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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二章 一波未平

    紫脸大汉用的是一对金钩,金钩在他手上变化万千,闪闪发光。

    老者使的是一把四尺见宽的双尖短叉,持在右手,左手画符,口中振振有词。

    花影儿用的是一条乌黑的长鞭,鞭如长蛇吐信,在地上打得哗哗作响。

    三人连同虬髯大汉把白鹿围在当中,各自摆出临阵对敌的状态。

    白鹿拔出短剑,剑芒大盛,寒光照人,眼睛飘向周遭四人,冷笑道“:夺命构安启德,花甲夜叉葛天书,想必刚才被筷子射死的那个,便是青海三雄里的飞鱼古浪吧?”

    安启德沉声道“:你倒是很有见识!”

    白鹿笑道“:不是我有见识,而是你们的名号太响了,不过我觉得青海三雄这个外号实在不适合你们。”

    安启德道“:那你觉得什么适合?”

    白鹿眼神一转,轻蔑道“:一个死鱼,一个老虾,一个毒蟹,不如改叫鱼虾蟹三鲜吧!”

    扑哧,小酒按耐不住笑出声来,白鹿起的这个外号,配合着这几个人使的兵器还真是形象。

    “呸!”

    葛天书大怒,提起短叉便刺,白鹿返身躲开,手腕一用劲,短剑刺出,一剑便刺穿葛天书的咽喉。

    众人大骇,好快的剑!

    花影儿见势不妙,手中长鞭一挥,鞭子如同长眼睛了一般,缠住的却是安启德的脚,她把安启德往空中一抛,扔向白鹿,大吼一声“:当家的快出手!”

    趁着安启德扔向花影儿的间隙,虬髯大汉铁拳一拳从白鹿身后击出,虎虎生威。

    白鹿脸色微变,她没想到花影儿竟然以安启德作肉盾,短剑在手中打了个旋,身影侧翻,一剑刺穿安启德的咽喉,抬脚架住虬髯大汉的铁拳,脚掌和铁拳一个对撞,只听咔嚓一声,二人手脚骨折。

    白鹿独腿站定,又咬牙忍痛一用暗劲,抬起脚尖,踢中虬髯大汉的下巴,把他整个人都踢飞了起来。

    虬髯大汉被踢得七孔出血,飞出几颗牙齿,趴在地下再也没了声息,而花影儿已经不知去向。

    “哈哈哈哈,有趣有趣。”红衣男子忽然拍手大笑道“:本是都来找我的,却变成了狗咬狗,有趣有趣,实在有趣!”

    说完这话,他抬手饮下一杯酒,对小酒道“:朋友,咱们继续喝咱们的。”

    白鹿瘸着一条腿,面无痛色,仿佛那条腿不是她的,脸上却浮现出令人难以捉摸的笑意,他看着红衣男子道“:我杀他们是因为他杀了我们鬼门的人,不过就算我杀了他们,受了伤,烈哥你依旧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红衣男子脸上又恢复了妖冶的神色,看都不看白鹿,轻蔑道“:十个你,也别想困住我。”

    白鹿收起了宝剑,坐在刚才坐的凳子上,仆从依旧一左一右的站在她身后,说起来也奇怪,白鹿刚才和四人争斗的时候,这两人居然纹丝不动,就连白鹿受伤,他们也没有一点反应。

    白鹿眼角忽然发出锐利的光,瞪着红衣男子道“:要是刚才烈哥你没有和这位小兄弟喝酒的话,我也不敢说阻拦你的话,不过现在,我可是敢说了。”

    “你在酒里下毒!”小酒听明白了,张大嘴巴。

    红衣男子望着白鹿的眼睛,淡淡道“:你做错了两件事,第一件是不该在一个酒鬼的酒里下毒的,因为无论是什么东西掺杂在酒里,酒鬼都能喝出来。”

    白鹿酥胸起伏,面色大惊道“:你知道酒里有毒?不可能,就算你知道,我也亲眼看见你喝了这么多!”

    红衣男子道“:你做错的第二件事,就是你太自作聪明,知道我朋友与我对饮,怕他先我中毒被我瞧出破绽,就把解药下在他的碗里。”

    白鹿仿佛被人扇了一个耳光,气急道“:烈如阙!要是你识相就快点把东西交出来!”

    原来红衣男子叫烈如阙,不过他沉稳的性格和他的名字却一点也不沾边,小酒想。

    小酒身边的罗茹也用惊讶的眼神看着红衣男子,啜声道“:南——南皇烈如阙!”

    烈如阙妖冶的脸上浮现一丝笑意,抬起右手打了个响指,掌中忽的燃起一丝青色的火苗,道“:你真是个蠢女人,我若是你,绝不在自己如同丧家之犬的时候再威胁别人,东西你要是想要,何不自己过来拿?”

    白鹿见到烈如阙手中燃起的青色火苗,顿时花容失色,他身后的两个仆从,也在这时脸上浮现出一丝恐惧的神色。

    “走!”白鹿咬牙蹦出一字,身形一闪,便越出门去 ,二仆从也随着一起遁走。

    小酒奇怪道“:烈大哥,他们好像很怕你掌中的那团火苗?”

    罗茹忽然掐了小酒一下,低声道“:傻子,你别和他喝酒了,他会害你!”

    罗茹声音不大,却传到烈如阙耳朵里,烈如阙身形一震,明亮的目光瞬间变得如同饿狼一样,他瞪了罗茹一眼,又很快恢复如常,幽幽道“:没错,你不该和我喝酒的,你快走吧!”

    罗茹被烈如阙饿狼一样的目光瞪得心惊胆战,脸色无血,埋下头紧紧拽住小酒的胳膊。

    “哈哈,你不让我喝,我就偏要喝,我最不喜欢别人威胁我,说教我,越是这样我越不听话!”小酒连喝了三口美酒,脸上浮现出淡淡的醉意。

    烈如阙挤出一丝苦笑“:兄弟你这是何苦呢。”

    虽是这样说,但烈如阙此刻清澈的眼中满怀着激动之情,他想起了自己七岁那年为了捕到一头黑熊,在雪地里爬了三天三夜被冻得昏死过去时候,那一双纤细白皙的小手为自己披上了温暖的狐裘,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脱下来过。

    一个人怕的不是孤独和寂寞,而是从来没有人雪中送炭。

    “名动天下的南皇居然和一个毛头小子称兄道弟,笑死老子了,笑死老子了,朱老四你说是不是,哈——哈。”坐在东面桌子一直闷不作声的刀疤脸忽然捧腹大笑,好像遇到了天下最好笑的事情。

    刀疤脸身旁的光头也赔笑道“:呵呵,是啊,一向自命不凡,不屑天下苍生的南皇烈如阙,居然叫一个小子朋友!”

    从小爱好写作,希望能结识更多爱好写作的朋友,本人文笔有限,上班族,时间也有限,望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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