也一致的在跳动着,虽然坐的是比较靠前的位置,但是和黎露聊的兴却丝毫不因此而减少,老师将他的,我们聊我们的,各不相干。
于是乎,以前多么厌恶、多么漫长的课怎么今天突然变得如此的短了!还有很多的话题才刚刚开始聊,或者还没有开始呢就下课了!
看来不是今天的时间有点问题,就是学校的钟该修了!
听到钟声后,同学们都陆陆续续的从很是不舍的游戏座位上稀稀拉拉的起来,有的伸了个懒腰,不慌不忙的拿着书从教室们口走出去。以前每次下课是第一个跑出去的我,而此时真的希望时间能永远停留在这个时刻,能和她聊完余生,聊完生命里剩下的所有时光。
那样的那年,那群初恋的我们,傻傻的以为、傻傻的希望能和那个不曾踏过我们生命里,对我们几乎完全不了解的那个人一起走下去,即使风雨无阻也觉得很是值得。那年,真的傻得无可救药的我们以为只要那样保持着那种感觉,就能和她走到白头偕老、海枯石烂。
就在和黎露争取最后的那么一点点聊天的时间时,天空好像很不做美。“下课了,走了,别聊得那么入神,小心着魔”,就在快聊到结尾时,黎露的同学早已经把我们两的事看在了眼里,于是几个女同学上前挽住了黎露的手臂,从位置上拉了起来,笑嘻嘻的就要“强制”带她往外走,这时我也赶紧起来,不知道要做什么!只是傻傻的站着看她,心里干着着急,很快的功夫,黎露的同学已经把她的书收好,就要和人一起往外“拉”走时,幸亏还记得说了句:“记得联系啊”。这时被她同学抓着“死死”不放的黎露回答道:“好的,一定一定”。
目光一直盯着的她快走到门口时,两边手都被同学“揪”着不放的她回头望了我,那水灵灵的双眼自然的眨了一下,飘逸的长发顿时飘成了一朵正在朝下开着的喇叭花,曾经那个让心跳动多次的微笑都展现在了眼前。那瞬间,心灵的世界突然如被触电般燃起了大火,烧焦那等待了许久的枯燥心情,点起了那寂寞的荒原枯草,从此一发不可扑灭!
可是很快,她就消失在了视野之内,只留下了那硬邦邦的墙壁和那多年以后的回忆!
那激动的心灵并没有因为她的消失而快速的减退,看着她走后,做了一个“YES”的手势,好像打了胜仗的士兵一样有力。由于做得手势太大,喊的声音也很大,本来就早已经在一旁死死的盯着我的那群寝室们眼里无不流露出了嫉妒羡慕恨的眼光,最要命的是老师也还没有走,看到我的举动后,死死的登了我一眼,唠唠叨叨的说道:“上课就知道聊,什么都不听”。
此时的我像个爆炸了的火球一样,怎么还能听到老师的唠叨和在意那群室友们的眼光,只管带着兴奋的心,边吹口哨边收拾着桌子上的书,当收完最后一本书时,一样东西如冷水般浇灭了那不能平静的心情,黎露的钢笔还落在这呢!!!才想起来刚才和她要笔写电话记录本的事,于是不禁的傻傻一笑,心想:“自己犯傻就罢了,怎么你也不提醒还给你呢,莫非是、、、、、”!想着想着,心又起了一阵跳动。看着那细细的钢笔,上面还有修过的痕迹,心想这笔一定对那丫头很重要,不然也不会坏了也不舍得扔,看着上面的就知道还修了不止一次。
于是更加确认了心里原来的想法,这个女孩不光傻气、单纯、聪慧,而且还很重情义,懂得怀旧、感恩。现在的都市繁华,又有几个女孩能如此的好呢!于是心里更加的感谢和庆幸能遇上这么好的女孩子。
把那被遗忘的钢笔小心的收好,用纸巾把它包好,抽进怀里,心想:“好好的保存着,有一天把它还给她,给她来个惊喜”。
当自己因为能天天留着她落下的东西而心里高兴不已时,自己清楚的知道自己已经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女孩,而且义无反顾的喜欢上了,没有带上任何的想法和理由。也从没有想过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更没有想过什么时候能拥有她,只是单单的喜欢而已,喜欢她的柔发、她的声音、她的微笑、她的单纯、她的懵懂、她的傻气、、、、、、,以致她的所有,她就好像一个没有缺点的人,一个永远值得自己去靠近而又不能占有的人。
难怪别人都说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我想应该是这个原因吧,说不上喜欢她的哪里,可是她的哪里自己都想去的去认识、去了解,但是又是“只能远观而不可近玩乎”,对初恋又是渴望,又是矛盾。
也许也正是这些,那年懵懂的初恋才留给我们最大的怀念吧。
茫茫书海里,《等初恋的那三年》可能不是你的唯一,但是你的光临一定是作者的唯一。
就在自己还沉浸在美女黎露的赞美当中时,居然忘了把她的笔还给她了!这是什么一个概念!很明显是一个“强盗”的行为。不光见别人一面就给迷住了,而且当别人和自己要联系方式时,也忘记了带笔,这已经算是傻了吧,怎么可以在自己迷恋的人前面犯这样的错呢!对吧?明显犯了追女生的“大忌”——不能在自己喜欢的、而且漂亮的人面前犯太多的傻,那样自己喜欢的人会烦、会讨厌自己的不专心和忽视!但是像我这样世界上少有的犯傻“大师”,很明显这样的傻是永远嫌犯不完的,而黎露她也似乎也是个不怎么会了解她自己内心的人,懵懂而单纯。
于是就在带着慌乱的心情把电话记录本还给她后,钢笔却留在了自己的电脑桌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滑到了键盘的边上,自己和黎露都没有注意到,也许那时她也和我一样的“傻”吧,所以至于到最后都忘记了提醒对方。
就在我们彼此都忘记的时候,老师还是按他原来的思路教着,黑板上不停的挥起朵朵粉笔灰烟,用软件控制下的全班电脑屏幕里也一致的在跳动着,虽然坐的是比较靠前的位置,但是和黎露聊的兴却丝毫不因此而减少,老师将他的,我们聊我们的,各不相干。
于是乎,以前多么厌恶、多么漫长的课怎么今天突然变得如此的短了!还有很多的话题才刚刚开始聊,或者还没有开始呢就下课了!
看来不是今天的时间有点问题,就是学校的钟该修了!
听到钟声后,同学们都陆陆续续的从很是不舍的游戏座位上稀稀拉拉的起来,有的伸了个懒腰,不慌不忙的拿着书从教室们口走出去。以前每次下课是第一个跑出去的我,而此时真的希望时间能永远停留在这个时刻,能和她聊完余生,聊完生命里剩下的所有时光。
那样的那年,那群初恋的我们,傻傻的以为、傻傻的希望能和那个不曾踏过我们生命里,对我们几乎完全不了解的那个人一起走下去,即使风雨无阻也觉得很是值得。那年,真的傻得无可救药的我们以为只要那样保持着那种感觉,就能和她走到白头偕老、海枯石烂。
就在和黎露争取最后的那么一点点聊天的时间时,天空好像很不做美。“下课了,走了,别聊得那么入神,小心着魔”,就在快聊到结尾时,黎露的同学早已经把我们两的事看在了眼里,于是几个女同学上前挽住了黎露的手臂,从位置上拉了起来,笑嘻嘻的就要“强制”带她往外走,这时我也赶紧起来,不知道要做什么!只是傻傻的站着看她,心里干着着急,很快的功夫,黎露的同学已经把她的书收好,就要和人一起往外“拉”走时,幸亏还记得说了句:“记得联系啊”。这时被她同学抓着“死死”不放的黎露回答道:“好的,一定一定”。
目光一直盯着的她快走到门口时,两边手都被同学“揪”着不放的她回头望了我,那水灵灵的双眼自然的眨了一下,飘逸的长发顿时飘成了一朵正在朝下开着的喇叭花,曾经那个让心跳动多次的微笑都展现在了眼前。那瞬间,心灵的世界突然如被触电般燃起了大火,烧焦那等待了许久的枯燥心情,点起了那寂寞的荒原枯草,从此一发不可扑灭!
可是很快,她就消失在了视野之内,只留下了那硬邦邦的墙壁和那多年以后的回忆!
那激动的心灵并没有因为她的消失而快速的减退,看着她走后,做了一个“YES”的手势,好像打了胜仗的士兵一样有力。由于做得手势太大,喊的声音也很大,本来就早已经在一旁死死的盯着我的那群寝室们眼里无不流露出了嫉妒羡慕恨的眼光,最要命的是老师也还没有走,看到我的举动后,死死的登了我一眼,唠唠叨叨的说道:“上课就知道聊,什么都不听”。
此时的我像个爆炸了的火球一样,怎么还能听到老师的唠叨和在意那群室友们的眼光,只管带着兴奋的心,边吹口哨边收拾着桌子上的书,当收完最后一本书时,一样东西如冷水般浇灭了那不能平静的心情,黎露的钢笔还落在这呢!!!才想起来刚才和她要笔写电话记录本的事,于是不禁的傻傻一笑,心想:“自己犯傻就罢了,怎么你也不提醒还给你呢,莫非是、、、、、”!想着想着,心又起了一阵跳动。看着那细细的钢笔,上面还有修过的痕迹,心想这笔一定对那丫头很重要,不然也不会坏了也不舍得扔,看着上面的就知道还修了不止一次。
于是更加确认了心里原来的想法,这个女孩不光傻气、单纯、聪慧,而且还很重情义,懂得怀旧、感恩。现在的都市繁华,又有几个女孩能如此的好呢!于是心里更加的感谢和庆幸能遇上这么好的女孩子。
把那被遗忘的钢笔小心的收好,用纸巾把它包好,抽进怀里,心想:“好好的保存着,有一天把它还给她,给她来个惊喜”。
当自己因为能天天留着她落下的东西而心里高兴不已时,自己清楚的知道自己已经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女孩,而且义无反顾的喜欢上了,没有带上任何的想法和理由。也从没有想过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更没有想过什么时候能拥有她,只是单单的喜欢而已,喜欢她的柔发、她的声音、她的微笑、她的单纯、她的懵懂、她的傻气、、、、、、,以致她的所有,她就好像一个没有缺点的人,一个永远值得自己去靠近而又不能占有的人。
难怪别人都说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我想应该是这个原因吧,说不上喜欢她的哪里,可是她的哪里自己都想去的去认识、去了解,但是又是“只能远观而不可近玩乎”,对初恋又是渴望,又是矛盾。
也许也正是这些,那年懵懂的初恋才留给我们最大的怀念吧。
茫茫书海里,《等初恋的那三年》可能不是你的唯一,但是你的光临一定是作者的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